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求2010年12月證券基礎知識與交易重難點
基礎(數字類)
1602年第一個證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
1608柴思胡同的「喬納林咖啡館」眾多經紀人在此交易成名
1773年英國第一家交易所咖啡館成立(1802年政府正式批准)(最初交易政府債券-後來公司債券 礦山 運河股票――鐵路股票盛行)
1790年美國費城證券交易所成立(第一個)
1792年5月17日24名經紀人「梧桐樹協議」訂了交易傭金的最低標准
中國最早證券交易機構是外商開辦的「上海股份公所」「上海眾業所」
1872年設立的輪船招商局是我國第一家股份制企業
1918年夏北平證券交易所成立(中國人自己創辦第一家)
1920年7月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成立(當時規模最大的)
1987年9月深圳特區證券公司成立(中國第一家專業證券公司中)
1992.10 國務院證券管理委員會和中國證監會成立(標志全國性監管和市場發展)
1998.04國務院證券委 撤消(建立了集中統一的市場監管體制)
1997.11《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范基金發展)
2001.12.11 中國加入WTO 外資合營外資比例不超過33% 加入後3 年內不超過49%
2002.11 接納日本野村證券上海代表處首席特別會員,批准日本內藤證券直接申請B股席位 2003.05.27 瑞士銀行成為首家獲批的QFII
記名股東發起設立方式設立公司發起人首次出資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20%,其餘部份2年內繳足,募集方式發起人認購股份不低於35%,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30%,股東大會作出決議須經出席會議表決權半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增減資,合並分立須 2/3通過
募集公司上市條件:向社會公開發的股份數要達到 25%以上 股本總額超4億的比例為10%以上 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公司3年無違法行為,同時最近3年現金流量凈額超過5000萬,或者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超 3億,為近3年凈利潤的10倍,股權分置改革後原非流通股12 個月內不得轉讓。股份超5%出售在12 個月內不超5%,在24 個月內不超 10%
1994年開始發行憑證式(銀行網點發行,提前兌付需付千分之2手續費)和記賬式國債(證券帳戶發行,特點:發行時間短效率高,交易手續簡便成本低安全) ,可記名可掛失
50年代發行過兩種國債:1950 年人民勝利折實公債 1954~1958國家經濟建設公債(發行5次)
1981恢復發行國債2000年無記名國債退出市場
1982年開始發行金融債券,同年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在日本東京證券市場發行外國金融債券
1993中國投資銀行被批准境內發行外幣金融債券
國債發行方式:1991之前行政攤派 1991開始引入承購包銷 1996年引入招標發行方式 2001.07.02 開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實行凈價交易
混合資本債券:是商業銀行為補充資本發行的,清償位於股權資本之前列在一般債務和次級債之後 期限在15 年以上,10年內不可贖回
保險公司中次級債償還須確保償付後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才能償付
2007.08 證監會頒布實施《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標志我國公司債券(1年以上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發行正式啟動,金額不少於5000萬
1987.10 財政部在德國法蘭克福發了了3億馬克公募債券(經濟體制改革後政府首次在國外發行債券)
基金起源於英國18世紀末19 世紀初產業革命推動下出現的
1997.11 國務院頒布《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2004.06.01 我國《基金法》實施(法律形式確認了基金在資本市場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
封閉基金存續期5年以上,一般10~15年,10%以上基金持有人有權招開基金持有人大會
基金公司設立:注冊資本不低於1億必須是實繳資本 。主要股東3年內無違法記錄注冊資本不低於三億
我國基金管理費一般為1.5%,貨幣基金0.33%,債券基金不低於1%,封基託管費按0.25%,開放基金低於0.25%
封基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年度已經實現收益的 90%,股票基金應有60%投資於股票,債券基金應有80%投資於債券,一隻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超過基金凈值的10% ,一家管理公司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的10%
