A.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范圍包括哪些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遺產包括以下財產:①自然人的合法收入;②自然人的房屋和生活用品;③自然人的林木、牲畜和家禽;④自然人的文物、圖書資料;⑤法律允許自然人所有的生產資料;⑥自然人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⑦自然人的其他合法財產,主要是指各種票據、證券以及履行標的為財產的債權等。
但下列財產不能作為遺產來繼承:①承包經營權,承包經營權本身不能作為繼承的客體,但承包所得收益在繼承人死亡後可以作為遺產繼承。若承包人希望繼續承包的則應根據合同或法律的相關規定辦理變更合同手續。②與人身有關的和專屬性的財產權。③國有資源使用權以及宅基地使用權。
在認定遺產的范圍時應當注意以下兩個問題:一是要區別被繼承人的遺產與共有財產。遺產只能是死者的個人合法財產,當繼承人為財產共有人之一時,機場開始後應將其份額從共有財產中分割出來作為遺產加以繼承,既不能將全部共有財產作為遺產來繼承,也不能將共有財產中的遺產部分忽視。繼承法中明確規定: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財產,除有約定外,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為給繼承人的遺產。二是區分被繼承人的遺產與保險金、撫恤金。對於保險金,如果保險合同指定了受益人的,則由受益人取得保險金;保險合同未指定受益人的,則保險金可以作為遺產加以繼承。對於撫恤金,如果是職工、軍人因公死亡、生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後,由有關單位按規定給予死者家屬而產生的,具有對死者家屬的經濟補償性,不能作為遺產。有關部門發給因公傷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軍人的生活補助,歸個人所有,這類撫恤金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B. 中國國內有幾種法律有沒有分類請詳細說明,謝謝~!
一.關於你所說的規范性法律文件(應有數以萬計),根據法律效力來源不同,分為:
1.人大及其常委會頒布的法律及法律解釋,如: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主席令第六號) (2008-10-29)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主席令第五號) (2008-10-28)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主席令第四號) (2008-08-29)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十七號) (2008-02-28)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主席令第八十五號) (2007-12-29)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決定(主席令第八十四號) (2007-12-29)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的決定(主席令第八十三號) (2007-12-29)
·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主席令第八十二號) (2007-12-29)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主席令第八十一號) (2007-12-29)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主席令第八十號) (2007-12-29)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主席令第七十九號) (2007-12-29)
·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主席令第七十七號) (2007-10-28)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主席令第七十六號) (2007-10-28)
·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民事訴訟法》的決定(主席令第七十五號) (2007-10-28)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主席令第七十四號) (2007-10-28)
·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主席令第七十二號) (2007-08-30)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主席令第七十一號) (2007-08-3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主席令第七十號) (2007-08-31)
·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主席令第六十九號) (2007-08-30)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主席令第六十八號) (2007-08-30)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主席令第六十六號) (2007-06-29)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主席令第六十五號) (2007-06-29)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主席令第六十二號) (2007-03-19)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主席令第六十三號) (2007-03-19)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主席令第六十號) (2006-12-29)
·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的決定(主席令第五十九號) (2006-10-31)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決定(主席令第五十八號) (2006-10-31)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主席令第五十七號) (2006-10-3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主席令第五十六號) (2006-10-3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主席令第五十五號) (2006-08-28)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主席令第五十四號) (2006-08-28)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主席令第五十三號) (2006-08-28)
·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主席令第五十二號) (2006-06-30)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主席令第五十一號) (2006-06-30)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主席令第五十號) (2006-04-30)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主席令第四十九號) (2006-04-30)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決定(主席令第四十八號) (2006-03-01)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的決定(主席令第四十六號) (2005-12-30)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主席令第四十五號) (2005-12-29)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主席令第四十四號) (2005-10-28) 等等。
2.國務院及其各部委頒布的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及其解釋,如:
· 草原防火條例(國務院令第542號) (2008-12-05)
· 森林防火條例(國務院令第541號) (2008-12-05)
·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40號) (2008-11-14)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9號) (2008-11-14)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 (2008-11-14)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采訪條例(國務院令第537號) (2008-10-17)
·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6號) (2008-10-10)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35號) (2008-09-19)
