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投资金融 > 中央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推动廉洁从业

中央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推动廉洁从业

发布时间:2021-05-21 12:21:02

A. 谈谈如何贯彻执行好廉政准则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春节刚过,中央就召开这么高规格、大规模的会议,充分证明了我们党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问题的高度重视。《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和广大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廉政准则》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把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和组织实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健全学习制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原原本本地学习,全面熟悉和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要与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神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多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真正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熟知内容,明确要求,自觉用《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
二、抓好率先垂范,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针对性。最近,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都要坚持从我做起,既要廉洁自律、做好表率,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廉政准则》作为自己的行动纲领和处事指南,逐条逐项搞好对照检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严于律己、洁自身好,自觉接受监督,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对照《廉政准则》的规定要求,认真分析查找本地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各项制度。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单位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支持他们依法开展工作、依规履行职责。要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加强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他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真正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三、加强教育监督,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实效性。各级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把学习宣传《廉政准则》作为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学习、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创建、加强反腐倡廉舆论宣传等措施,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围绕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和撤换、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要继续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尤其要把《廉政准则》强调的“八个禁止”和贺国强提出的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六个方面突出问题作为监督检查重点,认真解决社会关切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勤政建设,真正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B. 浅谈如何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我想只有我们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和规定才能付诸实施。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如何真正确保《廉政准则》学习贯彻到位,我认为应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组织领导要加强。我们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和今後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本部门的贯彻实施工作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贯彻实施工作。上级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
二是宣传教育要深入。要把《廉政准则》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党员干部的培训计划,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使他们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要把学习《廉政准则》与学习其他法规制度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要广泛宣传《廉政准则》,使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以及我们党坚持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是配套制度要完善。《廉政准则》作为面向全党的一个反腐倡廉基础性法规,许多要求和规定还是总体性、原则性的,不可能面面俱到、过于具体。要把《廉政准则》贯彻实施好,还必须在完善配套制度上下功夫。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时间部署、操作程序等,增强文件的可操作性。要认真清理制度,逐步建立以《廉政准则》为核心、与反腐倡廉建设有关制度相配套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体系。要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努力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
四是表率作用要发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是关键。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作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表率。要作学习的表率,全面熟悉和了解《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和规定,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要作落实的表率,切实做到要求一般党员领导干部做到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作接受监督的表率,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把接受监督作为工作和生活的常态,习惯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五是监督检查要长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切实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
满意请采纳谢谢

C. 中央的廉政新举措有哪些

《廉政准则》是中央颁布实施的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中央着眼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而实施的重大举措。

一、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是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保障

当前,领导干部的作风总体上是好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领导干部还存在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引起警醒,抓紧加以解决。因此,必须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廉政准则》的颁布施行,进一步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通过“52个不准”,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新情况新问题的政策界限、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自律提供了明确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为转变领导干部作风提供了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为有效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惩治不到位”问题,《廉政准则》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了有效的监督途径和措施,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落到实处提供了保障。

二、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

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要素中,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贺国强同志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是建立健全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制度的重要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廉政准则》的具体实施,既是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又直接影响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其他重要工作,能够为全面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供新的动力、增添新的活力。因此,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对于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是党对领导干部关心爱护的重要体现,也是党和国家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廉政宣言

《廉政准则》从“8个方面”提出了“52条禁令”,为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架起了一条“高压线”。从内容上看,这些禁令是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之所以要用党内法规形式予以规定,是因为现实中特别是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有些党员领导干部演变为腐败分子,正是从一点一滴的所谓“小事”开始的。如果领导干部都能从“小事”做起、把“小事”做好,那么为政不廉的行为就会自然减少,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甚至犯罪案件就会逐渐削减。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廉政准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全面贯彻《廉政准则》,是领导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通过宣传教育,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能够从《廉政准则》中了解和认识到我们党不仅不允许领导干部有特殊利益,而且对他们有更多的约束和限制,从而在全社会培养人们廉洁、守纪、公正的思想观念,促进各行各业形成气正风清的廉政文化氛围和廉洁从业环境。

总之,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切实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有力保证。

D. 《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基本要求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总则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第一章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七条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第八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第二章 实施与监督