外匯期貨1972在國際貨幣市場(屬於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率先推出
可轉換公司債最短1年最長6年。發行起6個月後可轉換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4億股以上可以向戰略投資者配售 發行面值超5000 萬元應當由承銷團承銷
上海證券交易所1990.11.26 成立,1990.12.19 正式營業
深圳證券交易所1989.11.15 籌建,1991.04.11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成立,1991.07.03 營業
2004.05 國務院批准 中小企業板設立
中證指數公司的指數:中證流通指數,中證規模指數中證100指數(基期2005.12.30 基點1000點),滬深300 指數,滬深300行業指數,滬深300風格指數,中證規模指數中證200/500/700/800指數(基期2004.12.31 基點1000), 中證100(排名前100)=滬深300-中證200,中證700=中證500+中證200 , 中證 800=中證500+滬深300
上證交易所股價指數:上證綜合指數 (基期1990.12.19 基點100點)
公司稅後利潤分配時,提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積金超注冊資本 50%時可不提取。
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留成比例不得少於轉贈前注冊資本的 25%
2007年12月底我國共有證券公司106家
證券公司設立主要股東要求最近3年無重大違規,凈資產不低於2億元
證券監督機構自受理證券公司設立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答復。不批准要說明理由
單獨或合並持有5%股權股東可以向股東會提議案,可以提名董事監事候選人
風險控制指標:經紀業務凈資本不低於2000 萬.承銷,自營,資產管理之一凈資本不低於5000萬,經紀業務+一項=凈資本1億,經紀業務+2項及以上的=凈資本2億,凈資本:風險准備之和>100% 凈資本:凈資產>40%,凈資本:負債>8% ,凈資產:負債>20%,流動資產:流動負債>100%,經紀業務凈資本/營業部家數>500 萬,自營股票規模<凈資本的100%,自營證券規模(按成本價計)<凈資本200 %,自營持有一種非債券證券成本<5%該證券市值 ,承銷要按10%計算風險准備,承銷公司債券的按5%計算,承銷政府債券按2%計算 ,定項資產管理按管理本金的2%計算風險准備,集合資產按1%,專項資產按0.5%,證券公司按上一年營業費用總額的10%計算風險准備, 單一客戶融資融券不超過凈資本的5%,客戶擔保股票不超過該股票總市值的20%,按融資融券規模的10%計算風險准備
〈證券法〉1998.12.29 通過 1999.07.01 實施 〈公司法〉1993.12.29 通過1994.07.01 實施}2005.10.27 修訂 2006.01.01 生效. 證券公司股東非貨幣財產出資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30% 〈企業破產法〉於2007.06.01 實施 新公司法:公司注冊資本按規定的比例在2年內分期繳清出資,投資工公司5年內繳足 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降低到 3萬元
非公開發行實際控制人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發行價格不低於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均價的90%
融資融券試點:經紀業務已滿3年的創新類證券公司 近二年各項風險控制指標持續符合規定,近 6 個月凈資本在12億以上
2005.06.30 經國務院批准,證監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滬深交易所在風險基金達到規定上限後經手費的20%納入基金,證券公司按營業收入的0.5~5%交納基金.
中國證券業協會成立於1991.08.282002.12.16 證監會公布《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2003.02.01 實施,申請執業證書協會應當自收到申請起30日內向證監會備案,不符的要書面說明現由
基礎〔總結〕
有價證券是虛擬資本的一種形式.有價證券狹義指資本證券,廣義包括商品證券(提貨單,運貨單,倉庫棧單),貨幣證券(商業證券和銀行證券)
有價證券按發行主體分:1政府證券2政府機構證券(我國不允許)3公司證券(包括金融證券) 按是否在交易所掛牌分:1 上市證券 2 非上市證券(憑證式國債,普通開放式基金) 按募集方式:1公募證券2私募證券(信託計劃,理財計劃,定向增發)
按代表的權利性質分:股票 債券 其他證券(基金,衍生品《金融期貨,可轉換證券,權證》)
有價證券的特徵:A收益性B流動性C風險性D 期限性
證券市場的特徵:A價值直接交換的場所 B財產權利直接交換的場所C 風險直接交換的場所