· 國務院關於修改《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34號) (2008-09-12)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禽遺傳資源進出境和對外合作研究利用審批辦法(國務院令第533號) (2008-09-04)
· 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國務院令第531號) (2008-08-11)
· 民用建築節能條例(國務院令第530號) (2008-08-07)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 (2008-08-06)
· 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國務院令第529號) (2008-08-04)
· 國務院關於修改《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28號) (2008-07-29)
· 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7號) (2008-07-28)
· 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國務院令第526號) (2008-06-09)
·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5號) (2008-05-30)
·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524號) (2008-04-29)
· 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2號) (2008-04-24)
· 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國務院令第523號) (2008-04-24)
·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1號) (2008-03-13)
· 地質勘查資質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0號) (2008-03-10)
· 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19號) (2008-02-22)
· 土地調查條例(國務院令第518號) (2008-02-14)
· 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16號) (2008-01-23)
· 國務院關於修改《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15號) (2008-01-13)
·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國務院令第514號) (2007-12-16)
· 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13號) (2007-12-16)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 (2007-12-11)
·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11號) (2007-12-06)
· 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申領發放辦法(國務院令第510號) (2007-10-30)
·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09號) (2007-10-29)
· 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國務院令第508號) (2007-10-15)
· 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07號) (2007-09-30)
· 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合作開采陸上石油資源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06號) (2007-09-24)
· 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5號) (2007-09-21)
· 國務院關於修改《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04號) (2007-08-31)
· 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503號) (2007-07-27)
· 國務院關於修改《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02號) (2007-07-20)
· 財政部印發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規定 (2008-12-09)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42號) (2008-12-03)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08年第3號令 (2008-12-03)
· 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三批規范性文件的決定(新聞出版總署令第39號) (2008-11-28)
· 水利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36號) (2008-11-25)
· 三峽水庫調度和庫區水資源與河道管理辦法(水利部令第35號) (2008-11-24)
· 生鮮乳生產收購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15號) (2008-11-21)
· 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號) (2008-11-18)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亞太貿易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7號) (2008-11-05)
· 國土資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41號) (2008-10-28)
· 對外援助標識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商務部令2008年第16號) (2008-10-27)
· 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規則(民航局令第193號) (2008-10-23)
· 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發展改革委令第2號) (2008-10-22)
· 證券期貨規章制定程序規定(證監會令第59號) (2008-10-22)
· 外商投資礦產勘查企業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8年第4號) (2008-10-22)
· 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考務規則(知識產權局令第48號) (2008-10-21)
· 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知識產權局令第47號) (2008-10-20)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化驗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6號) (2008-10-16)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紐西蘭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5號) (2008-10-06)
·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號) (2008-09-28)
· 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修訂後)(商務部令2008年第12號) (2008-09-25)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廢止《產品免於質量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的決定(質檢總局令第109號) (2008-09-22)
· 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7號) (2008-09-12)
· 中央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20號) (2008-09-11)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2號) (2008-09-05)
·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04號) (2008-08-27)
· 價格鑒證師注冊管理辦法(2008年修訂)(發展改革委令第1號) (2008-08-19)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服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08年第6號) (2008-08-15)
· 遊艇安全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08年第7號) (2008-08-13)