第九条 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将本准则列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本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应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可以依据本准则,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准则,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 本准则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同时废止。

http://news.xinhuanet.com/lianzheng/2010-02/24/content_13035308.htm

E. 试谈如何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要依据《廉政准则》,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当前,的确有些地方的少数领导干部也存在理想信念动摇,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淡薄,法制观念淡薄,违法乱纪,服务意识意识不强,奉行“权力私有化”和“权力商品化”,大搞吃喝玩乐,生活腐化坠落等问题,脱离了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
因而被判处多少不等的徒刑,有的甚至被判无期或被执行死刑。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带头自觉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时时刻刻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经受住权、位、钱、色的考验。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坚决反对挥霍公款、奢侈浪费的歪风。
认真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谈话制度、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制度、廉政跟踪监督卡等制度,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营造尽职尽责,奉献自己的毕生精力。

F. 中央关于廉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如何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一、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
二、我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1. 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工作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贯彻实施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对照《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
2.要深入宣传教育。要把《廉政准则》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采取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理论征文活动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使他们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要把学习《廉政准则》与学习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其他法规制度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要抓好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廉政准则》,使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以及我们党坚持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3.要完善配套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涉及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廉政准则》作为面向全党的一个反腐倡廉基础性法规,许多要求和规定还是总体性、原则性的,不可能面面俱到、过于具体。要把《廉政准则》贯彻实施好,还必须在完善配套制度上下功夫。一是要细化制度。中央纪委要尽快制定《廉政准则》的实施办法,以便进一步明确各项要求和规定的法规依据、具体内容、适用范围、处理办法、操作程序等,增强文件的可操作性。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具体意见。二是要清理制度。对仍然适用的要继续坚持,对不完全适应的要认真修订完善,对基本不适应的要及时加以废止,逐步建立以《廉政准则》为核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反腐倡廉建设有关制度相配套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体系。三是要创新制度。要认真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积极借鉴国外有益做法,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努力解决影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
4.要发挥表率作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是关键。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作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表率,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要作学习的表率,全面熟悉和了解《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和规定,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要作落实的表率,切实做到要求一般党员领导干部做到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作接受监督的表率,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把接受监督作为工作和生活的常态,习惯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5.要加强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切实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一是要开展集中检查。中央纪委监察部要适时对《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集中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组织开展相关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二是要加强日常监督。要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诫勉谈话、函询质询、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干部考察考核等党内监督制度的作用,全面掌握《廉政准则》贯彻执行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相关问题。三是要拓宽监督渠道。要注重发挥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四是要严肃执行纪律。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违反《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要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G. 探究我所如何深入推进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

