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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28 16:33:39

⑴ 凝心聚力克时艰,银保信抗“疫”在行动

国际金融报

厦门兴业绿色通道助力八旬老人爱心捐赠家乡

兴业银行为爹地宝贝转产口罩提供2000万信贷资金

中国太保志愿者团队开展交通引导、应急救援等服务

中国太保志愿者团队开展交通引导、应急救援等服务

邮储银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网点金融服务工作

编者按:

一场和平年代的战争,一次全面动员的战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牵动人心,全力抗击成为全国普遍共识。金融行业积极响应,尽锐出战,捐赠机构持续攀升,士气不断上扬。除捐款捐物以外,各大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优势,升级和细化相关金融服务,为防控疫情添砖加瓦、续航助力。凝心聚力的行动,众志成城的铁腕,共克时艰的决心,终将取得战“疫”胜利。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表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通知精神及工作部署,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

自疫情发生以来,各金融机构迅速响应战“疫”。作为金融业排头兵的银行业在积极行动,开启金融绿色通道,生产贷款超过千亿元,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不断以更强有力的金融服务助力抗击疫情。保险业亦发挥专业优势,为“逆行者”提供超万亿保额,积极拓展保险责任,完成多项新冠肺炎理赔案例;信托业则 探索 发起设立专项慈善基金,利用自身资源和股东优势,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到抗击疫情阻击战中。

银行开启金融绿色通道

作为金融业的排头兵,银行业有序展开抗击疫情的各项行动。

不仅中资银行积极行动,在华外资银行、大陆台资银行也积极响应倡议,除捐款捐物外,10余家外资银行和台资银行还发布为疫情防控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多项举措。

例如,汇丰银行利用全球网络优势,从海内外调配并采购抗疫物资,提高物资采购品质;渣打银行充分发挥其网络优势和业务专长,密切协调渣打新加坡和韩国的多个团队,帮助中国企业在海外紧急采购抗疫所需物资。

东亚银行、恒生银行和富邦华一银行针对疫情防控采取多项业务优惠政策,如免除疫情相关捐赠及医疗采购汇款等业务及湖北地区客户转账、理财等业务手续费,调整系统支付金额上限,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向疫情防控企业提供综合授信;摩根大通为抗疫物资采购、支持医护人员和患者家庭等提供金融资助等。

其次,除去资金的救援外,银行业金融机构还积极通过采取应急贷款、专项贷款等方式,不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全力保障防疫企业的融资需求。

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月4日,银行业发放的防疫及支持相关企业生产贷款已超过1600亿元。同时,多家银行对湖北省内的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现有利率基础上下调了0.35到0.5个百分点。

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抗击疫情信贷支持249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抗击疫情信贷支持合计100.67亿元;工农中建交和邮储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抗击疫情信贷支持合计348.62亿元;招行、光大、兴业等12家股份制银行抗击疫情信贷支持合计564.37亿元;34家城商行、民营银行提供疫情防控专项授信171.98亿元;全国农信机构通过向相关企业提供信贷支持173.06亿元。

例如,武汉农商银行出台了《全力做好防疫防控,加强金融服务“十二条”措施》,安排3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用于发放医疗设备及疫情防控贷款。

再次,为了在特殊时期保证资金划付的高效及时,多家银行还纷纷建立针对相关企业的信贷、汇兑等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并配置专人、特事特办,确保相关资金能够第一时间到达疫区。

例如,自疫情发生以来,建行为多家相关企业开通信贷审批绿色通道,该行上海浦东分行通过特事特办、特事急办,在多部门的联动协调下,快速为农副产品等相关企业客户完成了2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审批工作,保障百姓“菜篮子”产品供应;同时,仅用2天时间完成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的发放,满足了联影医疗扩大生产的需求,让该企业的2台CT设备第一时间送进武汉火神山医院。

兴业银行通过开展跨境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为北京、上海、海南、安徽、黑龙江等省市多家企业全球采购口罩,进口消毒设备、消毒毛巾等防护物资,提供极速便利金融服务,让医疗防护物资尽快到位。

据不完全统计,春节期间,该行已为十余家企业办理跨境医疗用品进口付汇业务,金额合计折合人民币1200多万元。

最后,考虑到疫情短期内给经济造成较大冲击,对风险应对能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带来严峻考验,银行业金融机构齐齐发力,响应政府号召,通过多措并举的差异化金融服务方式来积极助力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发展,具体包括:

一是优化贷款展业方式。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 旅游 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多家银行表示不抽贷、断贷、压贷,并积极通过展期、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予以全力支持。如浦发银行为武汉客户设计了“无还本续贷”专属业务方案,企业无需归还原贷款本金即可完成续贷,续贷后贷款期限顺延一年,并给予借款企业最优惠利率。