· 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權招標投標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08年第8號) (2008-08-05)
·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商務部令2008年第13號) (2008-08-04)
·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08年第4號) (2008-07-30)
· 郵政普遍服務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08年第3號) (2008-07-30)
· 公路、水路交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08年第5號) (2008-07-23)
· 出入境檢驗檢疫查封、扣押管理規定(質檢總局令第108號) (2008-07-14)
· 外國航空運輸企業航線經營許可規定(民航局令第192號) (2008-07-04)
· 娛樂場所治安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03號) (2008-07-02)
· 計量比對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107號) (2008-06-27)
·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1號) (2008-06-17)
· 國家旅遊局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旅遊局令第28號) (2008-06-10)
等等。(可以說行政性的法律文件最多的)
3.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頒布的司法解釋,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8-11-26)
· 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 (2008-01-10)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電力設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7-08-21)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2007-08-09)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6-09-08)
·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 (2006-07-27)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6-01-24)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林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5-12-30)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 (2005-12-27)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信用證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05-12-09)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著作權刑事案件中涉及錄音錄像製品有關問題的批復 (2005-10-18)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錯誤造成案外人損失應否承擔賠償責任問題的解釋 (2005-08-29)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申請承認澳大利亞法院出具的離婚證明書人民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批復 (2005-09-04)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5-08-29)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05-08-29)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法院案件管轄權問題的若干規定 (2005-08-29)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5-08-29) 等等。
4.地方人大及其人民政府頒布的地方性法規及政府規章(當然不包括較小的市及區一級),如:
· 福建省企業和企業經營管理者權益保護條例 (2008-12-11)
· 海南省城鎮園林綠化條例 (2008-11-11)
· 陝西省封山禁牧條例 (2007-12-26)
· 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 (2007-12-26)
· 北京市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檢查法律法規實施情況辦法 (2007-12-19)
· 北京市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專項工作報告辦法 (2007-12-18)
· 陝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 (2007-12-10)
· 安徽省發展新型牆體材料條例 (2007-12-05)
· 海南省沿海防護林建設與保護規定 (2007-12-03)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視察辦法 (2007-11-14)
· 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 (2007-11-12)
· 安徽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 (2007-10-23)
· 湖南省長株潭城市群區域規劃條例 (2007-10-09)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 (2007-10-08)
· 安徽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條例 (2007-09-24)
· 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牆體材料促進條例 (2007-08-31)
·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監督條例 (2007-08-27)
· 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 (2007-01-17)
· 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 (2006-10-30)
· 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 (2006-10-23)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安徽省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條例》的決定 (2006-10-20)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的決定 (2006-10-20)
·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 (2005-12-22)
· 陝西省漢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 (2005-12-16)
· 陝西省農村村莊規劃建設條例 (2005-12-15)
· 湖北省企業負擔監督條例 (2005-12-13)
· 江西省企業負擔監督管理條例 (2005-12-10)
· 吉林省志願服務條例 (2005-12-10)
· 浙江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 (2005-12-10)
· 黑龍江省科學技術普及條例 (2005-11-07)
· 安徽省專利保護和促進條例 (2005-11-04)
· 浙江省專利保護條例 (2005-10-27)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天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決定 (2005-10-24)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的決定 (2005-10-24)
· 天津市信訪工作若干規定 (2005-10-24)
· 福建省森林資源流轉條例 (2005-10-17)
· 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 (2005-10-13)
· 福建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 (2005-10-13)
· 海南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規定 (2005-10-08)
· 貴州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規定 (2005-10-06)
·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雲南省物業管理規定》的決定(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1號) (2008-12-11)
