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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同胞投资金融机构

发布时间:2021-05-28 00:47:58

1. 现在去台湾需要办什么手续

2. 2006-2009年发生在中国外汇圈的一件事。。。

1、北京29届奥运会和残奥会

2008年8月8日晚,举世瞩目的北京第二十九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式在国家体育场隆重举行。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开幕式并宣布本届奥运会开幕。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奥林匹克运动与五千多年传承的灿烂中华文化交相辉映,共同谱写人类文明气势恢弘的新篇章。8月24日晚,第二十九届奥林匹克运动会闭幕式在国家体育场隆重举行,来自各国各地区的运动员、教练员和来宾在团结、欢乐、和谐的气氛中,共同庆祝北京奥运会取得圆满成功。中国体育代表团取得了51枚金牌、21枚银牌、28枚铜牌(共100枚奖牌)的优异成绩,第一次名列奥运会金牌榜首位,创造了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奥运会以来的最好成绩。

北京2008年残奥会开幕式9月6日晚在国家体育场隆重举行,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开幕式并宣布北京残奥会开幕。来自147个国家和地区的残疾人运动员,同全场9万多名观众共同分享这一期盼已久的盛会。9月17日晚,北京2008年残奥会闭幕式在国家体育场隆重举行。来自世界各国各地区的数千名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和来宾,同现场观众一起,热烈庆祝北京残奥会取得圆满成功。“两个奥运同样精彩”是中国对世界的庄严承诺。北京残奥会出色的赛事组织、完善的无障碍设施、人性化的服务,赢得了运动员、教练员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中国体育代表团获得89枚金牌、211枚奖牌,名列金牌榜和奖牌榜首位,创造了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残奥会以来的最好成绩。

参加北京奥运会的中国体育代表团参赛选手共639人,创了中国历届奥运参赛人数之最,也是本届奥运会上规模最大的代表团。中国奥运军团这届的运动员人数超过了美国代表团(596人)和俄罗斯代表团(500人左右),规模空前,参加过奥运会的选手比4年前增加了一倍多。除奥运选手外,中国体育代表团还包括官员、教练、医生等,总人数为1099人。

这是一场令世界为之惊叹的盛宴。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中国以实际行动向世界兑现了“两个奥运同样精彩”的庄严承诺。

2、四川汶川大地震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震级达里氏8级,最大烈度达11度,余震3万多次,涉及四川、甘肃、陕西、重庆等10个省区市417个县(市、区)、4667个乡(镇)、48810个村庄。灾区总面积约50万平方公里、受灾群众4625万多人,其中极重灾区、重灾区面积13万平方公里,造成69227名同胞遇难、17923名同胞失踪,需要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510万人,房屋大量倒塌损坏,基础设施大面积损毁,工农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直接经济损失8451亿多元,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堰塞湖等次生灾害举世罕见。

国务院成立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迅速组织各方救援力量赶赴灾区,紧急调集大批救灾物资运往灾区,精心部署受灾群众安置工作,及时推动灾后恢复重建,举全国之力抗震救灾。有84017名群众被从废墟中抢救出来,149万名被困群众得到解救,430多万名伤病员得到及时救治,其中1万多名重伤员被快速转送全国20个省区市375家医院。1510万名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881万名灾区困难群众得到救助,中小学校在新学期开始前全面复课开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做到了让灾区人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住处、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全力抢修交通、电力、通信、广电、水利、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及时处理和化解堰塞湖等次生灾害。中央财政建立专项基金,组织实施对口支援,依法有序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任务的19个省市党委和政府积极落实中央部署,支援灾区恢复重建。

14万6千名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公安民警发挥了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7万5千名民兵预备役人员自觉行动,解救受灾群众、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公路运输、油料保障、电力抢修、恢复生产等方面的重要突击力量。消防特勤、特警、边防等公安救援队伍和公安民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力保障灾后恢复重建。

全国人民心系灾区,自发前往遍布全国的献血点争先恐后无偿献血,自发为灾区慷慨解囊,共产党员自发向党组织交纳特殊党费。医疗卫生工作者救死扶伤抢救生命、严防疫情;新闻工作者冒着生命危险深入报道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文艺工作者讴歌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地震、气象、交通、电力、通信、广电、水利、供水、供气以及其他战线的广大科技工作者、工程建设者密切协作,为抗震救灾提供了有力支持。全国形成了共克时艰的社会主义大协作,汇聚成全民族风雨同舟的强大合力。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这场百年不遇的地震灾害让全国人民的心和地震灾区的同胞紧紧联系在一起,也让全世界看到了中华民族强大的凝聚力!世界各地的华侨华人、各国政府和国际相关组织也都伸出援助之手,为灾区人民奉献爱心。

