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银行和金融机构有什么不同
简单的说:银行是金融机构中的一种,即: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务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与此相应,金融中介机构也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以下是相关概念:
金融机构:泛指从事金融业务、协调金融关系、维护金融体系正常运行的机构。 市场经济制度下,世界各国的金融机构体系一般包括:货币金融政策、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机构;金融业务的经营机构;金融活动的监督管理机构。 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包括: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多种金融机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相对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银行种类: 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核心,是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 商业银行: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具有创造存款货币功能的银行。亦称为存款货币银行,该类银行对货币运行的影响程度大,因而受到更严格的监管。 专业银行:专门经营指定范围业务、提供专门性金融服务的银行。专业银行是社会分工在金融业中的表现,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 包括经营性专业银行和政策性专业银行两类。
经营性专业银行包括:
1、储蓄银行;
2、投资银行;
3、抵押银行;
4、特殊职能银行。
政策性专业银行:政策性专业银行一般是指由政府设立、不以盈利为目标,而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或区域发展政策为目标的银行。
包括:1、开发性银行;
2、农业性银行;
3、进出口银行;
4、中小企业信贷银行;
5、住宅信贷银行。
政策性银行:由政府投资设立或担保,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战略为目的的非营利性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吸收公众存款,以某些特殊方式吸收资金并运用资金,提供特色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指不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而以某种特殊方式吸收资金并运用资金,能够提供特色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统称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合作社、证券机构、财务公司、租赁公司、投资基金、养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消费信贷机构等。
B. 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区别
商业性金融机构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和组建起来的,以营利为目的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们承担了全部商业性金融业务。商业性金融机构根据市场法则,出于商业标准的行为目标,以恰当合理地安排其资产负债结构,以在流动性和安全性允许的前提下实现盈利的最大化。
1、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区别:
由于我国商业性金融机构是依照《公司法》和与其相对应的金融法律法规设立的,所以我国商业性金融具有一般公司企业法人的基本特点。但是商业性金融机构与公司企业法人又有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设立的法律依据和条件不完全相同。一般的公司设立只需依据《公司法》设立,而商业性金融机构还需依据相应的金融法律法规设立,并且需要经过相应的国家金融监管机关审查批准。
第二、经营的商品不同。一般公司经营的是一般商品,而商业性金融机构经营的是特殊商品,即充当一般等价物的货币。
第三、经营的方式不同。一般公司的经营方式,都是将商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通过交易同时转让出去,也就是将商品卖出去。而商业性金融机构经营货币时或是将货币借贷出去,也就是只转让货币的使用权,保留货币的所有权,或是将货币投资出去。
第四、经营商品权益来源不同。一般公司企业的收益主要来源于经营商品的价值增值。而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收益不是来源于货币的增值,因为货币本身是不能增值的,它们的收益要么来源于利息,利息是资本所有者(债权人)因贷出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债务人)手中获得的报酬。要么来源于货币投资的回报。由此可知,我国的商业性金融机构是特殊的公司企业法人。
2、商业性金融机构与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关系
商业性金融机构与政策性金融机构都是我国金融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的性质、行为特征、业务范围、融资原则是不同的。
(1)从性质上看,商业性金融机构从事商业性金融,是公司企业性质,具有商事性,赢利性;而政策性金融机构经营政策性的金融业务,是特殊的金融机构,体现国家意志性、社会性。
(2)从行为特征看,商业性金融机构作为经营金融交易的企业性法人,以市场为导向。一般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的前提下,以追求自身财务效益和利润最大化为主要行为特征,社会效益体现于财务效益之中。而政策性金融机构则恰好相反,它虽然不是完全不考虑自身财务效益问题,但从总体上看它作为政府的金融机构必须以执行国家社会经济政策为主和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C. 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区别
银行可以接受任何金额、任何期限的存款,可以开支票账户。
其他金融机构不可以。
D. 商业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最本质的区别
不同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为工商企业、公众及政府提供金融服务。而中央银行专只向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属,创造基础货币,并承担制定货币政策,调控经济运行,监管金融机构的职责。
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商业银行能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并吸收活期存款;其他金融机构不能吸收活期存款,只能提供某一个方面或某几个方面的金融服务。
E. 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区别
不同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为工商企业、公众及政府提供金融服务。而中央银行只向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创造基础货币,并承担制定货币政策,调控经济运行,监管金融机构的职责。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商业银行能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并吸收活期存款;其他金融机构不能吸收活期存款,只能提供某一个方面或某几个方面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的职能是由它的性质所决定的,主要有四个基本职能:
(1)信用中介职能。
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这一职能的实质,是通过银行的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货币集中到银行里来,再通过资产业务,把它投向经济各部门;商业银行是作为货币资本的贷出者与借入者的中介人或代表,来实现资本的融通、并从吸收资金的成本与发放贷款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差额中,获取利益收入,形成银行利润。(2)支付中介职能。
商业银行除了作为信用中介,商业银行作为货币经营机构,具有为客户保管、出纳和代理支付货币的职能。
(3)信用创造功能。
商业银行在信用中介职能和支付中介职能的基础上,产生了信用创造职能。商业银行是能够吸收各种存款的银行,和用其所吸收的各种存款发放贷款,在支票流通和转帐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转化为存款,在这种存款不提取现金或不完全提现的基础上,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最后在整个银行体系,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4)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是商业银行利用其在国民经济活动中特殊地位,及其在提供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过程中所获取的大量信息,凭借这些优势,运用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手段和工具,为客户提供的其它服务。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是各种金融机构中唯一能吸收活期存款,开设支票存款帐户的机构,这也是商业银行区别于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的主要特征。
F. 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的区别
金融机构包括1、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2、 银行。包括改策性银行、商业银行;3、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4、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以上各种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G. 非银行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区别在于:
一、资金主要来源渠道不同
1、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 (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以发行股票和债券、接受信用委托、提供保险等形式筹集资金,并将所筹资金运用于长期性投资的金融机构。
2、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二、资金运用的主要形式不同
1、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吸引无数债权人债务人从事大规模借贷活动 ,可以用优惠贷款条件的形式分到债务人身上,可以用利息支付和其他利息形式分到债权人身上,也可以用优厚红利的形式分到股东身上以吸引更多的资本。
2、商业银行:商业银行除了作为信用中介,融通货币资本以外,还执行着货币经营业的职能。通过存款在帐户上的转移,代理客户支付,在存款的基础上,为客户兑付现款等,成为工商企业、团体和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出纳者和支付代理人。
三、经营方式不同
1、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方式有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证券、保险、融资租赁等机构以及财务公司等。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包括金融控股公司,公募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2、商业银行:中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
按照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和非银行金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