二是下调企业贷款利率。为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湖北辖内小微企业的影响,增强小微企业活力,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渤海银行等多家银行纷纷表示,对湖北省内普惠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在现有利率基础上下调0.5个百分点,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浙江网商银行针对150万湖北小店和正在抗击疫情的30万医药类小店,不抽贷不断贷,并对利息下调10%。

险企完成多项新冠肺炎理赔

疫情发生后,各保险机构迅速行动,向重点地区大量捐款、捐物,向医护人员捐赠保险,驰援抗击疫情工作。

2月4日,泰康捐赠的首批医用物资提前抵达雷神山医院,包括1万件隔离衣、2万件其它医用物资,费用总计400万元,将分批次运达。截至2月5日,泰康保险共捐款3000万元,捐赠1000万元及武汉医护人员特别保险,向首批近700名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新闻工作者捐赠一年保额20万的人身保险。

2月4日,华夏保险“琉璃光防疫保险捐赠计划”正式上线,对两千万客户及五十万前后线事业伙伴免费提供每人20万元的保障额度,累计保额达4万亿元,保险期限90天。

截至2月5日,中国大地保险已累计为湖北、上海等多地交警和奋战在抗疫一线的新闻工作者捐赠专属保险,累计保额近50亿元。近日,中国大地保险又向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的1200名交警捐赠专属保险保障,对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而身故的交警,每人赔偿50万元,意外伤害每人赔偿10万元,总保额7.2亿元。

其二,积极拓展保险责任。除捐款、捐物和赠险外,各保险公司也积极响应银保监会号召,不断传来扩展保险责任的好消息。

2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发布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优化现有产品理赔标准,适当扩展保险责任。

平安人寿、新华保险、阳光人寿、珠江人寿、昆仑 健康 、君康人寿、长安责任等近40家保险公司根据疫情需要,陆续发布了保险责任拓展的消息。

2月4日,平安人寿宣布,提供1000万个“E路平安保险计划”免费领取名额。该保险计划对“平安乐交通意外伤害保险”进行责任扩展,在原有产品责任基础上,扩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赔付责任。根据保险扩展责任,被保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导致身故或伤残的,最高可获得10万元赔付。该保险计划覆盖0-65岁人群,保险期90天。

2月5日,新华保险发布消息,宜家保和安心保保险产品计划在原保险责任基础上,将保险责任扩展至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引起的身故及伤残。此外,阳光人寿已于2月4日完成首笔重疾险责任扩展理赔。

中国人寿称,截至2月1日,公司共查找到126名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客户,涉及13个省。且已完成8位患病客户及一线抗疫人员的理赔,其中湖北5位,浙江、广东、内蒙古各1位。湖北分公司为3位客户给付保险金86万余元,最快的赔案从联系客户到保险金到账仅用了2个小时。

中国太平旗下太平人寿也已快速完成4例客户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保险理赔,累计赔付12.65万元。目前,中国太平向武汉医护人员捐赠的“医无忧”保险接到报案132人,已快速完成武汉市中心医院、武汉市一医院2例医护人员理赔,每人5万元,为抗击疫情的一线医护人员送去一缕保险关怀。

截至2月3日晚,中国平安旗下保险公司累计完成13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理赔,合计赔付金额超74万元,且都是线上完成,避免了人员外出与交流。

截至2月1日,中国太保共接到15家分公司42名寿险客户报案,当天完成首单身故保险金,仅用15分钟。同时,中国太保产险湖北分公司面向遭受旱灾损失的中药材企业迅速启动绿色理赔通道,仅仅两天便达成了赔付598万的理赔协议,并于1月21日预付赔款500万元。

设立专项慈善信托

共战疫情,信托业在行动。

在1月26日(大年初二)发起设立后,短短两天时间,专项慈善信托前两期募集资金已达2210万元。1月28日,该慈善信托第三期募资完成,该期共有18家信托公司参与,募集金额总计870万元。

至此,参与设立专项慈善信托的信托公司累计达61家。后续,这61家信托公司将共同作为专项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在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指导和组织下,通过成立委托人管理委员会的形式参与慈善信托的全程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的国通信托捐赠100万元,并担任了上述慈善信托的受托人。

国通信托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得悉防疫物资出现缺口后,公司立即决定出资并发起设立慈善信托。在信托业协会和信托同业的支持下,公司担任受托人发起设立专项慈善信托,支持湖北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帮扶救助工作。

“作为总部位于武汉的金融机构,公司大量员工身处武汉及周边县市,对湖北及武汉有着非常深厚的感情,抗击疫情中我们一定要走在前面。”国通信托相关负责人说。

中国信托业协会指出,专项慈善信托的目的主要是对由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行防控,并救助由其造成的损害。信托财产使用方向包括捐赠给慈善组织及医疗系统等可以合法接受捐赠的疫情防控和救治相关机构,向医务人员、志愿者及公众发放防疫保障,抚恤因疫死亡家庭,疫情结束后用于医疗科研、应急救助等公共卫生事业,慈善信托采取开放式,可接受追加慈善资金。

