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證券的風險分析
1.經營風險
由於經紀業務的傭金收入占證券公司總收入的比重較大,證券公司對經紀業務的依賴性增強,二級市場行情波動對證券公司收益影響較大,當行情低迷時,固定成本(如通訊費用、場地租金等)居高不下,經營風險凸現。
上海證券交易所2000年度會員年檢結果顯示,96家證券公司類會員只有32%被列為年檢好會員,與99年相比在總體規模、盈利水平有一定提高的同時,仍有近十家證券公司出現虧損或接近虧損,相當一部分證券公司凈資產低於平均水平,在資產經營安全性、合法合規經營、內部控制等方面仍需進一步完善。
2.拓展業務風險
隨著證券市場規范化、市場化、國際化改革的深入,證券公司在激烈的競爭中拓展業務時採用的一系列手段措施,面臨較大風險:
(1)向客戶融資。由於向客戶透支資金的方法已經被嚴厲禁止,變相透支資金的情況時有發生(例如利用國債交易向客戶融資等),有的還與銀行共同協作,使融資行為不易被發現。
(2)返佣。返佣使經營成本加大,一旦行情不好,返佣成為節約費用的包袱;返佣的帳務處理有的返還現金,管理漏洞較多;返佣比例制定亦有較大的隨意性,增加了規范管理的難度;同時返佣稅金的收取有的只代扣了個人所得稅,未扣所得稅、營業稅,留下了隱患。
(3)提供擔保。證券公司有的分支機構為客戶貸款資金提供擔保,因擔保方比較隱蔽,只有在資金鏈出現斷裂,才有可能被發現,而這時證券公司面臨的風險已十分嚴重。
(4)三方監管。有的證券公司分支機構實行三方監管(一客戶提供資金給另一客戶買股票,證券公司分支機構監管客戶的股票,以保證另一客戶資金安全),這是《證券法》不允許的行為,監管協議不受法律保障,監管行為不受法規認可,一旦發生糾紛,證券公司十分被動。
(5)業務創新。為追求規模擴大和市場佔有率增加,證券公司開展了一系列的業務創新,並與銀行、保險等機構結成戰略夥伴關系,業務創新遇到來自包括技術、咨詢、培訓和推廣等多方面的挑戰,風險控制難度加大。
3.系統網路風險
隨著網路信息技術在證券行業的廣泛應用,隨著證券行業業務創新的不斷深入,網路是否安全可靠、網路是否便捷高效變得越來越重要。但證券公司對此的風險控制及抗風險能力仍不容樂觀。
證券承銷業務是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之一,因為項目周期長,受市場不可預測因素影響較大,隨著監管力度的加強,證券公司的連帶責任增加,公司各項風險增大。
如對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前景研究不夠,推薦企業發行證券失敗而使證券公司遭受利潤和信譽損失的風險。對二級市場的走勢判斷錯誤,造成股票價格定位不合理或債券的利率和期限設計不符合市場需求,券商包銷的股票賣不出去;或者在增發配股時成了上市公司大股東,證券公司資金被大量佔用引發財務風險。
隨著B股市場將率先成為全流通市場,B股承銷業務將有較大發展,如果履行包銷責任,還可能出現外匯風險。對上市公司進行過分包裝,在信息披露上出現過錯,誤導投資人,造成違規違法的風險。
❷ 證券投資的主要風險有哪些,如何規避風險要簡短點的交作業
我國證券公司(指綜合性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按照《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有經紀、承銷、自營、兼並收購、基金管理、咨詢服務等。因此證券公司風險根據業務可分為以下四大類:
(一)證券經紀業務風險
由於經紀業務收入占證券公司總收入的比例較大,一般達到40—50%以上,因此經紀業務風險是證券公司最基本的風險,主要表現有:
1.經營風險
由於經紀業務的傭金收入占證券公司總收入的比重較大,證券公司對經紀業務的依賴性增強,二級市場行情波動對證券公司收益影響較大,當行情低迷時,固定成本(如通訊費用、場地租金等)居高不下,經營風險凸現。
上海證券交易所2000年度會員年檢結果顯示,96家證券公司類會員只有32%被列為年檢好會員,與99年相比在總體規模、盈利水平有一定提高的同時,仍有近十家證券公司出現虧損或接近虧損,相當一部分證券公司凈資產低於平均水平,在資產經營安全性、合法合規經營、內部控制等方面仍需進一步完善。
2.拓展業務風險
隨著證券市場規范化、市場化、國際化改革的深入,證券公司在激烈的競爭中拓展業務時採用的一系列手段措施,面臨較大風險:
(1)向客戶融資。由於向客戶透支資金的方法已經被嚴厲禁止,變相透支資金的情況時有發生(例如利用國債交易向客戶融資等),有的還與銀行共同協作,使融資行為不易被發現。(2)返佣。返佣使經營成本加大,一旦行情不好,返佣成為節約費用的包袱;返佣的帳務處理有的返還現金,管理漏洞較多;返佣比例制定亦有較大的隨意性,增加了規范管理的難度;同時返佣稅金的收取有的只代扣了個人所得稅,未扣所得稅、營業稅,留下了隱患。(3)提供擔保。證券公司有的分支機構為客戶貸款資金提供擔保,因擔保方比較隱蔽,只有在資金鏈出現斷裂,才有可能被發現,而這時證券公司面臨的風險已十分嚴重。(4)三方監管。有的證券公司分支機構實行三方監管(一客戶提供資金給另一客戶買股票,證券公司分支機構監管客戶的股票,以保證另一客戶資金安全),這是《證券法》不允許的行為,監管協議不受法律保障,監管行為不受法規認可,一旦發生糾紛,證券公司十分被動。(5)業務創新。為追求規模擴大和市場佔有率增加,證券公司開展了一系列的業務創新,並與銀行、保險等機構結成戰略夥伴關系,業務創新遇到來自包括技術、咨詢、培訓和推廣等多方面的挑戰,風險控制難度加大。
3.系統網路風險
隨著網路信息技術在證券行業的廣泛應用,隨著證券行業業務創新的不斷深入,網路是否安全可靠、網路是否便捷高效變得越來越重要。但證券公司對此的風險控制及抗風險能力仍不容樂觀。
(二)證券承銷業務風險
證券承銷業務是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之一,因為項目周期長,受市場不可預測因素影響較大,隨著監管力度的加強,證券公司的連帶責任增加,公司各項風險增大。
如對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前景研究不夠,推薦企業發行證券失敗而使證券公司遭受利潤和信譽損失的風險。對二級市場的走勢判斷錯誤,造成股票價格定位不合理或債券的利率和期限設計不符合市場需求,券商包銷的股票賣不出去;或者在增發配股時成了上市公司大股東,證券公司資金被大量佔用引發財務風險。隨著B股市場將率先成為全流通市場,B股承銷業務將有較大發展,如果履行包銷責任,還可能出現外匯風險。對上市公司進行過分包裝,在信息披露上出現過錯,誤導投資人,造成違規違法的風險。
(三)自營業務風險
作為證券公司傳統業務之一,證券自營收入約佔中國證券公司總收入的30%,但其風險卻比較巨大。首先是市場風險,自營收益與二級市場走勢關系密切。目前我國證券二級市場整體來講投機氣氛較濃,市場波動相對頻繁,很多證券公司未建立有效的業務決策系統、調研系統、操作系統及相應的管理制度責任制度,面對相對較少的投資品種,證券公司無法利用套期保值等手段規避證券市場波動的系統風險,因此,二級市場的價格異常波動會給公司業務帶來較大的風險。其次是新業務風險,很多新的交易品種即將推出,但由於業務新、經驗少,容易出現問題。同時它在能夠規避風險的同時,也有放大風險的效應。「李森事件」把百年歷史的「巴林銀行」毀於一旦就是典型的案例。第三是違規操作風險,追求自營業務收益增加,惡意炒作使股價震盪加劇從中獲利。這種行為是《證券法》所嚴厲禁止的。一旦受到查處,公司的各項業務都將受到嚴重影響。
(四)其他業務風險
在上述三大業務之外,資產管理業務是很多證券公司未來發展的重點,但其帶來的風險在2001年表現得尤為突出。雖然《證券法》以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指出,證券公司在從事資產管理業務過程中不得向委託人承諾投資收益,但是不少證券公司在進行資產管理業務時,還是違規進行保底和收益分配承諾,在操作不當時,易使應由客戶承擔的市場風險,轉化為由證券公司承擔實際的虧損。同時該業務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收益分配機制,致使收益分配的品種單一、憑經驗確定,客戶可選擇的機會少,證券公司遇行情波動較大時,風險應對的能力欠佳。假設某證券公司注冊資金20億元,實際資產管理的資金100億元。允諾資金的保底利潤率是10%。按此計算,其年成本在10億元左右,在大盤下跌20%,損失應超過15%達8.5億元,加上公司自有的自營資金按10億元計算,大盤下跌損失2億元,則兩者合計損失超過20.5億元,對該證券公司來說已達到生死存亡的地步。因此,證券公司在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一定要注意風險。不能盲目擴展。其他如國外證券公司獲利豐厚的資產重組、並購業務在我國雖然也開展,但業務量較小,所以其風險並不明顯。
❸ 求問關於證券公司風險控制能力數據
這些好像都是證券公司按照證監會要求進行核算所涉及的數據指標。
風險調整:就是調整已經推出的產品,比如原來是平價發行,現在溢價發行;比如原來該產品是T+2現在T+0等等,有此產生的對該產品以及整體凈資產的影響,按會計法等相關法規要求核算成一個數字,就是風險調整;