· 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辦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號) (2008-11-28)
· 浙江省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53號) (2008-11-26)
· 海南省海洋漁船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8號) (2008-11-24)
· 遼寧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223號) (2008-11-21)
· 天津市促進實驗室發展辦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4號) (2008-11-19)
· 廣東省擁軍優屬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26號) (2008-11-17)
· 江西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8號) (2008-11-12)
· 四川省促進社會力量參與艾滋病防治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29號) (2008-11-11)
· 內蒙古自治區優秀運動隊自主擇業退役運動員經濟補償辦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60號) (2008-11-10)
· 甘肅省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辦法(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50號) (2008-11-04)
· 雲南省軍人撫恤優待規定(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8號) (2008-10-14)
· 中新天津生態城管理規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3號) (2008-10-13)
· 天津市價格監測管理規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2號) (2008-10-10)
· 天津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1號) (2008-10-10)
· 天津市農村五保供養工作辦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號) (2008-10-09)
· 天津市土地開發整理管理規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9號) (2008-10-09)
· 天津市土地整理儲備管理辦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8號) (2008-10-09)
· 天津站地區綜合管理規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 (2008-10-08)
· 上海市長興島開發建設管理辦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 (2008-10-07)
· 山西省競技體育人才培養和退役安置辦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5號) (2008-09-27)
· 河北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試行)(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1號) (2008-09-18)
· 河北省無障礙設施建設使用管理規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0號) (2008-09-11)
· 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地方誌工作條例》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36號) (2008-08-25)
· 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號) (2008-08-21)
· 廣西壯族自治區勞動保障監察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37號) (2008-08-11)
· 遼寧省政府債務管理辦法(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219號) (2008-07-16)
· 遼寧省企業信用信息徵集發布使用辦法(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220號) (2008-07-09)
· 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辦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號) (2008-07-07)
·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停止執行8件市政府規章中涉及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規定的決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號) (2008-07-04)
· 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9號) (2008-06-23)
· 天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項決策程序規則(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號) (2008-06-17)
· 關於廢止部分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決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4號) (2008-06-11)
· 北京市林業植物檢疫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6號) (2008-06-04)
· 北京市商業零售經營單位促銷活動管理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7號) (2008-06-03)
· 重慶市壓縮天然氣汽車安全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16號) (2008-06-02)
· 北京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5號) (2008-05-27)
· 雲南省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5號) (2008-05-23)
· 天津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3號) (2008-05-15)
· 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號) (2008-05-08)
5.自治區人大及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如: · 雲南省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自治條例 (2008-02-13)
· 雲南省玉龍納西族自治縣自治條例 (2008-02-13)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岩溶資源保護條例 (2008-02-13)
· 玉屏侗族自治縣鄉村公路條例 (2008-02-13)
· 三都水族自治縣鄉村公路條例 (2005-08-29)
· 三都水族自治縣城鎮管理條例 (2005-08-29)
·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城鎮建設管理條例 (2005-08-29)
· 鄂溫克族自治旗環境保護條例 (2005-08-29) 等等。
6.此外還有一些我國政府所簽訂的國際條約或協定,(這部分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
· 人大批准"中國和葡萄牙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2007-12-29)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納米比亞共和國引渡條約 (2007-08-09)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安哥拉共和國引渡條約 (2007-08-09)
· 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1999年蒙特利爾公約) (2005-08-29)
· 上海合作組織特權與豁免公約 (2005-08-29)
· 關於在國際貿易中對某些危險化學品和農葯採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約 (2005-08-29)
·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關於合作打擊非法販運麻醉葯品、精神葯物及其前體的協議 (2005-08-29)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2005-08-29) 等等。
