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落实发展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现状与途径
王家传
[摘 要]农村金融各类机构,在根植与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与不足。新形势下,农村金融在体制改革与发展中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支农发展的潜力更加不容忽视。现阶段乃至今后一定时期,要继续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针对新农村建设中金融需求的特点,探索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逐步确立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机构及民营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合理、功能互补、竞争有序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基于此,应稳步推进现有农村金融组织各项“存量”政策,工作的重点是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其支农服务积极性;放宽“增量”发展,创新农村小型金融组织,激活农村金融市场。 [关键词]农村金融;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新农村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根植于我国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实践,是农村领域货币资金的融通,亦即农村领域内以信用为手段筹集、调配和管理货币资金的重要资本要素配置机制。它作为国家整个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农村信用活动、资金运动和货币流通,在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20字方针,既包括现代农业基础生产设施和生活设施建设,又涵盖了社会事业、村容村貌环境整治以及以村民自治等为主要内容的各项乡村工程及制度创新建设。要完成这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使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除依靠国家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大投入外,很大部分应来自于金融部门,特别是农村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的支持。据初步测算,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需要新增资金15万亿元至20万亿元。按过去农村资金投入中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的经验比例,即使考虑到公共财政加大投入的因素,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很大部分仍将依赖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配给②。
回首历史,农村金融各类机构,在扶植与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新形势下农村金融在体制改革与发展中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支农发展的潜力更加不容忽视。如何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强农村金融体系服务功能,实现对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支持是当前讨论的热点。
一、全国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步伐稳健(成绩)
近年来,在国发2003【15】号文件,特别是2004、2005、2006、2007和2008年五个“中央一号文件”的指导下,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与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果。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显著
一是,农信社试点改革中国家政策性扶持效果显现:央行专项票据发行与兑付,税收减免、保值储蓄补息、利率浮动权放开等扶持政策逐步落实到位,地方政府也以不同方式在协助清理债务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二是,农信社产权制度及组织形式改革基本成型。实践证明,股份合作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信用社过渡性产权制度的实现形式,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升综合市场竞争能力,构建规范的股份制产权制度及其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商业化经营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是,农信社整体实力明显增强,支农力度不断加大,支农服务日益改善。截至2007年6月末,全国农信社系统所有者权益已达2310亿元,与2002年末相比由负
② 怎样写金融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金融秩序,建立金融创安长效机制,构筑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经济金融协调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前段创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创建金融安全区成果,创新工作方式,推动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走向深入,进一步促进信用环境和金融环境的优化,发挥金融在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名城、和谐常德"进程中的作用,努力促进地方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良性互动。
二、工作目标
1、金融环境明显改善。无新的严重逃废金融债务和欺诈行为,已逃废的金融债务得到有效处置,不遗漏、不偏袒。金融债权得到有效维护,人民法院对金融纠纷案件的执结率比上年提高8个百分点。国家公职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逾期贷款清收完成70%以上。
2、金融秩序明显好转。金融机构竞争公平有序,无违法违纪经营行为,无乱设金融机构、乱办金融业务、乱集资等行为,金融机构内部制度健全,管理到位,无重大金融违法犯罪行为。
3、金融资产质量明显提高。年内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指标双下降。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率下降10个百分点,经营效益明显好转,整体比上年减亏50%或扭亏增盈。
4、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信贷总量稳步增长,新增存款15%以上,贷款净增长8%以上。
三、工作措施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营造创建金融安全区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创建金融安全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通过电视新闻、金融创安专栏、摄制专题片等多种方式报道金融创安,借助《常德日报》、《常德晚报》、广播、标语,营造金融创安氛围,同时编发《常德市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简报》,介绍金融创安动态,表彰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推介典型,交流经验,努力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对经催收逾期不还的单位和个人,要上"黑名单",公开曝光。
2、以清收国家公职人员及行政事业单位逾期贷款为重点,争取今年取得明显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常办发电[2004]4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公职人员及行政事业单位逾期贷款清收工作的通知》精神,运用行政、经济、司法等多种手段,加大清收力度。对拒不偿还逾期贷款且态度恶劣的国家公职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金融创安办报治理金融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停止所任职务,进一步落实"三停五不"政策。以此打击"赖帐户",拨掉"钉子户",教育"一般户",威慑"观望户"。
3、开展督促检查,加大"创安"工作的考核力度。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安考核办法,对"创安"工作目标、考核对象和内容、计分标准、工作责任、奖罚措施等作出具体规定。市创安办根据情况适时组织有关单位参加的国家公职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逾期欠款清收协调会,专题研究清收工作,同时组织各区县(市)与银行机构逾期欠款清收对接,逐笔落实清收工作。要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机制,重点对企业两个置换中金融债权落实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还贷情况进行督查。
