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是能使金融机构更好的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企业
最典型的就是券商的技术供应商,以及各种相互合作互补的金融承销公司,金融产品发布公司。
⑵ 金融产品创新的原因
(一)历史积累方面的原因。
纵观西方金融产品创新发展史,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可分为避管型创新,转嫁风险创新,防范风险创新,到如今的各种创新并举,可以看出商业银行产品创新需要有历史的积淀和各个阶段创新产品的延续性。我国银行是由计划经济时期的专业性银行转变为现在市场经济时期的商业银行,仅有十多年历史,在经营管理方面、银行技术设备、人才储备等方面有很多不足。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银行业自有资本金不足、坏帐、呆帐等不良资产问题严重,承受风险能力差,这一系列问题显示出我国银行业系统的内在脆弱性,不利于金融产品创新的开展。
(二)金融环境方面的原因。
1.国内法制建设相对落后。
近年来,我国经济金融环境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而相应的法律法规却跟不上步伐。例如,银行理财业务和电子服务业务缺乏法律的支持。产品创新的要求与相对滞后的法律法规建设之间的矛盾,会使得新兴的产品隐藏着一定法律风险。
.2.金融监管制约着金融创新。
从国际情况来看,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有着刺激和抑制两方面作用,而我国居民的高储蓄率和政策性的高存贷利差使得银行无利润压力,资本市场尚未完全成熟使得银行创新缺乏动力,因此,金融监管对我国银行仅表现出抑制作用。金融监管主要表现在利率管制、外汇管制、银行业务管制等方面。从利率方面来看,虽然将市场机制引入利率管理,但利率调整仍在很大程度上受国家经济形势影响。政府制定的高存贷利差使银行稳获高额利润,同时利率管制剥夺了银行对产品创新的定价权,这些使得银行产生产品创新的惰性,即使有了创新热情也会因为管制而丧失创新能力。
金融监管还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监管理念保守,遵循一种“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即为禁止”“规定能够做的才允许做”。其二,监管体制方面的约束,“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使商业银行产品创新只能是在传统业务内的低层次产品创新,即不能在各种金融机构交叉业务上进行更高层次的创新。简言之,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方式严重制约了商业银行创新的积极性。
⑶ 金融产品创新有哪些方法
1.借鉴产业政策,做好风险防范:目前,不同政策部门和不同专家、学者对金融产品创新的监管思路和发展问题上有不同的意见。其中,一种观点认为,在发展新的金融产品时,必须要先建立规则,充分借鉴国际经验。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国际范围内的经验和教训并不相同,不同国家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另外,在缺乏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规则往往需要花费很长时间,甚至规则始终不得出台,建好的规则的可操作性和健全性也有待进一步观察。从方法论上看,一切必须先建规则才能实践,有悖于人类通过实践提高认识的客观规律。因此,在现阶段的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可以更多地借鉴产业政策的有关做法,通过设立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方法加以规范和解决。对于那些国际范围内较为成熟的产品,具有较强风险控制能力的金融机构在开展创新业务时可采取负面清单的做法,也就是说“未经法律明确禁止的业务品种,均可以开发”。而对于那些不是十分成熟、有可能带来系统性风险的金融产品,则采取正面清单的方式加以规范。
2.细分市场,寻找利基点:利基市场是指被竞争对手所忽视而又能带来利润的细分市场。在做好大众化产品的开发和营销的同时,区分细分市场,寻找特殊小群体客户的需求,已成为开拓新产品的一条有效途径。尤其是在个人金融市场的产品创新中,客户在区域、年龄、职业、教育、收入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会产生不同的需求。如国内一些银行按客户群体不同的年龄段开发了“学生投资理财计划”“婚礼储蓄”等。
3.金融机构之间互相合作:互相合作开发新产品的趋势在国外已遍及各类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信托银行与证券公司、国内银行与国外银行之间都可以开发出组合式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方式。
4.明确金融产品的定位:在金融创新产品的过程中,要合理明确金融产品的定位,主要区分面向机构投资者和面向个人的产品。鉴于机构投资者一般拥有机构优势,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抗风险能力,因此面向机构投资者的产品在许可证上更为宽松,面向个人的金融产品在准入方面应更为谨慎,在信息披露和监管方面应更为严格。其中,针对高端客户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普遍服务的金融创新产品应有所区别。此外,对于一些包括衍生品在内的定价策略和风险控制更为复杂,面向复杂的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产品也需要在监管上加以区别对待。
5.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利益最大化”:金融产品创新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从客户的需求和利益出发,使产品尽可能满足客户“利益最大化”的投资目标,在方便客户、使客户满意的同时,为自身带来良好效益。
⑷ 金融创新产品的创新的着力点
一般认为,金融创新是将金融领域内部的各种不同要素进行重新组合的创造性变革所创造和引进的新事物。主要包括金融制度创新、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市场创新、金融产品创新、金融监管创新。这几种创新是一个整体,对完善提高金融体系的综合效能缺一不可。这作为一个国家的整体金融改革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对于具体一家商业银行而言,完全应该而且也可能避开属于宏观管理、高层决策范畴的创新问题,从自身具体特点的实际出发,抓住商业银行自己可以掌控的金融创新切入点,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必然会事倍功半。我们认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着力点在于金融产品创新。其理由是:
1.金融制度创新不是商业银行创新的范围。一个国家的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经济的稳定,而经济的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金融的稳定,这是不言而喻的。金融制度创新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股份化改造和法人治理结构问题,二是混业经营问题,三是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问题。这些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后果严重。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只要正确理解,认真贯彻落实就行了。
2.金融机构创新也不是商业银行应该过分关心的范围。金融机构创新,主要是指多种所有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以及外资银行的进入问题。包括民营银行在内的各种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不发展、如何发展以及发展到什么程度和规模等问题,这些同样是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银行高层的决策问题。这些竞争对无忧论文 手应该引起商业银行的关注,但还轮不到商业银行来操心它们具体的创新事宜。而跨国银行的进入,在加入WTO的条款早已明确,商业银行需要关心的是如何抓紧五年保护期,练好内功适应竞争的问题。
3.金融监管是人民银行的职责,商业银行是接受监管的对象,金融监管创新显然不是商业银行的任务。
4.金融市场创新不是某一家商业银行能够造就的。金融市场作为金融产品交易的场所,它必须依赖于众多金融机构的参与和监管机关的管理。在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中,依赖于所有商业银行的积极参与,活跃交易,某一家银行的突出表现也可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独木不是林,一家商业银行可以做成“金融百货公司”,但毕竟不是金融市场。当然商业银行也应该有所作为,开发创新自己的金融产品积极参与金融市场的交易。这里说的是,金融市场的创新是众多银行合力所致,不是某一家商业银行可以完成的。
5.金融产品创新是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着力点。如前所述,商业银行要进行利润空间的扩张,提高收益率,可以用为客户提供特殊的个性化服务的方法获得。客户愿意出高价格购买的当然是商业银行的功能性服务,而提供这些功能性服务的就是银行的产品。因此,银行金融产品的特殊功能,是银行获取竞争优势和高额利润的源泉。
商业银行是通过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所以对金融产品的创新属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业务范围,银行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市场的发展,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地进行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与客户商量量身定制金融产品。
相对于金融体制等创新而言,金融产品创新无论从创新难度、涉及面、影响力都较小,也不需要其他银行齐头并进,各个银行可以独立进行。并且,金融产品创新与商业银行的其他改革和创新的联系较弱,可以不受其他诸多方面改革滞后的影响而率先进行。因此,金融产品创新是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先导和着力点。
6.金融产品创新有巨大的空间。国际金融界的产品是上万种,而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不过百来种,进行借鉴性创新大有作为,充分挖掘这巨大的空间能够满足我国商业银行一段时间的创新需要。而且借鉴型创新可以利用后发优势规律,既可少走弯路,又可在借鉴中学习模仿创新提高。随着金融市场的创新和发展,在基础和条件成熟时,大力发展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原创型创新也是必不可少的。
⑸ 商业银行产品的开发与创新具有哪些意义
关于银行新产品开发战略的思考
发布人:圣才学习网??发布日期:2010-03-04 17:30??共 人浏览[大] [中] [小]
金融创新是商业银行发展的永恒主题,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中国光大银行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金融发展的产物,在短短的九年发展历程中,积极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不断进行金融创新的尝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光大银行需要正确制定下一步全行新产品开发战略,明确目标、准则与发展重点,以更好地应对来自国内外金融业的挑战。
一、新产品开发遵循的原则
新产品开发应根据市场需求来设计业务品种,增强竞争能力,提高市场份额,实现预期利润目标。为确保新产品开发的效益性、规范性,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原则
作为服务行业,市场与客户的需要是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基础,“银行围着客户转”是市场经济制度下商业银行与客户关系的典型描述。光大银行必须树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灵活多样、随机应变的经营理念,把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以及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作为调整产品开发战略的依据和方向,并且根据需求的内在规律性创造需求、引导需求。只有这样,我们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接受,才能真正赢得市场。 (二)收益与风险对称原则