有負債的風險調整:那就是產生虧損的產品進行上述調整了;
中國證監會認定或核準的其他調整項目:這是證監會或其外派機構(比如審計)覺得某券商的某產品有問題,責令其重新進行風險調整(通常情況下是責令其提高風控水平);
各項風險資本准備之和:風險資本准備,是指券商用於風險投資的資本中按照證監會的規定,質押、預留、託管在指定銀行賬戶的那部分;
表內外資產總額:這裡面的「表」應指資產負債表;
優質流動性資產:指流動性(方便購買和變現)非常好,風險非常低的資產。優質流動性資產,是包括銀行在內的金融機構都會配置的資產,比如國債逆回購;
可用穩定資金:未在前面提到的質押、預留、託管在指定銀行賬戶的准備金、保證金之內或額限以外的可用資金;
所需穩定資金:為了防止各種客觀存在,有可能發生的金融風險,規定券商必須保持凈穩定資金比率大於100%,凈穩定資金比率=可用穩定資金/所需穩定資金。這裡面的所需穩定資金,也是要會計師按照相關規定核算、預估出來的;
你網路不到,那麼我就不費事了,應該也找不到。也許找不到,但是它存在。券商的財報只是按規定公布的簡易數據。更多的數據和報告是上報證監會等監管部門的,證監會也會定期不定期地外派機構去查券商。
❹ 證券公司的風險控制
證券公司經營的風險控制: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證券公司的凈資本,凈資本與負債的比例,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凈資本與自營、承銷、資產管理等業務規模的比例,負債與凈資產的比例,以及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例等風險控制指標作出規定。證券公司從每年的稅後利潤中提取交易風險准備金,用於彌補證券交易的損失,其提取的具體比例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對證券公司的財務狀況、內部控制狀況、資產價值進行審計或者評估。
為了控制和化解證券公司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眾利益,保障證券業健康發展,國務院於2008年4月23日通過了《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該條例規定了證券公司的停業整頓、託管、接管、行政重組、撤銷、破產清算和重整、監督協調以及法律責任等。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處置證券公司風險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監督。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其他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以及省級人民政府建立處置證券公司風險的協調配合與快速反應機制。處置證券公司風險過程中,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維護社會穩定。處置證券公司風險過程中,應當保障證券經紀業務正常進行。
良好的風險控制體系,必須建立在科學的證券分析基礎之上,主要包括如下三個方面:
(1)技術分析:技術分析是以預測市場價格變化的未來趨勢為目的,通過分析歷史圖表對市場價格的運動進行分析的一種方法。股票技術分析是證券投資市場中普遍應用的一種分析方法。
(2)基本分析:基本分析法通過對決定股票內在價值和影響股票價格的宏觀經濟形勢、行業狀況、公司經營狀況等進行分析,評估股票的投資價值和合理價值,與股票市場價進行比較,相應形成買賣的建議。
(3)演化分析:演化分析是以演化證券學理論為基礎,將股市波動的生命運動特性作為主要研究對象,從股市的代謝性、趨利性、適應性、可塑性、應激性、變異性和節律性等方面入手,對市場波動方向與空間進行動態跟蹤研究,為股票交易決策提供機會和風險評估的方法總和。
❺ 【證券公司財務風險案例】
主要是根據一些財務指標進行風險控制 以下是粘貼的