二.一般研究法律是將其分類的,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經濟法等等。(上述法律文件都是歸於某一類的)。
三.即便是法律工作者也不會知道全部規范性法律文件的。
C. "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有沒有產權歸屬可以利用"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對產品進
1,有歸屬,就是國家,地方,自然人等。2一部分可以,但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例:第三條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實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堅持真實性和整體性的保護原則。你可以去搜下: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
D. 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有什麼途徑,有什麼要求,最好詳細點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保護概述。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03年10月17日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定義為: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各個群體和團體隨著其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新,同時使他們自己具有一種認同感和歷史感,從而促進了文化多樣性和人類創造力。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a.口頭傳統和表述;b.表演藝術;c.社會風俗、禮儀、節慶;d.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e.傳統的手工藝技能。
根據1972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第17屆會議通過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有關精神,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自1979年實施了《世界遺產名錄》項目,極大地促進了世界各國對物質遺產的保護工作,但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工作卻相對滯後。有鑒於此,1998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提出了「非物質文化遺產」這個概念,同年10月,通過了《人類口頭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條例》,開始實施「人類口頭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計劃:2001年宣布了第一批19個「代表作」;2003年宣布了第二批28個「代表作」;2005年宣布了第三批43個「代表作」。2003年10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對語言、歌曲、手工技藝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做出了必要規定。
我國於1985年加入《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於2004年8月加入《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截止2005年末,中國已有31項遺產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名列世界第三;在文化遺產保護方面,過去我國只有針對物質文化遺產而設立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卻沒有用「名錄」的形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保護。2005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由此開始正式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2005年12月,國務院下發《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專門成立了由15個部委組成的全國文化遺產保護的領導小組。該通知決定從2006年起每年的6月第二個星期六為中國國家「文化遺產日」。2006年的6月10日是我國第一個「文化遺產日」,主題設為「保護文化遺產,守護精神家園」。經過嚴格的審核程序,2006年5月20日,國務院公布了首批518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到目前為止,世界上以知識產權法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國家已經超過50個。就我國而言,在2005年3月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33位代表提出關於盡快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議案;釋永信等32位代表提出關於抓緊出台傳統知識保護法的議案。《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已列入全國人大2007年的立法計劃。
最簡單的做貢獻就是學會辨別哪些是真正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如果有興趣去具體了解學習一個,據我所知,現在很多非物質文化遺產都存在無人傳承的境況,他們都會很歡迎你這樣有思想的人來學習傳承
E.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權交易所 合法嗎
你好,此類交易所是純投機的盤子,其成立並未經國家批准,嚴格意義上來講並不合法。
F.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權交易所是騙子公司嗎
這是個騙錢的公司,我15年就玩過,剛開始玩的時候都可以提現金出來,但到12月後平台就不能提出來了,後來才了解到他們公司是有介紹人進來有等級錢來拿的!打電話給客服也是拖不給錢
G. 非物質文化遺產屬於哪些單位管理
准確的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司,該司成立於2008年。
就目前來說,非遺相關政策的制定和實施、相關保護工作的組織和開展、相關名錄的記錄和建立、相關項目的研究和傳播,都由非遺司來主導負責。
目前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策略主要有以下幾種:
1.搶救性保護。
這一保護策略主要是針對處於瀕危狀態的非遺項目,或是尚未被列入遺產名錄中的項目。搶救性保護主要是通過:調查、採集、整理、建檔等方式進行遺產原真信息的記錄、保存和研究。因為這一保存環節中涉及到對許多非遺信息的記錄、存檔和管理,因此傳統的保護措施是對這些檔案信息建立專題專項的博物館、展示館和傳習所。但因為這一傳統保護方式也有許多局限性,對非遺項目進行數字化保護的方式開始被廣泛關注,例如建立傳承人資料庫、利用大數據輔助保護主體進行非遺項目的管理,以及對非遺項目實現更廣泛的傳播與分享等;對於某些嚴重缺失下一代傳承人的項目,或因其它原因傳承有很大困境,快要消失的項目,可以通過對它們進行數字化的搶救與記錄,建立起項目的數字化檔案。另一種是對非遺進行資源圖譜的繪制和研究,以圖譜來記錄非遺資源在發展歷史、表現形式、分布狀態和傳承脈絡等。
2.生產性保護。
這一保護策略主要針對於仍然具備傳承條件的項目,即項目本身具備社會參與性、在現行的經濟市場環境中可持續發展。對於這一類非遺可採用生產性保護模式,但需要注意的是,「非遺生產性保護與工藝品的產業化開發不同,非遺生產性保護雖然倡導採用現代產業化模式,但它不以市場需求、利益最大化為導向,不能為追求利潤而肆意改變傳統的技藝方式和生產模式,尤其不能以機械化取代手工技藝。」(汪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十年》,知識產權出版社:189)
因此對非遺的生產性保護一定要明確保護對象是否具備生產性的條件,也需要確保生產性過程中堅持核心技藝不變。
3.整體性保護。
整體性保護是將非遺置於其生存發展的文化語境中考慮,進行綜合的保護。例如建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立生態博物館,將某個區域的物質文化與非物質文化一同保護,包括其中的人、物質遺產、非物質遺產、自然環境、經濟環境與社會結構等整體進行綜合保護。
對於非遺的保護肯定不能只採用單一的保護措施,在對非遺建立一個清晰的分類體系後,應該針對特定的非遺項目採用最適合的措施。以上幾種主要的保護措施中都離不開人作為主體的參與,鼓勵社區人士主動關注並參與在地非遺的保護,才會推動非遺得到更長遠的發展
H.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權交易所 交易正規嗎 產品正規嗎
這就是個騙子公司,投機盤子,大家千萬不要去玩,錢進去了就出不來!
I.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權交易所 安全嗎 有沒有有風險
掛羊頭的金融交易新包裝而已,怎麼可能沒有風險。
J. 有人知道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權交易所(文交所)么我總覺得不可靠。。。求高手指點
此類交易所是純投機的盤子,其成立並未經國家批准,嚴格意義上來講並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