3、神七飞天

神舟七号载人飞船任务圆满成功。神舟七号飞船于2008年9月25日21时10分04秒988毫秒成功发射升空,9月27日16:43分翟志刚实现太空行走,飞船绕地球飞行45圈后,于9月28日17时37分安全着陆,航天员翟志刚、刘伯明、景海鹏健康出舱,共飞行2天20小时27分钟。3名航天员首次成功实施空间出舱活动和空间科学实验,实现了我国空间技术发展的重大跨越。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第三个独立掌握空间出舱关键技术的国家。我国航天员太空行走迈出的一小步,代表着我们在科技创新征程上迈出的一大步。这是我国载人航天事业发展史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4、中国股市狂跌

2008年9月16日,上证指数一举跌破2000点整数关口,收报1986.636点,创下2006年11月17日以来的收盘新低。一年以来,上证指数从最高6124点一路急剧下行,最低下探至1664.93点,累计跌幅超过70%,股市暴跌。

5、三鹿毒奶粉事件

2008年9月11日,新华社曝光三鹿奶粉含有三聚氰胺,导致婴儿食用后患上肾结石。三鹿先是否认,随即逐步承认了自己在此问题上的责任。截至9月17日,确诊的泌尿系统结石患儿已达6244人,其中死亡3人。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在9月17日宣布,包括伊利、蒙牛、光明、圣元及雅士利在内的22个厂家69批次婴儿奶粉中都含有三聚氰胺。9月18日,国家质验总局表明,蒙牛、伊利、光明三大企业牛奶品的样品10%中,检出了三聚氰胺。

中国卫生部发布消息:经调查,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三聚氰胺可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

2008年最后一天,三鹿集团及其原董事长田文华等被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历时十四小时宣告结束。三鹿事件系列刑事案 2008年12月26日陆续开庭审理,目前已有21人“过堂”。据了解,田文华案系该事件最后一案。至此,曾经引发中国乳业“地震 ”的三鹿事件系列刑案庭审收尾,系列案件均将择日审判。检方指控:被告单位三鹿集团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奶制品,被告人分别对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液态奶制品负有直接责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6、海峡两岸实现三通

2008年5月26日-31日,国民党主席吴伯雄以首位执政党主席身份访问大陆,并将与胡锦涛总书记会面。这是中国国民党在台湾执政以来国共两党最高领导人的首次会晤,被媒体称作“雨过天晴”之旅。

6月13日9时,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就周末包机和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两项议题正式签署协议。这是在汪辜签署协议后的15年,两会再度历史性签下协议,象征两会进一步携手,海峡两岸交流迈向新纪元。

11月3日上午11时45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率领的海协会协商代表团抵达宝岛台湾。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4日上午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台北举行会谈。双方就两岸空运直航、海运直航、邮政合作、食品安全等议题进行了商谈,就继续促进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合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两岸经济交往开展了对话,并就下一阶段两会协商议题、加强会务联系、开展交流合作等事宜交换了意见。11月6日上午,海协会和海基会在台北圆山大饭店举行互赠珍稀动植物记者会,大陆赠送台湾同胞大熊猫和珙桐树苗,台湾赠给大陆同胞长鬃山羊和梅花鹿。台湾当局领导人马英九11月6日上午在台北宾馆会见了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及协商代表团主要成员、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等海基会人员。宾主双方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互赠了礼品。

大陆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首次在台北举行会谈,签署了四项协议。12月15日,海峡两岸大三通全面启动,大陆和台湾之间实现了空中直航,海运直航,直接通邮,这是30年来两岸关系发展史上一个具有重要意义里程碑。

7、中国受美国金融危机影响经济下滑明显

2008年9月,对于美国金融界来说很不寻常,仿佛多米诺骨牌一样,美国著名金融机构纷纷倒下:7日早已陷入困境的“两 房”被美国政府接管、14日美林“委身”美银、15日雷曼兄弟宣告破产、16日AIG告急、21日高盛和摩根斯坦利无奈转型为普通商业银行、26日全美最大的储蓄及贷款银行——华盛顿互惠银行被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接管,再加上今年3月美国第五大投资银行贝尔斯登因濒临破产而被摩根大通收购。当一系列金融事件接踵而至的时候,尊崇美元主导市场的全球经济彻底面临巨大危机!