證券市場的品種結構:股票 債券 基金 衍生品市場
證券市場的基本功能:籌資-投資 定價 資本配置功能
證券市場中介機構:證券公司 證券登記結算公司 證券服務機構(投資咨詢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證券信用評級機構)
證券市場的產生:A社會化大生產和商品經濟的發展 B股份制的發展 C信用制度的發展
國際證券市場發展趨勢:A市場一體化 B投資者法人化 C金融創新 D 金融機構混業化 E交易所重組公司化 F 證券市場網路化G 金融風險復雜化 H金融監管合作化
中國第一個標准化期貨合約---深圳有色金屬交易所-特級鋁期貨標准合同(實現了遠期合同向期貨的過渡)
WTO後證券業在5年過渡期的對外開放包括:1直接B股交易. 2成為交易所特別會員. 3設立合營公司從事基金管理業務. 4加入三年內設立合營證券公司從事A股 B股H股和政府債,公司債的承銷和交易. 5合資券商開展咨詢服務,給予國民待遇,可設分權機構
股票的性質:A有價證券B要式證券C證權證券D 資本證券E綜合權利證券
股票的特徵:1收益性2風險性3流動性 4永久性 5參與性
股票的類型:A普通股票和優先股股票(權利不同分)B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是否記名分)C有面額和無面額股票(是否標明金額分)股票的價格:理論價格 =預期股息/必要收益率 市場價格 股票的價值:1票面價值2賬面價值(凈值OR每股凈資產)3清算價值4 內在價值(理論價值OR未來收益的現值)影響股票價格的因素:A公司的經營狀況 (1資產凈值2盈利水平3派息政策4股票分割 5增資減資 6銷售收入 7原材料供價 8主要經營者理替 9公司重組 10意外災害)B宏觀經濟因素(1經濟增長2經濟周期3貨幣政策《准備金率,再貼現。公開市場業》4財政政策 5市場利率 6通貨膨脹 7匯率變化 8國際收支)C政治因素(1戰爭 2 政權更迭 3政府重大經濟政策出台 4國際社會政治經濟的變化) D 心理因素 E穩定市場的政策與制度安排(技術性停牌 臨時停市) F 人為操縱因素
普通股股東的權利:
1重大決策參與權 2公司資產收益權和剩餘資產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 4查閱公司資料 5交易股票
清償順序: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保費用――法定補償――所欠稅款――公司債務――普通股東
我國股票按投資主體分:國家股 法人股 社會公眾股 外資股
債券的特徵:償還性 流動性 安全性 收益性
債券分類:發行主體分(A政府債券B金融債券C公司債券)按付息方式分(A零息債券B附息債券C息票累積債券D浮動利率債券)按形態分類(A實物債券B憑證式債券C記賬式債券)
廣義政府債券屬於公共部門債務 狹義屬政府部門債務
政府債券特徵:安全性高 流通性強 收益穩定 免稅待遇
國債按資金用途分:赤字國債 建設國債 戰爭國債 特種國債
儲蓄債券是以個人為發行對像的非流通國債,一般以吸收個人小額儲蓄為主
記賬式國債利率由記賬國債承銷團投標確定 儲蓄國債利率由財政部參考存款利率和供求關系確定
公司債券類型:信用公司債(無擔保) 不動產抵押公司債 保證公司債 收益公司債 可轉換公司債 附認股權證公司債
國際債券特徵:資金來源廣發行規模大 存在匯率風險 有國家主權保障 以自由兌換貨幣作計量貨幣龍債券是指除日本以外亞洲地區發行的一種以非亞洲國家貨幣標價的債券
投資基金的特點:集合投資 分散風險 專業理財
基金的作用:為中小投資者拓寬了渠道 利於證券市場的穩定和發展
基金託管人可磋商酌情調低基金託管費經證監會核准後公告無須召開持有人大會
基金投資風險:市場風險 管理能力風險 技術風險 巨額贖回風險
金融衍生工具基本特徵:跨期性 杠桿性 聯動性 不確定高風險性(信用風險 市場風險 流動性風險 結算風險 運作風險 法律風險)
金融衍生工具按產品形態和交易場所分:內置型衍生工具 交易所交易衍生工具 OTC交易的衍生工具
金融衍生工具按自身交易方法及特點分類:金融遠期合約 金融期貨 金融期權 金融互換 結構化金融衍生工具 按基礎工具分類:股權類(股票期貨 股票期權 股票指數期貨 股票指數期權及混合交易合約) 利率類(遠期利率協議 利率期貨 利率期權 利率互換及混合交易合約) 貨幣類(外匯合約 貨幣期貨 貨幣期權 貨幣互換及合約的混合交易合約)信用類(信用互換 信用聯結票據) 其它類
金融衍生工具的創新:風險管理型創新 增強流動型創新 信用創造型創新 股權創造型創新
期權的權利期間與時間價值存在同方向但非線性影響 基礎資產產生收益將使看漲期權價格下跌,看跌期權價格上長升
權證的要素包括:類別 標的 行權價格 存續時間(6個月以上 24個月以下) 行權日期 行權結算方式 行權比例
可轉債換發行時證券的性質分: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優先股
存托憑證(DR)也稱預托憑證 對發行人的優點:A市場容量大,籌資能力強 B避開直接發行股票債券的法律要求,上市手續簡單成本低 ADR對投資者的優點:以美元交易,國內清算 ADR 須經美國證監會注冊有助於保障投資者的權益 股利發放以美元支付 規避投資政策限制
資產證券化分類:按基礎資產分類(不動產證券化,應收賬款證券化,信貸資產證券化,未來收益證券化,債券組合證券)按地域分類(境內資產證券化,離岸資產證券化)證券化產品的屬性分類(股權型 ,債權型,混合型)
資產證券化當事人包括:發起人(原始權益人大型工商企業及金融機構) 特定目的機構(為發起人的資產為基礎發行證券化的產品機構) 資金和資產存管機構 信用增級機構 信用評級機構 承銷人 投資者