4、整合信用资源,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着力培育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体系,突出企业信用管理,以企业"经济户口"为基础,以违法记录为补充,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不断强化信用网络建设,在银行、工商、税务、劳保、质监等部门建立信用网络的基础上,对相关信用资源进行整合,探讨建设全市信用企业统一的标准,对企业进行更为全面的信用评价,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5、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加大银行资金组织力度,努力增加信贷投入;积极盘活存量,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增强再投入能力;金融机构要开展调研活动,及时了解市场资金供求状况,找准信贷投入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信用区域、信用企业信贷倾斜政策,对信用单位的贷款需求,要尽力满足。可根据信用等级的高低,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执行优惠贷款利率;金融机构要开展优质文明服务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良好的金融形象;市政府将继续对银行机构实行加大信贷投放的奖励政策。
6、坚决制止逃废银行(信用社)债务行为,切实提高社会信用观念。在企业改制中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对恶意逃债行为要坚决制止。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改制审批和登记手续。在改制中坚持"积极认债,债随物走,抵押优偿,依法落实,保证清偿"的原则,债权银行要直接参与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改制方案制定及清算处置。市、区两级要建立"银法会商"制度,提高金融机构收贷诉讼结案率和执行率。同时不定期组织打击恶意欠贷欠息行为,对恶意欠贷欠息的企业、个人限期还贷,实行"不放新贷款、不办理对外支付、不予开立新帐户和停止与法人代表相关的一切金融服务的"联合制裁。这是给你的参考资料。
③ 浅谈如何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一、开展有关金融服务和职工形象的专项培训
从眼前利益的角度讲,有关农村金融服务的专题培训是提高职工服务意识,纠正职工实际工作中服务不到位的现象。培训和专题学习的形式可以采取现场表演、真实案例、短片回放等渠道,目的是用更生动、形象、直接和反例等方式使职工意识到自身的不足和服务上的缺失,争取让树新风、讲文明、提服务的专项学习成果成为日常金融服务中潜移默化的工作习惯。
培训结束后,要进行后期跟踪调查和电话回访客户等形式检验培训效果,并由各名职工和网点针对提升金融服务的专项学习中的学习体会和整改总结给予纠正,在书写这些学习心得和整改总结时,杜绝抄袭,严重者给予通报,真正做到“不求完美,但求真实”。对于那些学习心得认识到位、总结深刻的个人和单位可以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并选择真实和深刻的心得和总结来打印多份,发放到各网点去学习,可以使那些学习不到位、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差的职工和网点认识到自身的差距,这也是很好的学习激励机制。
二、定期开展职工业务培训和同岗位职工经验交流座谈会
职工的业务培训是每一位在岗职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好机会,绝不能从思想上不重视,从行为上走形式。随着各种新业务、新流程的更新,每名职工只有不断参加业务学习和专门培训才能紧跟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步伐。如:最新开通的“农信银”结算业务,“信保通”业务等新业务。同时,要在广大职工中,树立 “终身学习”的理念,要让学习、培训以及工作中提供高效、准确、优质的服务成为一种学习风气和工作习惯。另外,可以利用视频会议、网络学习、异地检查和交流等方式进行交流。
三、加大系统内部关于金融服务的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
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作为长期工作来抓,因此,设立专门的服务督导机构,建立有关金融服务的督察制度和奖罚程序等十分必要。专项的督导检查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督察工作不可或缺。在督查中,对服务水平好、工作效率高的个人和网点给予必要的奖励,树立起模范带头作用,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个人和网点要给予通报和惩罚。
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外公布专项服务督察办公室的监督电话,对群众反应的突出问题,要主笔记录在案,由专人负责保管和核实,同时,对客户公众进行信息公开和有效回复。在条件具备时,可以不定期举办客户座谈会,让客户打分和谏言。当然,社会各种大众媒体和客户对我们服务质量的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可以利用大众传媒把服务形象传播出去,从而有利于我们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我们赢得更多的客户群体打好基础。
四、加大金融服务和产品宣传力度,增进客户对我们的了解
我们所服务群体的基本特点是整体知识文化程度相对低,对我们的金融服务流程和专业的金融术语不了解、接受能力相对缓慢。这就需要我们有必要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放知识宣传手册和宣传单或是现场宣传讲解基本金融业务和产品等多种形式使客户更多地了解金融产品。从而,从客观上提高办理各项业务的效率。
五、加大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力度,做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从长远利益角度出发,人才的引进和培训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 有效措施。高等教育承载着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大学教育总是站在时代的最前沿,因此,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引进和再培训是将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及新业务、新产品推广的长远之举。
同时,通过人才的引进和制度的保障机制,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学习风气,激励每名在岗职工不断学习、锐气进取。
六、加大基本制度建设,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服务意识
④ 急需《江苏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文,文号、日期,谢谢
一、充分肯定近几年来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效
1997年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各地农村信用社在改革体制、改进管理、改善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03年6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共有法人机构34909个,其中农村信用社32397个,县级联社2441个,市(地)联社65个,省级联社6个。职工62.8万人。各项存款余额22330亿元,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11.5%;各项贷款余额16181亿元,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10.8%。
(一)为“三农”服务的方向进一步明确,支农投入明显增加。
1996年底行社脱钩以来,人民银行积极引导农村信用社端正经营方向,改进服务作风,加大对农民和农业的信贷投入,在支持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近年来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受到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截至2003年6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6966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的83.8%,农业贷款比1996年增加5479亿元,农贷比重由1996年的23%增加到现在的43%,提高20个百分点。农业贷款中农户贷款余额5552亿元。农村信用社已逐步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金融纽带。
(二)内部管理逐步规范,资产质量和经营状况有所好转。
几年来,农村信用社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完善制度,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能力不断加强,内部经营机制的转化和管理工作力度的加大,使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经营状况逐步改善。近5年来,全国共减少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1万多家,精简正式员工1万多人,清退临时工3万多人。不良贷款比例由1999年的51.23%下降到2002年的36.92%,今年6月末又比年初下降5个百分点。全国农村信用社2000年、2001年和2002年分别减亏增盈52亿元、38亿元和71亿元。