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中国经济增速放缓成为大势所趋,出口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落。中国经济增速从2007年的11.9%回落到2008年的10%;2009年中国经济增速回落至8%。主要原因如下①由于美国经济增长放缓,出口增长减速远超出预期;②通货膨胀率升高的趋势将使政府采取更严厉的货币政策,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企业倒闭潮出现,工业利润增长大幅放缓;③信贷紧缩下房地产市场降温;④宏观调控下,房地产、钢材、水泥、铝合金和汽车产业投资增速回落;⑤就业困难。农民工回农村种地回潮,农村隐性失业大量增加;⑥明年油价和电价上调带来PPI继续上升;⑦居民消费增长速度下降,靠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困难加大。收入的不稳定性增大、股市的负财富效应、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等原因使居民的消费欲望受到抑制。中国银行业的经营效益增长出现困难。①在经济下滑状态下,银行的业务拓展空间变窄;②在居民收入不稳定性加大和货币紧缩政策下,存款大量增加与贷款增量减少的矛盾突出,存贷款基准利率大幅度下调;③经济下滑带来的行业、企业破产倒闭,银行不良贷款反弹压力增大;④资产泡沫破裂后,银行的抵押物大量缩水,贷款的抵押率超过“警戒线”,还款来源丧失。如房地产抵押、土地抵押、股票质押的贷款最为明显;⑤持有美国次级债或对美国破产公司的贷款造成损失。中国银行集团共持有雷曼兄弟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的债券7,562万美元;工商银行对雷曼公司贷款5000万美元;招商银行对雷曼贷款8000万美元;⑥中国商业银行在2008年在海外的收购及投资因危机加重。房地产行业真正的“冬天”来临。在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下滑趋势中,中国房地产行业的真正“冬天”和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在2008年末与2009上半年开始显现。未来房产业的成交量持续下滑、购房者信心减弱和持币观望、空房率持续增加与毛利率下降,导致开发商遭遇现金流的困扰,银行业中的房地产不良贷款风险大为提高。对本在严冬中的中国房地产市场“雪上加霜”,开发商面临偿付能力危机,实力不济的房地产开发商倒闭,进而殃及国内银行。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8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际经济环境急转直下,国内经济困难明显增加,世界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愈演愈烈,迅速从局部发展到全球,从发达国家传导到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从金融领域扩散到实体经济领域,酿成了一场历史罕见、冲击力极强、波及范围很广的国际金融危机。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实体经济增速大幅下滑。目前,这场金融危机不仅本身尚未见底,而且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正进一步加深,其严重后果还会进一步显现。受国际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加上我国经济生活中尚未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目前我国经济运行中的困难增加,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金融领域潜在风险增加。

8、安徽省阜阳市发生了较大规模的手足口病疫情

国家卫生部新闻通报,今年3月份以来,安徽省阜阳市发生了较大规模的手足口病疫情。截至5月1日24时,安徽阜阳累计报告手足口病3321例,其中22例死亡;有978例正在住院治疗,其中重症病例48人,病危10例;正在接受门诊治疗1209人;已治愈1112人。

9.中国海军远洋护航

2008年12月26日13时45分,在“武汉”号指挥舰的带领下,由“微山湖”号和“海口”号两艘导弹驱逐舰、一艘综合补给舰、两架舰载直升机和70多名特战队员组成的海军护航编队缓缓离开码头,驶向大海。中国海军护航编队将穿行4400多海里,横跨太平洋、印度洋两个大洋,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开展护航任务。

这是我国首次使用军事力量赴海外维护国家战略利益,是我军首次组织海上作战力量赴海外履行国际人道主义义务,也是我海军首次在远海保护重要运输线安全。

索马里海域,今天因海盗猖獗而成为了世界的焦点。今年年初至11月,有40多艘船只被索马里海盗劫持,目前仍有20多艘船只、近300名船员被海盗扣押。这期间,我国有1265艘次商船通过这条航线,20%受到过海盗袭击。

该海域频繁发生的海盗袭击事件,严重危及我过往船只和人员安全,对我国家利益构成重大威胁。针对亚丁湾、索马里海域的海盗行为,联合国安理会先后通过多项决议,呼吁和授权世界各国到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打击海盗。我国此次派遣军舰赴该海域护航,正是根据国际法和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采取的行动。

10、十七届三中全会在京召开

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10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11、纪念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

30年改革开放波澜壮阔,30年中华大地沧桑巨变。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12月1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胡锦涛讲话。全国各地和不同战线都举行了多种形式的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