證券發行市場無固定場所是一個無形市場 證券發行制度(注冊制 核准制)
我國股票實行核准制由審核委員會審核 證監會核准 保薦人及保薦代表應 勤勉盡責 誠實守信
我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詢價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 初步詢價確定價格區間及市盈率區間,保薦機構在發行價格區間向詢價對像累計投票詢價
荷蘭式招標(最低中標價 最高收益率)短期貼現債券採用單一價格方式
美式招標按各自的價格成交《長期附息債券採用多種收益率的方式》
會員大會是交易所最高權力機構 ,理事會是交易所決策機構 交易所總經理由國務院證監會任免
《深圳證券交易所設立中小企業板塊實施方案》包括四項基本原則(審慎推進 統分結合 從嚴監管 統籌兼顧)
中小板的「兩個不變」 (尊守的法律法規不變 發行上市條件信息披露要求不變) 「四個獨立」 (運行獨立 監察獨立 代碼獨立 指數獨立)
基期加權股價指數又叫拉斯貝爾加權指數(採用基期發行量和成交易作為權數)
計算期加權股價指數又叫派許加權指數(採用計算期發行量和成交量為權數)
幾何加權股價指數又叫費雪理想式 (是對上面二種指數作幾何平均,實際很少用)
股票收益:股息收入 資本利得 公積金轉增收益
股息種類:現金股息 股票股息 財產股息 負債股息 建業股息(無盈利無股息的一個例外)
債券收益:債息收入 資本利得 再投資收益
公積金來源:A溢價發行的部份 B稅後利潤中提存的 C資產重估增值部分 D 外部贈與資產
系統風險:政策風險 經濟周期波動 利率風險 購買力風險(通脹) 非系統性風險:信用風險 經營風險 財務風險
證券資產管理是實現委託資產收益的最大化
證券經紀業務及其它二項業務的董事會應設薪酬與提名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和風險控制委員會
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應當貫徹健全,合理,制衡,獨立的原則
經紀業務內部控制主要內容:防範挪用客戶資金資產 非法融入融出資金及結算風險
自營業務重點A防範規模失控,決策失誤 超越授權,變相自營,賬外自營,操縱市場,內幕交易 B建立決策程序加強決策管理 C合理的預警機制
投資銀行重點防盪法律風險 財務風險 道德風險 研究咨詢業務應重點防範傳播虛假信息誤導投資者,無資格執業,違規執業及利益沖突 業務創新應重點防範違法違規,規模失控,決策失誤
分支機構應重點防範 越權經營,預算失控及道德風險
凈資本=凈資產-金融產品投資風險調整-應收款的風險調整-其它流動資產項目的風險調整-長期資產的風險調整-或有負債的風險-/+證監會認定的其
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設立條件:A自有資金不少於2億元B必要的場所及設施C主要管理及從業人員要有從業資格D 其它條件
證券市場監管手段:法律手段 經濟手段 必要的行政手段
證券市場監管的意義:1保障投資者權益 2維護市場良好秩序 3發展和完善證券市場體系 4准確全面的信息利於參與者的決策
國際證監會公布了監管的三個目標:保護投資者 保證市場公平效率和透明 降低系統風險
信息披露:全面性 真實性 時效性
操縱市場行為:A單獨或合謀集中資金持股優勢連續賣買 B與他人串通事先約定時間,價格,方式影響價格和數量 C在自已的賬戶間對倒
內幕信息包括:1分配股利或增資計劃 2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 3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4 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報廢一次超過資產的 30% 5公司主要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承提重大損失賠償責任 6上市公司的收購方案
證券業協會三大職能:自律 服務 傳導
證券從業人員行為規范內容:正直誠信 勤勉盡責 廉潔保密 自律守法
② 2011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基礎知識講義
基礎[總結]
有價證券是虛擬資本的一種形式 有價證券狹義指資本證券,廣義包括商品證券(提貨單,運貨單,倉庫棧單),貨幣證券(商業證券和銀行證券)
有價證券按發行主體分: 按是否在交易所掛牌分: 按募集方式:
1政府證券 1 上市證券 1公募證券
2政府機構證券(我國不允許) 2 非上市證券 2私募證券(信託計劃,理財計劃,定向增發)
3公司證券(包括金融證券) (憑證式國債,普通開放式基金)
按代表的權利性質分:股票 債券 其他證券(基金,衍生品《金融期貨,可轉換證券,權證》)
有價證券的特徵:A收益性B流動性C風險性D 期限性
證券市場的特徵:A價值直接交換的場所 B財產權利直接交換的場所C 風險直接交換的場所
證券市場的品種結構:股票 債券 基金 衍生品市場 證券市場的基本功能:籌資-投資 定價 資本配置功能
證券市場中介機構:證券公司 證券登記結算公司 證券服務機構(投資咨詢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證券信用評級機構)
證券市場的產生:A社會化大生產和商品經濟的發展 B股份制的發展 C信用制度的發展