(三)金融监管逐步加强,农村信用社风险得到初步控制。
为加强农村信用社监管,人民银行自上而下组建了合作金融监管机构,充实了监管人员,先后制定下发一系列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制度和办法,突出了监管重点,落实监管责任,重点加强了对高风险社的跟踪调查和监控,农村信用社风险得到初步控制。
(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进行了初步试验和探索,为进一步改革积累了经验。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1996年以来,国务院多次下发文件,并组织有关部门对农村信用社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国务院领导同志还多次到基层农村信用社考察工作,并作重要指示。经国务院批准,2000年7月开始,人民银行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的江苏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在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试办农村商业银行以及组建省级联社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1999年到2000年间,全国还试点组建了65家市(地)联社、6家省级联社和5家省级信用合作协会。今年上半年,又试点组建了浙江鄞州农村合作银行。
农村信用社改革与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应该冷静地看到,由于多方面原因,当前农村信用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解决。主要是: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管理职权和责任不明确;历史包袱沉重,资产质量差,潜在风险仍然很大;农村信用社在服务方式、融资渠道和服务手段等方面还不适应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于农村信用社存在问题的多重性和复杂性,在涉及管理体制、产权制度等一些根本问题上,尚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
2002年初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国务院成立了由人民银行牵头的深化农村金融和农村信用社改革专题工作小组。专题工作小组在以往工作基础上,根据中发〔2002〕5号文件精神,于2002年10月28日向国务院上报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方案》,并经总理办公会原则同意,要求作进一步修改后正式报国务院批准。今年5月,家宝、黄菊同志先后两次听取了农村信用社改革专题的汇报。根据“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改革总体要求,专题工作小组在原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起草上报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务院15号文件的下发,标志着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在历经多年论证、探索的基础上,已经进入了具体实施的阶段。可以说,这一方案是党中央、国务院、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广大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
回顾总结六年来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体会:
第一、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在保持稳定中深化改革,通过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与稳定。
第二、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必须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农村信用社要立足社区,扎根农村,贴近农民,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市场定位。通过深化改革,切实提高农村信用社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支持农民增加收入,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第三、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东西南北差异较大。各地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管理水平也不一样。因此,农村信用社改革要结合各地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指导。
第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市场经济的取向。农村信用社改革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去思考、去深化,着力培育农村信用社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地位,增强其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意识。通过改革,要重点明确产权关系和管理责任,建立审慎的会计制度和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信息披露和社务公开建设,使农村信用社逐步走上良性循环轨道。
第五,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努力做到农村信用社立足自身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和国家、地方必要的政策扶持相结合,农村金融改革和农村社会发展模式改革相协调,完善体制和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素质相协调。
二、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15号文件精神,领会和把握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
学习和贯彻国务院15号文件精神,领会和把握好这次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的前提。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这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到我国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不仅是农村发展的紧迫任务,而且也是贯彻扩大内需方针,促进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央也多次强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要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问题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资金投入,解决农民贷款难,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在这一方面,农村信用社具有点多、面广和贴近农民的先天优势,特别是随着国有银行县(市)以下机构网点的逐步收缩,农村信用社在实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一轮战略目标中,必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要从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要认真学习国务院15号文件,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吃透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具体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保证试点工作正确、顺利进行。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
产权问题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和主要内容,也是建立合理科学、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自由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由于政治、经济及管理体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关系长期处于模糊状态,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主要表现在: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企业,究竟谁是所有者不明确,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关系不明确,出了问题究竟由谁来承担其经营管理的责任不明确,从而使得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金融风险化解、经营管理改善以及相应扶持政策等,缺乏坚实的制度基础。因此,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一个首要问题。其主要目的,就是从我国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鼓励各类资本持股,相互融合,实现农村信用社投资主体多元化,探索适合农村信用社特点的多种有效的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真正解决农村信用社“由谁出资、由谁管理、出了问题由谁负责”的问题,形成“资本自聚,经营自主,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机制。