2008年,中国,注定将永载史册,因为,这一年里,有太多的值得记载的大事发生,有的令人振奋,有得令人气愤;有的展现了民族精神,有的揭开了部分问题的盖子。对于这些大事,历史肯定会有公正的评价,限于时代的局限性,我们可能不会全面给予评价,这里,只对一些影响大的事件做一个总结性的概括回顾,以利唤起人们的思索。

12、萨科奇会见达赖。

12月6日,法国总统萨科齐不顾中方反复耐心的工作和多次严正交涉,执意同窜访欧洲的达赖喇嘛见面。萨科齐此举也使他成为唯一一个以欧盟轮值主席国元首身份会见达赖的欧洲领导人,开创了一个恶劣的先例。此前的11月份,萨科齐高调宣布将在波兰会见达赖,此举干涉了中国内政,破坏了举行中欧峰会应具备的良好条件和气氛,中国断然推迟了原定于12月1日在法国里昂举行的第十一次中欧领导人会晤。

此事在欧洲引起轩然大波,一些有识之士担心,中法、中欧战略伙伴关系将因此受到伤害。但也有一些人借机兴风作浪,无端攻击中国,甚至鼓噪“欧洲要团结一致对付中国”。中法、中欧几十年来建立起的友好合作关系正在经受严峻考验,其后果是人们不愿看到的。萨科齐的轻率错误举动不但使中法关系陷入困难,同时也损害了中欧关系。

经历了大悲大喜的2008年,中国人民迎来崭新的2009年

新的一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们应对国际国内环境重大挑战,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大事不断、任重道远。

13.新中国喜迎60华诞

“祝福你,伟大的祖国!”当岁月的车轮驶入2009年,中国人民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

2009年,新中国步入发展的第三个30年。这是中国人民站在改革开放30年后新的历史起点上的崭新出发。中国共产党将继续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努力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4.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梯次推进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继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局顺利之后,2009年学习实践活动将梯次推进。

目前,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正在有序推进,并将在2009年2月底基本结束。第二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将分别在2009年3月和9月开始。

科学发展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事业。在全国上下投身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中,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到新的水平,必将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也必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15.“两会”召开为2009年全年工作定调

一年一度的“两会”,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愈演愈烈形势下,2009年全国“两会”将怎样全面部署2009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受到世界瞩目。

在2009年3月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应对危机、科学发展”将成为代表委员最为关注的问题。“两会”将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重要会议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团结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

16.“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将贯穿全年工作

国际金融危机仍未见底,2009年中国经济发展面临严重困难和严峻挑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必须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2009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

2009年国家将坚持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减税、扩大中央政府投资等多种手段,加大对扩大内需、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和保障民生的支持力度。

2009年,有关部门将在结构优化的前提下扩大投资规模;着力扩大消费尤其是居民消费;尽快出台并组织实施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千方百计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社会保障工作。

虽然形势严峻,但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趋势没有改变,扩大内需和宏观政策调整都有较大空间。

17.西藏平叛和实行民主改革50周年

2009年是西藏平叛和实行民主改革50周年。西藏平叛和民主改革的历史性胜利,推翻了封建农奴制度,解放了苦难深重的百万农奴,西藏人民第一次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掌握了自己的命运。

民主改革、民族区域自治和改革开放,深刻地改变了西藏的命运,开启了西藏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专制走向民主、从封闭走向开放的伟大历程。5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全国人民的支援下,西藏各族干部、群众、各界爱国人士和驻藏人民解放军紧密团结,共同奋斗,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事8业得到很大发展。统计显示,从1959年至2007年,中央财政向西藏的财政转移支付累计达到近1600亿元,年均增加近5亿元,年均增长近12%。2007年,西藏国内生产总值超300亿元人民币,农牧民人均收入达到2788元,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达到11131元。

18.汶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将有序推进

加快汶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已被列为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的十项措施之一,未来两年将安排1万亿元投资,占4万亿元投资计划的四分之一。

根据规划,2009年将基本完成灾区农村居民点规划,落实异地迁建农户的建房选址并解决过冬房问题;受灾农民全部住进永久性住房,完成农房重建总量的80%;完成50%的村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任务。

目前,仅四川地震灾区就有8400多个重建项目开工。灾后重建工作将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科学重建,重点支持城乡居民倒塌毁损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全面重建灾区群众的物质家园和精神家园,早日实现灾区家家有房住、户户有就业、人人有保障、设施有提高、经济有发展、生态有改善的目标。