第十八條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業務的,其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2000萬元。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等業務之一的,其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業務,同時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等業務之一的,其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1億元。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中兩項及兩項以上的,其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2億元。
第十九條 證券公司必須持續符合下列風險控制指標標准:
(一)凈資本與各項風險准備之和的比例不得低於100%;
(二)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不得低於40%;
(三)凈資本與負債的比例不得低於8%;
(四)凈資產與負債的比例不得低於20%;
(五)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例不得低於100%。
第二十條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業務的,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按託管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總額的2%計算風險准備;
(二)凈資本按營業部數量平均折算額(凈資本/營業部家數)不得低於人民幣500萬元。
第二十一條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自營業務的,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自營股票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的100%;
(二)證券自營業務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的200%;
(三)持有一種非債券類證券的成本不得超過凈資本的30%;
(四)持有一種證券的市值與該類證券總市值的比例不得超過5%,但因包銷導致的情形和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違反規定超比例自營的,在整改完成前應當將超比例部分按投資成本的100%計算風險准備。
前款所稱自營股票規模,是指證券公司持有的股票投資按成本價計算的總金額;證券自營業務規模,是指證券公司持有的股票投資和證券投資基金(不包括貨幣市場基金)投資按成本價計算的總金額。
證券公司創設認購權證的,計算股票投資規模時,證券公司可以按股票投資成本減去出售認購權證凈所得資金(不包括證券公司贖回認購權證所支出資金)後的金額計算。
第二十二條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承銷業務的,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證券公司承銷股票的,應當按承擔包銷義務的承銷金額的10%計算風險准備;
(二)證券公司承銷公司債券的,應當按承擔包銷義務的承銷金額的5%計算風險准備;
(三)證券公司承銷政府債券的,應當按承擔包銷義務的承銷金額的2%計算風險准備。
計算承銷金額時,承銷團成員通過公司分包銷的金額和戰略投資者通過公司簽訂書面協議認購的金額不包括在內。
證券公司同時承銷多家發行人公開發行證券,發行期有交叉、且發行尚未結束的,應當按照單項業務承銷金額和對應比例計算風險准備。
第二十三條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資產管理業務的,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按定向資產管理業務管理本金的2%計算風險准備;
(二)按集合資產管理業務管理本金的1%計算風險准備;
(三)按專項資產管理業務管理本金的0.5%計算風險准備。
第二十四條證券公司為客戶買賣證券提供融資融券服務的,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對單一客戶融資業務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的5%;
(二)對單一客戶融券業務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的5%;
