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在哪些市(县)试点
第一,有内在需求。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国农村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村经济加速发展,农民的收入持续增加。2010年末,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已接近6000元,不少发达地区已经超过1万元,很多农村和农民正在由过去主要解决温饱问题开始转向致富奔小康,更加注重提高生活的质量和幸福度。特别是随着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快速发展变化中的“三农”经济迫切需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及时跟进,需要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供给及时跟上。
第二,有基础条件。农村金融改革从1986年“行社分家”到现在,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探索。一是积极推动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主要涉农金融机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逐步实现商业化自主经营;二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准许金融机构对贷款自主定价;三是大力发展农村新型金融机构,鼓励更多的民间资本向农村有序流动。同时,鼓励县域地方法人可贷资金的一定比例留在当地使用,并探索推进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改革试点。此外,积极推进农村征信体系、支付结算体系等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通过多方面、多角度的改革,应该说,我国目前农村金融机构的组织体系、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能力、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等已经具备了为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提供支撑的基础条件。
第三,有政策环境。中央反复强调,“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04~2010年,中央连续七个一号文件聚焦“三农”。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同时,要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这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促进更多的资金流向“三农”。所以,从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改善民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局考虑,政策环境要求我们在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方面不断地取得务实突破。
第四,有现实意义。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不仅有利于缓解农民贷款难,促进更多的信贷资金流向农业、农村和农民,而且有利于缓解对农村和农民金融服务不简便、不到位的问题,有利于向农村和农民普及金融知识,有利于活跃农村商贸流通和促进扩大农村消费,也有利于金融机构培育和拓展新的盈利增长点。这项工作,对改善农村民生有利,对政府发展经济有利,对金融机构拓展业务有利,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内在呼唤。从来没有一个金融创新,像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一样,能够把各方面的政策和力量紧紧凝聚在一起。
『贰』 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的配套政策是什么
(1)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建立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正向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可优先办理支农再贷款;对支农贷款发放比例高的农村信用社,可根据其增加支农信贷投放的合理需求,通过允许其灵活支取特种存款等手段,拓宽其支农信贷资金来源。
(2)通过银行间市场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信用衍生产品,拓宽涉农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分散农业贷款的信用风险。鼓励涉农金融机构根据自身需要和市场状况,积极探索开发以中长期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等涉农贷款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防范和控制涉农信贷资产风险。
(3)加快农村支付体系建设步伐,提高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业务的便利程度。涉农金融机构要开发和推广适合农村实际的支付结算服务品种。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展和延伸支付清算网络在农村地区的辐射范围。
(4)加强农村信用体系
建设,改善区域金融生态。中国人民银行试点地区的分支机构要建立健全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的电子信用档案,设计客观、有效的信用信息指标体系, 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资信打分和信用积分制度,推动建立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5)按照“宽准人、严监管”和“区别对待”的原则,完善和实施鼓励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
(6)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杠杆作用,增加金融资源向农村投放的吸引力。在有条件的试点地区,鼓励地方政府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同时,也可对涉农企业与农户的贷款实行贴息,或者建立保险补贴金制度,为提供涉农业务的保险公司和参保企业与农户提供保费、 经营费用和超赔补贴。
『叁』 大家对改进农村金融便民服务工作有什么建议呢
根据目前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立足当地实际,制定出台针对农村金内融机构的政策,德生科容技对目前农村金融便民服务工作的一些建议主要有:
(一)健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加农村地区金融便民服务措施;可以通过设立农村便民服务网点,铺设便民服务终端--德生宝等;
(二)加强金融创新,满足农村地区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三)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农民对新型金融服务工具、金融产品的认知度。