19.澳门回归祖国10周年 将依法选举新特首

2009年12月20日是澳门回归祖国10周年纪念日,澳门特区政府将举办系列庆祝活动。

澳门回归以来,在中央政府和祖国内地的全力支持下,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积极进取,澳门各项事业取得新的进步,“一国两制”伟大实践成功向前推进。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提出了一系列应对措施,澳门社会对此反应积极。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国际金融危机对澳门的影响,将继续全力支持澳门特别行政区克服困难,实现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把澳门的各项事业发展得更好。

根据澳门基本法,2009年将进行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和第四届立法会选举。

20.重点领域改革更关注民生

在经济发展遭遇困难时,通过改革突破发展的体制障碍就显得更加迫切。抓住时机推出有利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改革措施,是提振市场信心的最好办法。

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全面实施,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200亿元,以鼓励企业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同日,酝酿多年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正式施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理顺,“多用多缴少用少缴”有利于节能减排。这两项财税体制和资源价格改革都将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与此同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改革也将在2009年研究推进。其中,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充分考虑各方意见,深化、细化、实化政策措施,适时开展试点。

21.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

90年前,五四运动拉开了中国现代历史的大幕,也为穿越世纪风云的青春史诗写下序篇。

五四运动开启的“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90年后已经汇成波澜壮阔的滚滚洪流,注入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使之发扬光大,没有任何力量和困难可以阻挡前进的步伐。通过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中国人民将更高地举起爱国和进步的旗帜,发扬民主、崇尚科学,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

22.一批关涉科学发展新法正式施行

循环经济促进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修改后的防震减灾法、专利法、消防法等一批重要法律将在2009年内施行。人们将在每一部法律的实施中清晰看到中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轨迹,聆听中国社会进步的足音。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循环经济促进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政府在对待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问题上走在世界先进之列的重要标志。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国有资产法,标志着我国对企业国资管理有了最高层级法律的刚性约束与规范。同样将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防震减灾法,充分吸纳了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经验,对防震减灾规划、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应急救援、震后恢复重建等内容作了修改、完善。

3. 台湾人在香港注册公司转投资中国是港资吗

若是以香港注册的公司投资, 那就是港资

4. 房屋贷款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申请来按揭贷款人身份证自、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单身的话还要开具单身证明,如果有配偶则需要结婚证,还有配偶的身份证证明。

拓展资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如果借款人和抵押人不是同一人的话要同时提供抵押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借款人和抵押人不是同一人的话要同时提供抵押人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及复印件)

3.单身证明(如果借款人和抵押人不是同一人的话要同时提供抵押人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及复印件)

4.借款人收入证明(带最近3个月工资条或收入流水)

5.房产证及复印件

6.贷款用途证明(购车提供购车发票或其他能证明你买车的证明,其他用途证明一样)
附单身证明及收入证明

5. 办理住房按揭贷款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应提供材料:

1、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二、房屋卖主应提供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 房产证。

三、外籍人士购房所需资料:

台湾人:大陆往来通行证(台胞证)、户籍藤本(可证明婚姻状况)、在京购房审批表、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

香港人:香港身份证、结婚证、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

韩国人:护照中文翻译公证、名字中文翻译公证、户口本中文翻译公证(可证明婚姻状况)、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

其他国籍:护照中文翻译公证、名字中文翻译公证、结婚证中文翻译公证、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

四、卖方为企业需提供资料:

法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董事会出售决议、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收款账户证明(以上资料都需要加盖公章)、房产证。

五、按揭可以分为现楼按揭贷款和楼花按揭贷款。现楼按揭是指借款人借款购买现楼,而以购得现楼作抵押。楼花按揭是金融机构对购买楼花(尚未完工前整栋、分层或分单元先预售的楼房)的置业者提供的以借款人依据购房合同具有权利为抵押的按揭贷款。

(5)台湾同胞投资金融机构扩展阅读

购房者办理楼盘按揭的具体程序如下: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盘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4)签订楼盘按揭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

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

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6. 外资银行在昆明开分行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外资金融机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下列金融机构: (一)总行在中国境内的外国资本的银行(以下简称外资银行); (二)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以下简称外国银行分行); (三)外国的金融机构同中国的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合资经营的银行(以下简称合资银行); (四)总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外国资本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外资财务公司); (五)外国的金融机构同中国的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合资经营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合资财务公司)。 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地区,由国务院确定。

第三条 外资金融机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外资金融机构的正当经营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管理和监督外资金融机构的主管机关;外资金融机构所在地区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本地区外资金融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五条 外资银行、合资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其实收资本不低于其注册资本的50%。 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其总行无偿拨给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

第六条 设立外资银行或者外资财务公司,申请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者为金融机构; (二)申请者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 (三)申请者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 (四)申请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