(三)接受單只擔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過該股票總市值的20%;
(四)按對客戶融資業務規模的10%計算風險准備;
(五)按對客戶融券業務規模的10%計算風險准備。
前款所稱融資業務規模,是指對客戶融出資金的本金合計;融券業務規模,是指對客戶融出證券在融出日的市值合計。
第二十五條證券公司應當按上一年營業費用總額的10%計算營運風險的風險准備。
第二十六條中國證監會對各項風險控制指標設置預警標准,對於規定「不得低於」一定標準的風險控制指標,其預警標準是規定標準的120%;對於規定「不得超過」一定標準的風險控制指標,其預警標準是規定標準的80%。
一、財務風險量化管理的基本策略
借鑒國外券商風險管理的基本框架,結合中國證券公司的實際情況,本文提出幾點策略:(1)全面風險管理原則;(2)必須保證財務風險的可測、可控、可承受;(3)建立風險預算,實施風險預算管理;(4)以凈資本指標為核心識別和評估總風險,以風險價值(VaR)模型計量和管理金融資產的市場風險,以「壓力實驗」方法來作為VaR風險測度方法的必要補充;(5)規模經營與資產結構並重,業務發展與財務約束並重;(6)靜態指標與動態監測兼顧;(7)風險防範和經營風險相統一。
關於凈資本:目前我國證券公司凈資本計算規則與國際規則仍有一定的差距,需要進行完善,如特定長期負債如何計入凈資本問題、預計負債(如應訴事項的金額)核算不規范、資產管理業務的或有損失沒有扣減、對外擔保未完全扣減等。凈資本計算的真實和准確性非常關鍵,為實現凈資本指標的核心作用,下文提到的凈資本指標是在現有凈資本標准上考慮上述因素重新計算的金額。
關於VaR(Vaule-at-Risk):VaR是指在正常的市場條件和給定的置信度內,用於評估和計量任何一種金融資產或證券投資組合在既定時期內所面臨的市場風險大小和可能遭受的潛在最大價值損失。其風險管理技術是對市場風險的總括性評估,它考慮了金融資產對某種風險來源(例如利率、匯率、商品價格、股票價格等基礎性金融變數)的敞口和市場逆向變化的可能性。VaR模型是近年來在金融市場發達國家(主要在歐美)興起的一種金融風險評估和計量模型,目前已被全球各主要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等)、公司和金融監管機構廣泛採用。
關於「壓力測試」(stress testing):VaR值的最大優點就是能科學准確地預測在正常市場波動下,券商所面臨的市場風險的大小。但是,VaR值方法也有缺陷,因為它無法預測到一些極端情形的出現,如股市的大起大落。所以,國外證券公司往往採用另外一種比較流行的市場風險管理技術—「壓力測試」方法來作為VaR風險測度方法的必要補充,以檢驗券商在特別不利的市場行情出現時,是否具有繼續生存的能力。實踐證明,壓力試驗特別適用於那些不規范的新興市場中的金融企業(如我國的證券公司)。
二、財務風險管理的指標體系設計
1.證券監管部門關於證券公司財務風險監控指標。
中國證監會在《證券公司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規中規定了對證券公司的財務風險監控指標,主要指標見表1(適用於綜合類券商)。
表1 證券公司的風險監控指標
評價指標 計算公式 監管線
1.凈資本 =∑(資產余額×折扣比例)-負債總額-或有負債 低於2億元
2.凈資本增長率 =(期末凈資本余額/期初凈資本余額)-1 下降20%
3.凈資本負債比 凈資本/(負債總額-受託資金-代買賣證券款) 低於8%
4.凈資產負債率 =(負債總額-受託資金-代買賣證券款)/凈資產 大於9倍
5.流動比率 =(流動資產-受託資金-代買賣證券款)/(流動負債-受託資金-代買賣證券款) 小於1
6.客戶資金安全性指標 (代買賣證券款+受託資金)-(客戶資金存款+客戶結算備付金+交易保證金+受託資產) 大於0
7.權益類自營證券比例 權益類自營證券成本/期末凈資產 高於80%
8.撥付下屬機構占注冊資本的比例 期末撥付所屬資金/注冊資本 高於40%
9.對外擔保占凈資產的比例 期末對外擔保金額/期末凈資產 高於20%
2.內部全面風險管理指標體系。
我們認為,上述風險監管指標是非常寬松的,也不夠全面,達標非常容易,且沒有體現凈資本指標的核心地位,不能真正起到識別和評估風險的作用。證券公司需在上述監管指標的基礎上,根據上述風險管理策略,以凈資本指標(調整後)為邏輯起點和核心,按照風險可測、可控、可承受的原則,設計內部全面風險管理指標體系。證券公司內部全面風險管理指標體系可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公司層次上的,反映整個公司整體風險狀況,見表2。二是各個業務部門的風險指標,作為二級指標,可進行實時監控。見表3。