需要指出的是,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主要解决的是所有制、所有权的问题,而通过产权改造,最终目的是要促成农村信用社内部机制的转换,促成一个合理、有效的营运和管理机制的建立。千万不能以简单的股权量化或者以表面上的企业资产股权化来取代良好公司治理结构和良好机制建设的全部内容,要注重加强对关联交易和内部关系人交易的合理控制。对此,国务院批准的方案充分考虑到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不同地区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经营环境的差异性,提出要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可以进行不同产权形式的试点。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比照股份制的原则和做法,实行股份合作制,对股份制改造一时有困难而又适合搞合作制的,也可以进一步完善合作制。
按照这一要求,各地在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时,要做到有组织、有领导,具体选择什么样的产权制度安排,确定什么样的农村信用社组织形式,要做到公开、透明和比选自由;要充分尊重农村信用社及其社员的意愿,不能搞强迫命令;要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做到合法、合规;要把产权明晰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落实内部管理责任紧密结合起来,特别要注意,既要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又要确保其履行出资人职责,还要规范出资人行为,不直接干预农村信用社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建立决策、管理、监督相互制衡,激励和约束相互结合的经营机制,建立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经营业绩、风险控制的考核体系;要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即使是实施股份制改造的金融机构,也要拿出一定比例资金支持当地农业生产。
(三)完善管理体制,落实省级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责任。
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也是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通过总结农村信用社50多年来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国务院明确,把对农村信用社管理的责任交由省级政府负责,同时明确由国家专门机构负责监管,农村信用社作为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从而形成“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监督管理体制。
把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责任交由省级政府负责,主要考虑农村信用社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地方性金融机构,服务对象是农民,服务区域在农村,服务的目标是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与指导,地方政府有责任、也有能力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领导、管理和支持。另外,农村信用社是为社区服务的金融组织,虽然作为各自独立的金融企业法人,但其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还不强,客观上也还需要对它进行相应的管理,尤其是风险的防范和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的及时查处等。当然,从历史经验教训看,把农村信用社交由县以下基层地方政府管理,可能会导致对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的不适当干预,这是我们时时都要加以警惕的。但也要看到地方政府管理的积极的一面,随着金融形势的变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省级政府已经具备了管理地方金融的能力,把农村信用社交由省级政府直接管理,有利于明确管理责任,也有利于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创造好的环境。国务院方案明确,省级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不能层层分解下放,这是改革试点必须把握的一个基本原则,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省级政府也可结合实际,适当赋予地(市)、县(市)政府协助管理的责任,以发挥基层政府的积极性。
由省级政府承担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必须坚持“政企分开”原则。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换的要求,政府的管理主要是通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完善,更大程度地发挥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他们的活力和竞争力;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健全农村信用体系,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秩序,支持保护其债权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监督管理其依法依规选人用人并履行职责,促进农村金融人力资源和能力建设,探索农村信用社减员增效工作的稳健进行,帮助分流和安置富余人员,绝不能干预农村信用社的具体经营活动和授信决策。
另外,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探索合适的省级管理机构形式,使省(区、市)政府领导落到实处,以具体承担对辖内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具体成立省级联社,还是其他形式的管理机构,由各省级政府自行确定。但不论是什么形式的机构,都必须是在基层农村信用社组织的基础上,成为产权明晰、内控严密、服务良好、结构健康的管理机构。
关于地(市)级要不要设立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问题。考虑到减少管理环节、降低管理成本、减少风险和减轻基层负担等因素,方案提出,地(市)级不再设立联社或其他形式的独立管理机构,可因地制宜设立必要的省级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以便于管理工作的开展。但地(市)机构的设立,一是要有充分理由,二是不要搞群体攀比。
各地在组建省、地管理机构时,要保护好现有从事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工作的人员,充分发挥他们在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以及具有多年管理经验的优势。
(四)增强服务功能,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经营宗旨。
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改革,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股权结构的设计与安排,要在坚持股权多元化原则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考虑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同时,无论采取何种制度安排,都要从当地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增强和完善农村信用社服务功能,要立足社区,面向“三农”,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品种,增加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
(五)落实扶持政策与促进农村信用社转换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扶持政策的积极效应。
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非常沉重,严重制约了服务“三农”功能的发挥,也成为影响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和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这些包袱是多年积累形成的,形成原因比较复杂,既有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也有行政干预及其他外部环境的因素。为了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同时也为了促进深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国务院决定,在财政、税收、资金和利率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我们一定要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扶持的积极效应。