目前,首批救助项目资金已完成投放。与此同时,专项慈善信托正在对接其他符合该信托目的的资助项目,严格筛选,加快实施,精准投放。

1月25日,雪松控股旗下雪松国际信托通过广州市慈善会向武汉市慈善总会捐赠1000万元资金,并向武汉市红十字会捐赠首批医用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4万只、N95口罩5000只、防护服200件,用于武汉市防控疫情。

1月26日,中信信托携子公司中信保诚基金捐赠1200万元,其中向武汉市慈善总会捐赠1000万元,向黄冈市慈善总会捐赠200万元;同日,中航信托向武汉红十字会捐赠第一批物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1月27日,光大信托向湖北疫情地区捐赠首笔350万元,支援抗击新型肺炎疫情工作。

驰援的队伍还在不断扩大。2月6日,平安信托表示,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姚贵平为组长的防疫领导小组。公司携手医疗、环保、高速公路等行业的多家被投资企业,以实际行动全力投入战“疫”,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⑵ 23条金融举措出台,这些政策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有哪些积极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23条政策举措,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这些举措将为哪些群体带来利好?又将为经济发展带来哪些助力?今年以来,国际形势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对经济运行的冲击影响加大。

“关于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增长情况,我们对21家全国性银行按季度进行评估,利用相关政策工具,力保这两类市场主体的新增信贷持续增长。”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有关人士强调,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⑶ 金融政策密集落地 精准发力战疫情稳经济

记者3月4日从央行网站获悉,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3日召开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提出了下一阶段多项工作要求,涉及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灵活适度、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建设等。这是最近一段时间内相关监管部门对金融发力战疫情稳经济的又一次重要部署。

最近一段时间,央行、银保监会等部门相继出台多份重要文件,部署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业内人士表示,最近陆续落地的多个金融政策在力促信贷“扩总量”的同时,强调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的精准支持。与此同时,房地产金融政策将坚持“房住不炒”基调,保持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政策力促信贷投放“量增价减”

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强调,金融部门要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在坚持法制化、市场化的原则下,切实采取措施,深挖潜力,让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会议提出,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完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释放LPR改革潜力。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和降低融资成本已成为当下金融政策的着力点。在扩大信贷投放能力方面,央行综合运用中期借贷便利、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等工具,满足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流动性需求,银保监会则单独或会同相关部委相继出台多份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文件,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保障信贷资源供给,全力满足疫情防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并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央行通过下调MLF利率、公开市场操作逆回购利率等政策利率引导LPR下行。与此同时,央行还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并由财政给予贴息,确保抗疫重点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最近,央行再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5000亿元,同时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5%。

伴随着政策的快速落地和落实,信贷投放“量增价减”趋势明显。银行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当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抗击疫情合计信贷支持超过1.25万亿元,与此同时,重点企业的资金成本负担也明显下降。以政策性银行为例,截至2月末,农发行共计对242家央行名单内的全国性重点企业审批贷款180.58亿元,对209家企业发放合格贷款,共计101.65亿元,加权平均利率2.45%,低于优惠利率上限60个基点。

精准施策中小微企业成重点

业内人士表示,应对疫情的信贷“扩总量”并非大水漫灌。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近期的信贷“扩总量”呈现明显的定向和结构性特点,因此资金释放并不是大水漫灌,而是更强调将资金投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有助于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经济平稳运行。

上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就明确提出,“向疫情防控保供企业提供快速精准支持”、“加大对疫情影响严重地区、行业、企业的融资支持,强化对先进制造业、脱贫攻坚、民生就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等领域的普惠性资金支持”。

近20天内,国务院召开4次常务会议,均提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尤其要求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加大信贷投放,加大中小微企业金融专项债券的发行力度,以及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不盲目抽贷断贷等。

为鼓励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积极性,近期银保监会也对不良认定作出临时调整。3月1日,银保监会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要求,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该通知还强调对于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农发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央行在核批给三家政策性银行的年度贷款计划中,共拿出3500亿元作为专项信贷计划,明确要求包括农发行在内的三家政策性银行专项用于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这项政策的出台,可充分发挥农发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当先导、补短板、逆周期的特殊作用,撬动其他社会资金扩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信贷支持力度。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当前,中小微企业普遍面临流动资金紧张,当前一系列金融措施将发挥较为明显的“救急”作用,缓和疫情短期内对中小企业生存、运营带来的负面冲击。