表2 一級指標體系
評價指標 計算公式 預警線(區域)
一、資本充足性指標
1.凈資本額 =∑(資產余額×折扣比例)-負債總額-或有負債+特定長期負債-應承擔的資產管理業務浮動虧損 低於凈資產的60-70%
2.凈資本增長率 =(期末凈資本余額/期初凈資本余額)-1 下降10%
3.凈資本相對指標1:凈資本率 期末凈資本/期末凈資產 低於60-70%
4.凈資本相對指標2:凈資本負債比 凈資本/(負債總額-受託資金-代買賣證券款) 低於20%
5.凈資本相對指標3:凈資本充足率 凈資本/(自營權益類證券凈額+證券包銷金額+非規范資產管理業務協議規模+拆出資金+買入返售證券+其他風險資產) 15-20%
二、資產流動性指標
6.資產負債率 (負債總額-受託資金-代買賣證券款)/(資產總額-受託資金-代買賣證券款) 高於45-55%
7.流動比率 (流動資產-受託資金-代買賣證券款)/(流動負債-受託資金-代買賣證券款) 低於1.2
8.現金流量指標 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流動負債-代買賣證券款-受託資金) 低於10%
三、風險資產規模指標
9.自營證券比例 權益類自營證券成本/期末凈資本 大於1倍
10.受託資金比例 承擔風險受託資金余額/期末凈資本 高於60-80%
11.或有負債比例 期末或有負債/期末凈資本 高於10-20%
四、財務績效風險指標
12.凈資產收益率 凈利潤額/(期初凈資產額+期末凈資產額)/2 小於公司平均融資成本或低於同業平均水平
13.營業費用收入率 期末營業收入/期末營業費用 低於1.5
五、資產結構風險指標
14.長期投資比例 (期末長期投資余額—購買國債及金融債余額)/期末凈本 高於20-30%
15.固定資本比例 (期末固定資產凈值+在建工程余額)/期末凈資本 高於30-40%
表3 二級指標體系
評價指標 計算公式 預警線(區域) 備注
一、承銷業務風險指標
1.凈資本包銷比例 證券包銷總金額/凈資本 高於60% 監管線為60%
2.凈資本單項包銷比例 單項包銷總金額/凈資本 高於30% 監管線為30%
3.承銷股票毛利率 承銷股票業務凈收入/承銷股票業務總金額 低於3%
4.項目收入費用率 項目費用合計/項目總收入 高於30%
5.失敗項目費用率 失敗項目費用/項目費用合計 高於10%
二、經紀業務風險指標
1.市場份額 當期股票基金交易量/兩市當期交易總額 低於上年度水平
2.客戶保證金挪用比率 挪用金額(含T+O)/客戶保證金總額 大於零
3.交易傭金率 當期交易傭金/當期交易量 (1)低於保本點傭金標准;或:(2)低於上年水平
4.客戶保證金變動率 期末保證金余額/期初保證金余額-1 低於-20%
5.三方監管風險指標 監管賬戶資產市值/融資金額 低於120%
6.經紀業務收入費用率 營業費用/營業收入 高於75%
三、證券自營業務風險指標
1.股票自營比例 自營股票成本/凈資本 高於80-90%
2.單只股票自營比例 持有單只股票成本/凈資本 高於20-30% 監管線為不高於凈資產20%
3.單只股票市場份額 持有單只股票市值/該股票流通市值 高於10% 監管線為20%
4.自營證券投資組合的VaR值 Var值 高於凈資本的20%
5、自營證券投資組合的壓力測試值 ST值 高於凈資本的50%
6.自營證券收益率 (差價收入+期末浮動盈虧-期初浮動盈虧)/自營證券投入額 (1)低於資金成本;或:(2)低於市場指數增幅
7.自營證券浮動收益率 單只自營證券浮動盈利/自營證券成本 高於10%
8.自營證券浮動虧損率 單只自營證券浮動虧損/自營證券成本 高於7%
四、資產管理業務風險指標
1.受託資產率 期末受託資產余額/期末受託資金 高於70%
2.承擔風險資產管理組合的VaR值 Var值 高於凈資本的30%
3.承擔風險資產管理組合的壓力測試值 ST值 高於凈資本的50%
4.受託資產市場份額 所管理客戶資產投資於一家公司的證券的面值/該證券流通總量 高於10% 監管線為10%
5.受託資產增值率 (本期實現增值額+期末浮動盈虧-期初浮動盈虧)/受託資金金額 低於預期收益率
6.資產管理業務總或有損失占凈資本的比例 (期末已實現未結算虧損+受託資產浮動虧損+應付客戶收益)/期末凈資本 高於40%
7.受託資產損失率 (期末已實現未結算虧損+受託資產浮動虧損)/期末受託資產 高於15%
五、資金營運風險指標
1.股票質押貸款比例 期末股票質押貸款余額/實收資本 高於15% 監管線15%
2.資金拆借比例 拆入、拆出資金余額/實收資本 高於80% 監管線為80%
3.債券回購比例1 債券回購資金余額/凈資產 高於50%