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基点是通过业务创新,拓展业务范围,增强竞争能力,以实现利润增加这一最终目标。然而在充满不确定性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业务创新内含着一定的风险。这些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营销风险、政策风险、收益难以抵补成本的风险、信息系统风险等。这些风险的发生不但会给商业银行自身造成财务、信誉等方面的净损失,而且会加大金融体系运行的风险,增加社会监管成本,影响国民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甚至危及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所以,光大银行的新产品开发必须在既有的法律法规框架内,在有效控制风险和实现风险和收益均衡的条件下,既规范稳健又灵活大胆地进行。 (三)效益原则
银行开发新产品的目的就是为了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盈利能力,因此光大银行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要遵循效益最大化的原则。首先,在产品开发过程中要考虑成本收益率,不能不计成本地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盲目开发。其次,在新产品推广过程中要制订合理的收费标准。在试行阶段,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可以低收费或者不收费。但一旦正式推出,要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按商业原则收费。当前情况下,特别要注意防止开发、推行新产品不核算收益、不收取费用的不对称现象。
二、银行新产品开发的方向与重点 (一)光大银行新产品开发的方向
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资本市场的发展,欧美等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逐渐萎缩,传统业务的盈利能力下降。相对于传统业务收入比重下降的另一面是银行非利息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非利息收入主要是资本市场(投资)收入、托管业务收入、结算收入、保险收入、信用卡收入和代理手续费收入等。从国内来看,自90年代开始,国内资本市场以惊人的速度发展。除股票市场高速发展以外,近几年证券投资基金、社会(商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担保基金、私募基金、公益性基金等各类基金的成长也颇为引人注目。资本市场的发展不仅加快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过程,而且也在改变金融市场、金融资产和金融机构的结构,对商业银行的直接冲击和未来影响都是十分巨大的。
⑹ 列举20项金融服务产品
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运用货币交易手段融通有价物品,向金融活动参与者和顾客提供的共同受益、获得满足的活动。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附件的内容,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下列类型机构:保险及其相关服务,还包括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
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开展业务活动为客户提供包括融资投资、储蓄、信贷、结算、证券买卖、商业保险和金融信息咨询等多方面的服务。
金融信息服务:随着信息技术与科技的不断创新,政府已经把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列为独立的产业。
所以广义的金融服务应该包含金融信息服务:金融资讯、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等。
⑺ 为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各金融机构推出了哪些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
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农户、贫困人群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时,往往面临客户分散、资信水平不高、信息规范化标准化不足、缺乏有效抵质押物等问题。针对小微企业、农户、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普惠金融重点领域“短、小、频、急”的金融需求,金融机构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打造专属产品服务体系。
一是运用新型信息技术手段,拓展银行服务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服务渠道发展迅猛。截至2017年末,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账户数已达32.8亿户,主要电子交易笔数替代率平均达到79.6%,其中,手机银行交易笔数占主要电子交易笔数的31.8%。
二是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提供线上信贷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涌现出一批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前海微众银行、浙江网商银行创新大数据模型风控模式,精耕个人小额消费贷款、电商贷款等细分领域。建设银行探索全流程线上融资模式“小微快贷”,2017年新增客户超过14万,当年放款1466亿元。互联网保险迅速发展,2017年互联网保险签单124.91亿件,较上年增长102.60%。
三是开展续贷业务创新,缓解小微企业贷款到期资金周转难题,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率。目前,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均已开展续贷业务,泉州银行创新续贷产品“无间贷”,截至2017年末累计为客户节约融资成本2.5亿元。