一是要克服依赖的思想。目前出台的这些政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信用社工作的高度重视。但消化解决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发挥多方面积极性。中央、地方要给予必要的扶持,农村信用社更要立足自身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加强管理、发展业务,在改革和发展中逐步消化。
二是要把政策运用与深化改革、机制转化切实结合起来。改革方案明确要求,对农村信用社的扶持政策要与实施改革的效果紧密挂钩,专项票据的使用要有条件,专项再贷款的安排也要按照约束条件分阶段进行等。通过这一措施,一方面敦促地方政府切实负起责任,另一方面,也促使农村信用社采取有效措施,扎实转换机制。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要切实按照 “四自”原则,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贷款审批、财务收支、风险控制等内控制度,降低不良贷款,压缩人员,减少成本,努力扭亏增盈,防范和控制新的经营风险。
三是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要求,在政策落实过程中,清查资产,追讨债务,分清责任,严惩犯罪。
四是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农村信用社在经营状况、资金实力以及流动性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在具体资金扶持政策运用上,允许在一个省(区、市)范围内,部分县(市)选择专项再贷款,部分县(市)选择央行票据。
三、全力以赴做好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严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一)在国务院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要求,此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由银监会负责组织实施。这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银监会的一项繁重而光荣的任务。我们一定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把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全力以赴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努力做到圆满完成任务,不负众望。
会后,各试点省(市)要抓紧成立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省(市)长任组长,银监会派出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及财政、税务、工商等政府有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参加,统一规划,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各试点省(市)领导小组要根据国务院下发的试点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试点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明晰产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等具体措施。各试点省(市)提出的具体实施方案由银监会负责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部署实施。
试点过程中,银监会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分支行和地方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相互间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银监会及其分支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各地试点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也要做好改革试点特别是有关政策扶持的核实和监督工作。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要认真研究,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要认真组织学习改革文件,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到改革中来。要做好清产核资工作,通过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全面查清核实农村信用社和县(市)联社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经营的真实状况,核实各项资产损失,落实债权债务。在清产核资基础上,以县(市)为单位,对辖内农村信用社做好分类排队工作,以县(市)为单位做好政策扶持的测算。要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股本扩张机制,扩充资本实力,增强抗御风险能力,采取有效措施转换内部经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需要明确的是,清产核资要在省级政府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清产核资结果不作为有关政策给付的依据,只与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和改善治理结构有关。对农村信用社政策补贴数量(实际资不抵债额的计算)以2002年末已上报的金融监管数据为准,并按照国务院要求,由人民银行分支行、银监会分支机构和地方政府共同做好有关扶持政策的监督执行工作。
关于改革试点的时间安排。试点工作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力争年底之前完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将农村信用社管理责任交由试点省(市)政府负责,并将有关扶持政策落实到试点省(市)。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二)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各试点省(市)要严格按照国务院《通知》的要求,在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积极稳妥进行的同时,保持农村信用社各项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支农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省级政府要切实负起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农村信用社做好支农服务工作,有效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要遵守纪律,顾全大局。严格防止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花钱、突击放贷,防范各类道德风险。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信贷、财务、会计等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大各类案件的防范和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依法做出处理,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按照职能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监管工作。要更新监管理念,强调法人监管和风险监管,切实加强对辖内农村信用社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要注意防范和处置农村信用社风险,特别对高风险农村信用社以及转制为农村信用社的城市信用社,要重点做好资金头寸匡算,掌握资金缺口,加强跟踪监控。对可能出现支付风险的,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跟踪、及时预警、及时提出处置预案,防止发生挤兑,影响农村社会安定。
(三)正确处理改革试点和面上工作的关系。在国务院确定的试点省(市)推开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以后,其他非试点省(区、市)农村信用社的监督和管理,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仍“按照现行管理体制,银监会及其分支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信用社的监督和管理”。这就是说,对非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的监管以及管理问题,仍由银监会及其分支机构负责。
一是关于面上改革问题。除国务院批准的7个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省(市)外,江苏省农村信用社由于2000年开始已经开展了改革试点,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继续进行深化改革的试点。其他非试点省(区、市)也要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对符合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条件的,经省(区、市)银监局批准,各地可以先行开展。另外,对符合农村商业银行或者农村合作银行条件的,也可进行部分试点。
