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大資產重組成功後的股票上市首日是不是沒有漲跌幅限制
重大資產重組成功後的股票上市首日沒有漲跌幅限制。
漲跌幅限制是指證券交易所為了抑制過度投機行為,防止市場出現過分的暴漲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規定當日的證券交易價格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基礎上上下波動的幅度。
股票價格上升到該限制幅度的最高限價為漲停板,而下跌至該限制幅度的最低限度為跌停板。漲跌幅限制是穩定市場的一種措施。
(1)股票重大資產重組前走勢擴展閱讀
在下列幾種情況下,股票不受漲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
2、股改股票(S開頭,但不是ST)完成股改,復牌首日;
3、增發股票上市當天;
4、股改後的股票,達不到預計指標,追送股票上市當天;
5、某些重大資產重組股票比如合並之類的復牌當天;
6、退市股票恢復上市日。
上市公司編制的重組預案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況,包括公司設立情況及曾用名稱,最近3年的控股權變動情況、主營業務發展情況和主要財務指標(包括總資產、凈資產、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等,下同),以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概況。
(二)交易對方基本情況。交易對方為法人的,應當披露其名稱、注冊地、法定代表人,與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控制關系結構圖,最近3年主要業務發展狀況和主要財務指標,按產業類別劃分的下屬企業名目等;
交易對方為自然人的,應當按照本准則第十條第(五)項的相關規定披露。
2. 上市公司在重大資產重組前已經暫停上市,如何確認買入價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第四條規定
上市公司因實施重大資產重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復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因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
第五條第(三)項的規定確定買入價;
在重大資產重組前已經暫停上市的,以上市公司完成資產重組後股票恢復上市首日的開盤價為買入價。
3. 股票重大資產重組復牌後一般是什麼情況
《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3.4.13本所對股票、基金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價格漲跌幅比例為5%。股票、基金漲跌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跌幅價格=前收盤價×(1±漲跌幅比例)。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原則取至價格最小變動單位。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首個交易日無價格漲跌幅限制:(一)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閉式基金;(二)增發上市的股票;(三)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股票;(四)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經證監會批准,本所可以調整證券的漲跌幅比例。《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3.3.14本所對股票、基金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其中ST和*ST股票價格漲跌幅比例為5%。漲跌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跌幅價格=前收盤價×(1±漲跌幅比例)。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原則取至價格最小變動單位。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二)增發股票上市的;(三)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四)本所或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經證監會批准,本所可以調整證券的漲跌幅比例。因此股票因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數周後復牌首日有漲跌幅限制
4. 重大資產重組是利好嗎
資產重組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我們常常看到有公司發出公告停牌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等到復牌的時候,股價一路飆升,那麼資產重組為什麼會對股價產生這樣的影響呢?
首先我們要知道什麼是資產重組?
資產重組就是對企業資產的分布狀態進行重新組合、調整、配置的過程,或對設在企業資產上的權利進行重新配置的過程。
資產重組一般分為債務重組、機構重組、資產注入等等。當有優質資產注入或者現金流入的時候,對於一家公司來說肯定是好事。
舉個例子,比如:當一個公司股票是2元的時候,有100份股票,那公司的價值就是200元,當公司進行資產重組,引進外來資產100元的時候,公司的價值發生了變化200+100=300元,相對應的他的股票也會隨著漲起來。
所以資產重組如果成功了,並且注入的是優質資產,那對股票來說就是利好,股價會相應上漲。
但也有利空影響的時候,比如資產重組失敗了,或者是注入的資產比較差,那股價也會下跌。
5.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復牌後一般表現如何
你好,重大資產重組,對上市公司股價有什麼影響,這種影響能否挽回?首先看重組方的經營狀況,不會導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條件。
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
資產重組一般對股價的影響是正面的,如果被收購方是優質資產,那未來對對收購方來說自然會帶來利潤,因此市場對其預期是看好,股價自然會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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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上市公司要進行重大資產項目重組其股票後期走勢如何
如果重大重組通過,那麼視消息的重大程度而定,一般都會有好幾個漲停板 然後回調 再拉升。具體看公司公告了,暫時是利好的 。往往牛股就是停盤造就的
7. 重大資產重組成功後的股票上市首日是不是沒有漲跌幅限制
你好,《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首個交易日無價格漲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閉式基金; (二)增發上市的股票; (三)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股票; (四)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 (二)增發股票上市的; (三)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 (四)本所或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規則說明重大資產重組成功後上市首日沒有漲跌幅限制。 上述內容的解答,希望可以讓您滿意!
8. 重大資產重組前,公司控股股東買賣公司股票算不算內幕交易,期限怎麼界定。
公司控股股東買賣公司股票算內幕交易。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秘書、打字員,以及其它可以通過履行職務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
2、發行人聘請的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人員、投資顧問等專業人員
3、發行人可以行使一定管理權或者監管權的人員,包括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員,發行人的主管門部門和審批機關的工作人員,以及工商、稅務等有關經濟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等
4、由於本人的職業地位、與發行人的合同關系或者工作聯系,有可能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包括新聞記者、編輯、電台主持人以及編排印刷人員等。
我國《證券法》第74條規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