四是发展供应链金融,与核心企业合作对供应链上下游的小微企业进行批量授信、批量开发。农业银行“数据网贷”通过“核心企业推荐+历史数据分析”,向核心企业上下游小微集群客户提供全流程线上化的供应链融资服务。
五是完善贷款审批流程,探索运用零售业务管理技术,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政策和流程,压缩获得信贷时间。中国银行“信贷工厂”模式将授信流程从200多个步骤减少至23个,审批时间从2-3个月缩短为5-7个工作日,最快当天即可完成审批。
六是丰富抵质押品类型。在农村地区开展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抵质押贷款,缓解“缺担保”难题。
七是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明确“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政策要点,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脱贫。截至2017年末,银行业扶贫小额信贷余额2496.96亿元。
八是服务科创企业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科技企业特点,探索建立有别于传统信贷业务的科技金融组织架构、管理机制、业务流程、风控手段以及保障体系。截至2017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已设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等645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创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1.7万亿元和0.6万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投贷联动项下科创企业贷款余额225.6亿元。
九是创新农业保险产品,丰富价格保险、指数保险、制种保险的种类。2017年共开发出农业保险产品1714个,涉及215类农产品。价格保险标的扩大到4大类72个品种,指数保险已备案19个省(区、市)57款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制种保险开办省份达29个。
十是创新农产品期货期权产品,降低农业价格风险。已上市23个农产品期货品种和2个农产品期权品种,覆盖粮、棉、糖、林木、禽蛋、鲜果等主要农产品领域。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目前已包括天然橡胶、玉米、大豆、棉花、白糖等5个品种,试点项目达到79个,试点区域包括黑龙江、新疆、云南等多个省(区、市)、覆盖近40个贫困县,各期货交易所支持资金总额达到1.23亿元。
本答案由 关数e 海关数据科技服务平台 整理自银保监会就首次发布普惠金融白皮书答记者问
⑻ 融资性担保业务如何创新
”对于完成全面整顿进入规范、稳健、持续发展阶段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来说,其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到底是什么?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的专家如此说。 其中商圈企业担保、供应链核心企业担保、政府采购中标企业担保以及批量业务模式及混业经营的尝试正在成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创新的风向标。担保行业经营信用的特点,也决定了创新对担保公司的影响是决定性的。 事实上,随着担保业务品种、样式和经营模式创新步伐的逐步加快,中国担保行业的业务已经由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业务这一单一品种,发展到目前的42个业务品种以上。不仅如此,融资担保创新还从间接融资发展到直接融资担保,履约担保从贸易履约发展到工程履约,而司法类、行为类担保也有了新的进展。 业务创新的三大方向 “担保产品、反担保方式以及业务合作层面的创新”,被誉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创新的三大方向。 说起担保产品创新,其最大特点是通过多方合作,分离主合同交易中的风险。由于每一单担保业务的需求特点及信用资源条件都不相同,因此,对应的资金供给及风险控制方案也不相同。具体到担保产品创新内容,当前大多数担保公司将创新方向定位在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票据和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创新,如诉讼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等;其次便是针对某个封闭的行业采取特殊担保措施的商圈担保等。 而反担保创新,则集中体现在商标权、专利权、采矿权、应收账款、存货监管等反担创新方式,之外还有特许经营权抵押担保、农村承包土地承包权及地上附着物抵押反担保、信用证下未来货权质押反担保等创新方式。 至于在业务合作层面的创新,目前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风险共担、放大倍数、保证金比例、绿色通道快速办理业务等。在这方面政银担企和合作机制创新比较典型。除此之外就是注意担保公司与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的合作产品。 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大部分融资性担保公司还是采用了“资产换资金”的方式来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即企业必须将其可用于变现的等价价值或高价资产抵(质)押给银行或担保机构才能获得其融资资金。而三大创新的程度将决定未来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能够快速复制主流创新解读 在各大开发区,我们都见过这样的景象,当通过招商进入各工业功能区的企业,在刚支付了土地出让款,而有效证件正在办理尚未拿到手,还不能办理抵押的情况下,由于建造厂房、购置设备,又要维持原来的生产运转,造成资金比较紧张。而这恰好是担保公司的机遇。此时担保公司如能创造性地与各工业功能区管理部门、企业主三方签订协议,明确担保公司先期给企业担保贷款,而企业主委托各工业功能区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并承诺在贷款担保期内如办好有效证件则把相关证件交给担保公司用于抵押;各工业功能管理部门承诺无条件为企业办证,取得证件时如尚无解除担保的则把产权证交给担保公司,并承诺协助办理相关的抵押登记手续,就可以解决银行有贷款意向但缺少抵押条件的问题。