『肆』 我国现有哪些关于农村金融的法律法规
我国现有关于农村金融的法律法规有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中国农村金融法正在酝酿讨论中,还没制定、公布。
『伍』 蚌埠人民银行百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管理办法
紫金县乡村金融服务站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职责和要求,加强乡村金融服务站管理,加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力度,促进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提高,繁荣农村经济,结合我县农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是依托村支部和村委会,在行政村一级建立的为农户提供相关金融服务的机构,旨在解决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少、金融服务缺位、农民金融知识贫乏、融资难、资金使用效率低、农民理财不发达等现实问题。
第二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与村委会合署办公,服务站工作纳入村委会日常工作内容。
第三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由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担任站长,从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农村经济能人中选拔招聘工作人员,并专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有条件的村委可聘请金融机构离退休人员对日常金融业务进行指导。
第四条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乡村金融服务站建设的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部署开展乡村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研究并决策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
第五条 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县府办、人民银行紫金县支行、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紫金县支行,负责乡村金融服务站的设立、运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县府办和人民银行紫金县支行负责对乡村金融服务站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 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指定相关部门及人员挂点乡村金融服务站,专门负责加强与乡村金融服务站的联系与协作,共同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
第二章 设立程序
第八条 设立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由行政村村委会向当地镇政府提出设立申请,经镇政府审批同意后,上报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对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行政村,也可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镇政府直接向县乡村金融服务站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设立。
第九条 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村委会(镇政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交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核准,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对于批准成立的,通知其挂牌开展工作,并协调安排涉农金融机构进行挂点;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 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府办、人民银行紫金县支行应当组织相关金融机构、部门派出工作人员,对新设立的乡村金融服务站进行指导和培训。挂点涉农金融机构应当指派工作人员到乡村金融服务站上门指导开展相关业务。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负责行使下列工作职责:
(一)开展金融知识宣传;
(二)受理金融业务咨询;
(三)协助收集、反馈农户金融服务需求信息、投诉、意见建议等;
(四)在金融机构授权范围内,代理部分金融业务;
(五)协助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评级工作;
(六)协调处理农民日常生活中的金融纠纷;
(七)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
(八)协助开展反假货币、打击非法集资和六合彩等违法活动;
(九)贯彻落实国家惠农补贴的有关政策,协助农民办理各种涉农补贴、社保、医保、农保等资金的缴纳与领取;
(十)办理各级政府及部门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大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主要宣传反假货币、反洗钱、个人信用、利率、汇率等政策法规;贷款、国债、股票、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业务知识;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识别金融诈骗、抵制六合彩等金融风险知识;其他百姓需要的金融知识。
第十三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开展金融知识宣传:
(一)悬挂、张贴金融知识图片、宣传口号;
(二)在乡村金融服务站办公场所开辟“金融知识角”、设立信息宣传、公示窗口;张贴公布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挂点涉农金融机构信贷部门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三)协助举办金融知识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四)利用乡村广播滚动播报金融知识;
(五)定期联系挂点涉农金融机构举办金融知识宣传会;
(六)其他宣传方式。
第十四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受金融机构委托,代办金融业务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和流程进行办理。具体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一)收集农户贷款需求,协助开展贷前调查,指导借款人准备贷款材料,向挂点涉农金融机构推荐和报送申请资料;
(二)收集农户其他金融需求情况,并及时反馈挂点涉农金融机构;
(三)协助监督贷款使用、催收到期贷款;
(四)定期开展农户与挂点金融机构的对接互动,协助挂点涉农金融机构处理乡村金融服务站收集的金融服务需求;