房地产金融政策将保持一致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也明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要求,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的房地产政策有所调整,个别银行在个别地区针对部分客户的房贷首付比例有所下调,引发市场对房地产金融政策松动的猜测。“从会议的表态来看,房地产金融的整体基调没有发生变化,个别银行的调整也没有突破政策底线。”温彬说。

3月1日,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如期启动。按照央行对房贷定价基准转换提出的特别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这也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我国市场流动性将继续处于合理充裕状态,市场利率有望进一步下行。在这种情况下,房贷利率或有一定下行空间。但较为优惠的房贷利率,将主要集中在首套房贷,旨在降低刚需购房者负担,而对二套及以上的房贷仍将执行较高利率。

⑷ 五部委出台金融30条战“疫” 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随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入关键阶段,疫情对宏观经济、金融市场的潜在冲击也日益受到关注。为稳定市场信心,2月1日,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出台30条举措,重点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强化对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金融支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正常的金融服务需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经济稳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持。

一些受访的业内人士呼吁,此次疫情对经济的总量影响不容忽视,从结构上看,短期内服务业受到的负面冲击预计较大,金融业在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的同时,也要做好受困企业的金融支持,合理调整到期融资安排。实施更为积极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也要根据疫情发展,及时做好预案并适度提前实施。

快速响应疫情防控

融资需求

尽管2月3日金融市场正式开市,但金融应对疫情防控的举措在春节期间就已陆续落地,尤其是银行保险机构早已抓紧行动。1月2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关于差异化优惠信贷支持、做好受困企业金融服务等方面的部署与此次《通知》中的部分内容一脉相承。

“金融支持疫情防控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全力支持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保障特定用途的资金支付结算、对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业所需的信贷需求开辟绿色通道、加快保险理赔等;另一方面,要对今后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产生的影响提前做好应对。”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通知》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央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大银行都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要求作出部署。例如,针对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事业单位所需要的信贷支持,不少银行开辟绿色通道简化信贷资金审批流程,并适当予以利率优惠。国家开发银行建立疫情防控应急融资服务机制,明确每日调度,对于中央和地方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及其成员部门提出的融资需求,须24小时内完成应急响应;其他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提出的融资需求,须48小时内完成应急响应。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对湖北省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性贷款,在现行基础上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

据央行副行长潘功胜透露,在疫情防控期间,央行将向主要全国性银行和湖北等重点省(市、区)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总计3000亿元低成本专项再贷款资金,要求获得再贷款资金的银行向应对疫情的重要医用、生活物资生产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1月31日上午,央行已经召集有关银行召开会议,要求各商业银行主动加强与名单内的相关企业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重点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

保障受困企业

和个人金融需求

疫情防控的特殊期间,除了要保障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事业单位的融资需求外,人民群众日常基本的金融服务和受困企业、个人的金融需求也需要及时保障。

《通知》强调,要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如确保支付清算通畅运行,央行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延长大额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运行时间,支持金融机构线上办理人民币交存款等业务。开通疫情防控专用通道,保障境内外救援和捐赠资金及时划拨到位、社会资金流转高效顺畅。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对特定领域或区域特约商户实行支付服务手续费优惠等。

对受困的个人而言,贷款还款安排也有望作出相应调整。《通知》明确,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从目前监管部门和银行保险机构出台的政策举措看,主要集中在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保障社会稳定方面,不过,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深入,其对宏观经济的影响逐渐受到关注。一些业内人士呼吁,经济金融政策要对今后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产生的影响提前做好应对。

“从经济结构来看,疫情影响最大的行业是第三产业,消费、旅游、娱乐等服务业短期内受冲击较大,这些也是小微企业聚集和就业密集的领域,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小微企业经营和个人就业会面临一定压力,一些小微企业甚至会出现亏损,进而导致现金流出现紧张。”曾刚说,为应对这些问题,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力度;另一方面,对于已经有贷款的小微企业或个人,如果疫情对他们的收入可持续性产生影响,进而造成还款困难,银行要考虑贷款重组等方式,优化还款时间,做到不抽贷、不压贷。

