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13、以下關於《證券法》規定的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知情人的類型中,哪項是錯誤的
d
⑵ 下列關於股票的說法正確的是
唯一正確是應該是:C、股票是股東出資的憑證 。
B、股票是有限責任公司發行的(說法片面,不全面,不正確)
股票是股份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無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
股票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一般可以通過買賣方式有償轉讓,股東能通過股票轉讓收回其投資,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關系不是債權債務關系。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有限責任,承擔風險,分享收益。
⑶ 以下的證券公司跟基金公司之間有什麼關系嗎
我國的相關規定,基金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於1億RMB。其股東(最高比例必須大於25%)的必要條件之一:從事證券經營 證券投資咨詢 信託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
也就是說必須為信託公司或證券公司,有兩種情況:
a證券與基金同屬於一公司 控股(同屬一母公司)
b證券公司是該基金的大股東之一
舉例:山西國投(國企)旗下山西信託控股山西證券,山西信託與匯豐銀行成立匯豐晉信 山西證券就跟匯豐晉信就屬於一母公司 如同同胞兄弟
⑷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基礎知識考前模擬題
可以到中大網校證券從業資格頻道去查詢。
⑸ 以下關於IB制度,經紀商的說法正確的是()
所謂IB(introcing broker)制度是指證券公司將投資者介紹給期貨公司,並為投資者開展期貨交易提供一定的服務,期貨公司因此向證券公司支付傭金的制度。其中證券公司被稱為介紹經紀人,即IB。
答案A:是錯誤的。開通IB業務就是為了證券公司能都從事期貨業務。
答案B:是錯誤的。任何公司都不會接受客戶的保證金。客戶的保證金將直接轉入中國保證金監控中心
答案C:正確。
答案D:現在也應該是正確的.(我國即將出台的IB制度的准入門檻可能較高,在全國一百多家證券公司中,預計只有創新類證券公司才能獲得IB資格。)
⑹ 證券公司有很多,對選擇證券公司有沒有什麼要特別的要求
印花稅都是0.3%,但傭金卻是各家證券公司不等,法規只規定上限是0.3%。傭金是投資者最大的成本之一(如果炒股還有印花稅),所以選擇證券公司,首先一定要問清楚傭金大小。
如果想網上交易,一定要選擇創新類券商,在它們之中,再挑選傭金最低的就可以了,具體傭金標准請咨詢當地證券公司,因為全國不同的。
以下是傭金的行業平均標准,可以參考:
網上交易:0.15-0.2%
電話委託:0.2-0.28%
現場交易:0.3%
不論資金大小,都可以與證券公司討價還價,所以一定要問清楚傭金大小,如果是新開戶,建議最好選擇免開戶費的券商。
另外,資金小的散戶,還要問清楚一點,就是交易時收不收5元的通訊費。能免則免,這些都是交易的成本。如今炒股的手續費,最高是1.2%,能省最好省,免得賺不到錢,本金又被手續費蠶食。
(6)以下關於證券公司擴展閱讀:
我國現行的證券交易傭金制度,所依據的是2002年5月1日起執行的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計委、國家稅務總局共同發布的《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
該通知的第一條明確規定 「
A股、B股、證券投資基金的交易傭金實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動制度,證券公司向客戶收取的傭金(包括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和證券交易所手續費等)不得高於證券交易金額的3‰,也不得低於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和證券交易所手續費等。」
依據該規定,我國目前所實行的是最高限額內向下浮動的傭金制度,而非完全的傭金自由化。
⑺ 以下關於股票發行的做法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 A.甲公司發行股票,為了股票能夠盡快銷售出去,股票
答案:B
公司法》第128條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根據該條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等於也可以高於票面金額,但是不得低於票面金額,所以A選項不正確。
《公司法》曾經規定股票溢價發行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公司法》修訂後將該規定刪去,所以B選項正確。第168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過股票票面金額的發行價格發行股份所得的溢價款及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列人資本公積金的其他收入,應當列為公司資本公積金。」根據該條規定。C選項不正確。
第127條規定:「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根據該條規定,D選項不正確。
⑻ 關於證券公司上市
公司上市的條件,以下條件必須全部滿足,缺一不可:
1、其股票經過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以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司上市大致要經歷以下步驟:
1、 擬寫公司上市方案及可行性報告。
2、聘請律師介入為公司完善有關公司管理的法律文件,按公司法的規定完善公司的組織機構,並擬寫、整理有關公司上市的法律文書,如有涉訴案件的,律師代理完成有關訴訟工作。
3、聘請注冊會計師介入完成有關公司上市的審計工作,並完善財務報表和原始憑證。
4、聘請券商進行上市輔導、推薦。
5、律師出具法律意見及有關上市法律文件報證監會審批。
6、審批。
7、上市。
8、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上市後三年財務審計。
三、公司上市所需要的時間:
從擬寫可行性報告准備上市時起,到通過審核上市,大約需18個月。
四、公司上市的支出中介費用
1、律師費:20萬以上。
2、注冊會計師費:60萬以上
3、券商中介費:150-200萬以上
⑼ 關於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的規定的特別規定
關於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的規定
(2011年4月2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根據2012年11月1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關於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的規定〉的決定》修訂)
第一條 為了明確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的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根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證券公司從事證券自營業務,可以買賣本規定附件《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投資品種清單》所列證券。
第三條 證券公司可以委託具備證券資產管理業務資格、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或者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資格的其他證券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進行證券投資管理。
證券公司將自有資金投資於依法公開發行的國債、投資級公司債、貨幣市場基金、央行票據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認可的風險較低、流動性較強的證券,或者委託其他證券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進行證券投資管理,且投資規模合計不超過其凈資本80%的,無須取得證券自營業務資格。
第四條 證券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從事《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投資品種清單》所列品種以外的金融產品等投資。
設立前款規定子公司的證券公司,應當具備證券自營業務資格,並按照《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三條關於變更公司章程重要條款的規定,事先報經公司住所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批准。
證券公司不得為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子公司提供融資或者擔保。
第五條 具備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可以從事金融衍生產品交易。
不具備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只能以對沖風險為目的,從事金融衍生產品交易。
第六條 證券公司與本規定有關事項的凈資本和風險資本准備計算,應當符合證監會的規定。
第七條 本規定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證監會此前公布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准。
附件: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投資品種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