國際證券市場發展趨勢:A市場一體化 B投資者法人化 C金融創新 D 金融機構混業化 E交易所重組公司化 F 證券市場網路化G 金融風險復雜化
H金融監管合作化
中國第一個標准化期貨合約-----深圳有色金屬交易所-特級鋁期貨標准合同(實現了遠期合同向期貨的過渡)
WTO後證券業在5年過渡期的對外開放包括:1直接B股交易 2成為交易所特別會員 3設立合營公司從事基金管理業務
4加入三年內設立合營證券公司從事A股 B股H股和政府債,公司債的承銷和交易 5合資券商開展咨詢服務,給予國民待遇,可設分權機構
股票的性質: 股票的特徵: 股票的類型: 股票的價值:
A有價證券 1收益性 A普通股票和優先股股票(權利不同分) 1 票面價值
B要式證券 2風險性 B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是否記名分) 2 賬面價值(凈值OR每股凈資產)
C證權證券 3流動性 C有面額和無面額股票(是否標明金額分) 3 清算價值
D 資本證券 4永久性 股票的價格:理論價格 =預期股息/必要收益率 4 內在價值 (理論價值OR未來收益的現值)
E綜合權利證券 5參與性 市場價格
影響股票價格的因素:
A公司的經營狀況 (1資產凈值2盈利水平3派息政策4股票分割 5增資減資 6銷售收入 7原材料供價 8主要經營者理替 9公司重組 10意外災害)
B宏觀經濟因素(1經濟增長2經濟周期3貨幣政策《准備金率,再貼現。公開市場業》4財政政策 5市場利率 6通貨膨脹 7匯率變化 8國際收支)
C政治因素 (1戰爭 2 政權更迭 3政府重大經濟政策出台 4國際社會政治經濟的變化)
D 心理因素 E穩定市場的政策與制度安排 (技術性停牌 臨時停市) F 人為操縱因素
普通股股東的權利:
1重大決策參與權 2公司資產收益權和剩餘資產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 4查閱公司資料 5交易股票
清償順序: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保費用――法定補償――所欠稅款――公司債務――普通股東
我國股票按投資主體分:國家股 法人股 社會公眾股 外資股 債券的特徵:償還性 流動性 安全性 收益性
債券分類:發行主體分 (政府債券 金融債券 公司債券) 按付息方式分:零息債券 附息債券 息票累積債券 浮動利率債券
按形態分類:實物債券 憑證式債券 記賬式債券 廣義政府債券屬於公共部門債務 狹義屬政府部門債務
政府債券特徵:安全性高 流通性強 收益穩定 免稅待遇 國債按資金用途分:赤字國債 建設國債 戰爭國債 特種國債
儲蓄債券是以個人為發行對像的非流通國債,一般以吸收個人小額儲蓄為主
記賬式國債利率由記賬國債承銷團投標確定 儲蓄國債利率由財政部參考存款利率和供求關系確定
公司債券類型:信用公司債(無擔保) 不動產抵押公司債 保證公司債 收益公司債 可轉換公司債 附認股權證公司債
國際債券特徵:資金來源廣發行規模大 存在匯率風險 有國家主權保障 以自由兌換貨幣作計量貨幣
龍債券是指除日本以外亞洲地區發行的一種以非亞洲國家貨幣標價的債券
投資基金的特點:集合投資 分散風險 專業理財 基金的作用:為中小投資者拓寬了渠道 利於證券市場的穩定和發展
基金託管人可磋商酌情調低基金託管費經證監會核准後公告無須召開持有人大會
基金投資風險:市場風險 管理能力風險 技術風險 巨額贖回風險
金融衍生工具基本特徵:跨期性 杠桿性 聯動性 不確定高風險性(信用風險 市場風險 流動性風險 結算風險 運作風險 法律風險)
金融衍生工具按產品形態和交易場所分:內置型衍生工具 交易所交易衍生工具 OTC交易的衍生工具
金融衍生工具按自身交易方法及特點分類:金融遠期合約 金融期貨 金融期權 金融互換 結構化金融衍生工具 按基礎工具分類:股權類(股票期貨 股票期權 股票指數期貨 股票指數期權及混合交易合約) 利率類(遠期利率協議 利率期貨 利率期權 利率互
換及混合交易合約) 貨幣類(外匯合約 貨幣期貨 貨幣期權 貨幣互換及合約的混合交易合約)信用類(信用互換 信用聯結票據) 其它類
金融衍生工具的創新:風險管理型創新 增強流動型創新 信用創造型創新 股權創造型創新
期權的權利期間與時間價值存在同方向但非線性影響 基礎資產產生收益將使看漲期權價格下跌,看跌期權價格上長升
權證的要素包括:類別 標的 行權價格 存續時間(6個月以上 24個月以下) 行權日期 行權結算方式 行權比例
可轉債換發行時證券的性質分: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優先股
存托憑證(DR) 也稱預托憑證 對發行人的優點:A市場容量大,籌資能力強 B避開直接發行股票債券的法律要求,上市手續簡單成本低
ADR對投資者的優點:以美元交易,國內清算 ADR 須經美國證監會注冊有助於保障投資者的權益 股利發放以美元支付 規避投資政策限制
資產證券化分類: 按基礎資產分類(不動產證券化 應收賬款證券化 信貸資產證券化 未來收益證券化 債券組合證券化)
按地域分類(境內資產證券化 離岸資產證券化) 證券化產品的屬性分類(股權型 債權型 混合型)
資產證券化當事人包括:發起人(原始權益人大型工商企業及金融機構) 特定目的機構(為發起人的資產為基礎發行證券化的產品機構)
資金和資產存管機構 信用增級機構 信用評級機構 承銷人 投資者
證券發行市場無固定場所是一個無形市場 證券發行制度(注冊制 核准制)
我國股票實行核准制由審核委員會審核 證監會核准 保薦人及保薦代表應 勤勉盡責 誠實守信