《通知》也明确,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⑸ 小贷行业助力战疫

继上海银保监局之后,上海地方金融监管局也发文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3月29日,上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上海市金融局)发布《关于上海地方金融组织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上海地方金融机构既要立足当下,做好疫情防控,又要放眼长远,充分发挥贴近民生的产业优势,提高金融服务的温度、广度和深度,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地方金融组织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
003010要求,要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为疫情防控重点行业和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单位、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城市运行保障单位、从事主食和日用品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新型融资服务。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可以通过展期、不还本金、延长还款期或当期、实施信用保护等方式减轻客户的还款压力。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或赎回、续贷的客户,应适当暂缓催收,确保客户不会因疫情带来的不便而增加额外融资利息,不得盲目撤贷、断贷或压贷,也不得盲目处理逾期贷款。
在时间安排上,企业对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到期的普惠性小额贷款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并承诺保持就业基本稳定的,本息偿还日最长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免收罚息。对于积极应对疫情的企业和个人,当地金融机构也应积极协助其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除了精准发力纾困企业,《若干意见》还提出适度调整相关金融机构的监管容忍度。比如,对于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可以适当放宽业务集中度、不良率、风险准备金率等指标的考核要求;疫情造成的延误和补偿,以及合理的降费和利润分成导致的利润下降,原则上不会影响监管评级的定级。
在降费让利方面,《若干意见》要求积极与现有政策衔接,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对与疫情相关的中小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适当降低贷款利率、担保率、典当综合率等融资成本。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融资公司采取降低担保准入门槛、减免保证金、减免反担保、减费让利等适当优惠措施。
2022年新申请的防疫重点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市融资担保中心融资担保率为0.5%,再担保率减半。创业担保贷款继续免收担保费。对在抗疫工作中发挥突出作用的企业,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融资、发债审核费用相应降低,为抗疫企业提供上市、融资、发债服务的中介机构预审服务费相应降低。
003010提出,上海地方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企业与银行,加大科技贷款、履约贷款、高新技术贷款等担保产品的推广力度。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特别注意为创业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
对于在抗疫过程中对实体经济做出重大贡献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机构,《若干意见》明确,可根据情况提高监管评级分值,后续扶持政策中优先考虑。市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将对经济社会效益好、创新性强、风险控制稳健、示范突出的地方金融产品和服务案例进行宣传和表彰。
附上海地方金融机构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一是严格细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增强防控意识。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念和精神,严格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对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和顾客的关怀保护,做好人员和场所管控,切实履行企业防控责任。
(2)保证日常运行。根据本市疫情防控相关部署和要求,妥善安排业务连续性,采取居家办公、轮班到岗、高峰流量、应急值守等措施,确保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保障基本运行和客户服务。
(4)倡导志愿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机构给予疫情防控人力物力支持,支援一线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组织从业人员参加一线疫情防控志愿者队伍,弘扬社会正能量。
第二,精准发力,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5)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为疫情防控重点行业和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单位、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城市运行保障单位、从事主食和日用品经营的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的新型融资服务。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可以通过展期、不还本金、延长还款期或当期、实施信用保护等方式减轻客户的还款压力。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或赎回、续贷的客户,应适当暂缓催收,确保客户不会因疫情带来的不便而增加额外融资利息,不得盲目撤贷、断贷或压贷,也不得盲目处理逾期贷款。对2022年3月1日至9月30日到期的普惠性小额贷款,企业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并承诺保持就业基本稳定的,本息偿还日最长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免收罚息。对于积极应对疫情的企业和个人,当地金融机构也应积极协助其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六)为中小企业降费让利。积极与现有政策衔接,支持地方金融机构适当减少对与疫情相关的中小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的贷款。
利率、担保费率、典当综合费率等融资成本。融资担保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适当降低担保准入门槛、减免保证金、降低或取消反担保、减费让利等优惠措施。对防疫重点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2022年新申请的银行贷款,市融资担保中心融资担保费率为0.5%,再担保费率减半收取,对创业担保贷款继续免收担保费。对在抗疫工作中发挥突出作用的企业,相应减免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挂牌、融资、发债审核费,对为防疫企业提供挂牌、融资、发债服务的中介机构,相应减免其预审服务费。
(七)提升融资服务能力和便利度。鼓励和支持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股东借款、同业拆借、以本公司发放贷款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入资金,服务实体经济。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地方金融组织的合作,向依法合规经营的地方金融组织提供融资支持,提高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的授信额度,降低融资成本。为抗疫相关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开通优先服务通道,简化“抗疫债”等特色可转债产品发行转让程序。
(八)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地方金融组织应做好客户风险识别,区分客户实质性风险和疫情冲击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并采取差异化措施。防止利用疫情优惠政策搭便车等行为。同时要切实提升合规风控能力,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并做好风险的及时处置。在加大疫情金融服务力度的同时稳妥把控经营风险。
三、迎难而上,创新转型发展
(九)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坚定信心,危中见机,在变局中开新局。结合上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的推广使用,夯实无纸化、数字化、智能化的经营基础。把握疫情期间线上化需求契机,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金融服务便捷性。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促进地方金融组织的转型发展。
(十)加快产品和服务升级。积极对接企业与银行,加大科创贷、履约贷、高新贷等担保产品推广力度。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尤其注重为符合上海重点产业导向的引进人才提供创业就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助力上海“海纳百川”,增强新市民的获得感和满意感。
(十一)培育发展优质股权投资机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产业链供应链的关键领域及核心环节,积极支持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对于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市区两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将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四、暖心守“沪”,共筑“战疫”防线
(十二)适度调整监管容忍度。在年度现场检查、监管评级等工作中,经市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核查认定后,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可适当放宽逾期率、不良资产率、代偿率、准备金计提、总资产周转率、资产比例等指标考核要求;对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可适当放宽业务集中度、不良率、风险准备金率等指标考核要求;对确因疫情所导致的逾期、代偿,以及因合理减费让利所导致的利润下降,原则上不影响监管评级中的等次评定。
(十三)发挥自律互助优势。各地方金融组织的行业协会要做好会员自律管理服务,协同市区两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发现和报告行业发展中的问题,及时提炼总结经验和建议,支持地方金融组织的健康发展。
(十四)加强激励引导。对在抗疫过程中服务实体经济确有重大贡献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机构,可视情形提高监管评级得分,并在后续有关支持政策中给予优先考虑。对此过程中涌现的经济社会效益好、创新性强、风控稳健、示范性突出的地方金融产品和服务案例,市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将予以宣传表扬。
校对:张艳