二是关于加强管理问题。非试点地区,要按照国务院要求,由新组建的银监会分支机构在承担对辖内农村信用社金融监管的同时,也要承担起过渡时期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责任,以保持农村信用社管理工作的连续性。人民银行现有从事农村信用社管理工作的干部,按照银监会党委的统一要求,继续做好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工作,做到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三是关于风险的防范和处置问题。目前,对农村信用社支付风险处置按照以下原则掌握:对当前部分地区农村信用社以及由城市信用社改制的农村信用社出现的支付风险,由监管部门提出处置预案,并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做好风险处置工作。对农村信用社支付风险的救助程序,仍按照先由县级联社调剂资金予以解决;资金不足,需要动用存款准备金的,仍按现行规定,由人民银行分行批准解决;需要增加紧急再贷款的,仍以县联社为单位承贷,按照规定程序报人民银行审批。
四是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支农服务工作问题。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在信贷支农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借贷,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也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但也应当看到,农村信用社的支农服务工作在服务方式、服务手段、服务领域等方面也还存在很多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特别是面临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形势,我们还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研究,提高支农服务水平。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农村信用社的特点,进一步提高对支农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基本宗旨,积极研发适应广大农民群众需要的服务品种,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要进一步总结和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办法,推广过程中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同时要量力而行,实事求是,对农民贷款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与授信期限,一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二要结合农村信用社资金实际,同时,要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推广与农村信用体系培育和信用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要加强贷款质量管理,在加大沉淀资金清收盘活力度的同时,搞好新增贷款的质量监测与控制。
同志们,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寄予厚望,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也给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让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齐心协力,勤奋工作,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改进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和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⑤ 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在激烈的竞争中应采取哪些措施
随着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条件的放宽,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组织将为新农村建设增添活力,加之民间借贷从台下规范后走上前台,逐步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将呈现组织多样化、竞争交错化的格局。这种竞争性市场逐步形成并不断扩大,所有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主体之间的同业竞争将日趋激烈。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如何进行策略选择,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
、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趋势
培育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是党的“十七大”中推进新农村改革发展的有效举措,是农村金融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增强竞争能力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支持和促进“三农”发展的客观趋势。新形势下,随着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的逐步建立,农村金融格局将呈现如下变化:
(一)金融监管力度与农村金融市场规范化程度同步提高。农村金融市场激烈竞争形势下,各市场主体间出于利益争夺需要,必将与金融监管部门形成更为紧密的博弈关系。一方面,这对金融监管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另一方面,促进了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主体间的相互监督。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和同业监督,竞争将逐渐步入良性规范的轨道,尤其是对新兴金融主体的监管将得到明显加强。农村金融的风险防范水平将得到明显提高,内控制度建设也将得到完善落实。
(二)农村金融机构将通过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在日渐激烈地竞争形势下,各金融机构必然将机构、资金、人才向自身优势业务区域倾斜集聚,以寻求资源配置最优化、经营利润最大化。通过市场调节,各农村金融机构分工将日趋合理,优势将得到更加充分发挥。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造业已完成,面向“三农”的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的如火如荼,研发的“金穗惠农卡”以其功能齐全、手续简单、实用性强获得农民群众普遍欢迎;农业发展银行积极拓展支农领域,形成了“一体两翼”的业务发展格局;邮政储蓄银行信贷业务中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初见成效;城市商业银行、国外金融机构面对经济活跃的乡镇金融市场这块“肥肉”,或者先行“试水”,或者跃跃欲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如雨后春笋争相产生,初露端倪。此外,民间借贷等“草根金融”一旦规范管理,也将成为农村金融市场中一支活跃的力量。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建设到位后,当前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放、非正规金融无合法地位的状况不复存在,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的农村金融体系将真正建立,农村信用社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
(三)农村信用社在竞争中成长,农村金融主力军地位将受到挑战。竞争中,农村信用社将充分发挥其“人熟,地熟,业务熟”的先天优势,通过组织形式改革、治理结构完善、服务功能增强、管理水平提高等一系列措施,促进竞争能力明显提升,不断发挥农村金融市场主导作用。同时,随着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条件的放宽,多种所有制的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组织将落户农村,加之民间借贷从台下规范后走上前台,农村金融市场将呈现组织多样化、竞争交错化的格局。这种竞争性市场逐步形成并不断扩大后,所有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主体之间的同业竞争将日趋激烈,尤其是在业务交叉领域和收益高回报品种上的竞争将更为明显。但应当看到,竞争将带来效率,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参与者竞相创新金融品种,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扩大资本供给。
二、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现状
在金融竞争性市场这一竞技场上,农村信用社特点明显、优劣并存。
(一)优势方面