4.國債回購比例2 債券融資回購未到期余額/自有債券標准券總額 高於80%
5.現金留存比率 (期末現金余額+銀行存款余額+結算備付金)/期末凈資產 低於5%
當然,確定指標體系及其預警界限,難免帶有主觀意向,需在實踐中作進一步檢驗,並不斷進行修正和完善,使指標本身及其預警界限更科學、更合理。
三、財務風險指標的動態監測
證券公司的財務風險管理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在建立全面風險管理指標體系基礎上,還必須建立風險監測系統, 這樣才能完善證券公司的風險量化管理。
(1)風險狀態設定:為綜合反映風險程度並方便進行處理,可將指標值統一映射為百分數范圍內表示的分數值。設定的風險狀態有四種,分別用安全、基本安全、風險、較大風險表示,對應的分數范圍:0-20、20-50、50-80、80-100,分數值越大,表示對應的風險越大。
具體做法為:對於每一個指標值,根據其在不同風險狀態的預警區域上限和下限以及對應的分數段范圍,按照線性映射函數:y=a2·[(x-b1)/a1]+b2,可以計算出相應的分數。(其中b1、b2分別表示某風險指標警界狀態的下限及所對應的分數段的下限,a1、a2分別為該風險指標警界狀態的上限與下限之差所對應的分數段的上限與下限之差,x為風險值,則y即為映射後的分數值。)
(2)風險監測框架:可以設計兩個層次的風險監測系統,把一級風險指標作為一個系統,對每項指標賦予相應的權重,根據上述映射方法計算每項指標的風險分數值,加權平均後可計算出公司綜合風險值;把二級風險指標作為一個系統,數據處理方法同上。公司綜合風險值與實時風險值是互補的,前者是定期、靜態的、綜合的,後者是動態的、具體的,在風險評估和管理上要結合使用。
❻ 證券經紀業務的風險是指證券公司在開展證券經紀業務過程中因種種原因而導致客戶利
所謂經紀就是中介,證券公司為客戶辦理開戶,提供股票交易服務、基金版、理財產品並從中賺權取交易傭金,也就是手續費,因此,證券公司就有銷售沖動,而忽略了客戶可能存在的資質風險,比如誘導沒有相關知識的老人炒股,這樣的行為在法律與監管上都是不允許的,不知這樣解答你能清楚否
❼ 證券管理問題
你好。全球經濟一體化,金融市場競爭不斷加劇,風險管理是證券公司成功的關鍵.目前中國證券公司最重要的任務就是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體系.本文將對券商風險及風險管理進行分析和探討,找到合理的解決對策.關鍵詞:證券公司證券市場風險管理一,我國證券公司風險成因的分析(一)外部原因1.法律法規不健全.雖然我國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體系在逐步完善,但是還存在種種問題制約證券公司風險控制體系的健全.首先,許多法律法規本身就存在不足,並且許多條款過分簡單造成可操作性較差;另外,法規的執行不力也直接導致法律效應的弱化,缺少約束力.1999年出台的《證券法》的規章制度大都以保守為主,對各種資金的人市,各項業務的開展,分支機構的設立,市場金融的創新等都以限制為主,束縛證券公司的發展力,致使券商一直以來業務經營趨同,利潤來源單一,受市場漲跌影響較大,導致抗風險能力不強.2.缺乏完善的外部監管體系.由於我國證券市場發展歷史較短,對風險認識不足,證券監管體系不完善,因此,目前還尚未建立科學,完善的外部風險監管體系.監管的滯後使證券公司要面對更大的風險.3融資渠道匱乏.過去,由於證券市場發展的不完善,證券公司缺乏合法的融資渠道,自有資金的匱乏不僅導致挪用客戶保證金以及其他違規現象非常普遍,而且也直接影響到證券公司抵禦風險的能力.4做乏適度競爭環境.中國證券市場一直處於一種競爭怪圈,一方面,市場充斥著條塊分割的行政色彩,政府對市場的干預力非常強大,政策以及政策出台的時機直接影響證券市場價格的波動,市場風險變化較大;另一方面,證券公司之間卻在某些業務方面充斥著大量不正當的競爭手段,競爭不足和失度競爭共同構成我國證券市場特殊的競爭環境,導致市場秩序的混亂,券商效率的下降,從而增加了證券公司的風險.(=)內部因素1.對風險認識不足,忽視風險控制.我國券商控制風險的能力較差,採取的方式也較為被動,而且我國券商防範風險往往是基於外部壓力,而沒有真正意識到風險管理的重要性.面對監管部門的壓力,只為應付人民銀行或監證會的檢查.所以,一些券商雖然成立了風險控制部門,也只是形同虛設,難以真正起到風險控制的作用.從本質上看,西方投資銀行控制風險是源於內部壓力,所以西方投資銀行控制風險能力較強,採取的方式不僅規范,科學,而且較為主動.2.規模弱小,業務范圍狹窄,抵禦風險能力不強.由於歷史原因,國內券商多按地域系統分別建立,規模過小,資金分散,資產流動性差是國內證券公司共同的特質,抵禦風險能力非常有限.