第七条 设立外国银行分行,申请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者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 (二)申请者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0亿美元; (三)申请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

第八条 设立合资银行或者合资财务公司,申请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合资各方均为金融机构; (二)外国合资者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 (三)外国合资者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 (四)外国合资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

第九条 设立外资银行或者外资财务公司,应当由申请者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设立外资银行或者外资财务公司的申请书,其内容包括:拟设外资银行或者外资财务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额,申请经营的业务种类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拟设外资银行或者外资财务公司的章程; (四) 申请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五)申请者最近3年的年报; (六)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 设立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外国银行总行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其内容包括:拟设外国银行分行的名称,总行无偿拨给的营运资金数额,申请经营的业务种类等; (二)申请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三)申请者最近3年的年报; (四)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一条 设立合资银行或者合资财务公司,应当由合资各方共同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设立合资银行或者合资财务公司的申请书,其内容包括:拟设合资银行或者合资财务公司的名称,合资各方名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额,合资各方出资比例,申请经营的业务种类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合资经营合同及拟设合资银行或者合资财务公司的章程; (四)申请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核发给合资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 ); (五)合资各方最近3年的年报; (六)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 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所列资料,除年报外,凡用外文书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第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申请初步审查同意后,发给申请者正式申请表。申请者自提出设立申请之日起满90日未接到正式申请表的,其设立申请即为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 申请者应当自接到正式申请表之日起60日内将填写好的申请表连同下列文件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一)拟设外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简历; (二)对拟任该外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授权书; (三)设立外国银行分行的,其总行对该分行承担税务、债务的责任担保书; (四)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五条 外资金融机构自接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应当筹足其实收资本或者营运资金,并调入中国境内,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并依法自开业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第十六条 外资金融机构自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取《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十七条 外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合资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部分或者全部经营下列种类的业务: (一)外汇存款; (二)外汇放款; (三)外汇票据贴现; (四)经批准的外汇投资; (五)外汇汇款; (六)外汇担保; (七)进出口结算; (八)自营和代客户买卖外汇; (九)代理外币及外汇票据兑换; (十)代理外币信用卡付款; (十一)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十二)资信调查和咨询; (十三)经批准的本币业务和其他外币业务。

第十八条 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部分或者全部经营下列种类的业务: (一)每笔不少于10万美元,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外汇存款; (二)外汇放款; (三)外汇票据贴现; (四)经批准的外汇投资; (五)外汇担保; (六)自营和代客户买卖外汇; (七)资信调查和咨询; (八)外汇信托; (九)经批准的本币业务和其他外币业务。

第十九条 本章所称外汇存款,是指以外币表示的下列存款: (一)中国境内、境外同业存款; (二)中国境外非同业存款; (三)中国境内外国人的存款; (四)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存款; (五)外商投资企业存款; (六)外资金融机构对非外商投资企业放款的转存款; (七)经批准的其他外汇存款。

第二十条 本章所称外汇汇款,是指境外汇入汇款和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人、华侨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汇出汇款。

第二十一条 本章所称进出口结算,是指外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合资银行办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结算和经批准的非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结算以及放款项下的进口结算。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外资金融机构的存款、放款利率及各种手续费率,由外资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十三条 外资金融机构经营存款业务,应当向所在地区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缴存存款准备金,其比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存款准备金不计付利息。

第二十四条 外国银行分行的营运资金的30%应当以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生息资产形式存在,包括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银行的存款等。

第二十五条 外资银行、合资银行、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加储备金之和的20倍。

第二十六条 外资银行、合资银行、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对1个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放款,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加储备金之和的30%,但是经中国人民银行特许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外资银行、合资银行、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加储备金之和的30%,但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投资于金融机构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外资银行、合资银行、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固定资产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加储备金之和的40%。

第二十九条 外资金融机构应当确保其资产的流动性。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三十条 外资金融机构从中国境内吸收的存款不得超过其总资产的40%。

第三十一条 外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计提呆帐(坏帐)准备金。

第三十二条 外资银行、合资银行、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实收资本低于注册资本的,必须每年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25%予以补充,直至其实收资本加储备金之和等于其注册资本。

第三十三条 外资金融机构应当聘用至少1名中国公民为高层管理人员。

第三十四条 外资金融机构应当聘用中国注册会计师,并经所在地区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认可。

第三十五条 外资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 (一)设立分支机构; (二)调整、转让注册资本,追加、减少营运资金; (三)变更机构名称或者营业场所; (四)更换高层管理人员。