⑹ 浦东、长宁、普陀、闵行出台新政,进一步为中小企业减负!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今天市政府公布28条综合政策举措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浦东新区、长宁区、普陀区、闵行区今天也公布了进一步为企业减负、共抗疫情的政策。新政包含15项具体举措,涵盖金融帮扶、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援企稳岗、扶持产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多个领域。详↓

此前已经发布了嘉定、静安、杨浦宝山、奉贤 黄浦、青浦的政策。

浦东新区

一、加大金融支持

1、提高企业融资便利

引导各银行加大对抗击疫情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采用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延长贷款期限等措施,支持相关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努力实现2020年新区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规模同比显著增长。

2、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扩大浦东新区小微增信基金政策覆盖范围,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发生的政策性担保贷款,经认定后,全额补贴担保费用。

3、鼓励银行发放贷款

政策性融资担保合作银行向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发放贷款,经认定,在浦东新区小微增信基金政策扶持中,对银行业务补贴予以双倍奖励,并按其贷款规模双倍计算给予奖励。

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4、减免企业房租

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鼓励区属国企先免收2月份、3月份2个月租金;对间接承租的企业,应确保租金减免落到实处,使实际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最终受益。鼓励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为实体经营的承租户减免租金。

5、加大双创企业房租补贴

对租赁非国资经营用房的创新型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加速器内的小微企业,给予2个月房租补贴。

6、加快产业扶持政策兑现

提前兑现符合条件的浦东新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享受的产业扶持政策,用于缓解疫情期间企业资金压力。为符合浦东新区产业导向的相关企业,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7、开展贴息支持

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市生产能力应急征用企业和保障企业在疫情期间获得的金融机构贷款,给予最高100%贴息支持。

8、支持技术改造升级

对引进关键技术和设备的小微企业,经认定后给予项目总投入20%补贴。对疫情期间为提供应急物资生产和保障所开展的应急技术改造项目,在市支持项目之外,浦东新区再认定一批重点项目,给予总投入50%-80%补贴。

9、支持研发成本降低

支持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技术转移活动,以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券形式给予40%补贴,其中对市生产能力应急征用企业和保障企业给予100%补贴。支持防疫产品研制攻关,优先给予浦东新区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发挥浦东新区国资科创母基金、产业创新中心专项资金等功能性基金功能,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相关医疗设备、药品研发生产企业。

10、支持人工智能项目应用

支持企业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在医疗、物流配送、疫情管理、在线教育、工业生产、企业服务等领域开展创新应用项目。在疫情期间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按项目总经费的60%给予资助,最高300万元。

11、积极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保费的,在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即可。

12、全力落实培训费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区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本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参照执行。

三、优化企业服务

13、优化纳税服务

及时掌握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面临的困难,精准宣传并引导纳税人选择非接触式纳税服务。推出“不出门、网上办”居家便民办税系列信息,通过微信企业号精准推送,引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远程办理发票申领、即征即退、报税清卡等涉税事项。

14、持续加强金融服务

鼓励和支持相关要素市场、金融机构通过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加大对浦东新区抗击疫情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中小微企业的投资、信贷、保险和上市服务支持力度,建立绿色通道,优化流程,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和减免相关费用。依托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协调基地成员单位通过在线服务、远程服务等形式,对企业融资需求进行精准匹配,促进企业平稳发展。

15、积极提供法律救助

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支持浦东贸促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对中小微企业因疫情发生的国际贸易纠纷,积极提供法律救助服务。

16、实施远程政务服务

全面实施“远程身份核验”,全力推进涉企事项“全程网上办理”,真正实现企业足不出户办成事。

17、加大企业用工服务

组织开展网上招聘专项活动,对企业的紧缺岗位优先发布用工信息,企业和求职者通过互联网实现供需对接。同时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

18、强化信用服务保障

积极协助受疫情影响出现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对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和个人,将其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区信用信息平台。