这样就可以帮助这些企业获得担保融资。 对于供应链融资,大家想必不陌生。然而这样的模式可能对担保公司业务创新更有启发。全国性大型制造商一般在每个省都会设立一个工贸公司负责本区域销售网络的开发和维护,以提供售后、财务和物流等服务,而这些后开发的经销商遍布全国各地的市县镇。集团的财务公司对各省工贸公司的经销商往往有财务贷款扶植计划,但对遍布全国各地市县镇的经销商,财务公司没有精力和人力去进行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而担保公司恰好擅长这些业务,如果担保公司能够介入,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由工贸公司推荐符合担保公司条件的客户,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财务部门发放扶植经销商的资金,这样岂不是三全齐美。 我们再看一家商圈担保融资的模式。为了帮助钢贸企业快速获得融资,某担保公司说服钢铁贸易商会成立了融资促进会,然后由融促会的会员设立互助式担保基金,基金由担保公司负责管理运作。至于互保基金的设立,是让每位会员(一般情况下每位会员单位都会有经常的融资行为)交纳不低于10万元不高于500万元的资金,整体规模不低于500万元,成立后可以吸收新会员扩大互保基金的规模,而这些资金只为会员融资提供担保。这样在明确了“入会自愿、退会自由、风险共担、连带互保、委托贷款”的运作模式后,经过担保公司的风险评价和判断,对于符合条件的会员企业,担保公司统一为其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而互助基金作为担保公司为全体会员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措施之一,如果发生代偿,全体会员将在缴存的互保基金额度内,按照既定的比例为该担保代偿项目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如果没有发生代偿,则可以按照担保基金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比例取回交存的互保基金。 除此之外,与政府财政系统的采购处合作也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担保公司出面为参与政府采购中标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融资担保的产品,以融资企业中标后形成的政府采购应收账款进行质押,不仅增加了企业的客户,还增强了中小企业参与政府招投标的能力和积极性。 批量担保业务合作五步走 对单个客户的营销固然是每一个项目经理的基本业务素质要求,但发展集群业务才是迅速扩大担保规模和市场份额事半功倍的捷径,并且可以在保证增加公司经济效益的同时,取得真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社会效益。 具体办法就是担保公司要与特定的经济组织合作,并以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一定数量一定形式的保证金为合作基础,由合作经济组织独立或以公司名义开拓客户,再由担保公司统一对外出具保证合同,双方共同进行评审和在保监控,风险收益共担,在公司统一的业务体系内为客户提供便捷的融资服务。 在这种融资中,第一,要确定合作经济组织,该组织要求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并具备管理职能或核心地位,可以影响和规范其成员企业,其成员企业有一定的融资需求,包括区县合作机构、专业卖场、外地企业的商会、商业街区的商会组织、产业链企业集群中的核心企业等。第二,合作经济组织将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交存公司由公司托管运作,并按照一定放大比例确定担保总额,并将托管收益返还经济组织增加其收益。第三,确定风险承担比例。第四,由合作经济组织推荐客户。第五,发生代偿后,一般是按照担保融资企业保证金、全体会员连带责任保证金一定比例、最后才是负责运营的担保公司进行代偿,大大降低了担保公司的风险。 混业经营的巨无霸机构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对担保公司最大的影响就是投资性经营收入的减少。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限于国债、金融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总额不高于20%的其他投资。而行业人士说,担保公司在自有资金投资这一块,大部分都明显高于这一规定。另外,由于新规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提取大幅提高,使得担保公司的资金用度受到严重制约。再加上传统的担保业务利润极薄,而委托贷款被一些省份视为对外投资,使得担保公司不得不走兼并乃至集团化的路子,以扩大收入来源。 具体的做法就是担保公司集团化,并下辖担保子公司、小额贷款子公司、典当子公司、投资子公司的方法,继续从事投资、委托贷款的业务,从而确保集团公司收益不受影响。 对此,业界认为,担保行业的发展演变,是在政策环境、经济环境等诸多外部因素与行业持续发展愿望、变革创新的能力等内因共同影响下进行的。
⑼ 金融服务领域有哪些方面的创新
由于竞争激烈,金融机构多以延伸服务来争取更多客户。
1.客户需求的延伸:过去金融机构的服务只限于满足金融业务的现实需求,而现在金融机构开始研究和满足客户的潜在需求,如银行向客户提供贷款,除了满足客户融资这个需求之外,还可以通过该业务显示客户的信用度,满足其将来获得更多资金支持等潜在需求。银行可以通过公开信用评级结果、颁发信用等级证书、追加授信额度等方式满足客户的这种潜在需求。
2.金融服务内容的延伸:过去金融机构对客户的服务仅限于金融业务范围,但个性化营销提倡销售人员像交朋友一样与客户相处,对客户在金融业务以外的某些需求也应尽力满足,以密切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3.金融服务场所的延伸:长期以来,金融机构一直习惯于柜台服务,在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形成过程中,金融机构的服务场所逐渐延伸到客户的工作场所。而现在的金融服务则延伸到更广的范围,金融机构的主动营销方式及服务手段的电子化,使社区、家庭都可以成为金融服务的场所。
4.金融服务种类的创新如果金融机构的服务种类单一,即使金融机构销售人员的营销能力十分强,客户也会弃之而去。所以,丰富的金融服务种类是金融机构销售人员营销的有效工具。因此,各金融机构在传统的金融服务之外,纷纷增加金融服务的种类。如理财服务、投资咨询、财务顾问、担任中介、项目融资等中间业务,渐渐成为金融机构的新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