我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詢價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 初步詢價確定價格區間及市盈率區間,保薦機構在發行價格區間向詢價對像累計投票詢價
荷蘭式招標(最低中標價 最高收益率)短期貼現債券採用單一價格方式 美式招標按各自的價格成交《長期附息債券採用多種收益率的方式》
會員大會是交易所最高權力機構 ,理事會是交易所決策機構 交易所總經理由國務院證監會任免
《深圳證券交易所設立中小企業板塊實施方案》包括四項基本原則(審慎推進 統分結合 從嚴監管 統籌兼顧)
中小板的「兩個不變」 (尊守的法律法規不變 發行上市條件信息披露要求不變) 「四個獨立」 (運行獨立 監察獨立 代碼獨立 指數獨立)
基期加權股價指數又叫拉斯貝爾加權指數(採用基期發行量和成交易作為權數)
計算期加權股價指數又叫派許加權指數(採用計算期發行量和成交量為權數)
幾何加權股價指數又叫費雪理想式 (是對上面二種指數作幾何平均,實際很少用)
股票收益:股息收入 資本利得 公積金轉增收益 股息種類:現金股息 股票股息 財產股息 負債股息 建業股息(無盈利無股息的一個例外)
債券收益:債息收入 資本利得 再投資收益
公積金來源:A溢價發行的部份 B稅後利潤中提存的 C資產重估增值部分 D 外部贈與資產
系統風險:政策風險 經濟周期波動 利率風險 購買力風險(通脹) 非系統性風險:信用風險 經營風險 財務風險
證券資產管理是實現委託資產收益的最大化
證券經紀業務及其它二項業務的董事會應設薪酬與提名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和風險控制委員會
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應當貫徹健全,合理,制衡,獨立的原則
經紀業務內部控制主要內容:防範挪用客戶資金資產 非法融入融出資金及結算風險
自營業務重點A防範規模失控,決策失誤 超越授權,變相自營,賬外自營,操縱市場,內幕交易 B建立決策程序加強決策管理 C合理的預警機制
投資銀行重點防盪法律風險 財務風險 道德風險 研究咨詢業務應重點防範傳播虛假信息誤導投資者,無資格執業,違規執業及利益沖突
業務創新應重點防範違法違規,規模失控,決策失誤 分支機構應重點防範 越權經營,預算失控及道德風險
凈資本=凈資產-金融產品投資風險調整-應收款的風險調整-其它流動資產項目的風險調整-長期資產的風險調整-或有負債的風險-/+證監會認定的其
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設立條件:A自有資金不少於2 億元 B必要的場所及設施 C主要管理及從業人員要有從業資格 D 其它條件
證券市場監管手段:法律手段 經濟手段 必要的行政手段
證券市場監管的意義:保障投資者權益 B維護市場良好秩序 C發展和完善證券市場體系 C准確全面的信息利於參與者的決策
國際證監會公布了監管的三個目標:保護投資者 保證市場公平效率和透明 降低系統風險
信息披露:全面性 真實性 時效性
操縱市場行為:A單獨或合謀集中資金持股優勢連續賣買 B與他人串通事先約定時間,價格,方式影響價格和數量 C在自已的賬戶間對倒
內幕信息包括:1分配股利或增資計劃 2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 3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4 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報廢一次超過資產的 30%
5公司主要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承提重大損失賠償責任 6上市公司的收購方案
證券業協會三大職能:自律 服務 傳導
證券從業人員行為規范內容:正直誠信 勤勉盡責 廉潔保密 自律守法
③ 什麼是信用聯結票據與信用互換怎麼流通交易
為實現信用風險的有效轉移,發達國家金融市場上出現了一種更為有效的信用風險管理工具——信用互換。嚴格意義上講,信用互換屬外部信用增級,主要是藉助第三方的信用實力來增加自身債券的償付能力。但其設計機制更為巧妙,信用風險轉移更為有效,充分體現了資產證券化產品收益分享、風險共擔的精髓。
在信用互換交易中,參與互換協議的一方(A)定期向另一方(B)支付一定的費用,當標的債券出現償付風險時,由B對A給予一定的補償,該種補償可以是固定價值,也可以是債券面值與現值的差額,也可以針對基差等風險予以補償,形式各異,安排靈活,適合於不同結構的資產支持證券。該種安排的成本一般比銀行擔保、信用證等低,原因在於提供信用補償的一方是專業化的風險管理機構,將採用較為精確的方法測算風險,在風險超過合意水平時,通過在國際市場同諸如OECD的機構再次進行風險互換。
④ 金融衍生工具的基礎工具為什麼沒有債券
金融衍生工具的基礎工具包含了債券。
金融衍生工具是指建立在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之上,其價格取決於基礎金融產品價格(或數值)變動的派生金融產品。
這里所說的基礎產品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不僅包括現貨金融產品(如債券、股票、銀行定期存款單等),也包括金融衍生工具。作為金融衍生工具基礎的變數種類繁多,主要是各類資產價格、價格指數、利率、匯率、費率、通貨膨脹率以及信用等級等,近些年來,某些自然現象(如氣溫、降雪量、霜凍、颶風)甚至人類行為(如選舉、溫室氣體排放)也逐漸成為金融衍生工具的基礎變數。