(五)代理办理评估、登记、保险等事项;
(六)接受农户有关金融业务咨询;
(七)金融机构委托办理的其他业务。
第十五条 农户向乡村金融服务站提出的有关金融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进行登记,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金融主管部门或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反馈。
第十六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定期采集农户信用信息,按时将采集的农户信用信息原始数据报送县征信中心(设在人民银行紫金县支行)。引导农民树立信用意识和金融意识,自觉维护自身信用记录。
第十七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指导农村企业运用网上银行建立资金流转中心,推动电话银行在农村的广泛运用,推动金融机构在农家店、便民超市安装POS机具、ATM机具等。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建立与农户、金融机构的信息联系和反馈机制。通过开通联系电话、手机短信、电子信箱等途径,帮助农民及时反映金融服务需求、投诉和意见建议等。
第十九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与挂点涉农金融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职责、权利、义务,促进村银(社、司)合作常态化。
第二十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建立工作台账,对服务站开展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受理的金融业务咨询、挂点涉农金融机构到村开展培训、对接办理业务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第二十一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加强与涉农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协作,根据农户金融需求情况,协助挂点涉农金融机构建立移动农村金融超市。挂点涉农金融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携带相关设备直接到村集中办理金融业务。包括:贷款申请、信用评级、组织信用担保、理财、结算、咨询和人民币兑换等无需在金融机构网点办理的金融业务。
第二十二条 各挂点涉农金融机构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服务、培训方案,定期对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三条 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定期组织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考试,对成绩达标者颁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通过举办培训班、报告会、座谈会、咨询会等方式加强金融机构与镇、村群众交流。
第五章 考核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府办、人民银行紫金县支行等部门应当建立乡村金融服务站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并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乡村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
第二十五条 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汇总工作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促进乡村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第二十六条 各镇政府、各行政村村委会的乡村金融服务站建设、村银(社、司)合作、农村金融服务改进等工作情况纳入镇政府和村委会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县乡村金融服务站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各镇政府、各行政村村委会的该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由县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另行规定。对工作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后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
第六章 经费来源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县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奖励资金。县政府对工作突出的乡村金融服务站给予适当奖励;相关金融机构根据乡村金融服务站协助办理业务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比例由金融机构和乡村金融服务站协商确定。
第二十八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应当指派专人建立账户,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管理,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
第二十九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的资金应当主要用于服务站建设、业务开展以及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奖励等。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乡村金融服务站工作人员守则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乡村金融服务站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陆』 农村信用代办站 是什么东西
农村信用代办站自50年代至今,在信用社各个历史发展阶段,从壮大资金实力,拓展信用社业务领域,协助信用社开展支农服务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代办站在经营管理、资金成本和案件防范等方面困扰着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尤其是案件频发,给农村信用社未来发展和社会形象带来了严重影响。撤销农村信用代办站是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的当务之急。自去年底以来,各地农村信用社陆续撤销设在农村的信用代办站,农村信用代办站相继“谢幕”,圆满完成了他的历史使命。同时也给立足农村,面向农民,网点大多设在乡镇的农村信用社组织资金工作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面对邮政储蓄银行的设立和农业银行重返农村市场及农村金融的重新定位,农村信用社应积极应对,再增措施,多措并举抓存款,审慎研究组织存款策略。
一、撤销农村信用代办站后农村信用社面临的组织资金现状
(一)、农村信用社存款增势趋减,同比下降。