第三十六条 外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机构报送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第三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机构有权检查、稽核外资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第五章 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八条 外资金融机构自行终止业务活动,应当在距终止业务活动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解散并进行清算。

第三十九条 外资金融机构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责令其停业,限期清理。在清理期限内,已恢复偿付能力、需要复业的,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复业申请;超过清理期限,仍未恢复偿付能力的,应当进行清算。

第四十条 外资金融机构因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而终止的,其清算的具体事宜,参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 外资金融机构清算终结,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六章 罚 则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5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等值外汇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外资金融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章的规定,超越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有关分支机构责令其停止所超越部分的经营活动,没收其超越部分的非法所得,并可以处1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等值外汇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外资金融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有关分行有权责令其纠正、调整业务或者补足有关资金,并可以处500 0元至3万元人民币等值外汇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外资金融机构违反第四章的有关规定,未按期报送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有关分支机构予以警告、通报,责令限期补报,并可以处3000元至2万元人民币等值外汇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外资金融机构违反本条例,除依照本章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责令其停业直至吊销其营业许可证。

第四十七条 外资金融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香港、澳门和台湾的金融机构在境内设立和营业的金融业务机构,比照适用本条例。

第四十九条 对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五十条 本条例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1994年4月1日起施行。1985年4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和1990年9月7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9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上海外资金融机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7. 贵州省对台籍同胞有哪优惠照顾政策:我是一位台籍同胞,在贵州省凯里市锦屏县我自主创业开了一家家庭宾馆

