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急问什么是非金融机构、什么是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谢谢
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存款性金融机构和非存款性机构。存款性金融机构主要有储蓄信贷协会,储蓄互助银行,信用合作社。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包括金融公司,共同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
在我国,银行主要分为三类: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具有三大职能:制定与实施货币政策 ,执行金融监管 ,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我国商业银行的职能主要有四个基本职 (1)信用中介职能。 它是商业银行最基本、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这一职能的实质,是通过银行的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货币集中到银行里来,再通过资产业务,把它投向经济各部门;商业银行是作为货币资本的贷出者与惜入者的中介人或代表,来实现资本的融通、并从吸收资金的成本与发放贷款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差额中,获取利益收入,形成银行利润。商业银行成为买卖“资本商品”的“大商人”。商业银行通过信用中介的职能实现资本盈余和短缺之间的融通,并不改变货币资本的所有权,改变的只是货币资本的使用权。
(2)支付中介职能。 商业银行除了作为信用中介,融通货币资本以外,还执行着货币经营业的职能。通过存款在帐户上的转移,代理客户支付,在存款的基础上,为客户兑付现款等,成为工商企业、团体和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出纳者和支付代理人。以商业银行为中心,形成经济过程中无始无终的支付链条和债权债务关系。
(3)信用创造功能。 商业银行在信用中介职能和支付中介职能的基础上,产生了信用创造职能。商业银行是能够吸收各种存款的银行,和用其所吸收的各种存款发放贷款,在支票流通和转帐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转化为 存款,在这种存款不提取现金或不完全提现的基础上,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最后在整个银行体系,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是各种金融机构中唯一能吸收活期存款,开设支票存款帐户的机构,在此基础上产生了转帐和支票流通,商业银行。以通过自己的信贷活动创造和收缩活期存款,而活期存款是构成贷市供给量的主要剖;分,因玫:商业银行就可以把自己的负债作为货币来流通,具有了信用仓1造功能。
(4)金融服务职能。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商企业的业务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化,银行间的业务竞争也日益剧烈化,银行由于联系面广,信息比较灵通,特别是电子计算机在银行业务中的l一泛应用,使其具备了为客户提供信息服务的条件,咨询服务,对企业“决策支援”等服务应运而生,工商企业生产和流通专业化的发展,又要求把许多原来的属于企业自身的货币业务转交给银行代为办理,如发放工资,代理支付其他费用等。个人消费也由原来的单纯钱物交易,发展为转帐结算。现代化的社会生活,从多方面给商业银行提出了金融服务的要求。在强烈的业务竞争权力下,各商业银行也不断开拓服务领域,通过金融服务业务的发展,进一步促进资产负债业务的扩大,并把资产负债业务与金融服务结合起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在现代经济生活中,金融服务己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职能。
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相比,有共性的一面,如要对贷款进行严格审查,贷款要还本付息、周转使用等。但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也有其特征:一是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多由政府财政拨付;二是政策性银行经营时主要考虑国家的整体利益、社会效益,不以盈利为目标,但政策性银行的资金并不是财政资金,政策性银行也必须考虑盈亏,坚持银行管理的基本原则,力争保本微利;三是政策性银行有其特定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发行金融债券或向中央银行举债,一般不面向公众吸收存款;四是政策性银行有特定的业务领域,不与商业银行竞争。
1994年,我国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均直属国务院领导。
② 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采取冻结措施后,应当立即解除冻结的情形包括
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采取冻结措施后,应当立即解除冻结的情形包括:
1、公安部公布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有调整,不再需要采取冻结措施的;
2、安部或者国家安全部发现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采取冻结措施有错误并书面通知的;
3、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调查、侦查恐怖活动,对有关资产的处理另有要求并书面通知的;
4、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裁决对有关资产的处理有明确要求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特定非金融机构是什么扩展阅读:
《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对根据本办法被采取冻结措施的资产的管理及处置,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参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资产所有人、控制人或者管理人对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采取的冻结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资产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受理异议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程序层报公安部。公安部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确属错误冻结的,应当决定解除冻结措施。
③ 为什么说“中央银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
中央银行是国家的特殊金融机构,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共同的性质,表现在:
(一)地位的特殊性
尽管各国中央银行的名称不尽一致,但就其地位来说,中央银行都是居于一国经济金融体系中心地位的金融机构。
1、从一国经济体系的运行方面来看,中央银行为经济增长创造了基本的货币和信用条件,并为经济稳定运行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2、从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来看,中央银行是一国货币金融体系中的最高权力机构,也是全国货币信用制度的中心枢纽和金融监督管理的最高机构。
3、从一国对外金融关系方面来看,中央银行是国家对外进行经济金融往来与合作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肩负干预外汇市场,平抑市场汇价波动的职责。
(二)业务的特殊性
1、中央银行的业务活动有着特殊的法定权力、 法定限制、业务范围。
法定权力有:
(1)有权垄断货币发行
(2)有权管理货币流通
(3)有权发布监管金融机构的业务命令和规章制度
(4)有权持有经营、管理国家的黄金外汇储备
(5)有权经理国库
(6)有权对金融业的活动进行统计和调查
(7)有权保持业务活动的相对独立性。
法定限制有:
(1)不得经营一般性银行业务或非银行金融业务
(2)不得向任何个人、企业或单位提供担保或直接发放货款
(3)不得直接从事商业票据的承兑、贴现业务
(4)不得从事不动产的买卖业务
(5)不得从事商业性的证券买卖业务
(6)一般不得向中央财政透支,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2、中央银行的业务经营不以盈利为目标。
3、中央银行的业务服务对象是各商业银行,政府机构和其它金融机构。
(三)管理的特殊性
中央银行虽然经过一国的政府授权,享有各种金融管辖权,但与一般政府行政管理机关有区别:
1、中央银行在履行各项管理职能时,都是以“银行”的身份出现,而且管理手段也更多地具有银行业务操作的特征。
2、中央银行通常凭借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分层次来实施监督管理职能,行政手段居于次要地位。
3、中央银行在行使管理职能时,具备较大的独立性。
二、中央银行的职能
(一) 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
1、含义
指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是一国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集中或垄断一国的货币发行权是中央。
2、职能
① 中央银行应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适时适度发行货币。保持货币供给与流通中货币需求的基本一致