由于具备分布区域性、设立长期性、关联紧密性、决策灵活性等特点,农村信用社在长期发展中确立了自身的以下几方面优势:一是地缘定位优势。农村信用社是带有鲜明的机构地方性、分布社区性色彩,与所在地域的联系更多、更广、更深,农户、企业给予情感上的支持。二是客户基础优势。农村信用社扎根农村,网点遍布乡村,与广大农户、中小企业接触贴近频繁,长期以来培植了一大批优质客户,与农村客户的情感联系紧密。许多客户存有感恩心理,金融业务选择上倾向于支持其成长壮大的信用社。三是信息充分优势。农村信用社长期处于农村金融市场最前沿,对“三农”情况非常熟悉,对农村经济特点和产业特色比较了解,尤其是对农户、企业的信用品质、资金实力、生产经营状况等客户信息掌握比较充分。四是机制灵活优势。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法人,具有决策快捷、传递迅速、经营灵活的优势,这是国有银行所不具备的。
(二)劣势方面
由于历史原因和体制所限,农村信用社在业务竞争中存在以下几方面制约因素:一是传统的经营方式,主要包括:结算业务、中间业务占比小,现代化的金融结算方式未能充分、广泛挖掘利用,以至于不能进行信用社的目标客户与市场细分的准确定位,营销能力不强,也不能锁定高质量的自然人和法人与合作组织等主体客户;难以充分利用和发挥与“三农”贴近、信息源充分的优势条件,对
放出资金进行有效控制和风险管理。二是科技手段不强。由于科技人才缺乏,新进大学生员工培训力度不到位,员工对新设备、新技术掌握能力不足,致使科技运用不够充分。三是创新能力不足。由于农村信用社多数没有真正建立信息搜集、调查研究、产品研发中心,对创新重视不够,导致业务创新步伐落后,直接制约了业务竞争能力的提高。四是管理水平不高。由于农村信
用社干部队伍中高素质人才缺乏,加之对现有的管理者培训力度和层次不够,导致一些高级管理人员尤其是基层管理者水平不高,经营理念陈旧,对宏观形势把握能力比较薄弱等。
三、应对金融市场竞争的策略
农村信用社面临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猛然加剧的竞争性市场挑战,既要增强危机感,更要树立自信心,沉着应对,做到扬长避短,改变劣势,做强优势。
(一)抓住“特”字,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
一是要围绕发挥农村金融特色,针对农户、社区居民、企业金融服务的不同需求,开设特色业务网点、服务专柜,把业务触角延伸到需求与效益结合处,在机构网点设置上充分体现文化特色和人文环境,充分发挥信用社独有的网点优势。二是在保障农户、社区居民、企业基本金融服务的前提下,将机构、网点和人员向金融需求旺盛、区域信用优良、网点效益明显的地区或地带集聚,甚至开辟新的营业网点,以此打造一批高档次、高标准的“精品网点”,不断提高网点资源的配置效益。
(二)“源”于“农”入于“农”,切实提升社农双方的依赖度
农村信用社是新农村建设的助推器,“三农”发展又离不开信用社的金融纽带作用,两者之间可谓鱼水情深。改善农村信用社的服务环境,关键的一点是落实深入“三农”的“主人翁”意识,让“信用社是农民自己的银行”的观念深入人心不动摇,打好群众基础。吸引农户入股,完善信用社的权力体制,区别社员与非社员的贷款待遇,广泛言路,不断提高信用社的日常管理水平。同时,建立稳固的客户群体网络,畅通联系合作渠道,把目光瞄准“三农”、涉农小(中)企业,守住属于自己的这片阵地。
除此之外,还要切实增强农户的守信意识,从经济和道德上提高农户的违约代价,给农户制造自觉的还款氛围。通过经济手段,给“违信者”以高利率、高贷款准入等惩戒,加大“违信者”违约成本,确保贷款良性回收。在道德层面上,通过加大诚信宣传,让农户明白对信用社违约就是对全体信用户的违约,侵害的是全体信用户的利益,这样就会在无形中就提高了“违约者”道德成本,利用舆论的压力,创造合谐的信用环境。
(三)求新务实,不断提升业务创新发展能力
农村信用社要剖析市场、分析客户的融资需求,在风险可控,手续合法的基础上,大胆更新金融发展理念,大力开展金融业务创新。一是创新金融产品,开发出以贴近农户与农业经济实体需求的金融产品,包括:农民理财工具、农民卡类业务产品、百万农户致富工程贷款、出国劳务贷款等。二是要加快服务方式和业务工具的创新,不断简化业务程序和手续,依照客户不同层次提供差别化、个性化服务,根据客户不同实际风险实行贷款市场定价,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推行灵活多样的抵押担保方式,力争通过便、利、亲服务吸引客户。三是加强市场分析和研究,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细分服务。在竞争性市场已经形成的市县城区和竞争性市场暂未形成的农村地区,针对市场竞争性与非竞争性采取不同的竞争策略和竞争手段,逐年推进非竞争性地区的市场竞争措施,形成稳步推进、步步为营的竞争步伐。四是要紧贴新农村建设对金融的巨大需求,围绕“农民想什么,信用社提供什么”,不断完善金融服务功能,让农民享受到各类金融服务,提高农民生活品质。
(四)科技兴社,挖掘运用现代金融技术成果
一是积极地招引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对现有人才加强科技培训,出台激励措施推进科技创新,让科技成为业务拓展的动力,员工智慧化作事业发展的资本。二是注意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加大科技装备投入力度,以最大限度地运用现代文明成果服务业务发展。三是加快业务网络建设和信用卡业务开发以及异地结算、银行汇票等结算功能的增强,条件成熟的地区开通国际业务,拓宽中间业务收入渠道,加大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以此拉长业务短腿,更加全面地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竞争。
(五)强抓管理,健全完善内部科学运行机制
一是要及时转换经营策略,确立“立足城乡、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把业务重心对准三农,坚决摒弃“去农化”倾向。二是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主任职能,达到相互制衡、相互协作、相互监督、民主管理、科学管理的效果,防止
“一言堂”现象发生。三是进一步明确以支农服务为己任和生存之本,建立劳资改革等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全员参与存、贷“两个市场”开拓的积极性,确保信用社在农村竞争性市场中的存贷业务份额同步增长。四是在“增收”的同时注重“节支”,通过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和非盈利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资产盈利能力。五是建立健全主要管理制度,落实检查监督、监察审计、按章处置等约束措施,切实加强内部控制,防止各类风险的发生。
(六)以人为本,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银监会办公厅出台的《关于优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人力资源结构的指导意见》不仅明确了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的方向、目标和要求,而且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的指导性文件。实施人才战略,改革用人机制,培养复合型信合队伍。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观点,人是第一生产力。在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形势下,谁握得“人脉”,谁就会在竞争中占得先机,占得鳌头,就会把握住市场的脉搏,争得主动权。具体工作中,要搞好对现有员工的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特别要加强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专业人才的培养。发挥岗位轮换作用,加强学习交流,锻炼人才队伍,培养一批热爱信合事业、专业知识全面、会经营、懂管理的各层次专业人才,让高素质人才脱颖而出,尽快充实到管理人员队伍中。进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制定灵活性、流动性用人新机制,努力营造管好人才、用好人才和吸引人才的良好,做到“干部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对新业务发展需要的高学历专业人才和技术人才,要保证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给予充足的发展空间,营造和谐发展氛围。同时实行“干部员工淘汰制”对那些因循守旧、不干实事、忠诚度低、业绩差、常违规违纪的干部员工要给予经济、行政处罚,影响恶劣的,要坚决清理出信合队伍。
总之,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形势,农村信用社只有急流勇进,主动出击,才能在竞争中获得先机,牢固树立农村金融主力军大旗,立于不败之地。
⑥ 新安村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联系本村实际,抓住突破口,因地制宜,周密安排,分步实施,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基础设施得到长足发展。投资50万元,硬化了全村街巷主干线,硬化面积8000余平米,彻底改变了过去“睛天一身土、雨天两脚泥”的落后卫生状况。投资35万元,修建V型混凝土石砌排洪渠500米,彻底解决了村南山坡雨季淤泥污染村内环境的问题。这两项工程的实施为有效改变村容村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依山就势,因地制宜,投资5万元新建街心公园1座,占地3000m。公园中心新建一座凉亭,栽植合欢、垂柳、山楂等景观树300余株,新建草坪、花坛1000m,并配备了优质的健身器材,新建了标准灯光篮球场。为广大村民提供了休闲、健身、娱乐的场所,为有效开展精神文化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投资3万元维修了新安小学。建造垃圾池4处,确定专人每天对街道进行清扫,实现了垃圾日产日清,根除了乱倒乱扔现象。对沿街各农户的院墙进行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修建,使我村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二)村庄绿化再上新台阶。新安村居民依山建房,村庄周围累计发展刺槐生态林830余亩,发展核桃经济林320亩。多年来,一直坚持“山顶绿色生态‘盖帽’,山坡核桃园林‘环腰’,沟谷优质玉米‘填仓’的发展思路。全村森林覆盖率达40%。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们按照“村在林中、院在树中、人在绿中”的绿化要求,科学规划,见缝插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投资2万元,栽植国槐、塔柏500余株,对街道及村委会周围进行了绿化;街心公园绿化树种选择当地品种,合理搭配,既减少了投资、管理成本,又取得了理想的景致。投资6万元,在村庄四周沿等高线整成条带,栽植侧柏、塔柏等常绿树种2500株,使绿化不留任何空档,实现了乔、灌搭配,落叶常青结合,打造出了高效绿色屏障。