(二)、撤销农村信用代办站后服务网点急剧收缩,农村金融服务出现“盲区”,给农民存款、取款和办理小额农贷带来暂时性的脱节。
(三)、业务种类单一,电子化进程缓慢与客户需求矛盾。目前信用社经营范围普遍仍是单一的存款、贷款和结算业务。银行卡、代理业务、投资理财、通存通兑等业务亟待开办。
(四)、撤销农村信用代办站后一部分具有实际操作技能的原农村信用站代办员迅速成为邮政储蓄代办员,农村新增存款和代办员部分“亲情存款”回流到邮政储蓄,县域资金外流现象加剧,农村资金供求矛盾突出。
(五)民间个人融资现象凸现,给正常金融秩序带来潜在隐患。个人建房、子女上学等部分消费性需求比例盘升,造成区域存款下降。
(六) 信用社改革尤其是撤销农村信用代办站后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农民对信用社服务三农的宗旨产生了质疑。
二、思考与建议
针对目前农村信用社面临的组织资金现状,结合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
(一)、突出抓好窗口服务,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要想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树立经营就是服务的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一是强化领导,明确办公室具体负责抓落实。二是规范服务环境。农村信用社各营业单位营业窗口的社容社貌建设必须使用省联社统一规范标准,统一机构名称,在规定位置悬挂统一的机构牌、利率牌、营业时间牌。营业室外墙要统一悬挂服务公约、服务承诺、服务电话号码,做到悬挂齐全、端正,服务环境整洁、美化。三是完善便民服务设施。营业室柜台外应配备沙发、坐椅,老花镜、验钞器具、书写用笔墨等。营业场所做到“四净三五”,即地面净、墙壁净、门窗净、桌椅净;无灰尘蛛丝、无纸屑垃圾、无堆放杂物。联社职能科室要开展不同形式的监督检查,确保服务环境、服务设施规范到位。四是规范服务用语和行为。营业室装饰与摆设、柜台的设置等物质条件是不可忽视的。但根本的主要的问题仍是员工的服务素质,包括热情礼貌、耐心周到、业务精通、办事利索、对答如流的本领。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讲究语言艺术,语气亲切、礼貌,说话时音量要适中,语句要清晰,在使用电话办理业务、接受客户咨询时要语气平和,坚持使用文明用语、严禁服务禁语,做到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站立服务。柜台服务的真正内涵在于把服务当作一门艺术,用信用社的金融产品消费理念去维护每一位客户的利益,时时处处尽最大的努力想客户所想,使客户满意才是服务工作的点睛之笔。好言一句三冬暖,信用社要充分发挥了解农民,贴近农民的诸多优势,为大多数农民客户提供实实在在的“四心”服务,即接待客户用心、回答问题耐心、处理问题细心、解决问题诚心。让广大客户真正感觉到其他金融部门办不到办不好的事情,到信用社就能得到及时、准确的办理。
(二)、突出抓好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员工素质
员工素质是服务之本。以强化门柜业务技能为切入点,建立完善系统、长期的员工培训长效机制,以达到“及时、准确、认真、快捷”办理每笔业务。一是建立业务技能比赛机制,要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完善建立《员工创业立功奖励办法》,调动全员创业立功积极性,至少每半年举办一次各岗位业务技能比赛,对连续三次在技术比赛中取得前三名的员工,给予提前晋升工资、提干、评先等奖励,给基层员工创造一个发展的平台。二是把加强学习做为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塑造学习型机关,营造全员抓学习的氛围。要以《农村信用社管理制度汇编》为学习重点,通过学习达到一个提高,两个增强的目的。即,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服务技能,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坚持在岗位实践中学习,做到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学政治与学业务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应用学习相结合,文化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达到学以增致、学以致用、学以立德,以学习指导工作,用工作促进学习的目的。全系统要努力营造学习氛围,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文凭学历教育。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要带头撰写2篇高质量的调研文章。
(三)、突出特色服务和创新性服务,多措并举抓营销
组织存款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推销的过程。一项设计再完美的金融产品,如无积极有效的推销努力相配合,也不可能获得足够的买者。一是树形象,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金融产品。目前必须大力宣传信用社改革成果,改革与储户利益的关系。如制作电视专题片、电视平播、插播广告等。广告形式可多样化,除电视广告、广告牌、广播、报纸等形式外还可以利用新闻报道、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树形象,推销产品。二是选拔配备客户经理,明确客户经理职责,客户经理可主攻组织存款,代理保险及有关中间业务,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侧重拉大户,走出柜台直接拜访客户。直接拜访客户可以起到广告宣传所达不到的效果。客户经理要进行岗前培训,尤其在组织存款上应树立一种广义的产品概念,不能狭义理解为单纯的存存取取,收收付付,一切可以对客户有用的并使之满足的金融服务都在产品概念之内。在组织存款过程中,根据不同客户群的特点及规律,落实专人担任客户经理,有针对性地开发各类客户存款业务,确保存款稳定增长。客户的利益和需要,是信用社服务的出发点和归宿。要抓住如何适应客户,吸引客户这个关键环节,将客户筛选分类,看一看每一类客户的特殊性要求是否有某种金融产品予以满足。如撤销信用代办站后,柜台面对的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客户,这些客户对信用社的储蓄政策原则知知甚少,同时对储蓄的需求又各有不同,有关存款种类、存款不同档次及安全保障等一系列问题疑虑重重。这就要求客户经理及临柜人员走出柜台走访大客户及特殊客户,同时又要求必须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及业务技能,对储户的政策要求解释要到位,办理业务时既要服务态度好又要服务质量高,最大限度地为客户提供尽可能完美的人性化服务满足客户需求。客户经理要及时预测和把握客户需求的变化及其趋势,力争抢先一步顺应这种变化,更要学会区别客户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既要积极准备又要善于诱发潜在需求转变为现实需求并予以满足,同时又要顾及当时当地客户普遍性的心理倾向。三是延伸柜台服务,建立大额存款定期回访制度。对月平均余额在3万元以上的存款客户要定期直接拜访。通过上门服务进一步宣传信用社政策,给客户提供信息咨询、存取款、协办票据等业务。尤其是撤销信用代办站后转存到信用社的老、弱、病、残等一些特殊储户要进行电话回访和上门代办。让客户真正感到信用社就是咱身边的银行,贴心的银行。四是进一步拓展金融产品,寻求服务的系列化。要研究开发与存取方便、与代收代付、硬件设施配备相关联的服务。要加快业务经营种类的开发,在存贷款业务的基础上,迅速开办中介、代理保险、票据贴现、代售、代购债券等业务,并探索其他金融机构服务盲点,把其他金融机构做不到做不好的服务,竭尽全力做好,把农村信用社办成金融百货超市,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四)、积极推进电子化建设,增强竞争空间