一、坚持“一岗双责”,责任制工作得到落实。各企业党委坚持把落实责任制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努力确保“四个到位”,有力推进了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领导体制到位。绝大部分企业把落实责任制工作列入党委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建全领导专班,根据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强化了对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责任分解到位。各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总体原则,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做到了责任明确、职责清楚。三是检查考核到位。大部分企业都把加强检查考核作为落实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手段,坚持日常检查、综合检查与年终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不断创新检查方式,加大了考核力度。一些企业把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企业及个人业绩考核、党建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形成了专业检查、绩效考核、干部考评与落实责任制检查考核相同步的联动机制。四是责任追究到位。许多企业都制定了《责任追究办法》,坚持奖优罚劣,加强问责。武钢集团、武汉铁路局、省工建集团等企业对完成责任制目标的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分别给予2000元至5000元的奖励兑现。省电信公司等企业规定, 凡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零突破、员工发生违法违纪案件超过0.8‰的,取消单位和领导班子当年各类评先资格、年终一次性绩效考核奖。葛洲坝集团等企业将责任制考核结果与“文明单位”创建评比挂钩,对责任制考评未达标的基层单位,取消申报“文明单位”资格或对已获公司“最佳文明单位”称号的,进行降格处理。
二、落实“两项廉规”,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有效开展。各企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廉洁从业规定》,以廉洁文化建设为载体,以班子民主生活会为契机,以完善廉洁制度为保障,不断推进领导人员作风建设,规范廉洁从业行为。一是反腐倡廉教育形式多样。各企业重点针对“两项廉规”,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办班培训、警示教育、选树典型等多种形式,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倡廉、守廉氛围。二是廉洁文化进企业逐步深入。大部分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廉洁文化进企业实施办法》和《省国资委廉洁文化进企业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企业,不断丰富了企业文化内涵。武汉铁路局等企业通过深化廉洁文化理念,基本形成了企业廉洁文化体系;中铁大桥局等企业通过召开廉洁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和参与地方示范点创建活动,提升了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水平。三是廉洁自律制度落到实处。绝大部分企业都能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三谈两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廉洁自律监督制度。中建三局、三江航天集团、三环集团、华中电网公司等企业通过建立领导人员廉政档案、“四必谈”制度、设立廉政账户和五岗以上人员签订《廉洁承诺书》等,江汉石油管理局坚持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双报告”制度,有效促进了廉洁从业规定和廉洁自律制度的贯彻落实。四是干部作风建设突出重点。各企业领导班子认真召开“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廉洁从业规定》”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广泛征求意见,重点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不足,加强整改,不断促进了企业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武汉铁路局在春运、世博安保、防汛抗汛时期,成立10个干部作风督导组,通过明查暗访,排查不落实的事,狠抓不落实的人,通报批评26人次,降职降级2人,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
三、强化风险防控,惩防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各企业在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根据《湖北省国有企业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意见》及五个配套制度的要求,重点以实现管理、监督、控制、防范“四到位”为目标,坚持长远规划与阶段任务、体系建设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积极推进了风险防控工作。一是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大部分企业成立了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制约、信访核查和案件查处、落实工作机制等五个方面,细化了“惩防体系工作实施的任务分解”。汉江集团、国电华中分公司、中石油湖北分公司等企业建立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联系制度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项目化管理;葛洲坝集团应用以公众信息、廉洁从业、日常办公、纪检业务、统计信息、考核预警“六项功能”为主的惩防体系管理信息,有效加强了监督制约。二是风险防控工作稳步推进。全省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会议召开后,大部分企业特别是10家试点企业迅速贯彻,广泛动员,制定方案,全面开展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腐败“风险点”查找活动。江汉石油管理局采取个人“自己查”、员工“交叉查”、组织“帮助查”,重点围绕9个领域开展廉洁“风险点”查找,共计查找出岗位廉洁风险点2562个,制定防控措施2156条,提出合理化建议1019条,完善业务流程306项,修订工作制度152项。铁四院编印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风险防控预防》宣传手册,华电湖北公司组织召开“危险点防控体系建设”研讨会,形成具体指导意见,都有效推进了风险防控工作。三是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武汉铁路局、国电华中分公司、湖北工程咨询公司等企业成立了多个监督小组,坚持审计、执法、检查多管齐下,形成了“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多家分别掌握情况、各自发挥职能优势、共抓问题整改落实”的监督格局;有的企业通过推行网上业务公开活动,加大了监督管理力度。

H. 如何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做到廉洁自律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

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我们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和长远的战略任务来抓。
要抓好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廉政准则》,使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以及我们党坚持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要完善配套制度。一是要细化制度。中央纪委要尽快制定《廉政准则》的实施办法,以便进一步明确各项要求和规定的法规依据、具体内容、适用范围、处理办法、操作程序等,增强文件的可操作性。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具体意见。二是要清理制度。对仍然适用的要继续坚持,对不完全适应的要认真修订完善,对基本不适应的要及时加以废止,逐步建立以《廉政准则》为核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反腐倡廉建设有关制度相配套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体系。三是要创新制度。要认真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积极借鉴国外有益做法,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努力解决影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
要发挥表率作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是关键。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作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表率,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
要加强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切实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

I. 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要切实解决哪六个方面的问题

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
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
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
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
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阅读全文

与中央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推动廉洁从业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西水股份为何大涨 浏览:736
中国富成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浏览:348
43号文后土地储备融资 浏览:529
融资担保公司属于金融服务业吗 浏览:852
山东中泰证券集团 浏览:179
天狮集团自费去法国 浏览:738
海通证券吴中路 浏览:85
期货数学模型算法 浏览:999
股东会公司权力机构 浏览:227
完成c轮融资5家p2p 浏览:879
外管局为什么限制外汇保证金业务 浏览:872
定期投资理财可以赚到钱吗 浏览:584
湖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浏览:392
支付宝里的理财银行倒闭了赔吗 浏览:757
目前哪个银行理财 浏览:556
做外盘期货的人多吗 浏览:228
双黄公司股票 浏览:663
境外炒外汇出金 浏览:143
理财产品都含基金吗 浏览:750
控股信托的银行 浏览: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