本实施措施执行期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央、上海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浦东新区遵照执行。

长宁区

一、加强金融帮扶

1、帮助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融资问题。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发展前景较好的区重点特色产业相关企业尽快放贷,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为相关企业做好续贷服务,努力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并适当下调贷款利率。
2、加大企业专项贴费、贴息扶持力度。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规模。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中小企业,提前全额补贴融资担保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给予无还本续贷和展期的,按照相关政策可继续享受贴费等。落实财政部的相关政策规定,支持并指导经认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企业,按规定程序申请贴息支持。
3、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疫情期间在区内各银行机构的小微贷款发生逾期的,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各银行机构认定后,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支持和鼓励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进行专门服务,减免手续费,简化业务流程,开辟绿色快速通道。
二、减轻企业负担
4、实施房租减免政策。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符合条件的相关中小企业,实行3个月租金减半;并鼓励国有企业在协商情况下通过减免缓交等方式尽可能多让利给中小企业。鼓励集体资产经营用房参照执行。鼓励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主动为租户减免部分租金,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减免;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楼宇载体、文创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在市区创新平台评选、区楼宇园区支持等相关政策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创业型企业的租金补贴按一季度和后三季度分期拨付。
5、优化退税服务。对参与疫情防护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销售运输等企业,经认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优先予以政策支持。
6、延期缴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
7、积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及相关税费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减免相关税费。落实公益捐赠相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三、实施援企稳岗
8、多措并举减轻企业人力成本。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保费的,在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即可。及时落实适当下调职工医保费率政策。
9、加强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具体方式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确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法律政策解释,积极协调解决因受疫情影响发生的各类劳资纠纷。支持鼓励各类灵活用工信息平台发挥作用。畅通用工信息供需对接机制,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
四、扶持产业发展
10、加快兑现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享受区内扶持政策的企业,对已完成项目建立资金审核绿色通道,优化流程,争取一季度兑付;对受疫情影响,到期未完成项目,允许企业适当延期。对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各类专项扶持资金,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加强对相关行业受影响情况的调查研究,坚持精准扶持。暂按一定比例退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11、积极培育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培育网络诊疗、网络购物、在线教育、在线办公、数字娱乐、数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用户流量、商业模式的高成长创新型中小企业。鼓励区域内企业、研发机构等研发提供疫情防控相关技术、产品,在市区各类专项资金扶持中给予优先考虑。
12、加强外贸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的外贸型企业,加大与海关、市商务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通关便利化,帮助企业应对各类风险和通关结汇顺利进行。对企业因疫情面临的国际贸易合同违约风险,指导企业通过贸促会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以减少损失。对具有重要海外订单的企业,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供应链等方面问题。在市级部门指导下,加大贸易纠纷法律援助力度,对企业存量订单面临的违约和纠纷情况提供政策咨询;对企业新签立的订单提供咨询服务,减少贸易风险点。
五、优化营商环境
13、搭建平台推动企业合作互助。为企业牵线搭桥、构建平台,促进餐饮、旅游、购物等领域企业与平台型企业等建立合作互助关系。支持承担国家及市防疫保障任务的区重点特色产业企业,通过区媒体平台宣传推广。
14、发挥“一网通办”平台便企服务作用。有关开办企业、证照办理、涉税缴费、劳动关系等涉企业务,鼓励通过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非接触式”等途径操作,减少前往实体服务场所次数,降低感染风险。依托长宁互联网审判庭,开展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审判,提供互联网司法保障和服务。
15、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对中小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确因疫情影响而导致的不能按时纳税申报等情形,不予行政处罚。与区域金融机构合作,合理协调对受到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按时还款的企业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快速处理疫情期间企业信用修复申请。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中小企业需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国家、上海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相关政策口径由区发改委会同区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普陀区

1、减免企业房租

对中小企业承租区属国有企业自有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提供2个月的租金免除,免租期满后可视情再给予一定租金优惠。鼓励国有企业在协商情况下通过减免缓交等方式尽可能多让利给中小企业,相关减收影响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认可。鼓励社会物业减免房租,对在疫情期间减免中小企业租金的楼宇园区、创业基地、孵化器等各类物业业主,优先给予区内相关政策扶持。

2、减轻企业人力成本

在疫情期间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请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可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区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可申请实际培训费用95%的补贴。

3、稳定企业劳动关系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本区中小企业,纳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管服务范围,及时给予政策辅导等服务,同时引导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弹性工时、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大职工大重病保障力度,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职工互助保障重大疾病范畴。

4、加大人才住房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本区中小企业,提供总计1000个短期租房补贴专用额度,帮助中小企业留住核心人才。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月,补贴期限为三个月。

5、延长申报纳税期限

对受疫情影响,按期缴纳税款发生困难的中小企业,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仍有困难的,可依法办理进一步延期手续。