② 有效调节货币供给量,处理好货币稳定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③ 适时印刷,制造或销毁票币,调拨库款,满足货币的流通需要
(二)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
1、含义
是指中央银行为政府提供金融服务,同时又是政府管理金融的专门机构。
2、职能
① 代理国库
② 为政府融通资金
③ 代理政府债务的发行
④ 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活动
⑤ 为国家持有和经营管理国际储备
⑥ 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
⑦ 对金融业实施监管
⑧ 为政府提供经济、金融情报和决策建议
(三)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
1、含义
是指中央银行通过办理存放,汇兑等项业务,充作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最后货款人。
2、职能
① 集中保管存款储备金
② 充当最后贷款人,为商业银行提供信贷
③ 办理商业银行间的清算业务
④ 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什么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
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
根据《反洗钱法》第十九条:金融机构内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容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在业务关系存轩期间,客户身份资料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客户身份资料,客户身份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应当至少保存五年,金融机构破产和解散时,应当将客户身份资料和客户交易信息移交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的机构。
(4)特定非金融机构是什么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开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如有对特定非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更为具体或者严格的规范性文件,特定非金融机构应从其规定,如没有更为具体或者严格规定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参照适用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规定执行。
对于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特定非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或特定非金融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应依法对其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⑤ 三反意见中的专业服务机构属于
三反意见中的专业服务机构属于“特定非金融机构”。
《三反意见》中提到,探索建立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制度,发挥会计师、律师等专业服务机构积极作用,强化反洗钱义务机构主动防控风险意识和能力,拓宽反洗钱监测分析数据信息来源。
完善跨境异常资金监控机制,严惩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化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加强自律组织管理,提升社会公众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意识。
(5)特定非金融机构是什么扩展阅读
《三反意见》提出的加强反洗钱监管主要措施,强调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发挥金融监管部门作用,强化对反洗钱义务机构准入环节的合法性审查,加强反洗钱日常合规监管,在行业监管规则中嵌入反洗钱相关要求,构建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完整监管链条。
提出适时扩大反洗钱监管范围。统筹考虑监管资源保障,近期要重点研究建立对非营利性组织、房地产中介机构、贵金属销售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公证机构的反洗钱监管制度,探索适应非金融领域的反洗钱监管模式。
⑥ 2012版四十项建议所指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包括哪些
六类分别是: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非银行金融机构 (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是以发行股票和债券、接受信用委托、提供保险等形式筹集资金,并将所筹资金运用于长期性投资的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银行的区别在于信用业务形式不同,其业务活动范围的划分取决于国家金融法规的规定。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社会资金流动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从最终借款人那里买进初级证券,并为最终贷款人持有资产而发行间接债券。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这种中介活动,可以降低投资的单位成本;可以通过多样化降低投资风险,调整期限结构以最大限度地缩小流动性危机的可能性;可以正常地预测偿付要求的情况,即使流动性比较小的资产结构也可以应付自如。
⑦ 什么是非存款类金融机构,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
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是指不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的金融机构。非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资金内来源和存容款性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不一样,主要是通过发行证券或以契约性的方式聚集社会闲散资金。
非存款性金融机构一般包括:投资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障类金融机构(各类保险公司和社会保障基金)、其他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担保公司、资信评估机构以及金融信息咨询机构等)。
⑧ 资产什么人对金额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采取的冻结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资产所在地县公安机关提出异议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在管理和处置资产时,可以从事追偿债务、资产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等活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管理和处置资产,在转让资产时,主要采取招标、拍卖、竞价等方式。
⑨ 金融机构发现“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拥有或者控制的资产”应立即冻结吗
是的。金融机构发现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拥有或者控制的资产,应当立即采取冻结措施。
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
【概述】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制定了《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现予发布:自2014年1月10日起施行。
及时冻结涉恐资产是预防和打击恐怖活动的重要和有效措施,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要求各国“毫不迟延”地冻结涉恐资产。2011年10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决定》,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涉及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的资产立即予以冻结、并向相关国家机关报告的法定义务。
同时,《决定》还授权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制定冻结涉及恐怖活动资产的具体办法。
(9)特定非金融机构是什么扩展阅读:
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办函〔2017〕8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8年10月26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办函〔2017〕8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配合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履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参照本办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