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新华网北京12月8日电 《决定》提出,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并作出了各项改革的具体部署。这不仅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也对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决定》为进一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变革,我们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也不断深化。最初只是“允许存在”;党的十三大提出,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党的十四大提出,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上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明确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强调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七大在“两个毫不动摇”的基础上提出,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决定》认真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理论和实践,在功能定位上明确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些新的表述,提升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丰富和发展了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
《决定》充分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使进一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有了坚实的实践基础。据统计,2012年,非公有制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超过60%,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已超过60%,提供的税收占全部税收的73.1%,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大量创新型科技企业都是民营中小企业,涌现出华为、海尔等一批技术创新走在行业前列的民营企业,在促进科技创新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成为解决就业的主渠道;在各种所有制经济中,个体、私营企业的税收增长是最快的。实践证明,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决定》强调,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政策待遇上要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创造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一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二是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形壁垒,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三是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指凡是国家不允许生产的产品、经营的业务和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规定,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等均以清单方式列明)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四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五是对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城市公用事业,要打破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的“玻璃门”、“弹簧门”,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六是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七是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八是针对私营企业家族管理模式不利于企业做大做强的问题,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九是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十是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十一是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允许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十二是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Ⅱ 如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是要按照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进一步更新观念,加强协调配合,选择重点,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对已出台的实施细则及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有针对性地进行细化、实化,增强可操作性。二是进一步深化铁路、电信、金融等行业的管理体制改革,为民间资本投资这些领域创造更加有利条件。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进入垄断行业的竞争业务领域。避免国企利用政策资源优势强势扩张而对民企的“挤出”,通过存量调整和环节拆分为民企腾出发展空间。在石油、电信、电力、铁路等市场集中度过高的行业,探索培育省级控股国企,由民资对省级国企参股或联营。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加强反垄断法的执法力度,防范垄断国企限制竞争或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保障新进入弱势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三是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营造有利于非公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机制和体系。完善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或风险补偿的方法。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宜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制定合理的中小企业信贷比重。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内外上市,完善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创业投资机制,支持和规范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的设立和发展。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完善信用担保机构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再担保机构。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体系,及失信惩罚机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系统和信用档案数据库。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行业自律和服务功能,积极开展企业管理咨询等技术服务活动。加快培养一批具有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的企业家队伍。四是要切实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在转变发展方式和产业升级上取得进展。加快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走上节约资源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技术先进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着力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在保持传统优势的同时,立足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新发展。重点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和技术创新等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以产学研相结合为支持体系,以联合创新为特点,引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为重点,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五是着力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产权制度,全面提高企业管理的科学性,提高企业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发展的能力,切实转变粗放的管理。正确处理党、政、企关系。更加注重企业民主管理建设。六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发布产业政策、发展规划、行业动态等相关信息,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围绕信用担保、投资融资、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信息服务、管理咨询、市场开拓、国际合作等领域培育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综合服务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作用,引导各类服务机构转变观念,改进服务作风,提高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的质量。
Ⅲ 如何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都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同时要求,要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要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要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要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2009年和2010年,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2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又制定了44个民间投资36条实施细则,基本消除了民间投资在市场准入方面的政策障碍。但是民间投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仍未根本消除,同时一些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增长方式和管理粗放,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弱、人才缺乏,企业诚信度较低,恶性竞争严重。解决这些问题,关键还是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深化改革,落实政策,加大帮扶和政策落实力度。
今后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按照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进一步更新观念,加强协调配合,选择重点,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对已出台的实施细则及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有针对性地进行细化、实化,增强可操作性。二是进一步深化铁路、电信、金融等行业的管理体制改革,为民间资本投资这些领域创造更加有利条件。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进入垄断行业的竞争业务领域。避免国企利用政策资源优势强势扩张而对民企的“挤出”,通过存量调整和环节拆分为民企腾出发展空间。在石油、电信、电力、铁路等市场集中度过高的行业,探索培育省级控股国企,由民资对省级国企参股或联营。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加强反垄断法的执法力度,防范垄断国企限制竞争或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保障新进入弱势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三是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营造有利于非公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机制和体系。完善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或风险补偿的方法。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宜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制定合理的中小企业信贷比重。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内外上市,完善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创业投资机制,支持和规范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的设立和发展。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完善信用担保机构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再担保机构。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体系,及失信惩罚机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系统和信用档案数据库。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行业自律和服务功能,积极开展企业管理咨询等技术服务活动。加快培养一批具有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的企业家队伍。四是要切实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在转变发展方式和产业升级上取得进展。加快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走上节约资源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技术先进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着力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在保持传统优势的同时,立足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新发展。重点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和技术创新等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以产学研相结合为支持体系,以联合创新为特点,引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为重点,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五是着力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产权制度,全面提高企业管理的科学性,提高企业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发展的能力,切实转变粗放的管理。正确处理党、政、企关系。更加注重企业民主管理建设。六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发布产业政策、发展规划、行业动态等相关信息,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围绕信用担保、投资融资、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信息服务、管理咨询、市场开拓、国际合作等领域培育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综合服务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作用,引导各类服务机构转变观念,改进服务作风,提高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的质量。
Ⅳ 56.如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目前,我国95%以上的中小企业是非公有制经济,95%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互为主体。2009年,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遭受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随着国家一系列政策的实施,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企稳回升态势。在全球经济复苏过程缓慢曲折,国内经济回升基础还不稳定、不巩固、不平衡的情况下,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2010年,要全面落实国家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
第一,全面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重点,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抓紧研究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加快修订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制定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继续清理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抓紧出台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意见。
第二,加大财税等政策支持力度。逐步扩大中央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开拓市场、扩大就业以及改善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落实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要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全面清理和整顿涉及中小企业的收费,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收行为,凡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严肃查处对中小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各种侵权行为,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重点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体制机制,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和贷款抵押方式,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扩大对小企业的贷款规模和比重。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融资租赁企业,稳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积极推进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改进对担保机构抵押登记服务,推进银保平等互利合作。推动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评价体系。
第四,大力推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支持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产学研联合和资源整合,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扩大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规模,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技术改造。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金融、环保、土地、产业政策等手段,推进中小企业节能减耗、减排治污,实现节约生产和清洁生产。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路子,与大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协作配套关系。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用地集约、生态环保、资源共享的原则,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加强东中西部中小企业合作交流,实现产业有序转移。大力发展软件、物流、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扩大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和规模,支持中华老字号等民间特色工艺、传统商贸服务业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五,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规划指导,健全投入机制,形成层次合理、分工明确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发展方向,建立和完善财政分级补助机制,引导和支持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开展信息、培训、技术、创业、投融资、质量检验、企业管理等服务。通过引导社会投资、财政资金支持等多种形式,重点支持带动能力强、具有共性服务功能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加强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测和分析。
第六,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强管理。广泛开展管理咨询等活动,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健全经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推进管理创新。积极引导各类中小企业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和技术,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完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提高中小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保障员工安全健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继续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