6、减免税收

疫情期间,对于房产或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社会力量积极为疫情防控捐赠现金和物资,并可按照规定在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相关捐赠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疫情期间,按照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免于缴纳定额税款。

7、鼓励加大信贷支持

鼓励区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组织,积极争取信贷资源,通过适当提高信贷额度、给予利率优惠等,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不能及时还款的中小企业,视情况可帮助协商采取延期还款、减免息费、征信保护、无还本续贷、中长期信贷重组等措施,以缓解中小企业流动性困难。

8、鼓励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及组织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企业需求,在担保方式、额度、期限、信贷流程等方面进行差异化创新。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的贷款审批、汇款等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并加大线上产品研发投放,充分利用线上渠道,提升金融服务便利性。

9、给予政策性担保贷款财政支持

加强与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担保中心”)的对接联动,积极争取加大对本区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对企业通过市担保中心担保获得的贷款,区级财政给予担保费用全额补贴并提前兑现;在原政策基础上,对基准利率以内部分给予50%贴息。

10、加快兑付政策性扶持资金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今年一季度兑付2019年政策性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可继续申请先行兑付2020年度一季度政策性扶持资金,以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依托“3+5+X”产业政策体系,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申请各级各类扶持政策。对本区中小企业研发提供疫情防控、远程办公等技术、产品,为社会应用提供示范、支撑,经认定的,优先给予相关专项扶持。加大区科技服务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11、强化联系服务企业

发挥区领导联系服务企业机制、街道企业服务中心等作用,加强区领导及各委办局、街镇领导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以“四到”“三心”服务标准,协调解决企业因受疫情影响产生的问题,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督促和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安全措施,积极争取市级相关部门支持,为各类企业复工和生产经营,协调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12、优化企业服务环境

加大“一网通办”服务力度,推广“不见面”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进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开展线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对于企业急需的各类人力资源需求,提供线上招聘、代理招聘等服务。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资金、技术进出口、软件出口等业务办理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通道。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法律咨询服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中央、本市进一步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适用的中小企业,需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措施由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各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闵行区

一、支持对象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以及其他有关企业(以下简称“上述企业”)。

二、支持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

1.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中小微企业还贷发生困难的,鼓励和协调驻区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快办理无还本续贷,续贷展期期限原则上不低于上轮贷款期限的50%;鼓励各驻区银行机构对经认定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执行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2.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发挥商业银行融资“主力军”和“主渠道”作用,落实由10家驻区国有、股份制等银行组成首批10亿元“防疫紧急纾困融资额度”,全力支持上述企业疫情防控及恢复生产融资需求,经认定后,贷款利率执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10%以上,在此基础上,按照实际贷款利率给予上述企业20%的利息补贴,补贴期6个月。对区内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上述企业,发放利率低于10%(含)的贷款业务,按实际贷款期限给予小额贷款公司5%的利率补贴;对获得政策性担保贷款或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的上述企业,实行担保费100%全额补贴,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上述企业,提前全额补贴保费。

(二)减轻企业负担

3.减免企业租金。对上述企业承租本区内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先免收2月、3月两个月房租,到期后视情再做调整,各街镇(莘庄工业区)集体性经营用房可参照执行。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区、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视情予以补贴。

4.加大企业员工安居保障力度。对符合“春申人才计划”人才安居补贴政策的企业,其享受租房补贴名额扩大到200%。对符合我区“4+4”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新增1000个租房补贴专用额度。

(三)加大财政扶持

5.加大企业稳岗补贴力度。对符合本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要求的企业,在市返还50%的基础上,剩余部分区财政再补贴50%。

6.突出贡献专项补贴。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我区疫情防控及保供稳价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经认定予以上限150万元的补贴。

7.支持疫情防控创新产品研制攻关。对推进新型冠状病毒诊断与治疗创新品种研发及产业化的项目,优先审批,优先支持,经认定予以上限100万元的奖励。

8.加快兑现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对符合各类政策要求的上述企业,在一季度内优先予以兑现相关财政扶持资金。

(四)优化企业服务

9.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区各单位形成服务企业工作合力,对复工企业加强防控措施的指导,帮助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协调其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防控物资保障、劳资和贸易纠纷等问题。对外贸订单受到影响的企业,协助开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对疫情期间遇到特殊困难的企业,进行专题研究予以支持。

10.加强对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对企业陆续复工期间临时增加用工的,搭建企业间供需沟通平台,实现短期内人力资源有效配置,做好劳动关系指导协调。

闵行区将继续优化行政审批,加大“一网通办”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4月30日前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申请。如本政策发布之后中央、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上级政策执行。

本意见由区经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资料:浦东新区新闻办、长宁区新闻办、普陀区新闻办、闵行区新闻办

来源:上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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