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銀行理財和券商理財有什麼不同
本質是沒有什麼區別的,都是屬於集合理財。但是在具體業務中,監管和相關法律法規限制條款是不同的。你還可以加入信託進行區別。銀行理財產品一般都是和信託合作的,兩者也都是屬於銀監會管轄;基金和券商資管屬於證監會管轄
❷ 如何認定名為委託理財實為借貸的合同效力
關於民間借貸糾紛合同履行地的確定,有約定的當然從約定,很容易確定管轄法院,對於沒有約定的依哪條法律確定管轄實踐中有兩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依據《合同法》第62條「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認為民間借貸應以接受貨幣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第二種觀點: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問題的批復》,「合同履行地是指當事人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地點。借款合同是雙務合同,標的物為貨幣。貸款方與借款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分別承擔貸出款項與償還貸款及利息的義務,貸款方與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地點。依照借款合同的約定,貸款方應先將借款劃出,從而履行了貸款方所應承擔的義務。因此,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確定貸款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依據此條批復確定貸款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上述兩種觀點都有值得商榷之處。原因如下:
(1)借款合同是雙務合同,並且借貸雙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表現都是給付貨幣和接受貨幣。出借人劃出借款時,借款人是接受貨幣一方;借款人償還借款時,出借人是接受貨幣一方。《合同法》第62條只是規定「接受貨幣一方」為合同履行地,在民間借貸這種雙方均可能稱為「接受貨幣一方」的法律關系中,不能僅以出借人為「接受貨幣一方」確定履行地。
(2)最高人民法院批復也確定「貸款方與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地點」,按照交易習慣,貸款方應先將借款劃出,由此推測,最高人民法院確定「貸款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的前提是「貸款方完成劃款行為」,將「貸款方所在地」等同於「貸款方完成劃款行為地」。
該批復是1993年出台,當時的民間借貸多是出借人直接提供現金,所以借款行為完成地即為「貸款方所在地」。該批復現在仍為有效,但如今資金流轉方式多樣,民間借貸有時會以借信用卡刷卡、開支票、異地轉賬等形式存在,此時借款劃出地與貸款人所在地沒有關聯,確定「貸款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就失去了前提條件,在此種情況下,「貸款方所在地」並不一定是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批復雖在部分情況下適用條件不充分,但作為專門規定管轄的法律條文,多數時候還是有其應用的合理性,在沒有更具體的條款可用時,比起用《合同法》確定管轄,以該批復確定管轄更為合適,但應區分情況稍作變通。
1.以貸款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在劃出借款的行為由貸款方本人完成時,比如出借現金、銀行轉賬,「貸款方劃出借款地」基本就是貸款方所在地,此時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批復的適用條件,應以貸款方所在地為民間借貸糾紛的合同履行地確定管轄。
2.以實際劃出借款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不管是侵權行為地還是合同履行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民事訴訟法在確定管轄時總是要選擇跟法律行為或事實本身具有密切聯系的點,這也是國際私法通行的確定聯結點的原則。筆者認為,貸款方劃出借款的行為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得以成立的前提,是借貸行為能夠完成的關鍵,所以貸款方劃出借款地應該算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的密切聯系點。諸如通過借信用卡的借貸行為,若是由借款人自己取款,貸款人所在地和實際劃出借款地可能就不等同,此時就應以實際劃出借款地為民間借貸糾紛的合同履行地。
❸ 網路銀行理財產品糾紛應由哪個法院管轄
當地法院都可以受理經濟案件!
❹ 最高法明確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轄范圍是什麼
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關於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該規定將自2018年8月10日起施行。
根據規定,上海金融法院管轄上海市轄區內應由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審金融民商事案件:
——證券、期貨交易、信託、保險、票據、信用證、金融借款合同、銀行卡、融資租賃合同、委託理財合同、典當等糾紛。
——獨立保函、保理、私募基金、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網路借貸、互聯網股權眾籌等新型金融民商事糾紛。
——以金融機構為債務人的破產糾紛。
——金融民商事糾紛的仲裁司法審查案件。
——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金融民商事糾紛的判決、裁定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負責人表示,上海金融法院不能跨上海市行政轄區管轄金融民商事案件。同時,為充分發揮上海金融法院專業審判職能,服務保障金融創新需要,對於實踐中出現的上海市轄區外確實存在著適用法律、認定事實重大爭議情形的案件,根據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另行指定上海金融法院進行管轄。
❺ 如何認定名為委託理財實為借貸的合同效力57
一般來說,約定無論理財結果如何,受託方均向委託方返還本金及固定收益的會被認定為借貸關系。因為該類合同不具備委託關系中,受託人相關行為後果由委託人承擔的要件。
如仍有疑問,可進行追問,滿意請採納!
❻ 中國最高法明確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轄范圍包括哪些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8月7日公布關於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為即將掛牌的上海金融法院准確適用法律提供製度保障。
根據規定,上海金融法院管轄上海市轄區內應由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以金融監管機構為被告的第一審涉金融行政案件。以住所地在上海市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為被告或者第三人與其履行職責相關的第一審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由上海金融法院管轄。當事人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審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判決、裁定提起的上訴案件,由上海金融法院審理。當事人對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第一審判決、裁定提起的上訴案件,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上海市各中級人民法院在上海金融法院成立前已經受理但尚未審結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由該中級人民法院繼續審理。
該負責人表示,上海金融法院不能跨上海市行政轄區管轄金融民商事案件。但為充分發揮上海金融法院專業審判職能,服務保障金融創新需要,對於實踐中出現的上海市轄區外確實存在著適用法律、認定事實重大爭議情形的案件,根據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另行指定上海金融法院進行管轄。
來源:中國新聞網
❼ 中信銀行歸屬哪個部門管轄,和銀監局、人民銀行有關系嗎房貸70萬,非得要買理財產品,最低也要買個
現在銀行都這樣的 想利率打折,得存點錢,或者買個理財。
可以去銀監投訴,但沒什麼用,因為所有銀行基本都這樣。上面也管不了。
❽ 網路銀行理財產品糾紛應由哪個法院管轄
應該下載電子協議,上面寫的有,這種情況,一般都是在北京,你看一下你的協議就知道了。
❾ 匯豐銀行卓越理財開通後不使用有什麼後果
如果是開的內地的匯豐銀行卓越理財賬戶,資金沒有達到那麼多之後,建議降級,後期不使用的話,賬戶沒有資金,銀行不夠扣除管理費,會對個人信譽有影響;如果是香港賬戶,不歸內地管轄,但長期不使用,會被關戶。境外賬戶長期不使用,會被認定為不動戶,銷戶的可能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