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增强电子科技力量,把多少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电子化问题做为信用社拓展服务空间、提高服务手段、拓宽结算渠道的一项重要措施尽快创造条件努力实现。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储蓄、会计、结算、贷款等基础性门柜业务省辖联网和通存通兑。努力开办电子银行、银行卡、个人理财、代收、代付等创新性业务,给广大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现代化金融服务。省级联社充分利用同业富裕资金集中参与投资业务,提高资金运用率。借鉴各商业银行经验做好推行储蓄柜员制和客户经理制的前期准备工作,解决由于撤销信用代办站业务量增加与当前人员严重不足的矛盾,建立综合柜员制操作规程,强化对临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员工综合服务能力,以适应综合柜员制的需要。
(五)、择优选聘农户联络员,提升支农服务水平
撤销农村信用代办站后,农村信用社原有存款空间受到了冲击。原信用代办站代办员大多已兼任邮政储蓄代办员,农村新增存款和代办员“亲情存款”陆续回流到邮政储蓄,加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任务繁重,涉及面广分散等特点,为避免农村信用代办站撤并后可能出现的支农服务的暂时性脱节。按照面向三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原则,按片或按经济区域,选择素质较高,热爱信用社事业,有发展前景,乐意为农民提供存款、小额贷款服务的人员担任农户联络员(协储员)。同时,在经济相对活跃的农村集镇增设分支机构,尽力满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稳步提升支农服务水平。要认真搞好农户联络员(协储员)聘任前准备及管理工作。一是严把聘任关,审慎选用条件,建立考察、选拔、聘用、担保人制度。(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群众中威信较高;(2)热爱信用社事业,与群众联系密切,具备代办业务相关知识,有胜任代办业务能力。(3)生活稳定,身体健康,年龄在22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4)本人及家庭成员不得同时为其他金融机构代办业务。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由信用社和联社共同考察聘用。二是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按照代办存款5日平均余额计发代办手续费,小额贷款的发放管理收回按贷款收回率和收息额给予手续费,并实行按月考核按季兑现。手续费的分配应本着公平性、经济性、合理性和激励性原则分配。
(六)建立完善激励考核机制,调动全员抓存款
鉴于邮政银行的设立和农业银行的战略重点再次转移到县域经济的状况,农村信用社在目前现有条件下,必须发动全员抓存款,增强资金实力,尽可能的占领农村市场,向农村市场要效益、要存款。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树立负债管理的观念,一改过去信用社在农村市场“一农独大”的思想,审慎分析目前存款市场,对市场环境、存款对象、竞争对手及服务手段进行系统分析,增强危机和全员责任意识。二是明确考核对象,合理匡算存款增量目标。三是抓考核,调动全员抓存款的积极性。联社管理部门要完善修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年初下达人均存款任务,每月下达存款小指标,每月考核人均存款完成率,与一定比例的工资挂钩,加大奖惩力度,调动全员抓存款的积极性。四是量化分解全年业余组织存款指导性任务。按季考核,按季兑现,与效益工资实行捆绑制,加大奖励力度,联社(信用社)设立员工存款贡献奖,对年内组织存款季平均余额超百万的颁发理事长特别奖,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员组织存款的积极性。
『柒』 如何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提升农村金融服务
普惠金融就是金融的“平民化”;农村普惠金融,就是要将金融普及到农村所有群体,特别是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以及残疾人和其他弱势群体。《十三五规划纲要》在“普惠金融”前面加上“农村”二字,意味着十三五期间发展的普惠金融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普惠金融。
一、如何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
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范围覆盖全部县域支行,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和资源配置力度。强化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功能定位,明确政策性业务范围,加大对农业开发和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审慎发展自营性业务。
国家开发银行要创新服务“三农”融资模式,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投放。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提高资本实力和治理水平,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牢牢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定位,更好发挥支农服务主力军作用。
强化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服务功能,推动省联社加快职能转换,优化协调指导,整合放大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服务“三农”的能力。引导邮政储蓄银行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持续拓展农村金融业务,促进农村资金回流。支持其他商业银行下沉机构网点,优化农村地区网点布局,适度扩大农村地区网点覆盖面。
二、如何提升农村金融服务
稳步培育发展村镇银行,鼓励按照规模化组建、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的原则集中连片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对设立村镇银行超过一定数量的发起行,允许设立村镇银行管理服务子公司。允许评级良好、管控能力强的城商行和农商行到西部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重点布局老少边穷地区、农业主产区和小微企业聚集地区,不断提升村镇银行在农村的覆盖面。
加强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鼓励其开展涉农融资担保业务,完善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协调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完善管理政策,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自律管理,引导发挥支农服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