金融衍生工具分類:
1.根據原生工具的分類。
根據原生工具大致可以分為股票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貨幣或匯率衍生工具。貨幣或匯率衍生工具包括遠期外匯合約、外匯期貨、外匯期權、貨幣互換等;利率衍生工具包括短期利率期貨、債券期貨、債券期權、利率互換、互換期權、遠期利率協議等;股票衍生工具包括股票期權、股票價格指數期權、股票價格指數期貨、認股權證、可轉換債券、與股權相關的債券等。
2.按交易形式的分類。
按交易形式,即合約類型可以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互換四大類。
3.根據交易方法的分類。
根據交易方法,即是否在交易所上市,可分為場內工具和場外工具。場內交易,又稱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競價交易的交易方式。在場內交易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有期貨和期權。場外交易指交易雙方直接成為交易對手的交易方式。
⑤ 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者有哪些
主要以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基金等機構為主,三類機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券託管量佔比達到85%左右,其中商業銀行就達到了70%。
近年來,我國債券市場平穩較快發展,市場規模已居於世界前列,形成了以銀行間市場為主、交易所市場及商業銀行櫃台市場為輔、互聯互通、分工合理的市場格局,有90%以上的債券託管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的跨越式發展,使其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日益凸顯,在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優化社會融資結構、完善金融宏觀調控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快速發展與商業銀行關系密切。在1997年銀行間債券市場成立之初,商業銀行即作為首批市場成員進行債券現券和回購交易。目前,商業銀行是銀行間債券市場主要的做市商機構,是央行公開市場業務的一級交易商,是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的核心成員,也是國債承銷團的主要成員,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去年以來,商業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中的主導地位遭到市場個別人士的質疑,一種觀點認為,商業銀行持債比重高,單一的投資者結構使得債券市場成為買方市場;還有觀點認為,商業銀行持有債券與貸款一樣仍屬於間接融資,銀行體系存在較高的系統性風險。上述觀點明顯混淆了債券與貸款間的差別,漠視近年來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者結構所發生的深刻變化,同時也忽視了我國是銀行主導型金融體系這一現實。
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者結構
已日趨多樣化
盡管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展初期,商業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居主導地位,但隨著市場發展,近年來商業銀行「獨大」的局面已有所改變,一是銀行間本幣市場成員中商業銀行絕對數量增加,但相對數量下降。2008年年末銀行間本幣市場成員1857家,其中商業銀行361家,佔比19%。至2015年5月末,銀行間本幣市場成員數總計8366家,其中商業銀行832家,佔比降至不足10%,表明銀行間債券市場已經成為以眾多合格機構投資者為主、專業化程度較高的機構間市場。
二是商業銀行在銀行間現券市場交易佔比呈下降趨勢,非銀行金融機構已成為信用債市場中的主要參與者。據統計,2011年至2014年,商業銀行參與的現券交易市場佔比在64%~68%之間,低於2007年至2010年的71%~75%。分市場看,在利率債市場,2007年至2014年商業銀行交易市場佔比在72%~81%之間,在信用債市場,交易比重在49%~64%之間,表明非銀行金融機構已成為左右信用債市場的主要參與者。
三是商業銀行債券持有量比重呈下降趨勢,在信用債市場佔比已不足五成。2009年年末商業銀行的債券持有量為12萬億元,市場佔比接近70%,至2014年年末,商業銀行債券持有量升至20萬億元,但市場佔比已不足60%。分市場看,2009年年末,商業銀行國債持有量為30740億元,占國債未償余額的58%,2014年年末這一比例升至70%。2009年年末,商業銀行國開債持有量為24126億元,占國開債未償余額的75%,2014年年末這一比例大體保持不變。商業銀行持有較多的利率債,一方面滿足了銀行的資產配置需求;另一方面也為銀行開展流動性管理,參與央行公開市場操作等提供了便利。在信用債市場,2010年年末商業銀行持有企業債4964億元,占企業債未償余額的34%,至2014年年末這一比重已降至23%;2010年年末,商業銀行持有短融及中期票據的比重均超過50%,但至2014年年末均已不足50%。