(三)公益设施基本配套。全村自来水、闭路、电话入户率达100%,自来水源充足,配套有800米深井一眼;投资15万元于2008年新建了村级办公场所,彻底改善了村务办公室条件;投资2万元扩建了村级卫生所,切实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投资2万元扩建了村级卫生所,切实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完成自然村东庄村实施了1.5公路沙粒路的修缮,完成了自来水入户工程。完成了农村农村危房4户,残疾人危房改造1户,改厨改厕21户。
(四)教育村民依法办事。全村谋求科学发展的和谐氛围蔚然成风,五年来,全村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2008年度我村被汾西县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2009年被县委评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2010年度被评为“省级生态文明村”。
⑦ 四川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十二五” 金融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全面提高认识,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金融产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增强做好金融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前瞻性。健全政府金融工作机构,完善金融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省市及相关部门协作配合, 形成齐抓共推的工作合力。加大对金融产业的投入, 积极整合金融资源, 做大做强金融产业。
(二)出台扶持政策,支持金融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对四川金融机构的扶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支持金融发展的政策。各地要逐步加大对金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加大对农村金融和民生金融的政府资金投入。建立完善对金融机构及管理部门年度考评和奖励制度。支持市(州) 出台金融扶持政策。
(三)加强信用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健全征信体系。大力推动社会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 建设。全面推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 提升信用建设成效。建立健全由政府、司法部门、各类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的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大力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按照“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各方联动” 的原则, 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协调机制, 积极开展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区、 市)创建工作。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诚信中小企业的信用培植和信用对接,深化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社区创建,加大金融、财税、社会服务等各项政策支持力度, 完善社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严格执行金融法律和有关规定, 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金融资产产权,维护金融交易秩序, 改善金融交易环境, 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加强金融知识的普及与宣传教育, 提升城乡居民的金融意识与认知度。
(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完善金融监管。加强金融监管,提高科学监管水平。完善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金融监管信息,加强政策和工作协调,尽可能减少分业监管中可能存在的监管盲区。改进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切实提高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管理,开发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量度和信贷决策系统。大力推进商业银行特殊贷款风险度量和压力测试工作。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内控管理,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扎实推进高风险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加强对高风险机构和具有系统性影响机构的动态监测。加强部门综合执法,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认真做好非法集资活动的查处、认定与取缔工作。加强银行、证券、保险等协会建设, 增强行业自律和管理能力。
(五)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大力推进金融信息化建设。支持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全面信息化,提高传统业务的处理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流程风险,推动以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为代表的新业务快速发展,支持内部管理决策系统和中间业务、地方特色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系统的研发。不断完善支付清算系统和体系。 做好二代支付系统建设, 建成运行商业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平台。积极发挥支付清算系统功能,切实提升系统使用效率。扩大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向农村地区延伸,实现支付系统覆盖所有银行业机构网点、所有支付业务两小时内到账。在无银行网点村镇推广借记卡 POS 机小额取现业务,解决农村群众转账、小额现金结算等需求。积极拓展票据和银行卡使用范围。大力推广使用汇票、本票、支票等支付工具。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 拓展银行卡应用领域,促进银行卡在与社会公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应用。加ATM、POS 等机具在批发零售、餐饮娱乐、酒店、住宿等地点的投放。 积极推动农村地区网上支付、 手机支付、 电话支付等业务开展。
(六)实施金融人才战略,提高核心竞争力。建立和完善引进、培养金融人才的激励机制。大力开展多层次、多类型金融人才培训, 培养各类金融人才。依托省内高校和科研机构数量多、层次高、影响大的优势, 积极开展高端金融学术交流、金融成果评定推广活动, 搭建政府、高校和金融机构的合作互动平台,建立金融产、学、研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加强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和境内外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合作,制定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和奖励机制, 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积极引进高端金融人才。加强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在金融人才培养方面合作, 引进国际知名金融培训和资格认证机构开展高中端金融人才教育培训、在线资格考试与认证等业务。通过“高校 + 行业” 或设立金融服务外包学院,大力培养金融服务外包人才。放宽入户条件, 简化落户手续,切实解决金融人才引进、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七)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增强国际影响力。加强与西部和沿海各省(市)在金融领域的交流, 积极推进、不断深化川港、川台金融合作。 继续争取“一行三会” 的支持,办好中国西部金融论坛。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项目对接推荐和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金融机构、金融中心城市、金融机构总部的交流合作, 扩大四川金融的国内和国际影响。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四川金融发展的对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