業務范圍狹窄,發達國家證券公司業務范圍廣泛,既有證券承銷,證券經紀,證券自營等傳統業務,也有兼收與並購,私募發行,風險投資,衍生產品,項目融資,資產證券化,租賃,證券抵押融資,咨詢服務等等.而國內券商目前業務范嗣主要限於證券承銷,經紀和自營,缺乏供風險控制利用的金融工具,經營范嗣的狹窄使得證券公司很難應對千變萬化的市場環境.3.公司治理薄弱,內部控制不完備.(1)內部規章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及控制力度.大多數的公司制度並不是根據自己的情況設立的,而是為了應付監管部門的檢查而匆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簡單的復制,或者對同行業公司制度的抄襲,再加上市場環境的不斷變化,自身業務的拓展與創新,使其約束控制力減弱,以致缺乏可操作性及控制力度.(2)高管人員成為公司的特權階層,內控機制對其缺乏約束力,"內部機制"變成了"內部人控制",公司受大股東操縱現象嚴重.我國證券公司大部分存在股權高度集中現象,董事會基本上由大股東做主,董事會作用基本沒有發揮,股東由自己的意願決定投資項目,存在很大的風險.(3)公司各職能,監管部門的效用未得到發揮,不利於內部機制的實現.監事會及內部稽核部門形同虛設,不具備完全獨立性,因為其成員由董事會或大股東指定,很難對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員進行有效監管.內部機制的實現不能僅僅依靠某一部門,而是依靠自上而下以及同級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合作和互相制約來實現的.4,管理體制和手段落後.在管理方面的欠缺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治理結構問題,目前還沒有充分依靠公司董事會,監視會和股東大會三者來監督公司的風險管理工作,虛設現象嚴重,重大決策缺乏監督制衡機制,很容易造成管理決策方面的失誤.二是,管理層次問題,我國證券公司大多數實行總公司——分支機構的形式,由於管理層次的不到位也造成風險管理的缺失.三是風險控制執行不力,由於管理方面的問題,許多公司風險控制部門形同虛設,執行不力又引發其他方面的風險.而且證券公司股權結構不合理,股權高度集中,流動性差,股東比例失調,公司透明度低等導致證券公司投資決策和風險管理失控.二,我國證券公司風險管理的對策建議(一)加強政府監管力度,防範券商自營業務風險1.從決策和授權程序看,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自營部門的個人影響將受到較大限制,改變以往證券公司存在受個人投資偏好影響等情形.個人的作用僅能在討論和表決中發揮,對降低風險有較大效果.2對證券自營業務的監管,將進一步日常化.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對證券公司自營業務是可以隨時了解和檢查的.這會大大降低違規自營事件發生的概率.3.持股集中的案例,在證券自營業務中將大為減少.在《指引》實施後,證券自營業務的主要手法,是在證券池中分散投資.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風險將進一步向證券投資基金靠攏.4.證券自營業務引起的風險將由多種技術手段予以釋放.證券自營業務是風險很大的業務,對證券公司凈資本變化的影響往往較大.逐日盯市制度的確立,有望與"建立健全自營業務運作止盈止損機制"相呼應.(=)完善內部控制體系1995年國際上的巴林銀行破產和2004年南方證券被行政接管,都是由於內部控制不完善而引發的金融風險.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是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基本保障.在這個過程中,應當建立適當的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包括完善的會計賬目和會計記錄及內部財務管制,完備和強有力的內部審計制度,整個審計必須獨立於公司的其他業務;明確個人許可權,闡明公司風險管理及控制的政策等,都是防範和控制風險的.
❽ 證券公司如何控制風險
創新轉型,類似國外的投資銀行,同時現在輕型營業部的設立也為證券公司特別是大型有競爭力的券商提供了發展的條件,而市場平靜這不是證券公司所能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