商業銀行深度參與
銀行間債券市場意義重大
盡管商業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中的持債比重呈下降走勢,但總體規模依然較高,這與我國銀行主導型金融體系有關。以資產規模計算,截至2014年年末,商業銀行總資產達134.8萬億元,雖然2014年商業銀行債券投資余額僅占商業銀行總資產的15.2%,但龐大的資產規模使得商業銀行仍是債券市場主要的持有者。
作為我國金融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商業銀行深度參與銀行間債市,對於優化社會融資結構、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水平、推動利率市場化進程等均具有積極意義。央行數據顯示,2014年我國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為16萬億元,其中企業債券融資規模佔比14.7%,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規模佔比為2.6%。從存量數據看,截至2015年一季度末,我國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為127.6萬億元,其中企業債券存量為12.1萬億元,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存量為3.9萬億元。數據表明,債券市場已成為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的決定性力量。
這其中,商業銀行作為以間接融資業務為主的金融中介,通過將部分資產配置於債券,既實現了風險的分散化,又客觀上提高了我國直接融資比重,那種將銀行持有債券簡單地等同於貸款的觀點是不準確的。
一是與貸款相比,債券作為標准化產品具有較好的流動性,銀行可隨時轉讓。二是銀行可通過債券遠期、利率互換等衍生品對債券投資進行風險管理,因此與單獨持有貸款相比,銀行的抗風險能力更高。三是信用債發行人往往面臨較高的信息披露要求,其所面臨的外部約束明顯高於銀行貸款。四是銀行開展債券投資,不僅有助於債券順利發行與轉讓,也有助於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銀行將一部分資金配置於利率債及信用債,不是增加而是降低了銀行體系風險。
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銀行間債券市場仍是主戰場
盡管債券市場發展迅速,但總體來看我國直接融資比重依然偏低,為進一步提高我國直接融資比重,降低銀行系統風險,銀行間債券市場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大力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自2005年開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啟動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以來,相關制度已初步建立,產品發行和交易已開始採用備案制和注冊制,目前我國已迎來資產證券化發展的大好時期。未來,我國應遵循國際金融市場一般發展規律,立足銀行間債券市場,推動以合格機構投資者為主的資產證券化市場平穩有序健康發展。
二是積極推動信用衍生品市場發展。在銀行面臨的各種風險中,信用風險相對比較突出,但風險對沖工具匱乏。雖然2010年銀行間債券市場開啟了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的試點,但由於種種原因其交易極不活躍,風險管理功能無從發揮。有關主管部門應打破利益藩籬,攜手推動場外信用衍生品市場的發展。基於前期信用風險緩釋工具試點,可考慮先在銀行間市場推出以經濟主體為參考標的的單名信用違約互換,適時推出總收益互換、信用聯結票據以及信用違約互換指數等其他信用衍生產品,以為市場提供多樣化的產品選擇。
三是進一步優化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者結構。近年來,在人民銀行的推動下,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者結構持續優化,多層次債券市場體系基本成形。年初至今,人民銀行又推動私募投資基金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並將境外機構投資者的入市申請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額度管理同時取消。未來可考慮將養老金、住房公積金等長線投資者直接引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以進一步擴大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主體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