仅供参考!!!
为了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和华侨、港澳台同胞来我省投资,加强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促进贵州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对外商投资的优惠
(一)税收
1、外商投资兴办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和合作经营的生产性企业(除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外),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外商投资兴办农业、林业、牧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1项规定减、免税期满后,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还可以在以后10年内继续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
3、外商投资兴办产品出口企业,按1、2项规定减、免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70%以上的,可以按照现行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出口创汇高的,报经有关部门核准,还可给予更多的优惠。
4、外商投资兴办先进技术企业,按1、2项规定减、免税期满后,可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外商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在我省再投资兴办、扩建企业,经营期限不少于5年的,经申请核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企业所得税款的40%;如将其分得利润在我省再投资兴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申请核准,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
6、外商投资兴办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7年。投资于能源、原材料、交通、通讯和农业等开发性项目,兴办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和在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兴办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10年。
7、外商投资企业自建的房屋或购置的新建房屋,自建成或购置月份起,免征房产税1至3年。
免征车船使用牌照税1至3年。
(二)外汇管理和资金筹集
1、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其性能、质量达到替代进口产品要求的,鼓励优先采用,进口审批部门应限制进口此类产品。外商投资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替代进口产品时,允许收取外汇,金额留成。
2、外商投资企业承接国内不能生产、而我省需要进口的产品订货,经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分局批准,可以部分或全部外汇结算。
3、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收支平衡发生困难时,在外汇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下,外商投资企业之间可以互相调剂外汇余缺;也可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由主管部门的自有外汇调剂解决或进入外汇市场进行调剂。
4、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平衡存在暂时困难,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申请用人民币购买国内产品(国家规定统一经营的商品除外)出口,所获外汇全部归企业所有,以解决本企业的外汇收支平衡。
5、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借贷短期周转资金和其它必需的借贷资金,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优先给予贷款。
6、中国银行贵阳分行、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及其指定的其他银行,可以对外商投资企业开办现汇抵押业务,贷放人民币资金。抵押贷款可用于流动资金,也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经报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分局备案,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以直接向外国或港澳地区的银行或企业借入外汇资金。
(三)场地使用费
外商在我省投资兴办企业,优先提供所需的场地,并享受下列优惠待遇:
1、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企业,免缴场地使用费5年。免缴期满后,按每年每平方米2至3元计收。
2、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依照前项规定免缴场地使用费期满后,按每年每平方米1至2元计收。
3、在我省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兴办企业,自行开发场地的,免缴场地使用费。
4、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经济上严重损失,在免缴期满后,确实无法缴纳场地使用费的,经申请批准,可缓缴或减免场地使用费。
(四)生产经营
1、对外商投资企业,优先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优先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能源、建筑材料、生产原材料、通讯设施、专业人才和劳动力,优先安排施工、运输和交通设施;按归口渠道,以国营企业享受的同等价格,供应所需的物资。
2、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生产的产品,外销确有困难的,我省可以照顾安排一定比例内销。
3、依法维护和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其他正当权益。外商投资企业按照经过批准的合同、章程和协议,进行合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任何部门不得干涉;外商投资企业有权自主制定生产经营计划,收支预算;自行确定利润分配、出口产品销售价格;自主设置机构、人员编制、聘用或辞退员工;自行确定企业工资标准、形式和奖励、福利、津贴等制度。
4、外商获得的利润、其他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资金,经税务机关确认,可以依法汇往境外。
5、外商投资企业需要的工人、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由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也可以从中方合营者推荐的人员中选聘。在本地区招聘职工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以跨地区招聘。
6、对在我省的外商投资企业,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外,一律不再摊派任何费用。
(五)海关和入出境管理
1、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其产品出口合同,需要进口(包括国家限制进口)的机械设备,生产用的车辆、原材料、燃料、散件、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不再报请审批,免领进口许可证,由海关实行监管,凭企业合同或者进出口合同验放。
2、外国合营者作为投资的进口设备、物资,其中国家限制进口商品凭批准合同直接申领进口货物许可证;一般设备和物资,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海关凭批准合同和进口单证查验放行。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批准的合营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该合作合同项目范围内,自行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配件、原材料、燃料。其中,国家限制进口商品,须申领进口货物许可证(列入本企业年度计划的可半年申领一次);非限制进口商品,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
4、外商投资者及其从我国境外聘请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因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经常进出我国国境的,可申请办理一年多次出入境证件。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人员需要到我国境外洽谈贸易或考察,有关部门应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二、对华侨、港澳和台湾同胞投资的优惠
(一)华侨、港澳和台湾同胞来我省投资兴办企业,享受外商投资的优惠待遇。
(二)华侨、港澳和台湾投资者在我省境内的投资、购置的资产、工业产权、投资所得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并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三)国家对华侨、港澳和台湾投资者的投资和其他资产不实行国有化。
国家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华侨、港澳和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实行征收时,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华侨、港澳和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10年。投资于能源、原材料、交通、通讯和农业等开发性项目,兴办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和在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兴办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15年。
(五)华侨、港澳和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自建的房屋或购置的新建房屋,自建成或购置月份起,免征房产税8年。
免征车船使用牌照税8年。
(六)华侨、港澳和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进口用于生产出口的原材料、燃料、散件、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免缴进口关税、工商统一税,免领进口许可证;对在其投资总额内进口本企业所需的机器设备、生产用车辆和办公设备,以及华侨、港澳和台湾同胞个人在企业工作期间运进自用的、合理数量的生活用品和交通工具,免缴进口关税、工商统一税,免领进口许可证。
华侨、港澳和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除国家限制出口的外,免缴出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七)华侨、港澳和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可以向境内的金融机构借款,并可以本企业资产和权益抵押、担保。
(八)华侨、港澳和台湾同胞在我省投资可以委托境内的亲友为其代理人。代理人应当持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九)利用亲友关系,为我省引进华侨、港澳或台湾同胞投资,举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个人,经有关部门确认,在项目合同批准并通过验资后,由我省合资、合作方给予适当奖励。
(十)华侨、港澳和台湾投资者可以在投资的企业中安排适当数量的亲属就业。在合资经营和合作经营企业中安排的人数,由合资或合作双方商定。其安排就业的亲属户口在农村的,可转为企业所在地的城镇户口。其标准为:投资额在10万至30万美元的,可批准3人以内;投资额在31万美元以上的,可批准5人以内。
三、外商和华侨、港澳台同胞来我省投资兴办企业,除享受本规定的优惠待遇外,还可进行单项洽谈,商定更加具体的优惠条件。

8. 台湾人可以在中国注册私募公司

只要符合私募公司注册条件都可以注册公司: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2、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3、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4、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a发放贷款;
b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c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d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e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f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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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有哪些理财的书值得推荐

第一次接触理财也在大学,感觉还是挺神奇的,扭转了我很多之前错误的思想,不过我看得不是那些特别深奥的,时比较简单,但是容易理解的,我觉得对于普通人来说还是比较受益的。推荐的第一本《富爸爸、穷爸爸》,第二本《生财有道》,我就看过这些,还不错的。没办法才疏学浅。


《富爸爸,穷爸爸》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作者罗伯特清崎的亲生父亲和朋 友的父亲对金钱的看法截然不同,这使他对认识金钱产生了兴趣,最终他 接受了朋友的父亲的建议,也就是书中所说的。

正如作者所说:“我可以给您指出一条路, 但是这条路必须您自己去走。”

这就是我看过的两本理财书哦,他没有那么难学,和传统的理财书是不一样的,但是会给你不一样的惊喜,推荐看一下。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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