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处理好集团公司对其上市子公司的管控
华彩咨询集团认为:我国的集团公司与国外公司不同,很多集团公司中只是其中一部分资产形成子公司先行上市而不是整体上市。这种母子公司的关系是与一般非上市的母子公司关系十分不同的。其主要区别在于:一是上市子公司在法律上不仅要受《公司法》的约束,而且要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等其它法规,接受国家证券监管机构的管理。二是上市公司除了要保障母公司的权宜外,还要兼顾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三是上市公司的运作必须独立,不能与母公司混为一谈,更不能由母公司随意处置。四是上市公司的许多信息必须公开、透明,不能“黑箱操作”。但许多集团公司并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这些的区别,因而造成一系列问题:一是上市前过度包装,优质资产都到了上市公司,致使母公司事后从上市公司口袋里去随意掏钱,把上市公司当作自己的“提款机”;二是集团公司作为大股东的行为能力不足,仍然习惯于按行政隶属关系直接管理上市子公司,随意给它们下“红头文件”;三是集团公司总部的定位不清,对上市子公司的经营活动直接干预过多,损害了上市子公司独立性;四是集团公司往往通过与上市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损害其他股东利益;五是对上市子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不足,甚至造假,以达到内部人控制的目的。 可见,集团公司对其上市子公司的管控是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新问题。为了使自己的管控到位,首先,集团公司从源头上就应该把好关,不要为了一味“圈钱”而对子公司过度包装上市,把所有的低效资产和无效资产都留给自己,结果把自己搞得很苦。其次,应该弄清楚与上市子公司的关系和与非上市子公司之间的种种区别,不要把公众财产当成自己一家的财产去随意处置,不要违规、违法。第三,要学会当上市公司的老板,那就是要学会按上市公司的治理的要求,通过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来行使母公司对上市子公司享有的股东权力、展现自己的意愿。总之,上市是有得有失的事,它对集团公司的管控能力要求更高。
❷ 谁有集团对子公司管理的好点的模式,制度,办法
我已在企业工作了两年多了, 针对企业目前内部管理的现状,个人认为,综合起来,需要改善和打造的在于四大方面:一是制度、二是品质、三是执行力、四是凝聚力。 部门沟通不畅、脱节以及工作和布置的任务偏差、不能按时完成、工作效率不高,在于执行力不强,究其原因在于标准、监督以及责任心的问题;工作中的积极性与责任心在于企业凝聚力的打造,即人心的凝聚问题。 以上种种,需要规范公司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标准,优化工作流程,再辅以贴心的企业文化凝聚人心,打造高效率的团队。执行并持续改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应该是制度化的硬性管理和人性化的柔性政策相结合,约束和激励双管齐下,解决人心的问题。 鉴于此,对于内部管理改善,初步构想及建议如下: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执行力度。良好的的规章制度是是各项流程能否贯彻执行的有力保障,流程就好象水,制度就好象水管,只有那水按着水管的方向流才能更好的得到利用。因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就显得非常重要,让良好的制度各项服务流程的贯彻执行保驾护航。目前,许多企业,一方面业务流程不健全,另一方面现有流程由于没有良好的制度进行监督使得在出现问题时不能够得到及时纠正。从管理学角度讲,执行就是落实服务流程环节所要求的内容和任务,执行流程的目标就是让客户满意。执行力度是左右企业 成败的重要力量,也是企业区分平庸与卓越的重要标记。通过许多企业的管理实践证明,客户服务满意度与各项服务流程的执行特别是核心流程的执行情况息息相关。所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执行力度是非常重要的。有制度不执行或者曲解执行都会造成管理资源的浪费,甚至会对企业的后续发展影响较大。 二、作出良好的品质仅仅依靠制造能力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这里讲到品质是公司 的综合能力。在未来的企业竞争中,更大程度的达成客户满意是每一个企业或组织存在的意义,所以品质不仅仅是产品是否符合规格,更包括了客户是否满意这个大的方向,而客户满意又更广义的包括了交期、服务、价格等多方面。如果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那么品质就是一个公司最直接的实力体现。 三、加强执行力和凝聚力。执行力和部门沟通不畅首先是公司的管理团队和执行团队(即各部门主管)的问题,要使员工有凝聚力需要先从部门主管开始。如果各个部门主管以及公司管理层都无法凝聚成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整个公司的执行力只能是空谈。 四、整顿各部门的工作范围、工作制度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流程。对主管责任、权利清晰定义,对各岗位工作职责明确定位,对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清晰界定。如果工作流程及规章制度不清晰流畅、不严谨,便会出现各自推诿责任的弊病,任务布置下去没有效果,还是不可能有执行力和凝聚力。当然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理顺了以后,需要老总大力推动,奖罚分明。 五、建设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及薪酬制度。要由过去的逗用人管 人地向逗用制度管人地进行转变;从逗以人为本地向以逗执行为本地转变,从逗以岗位为本地向以逗目标为本地转变;从逗以职能导向地向逗以流程导向地转变,两者兼容。实行统一的制度和纪律来约束全体成员的行为,才能形成客观公正的管理机制和良好的组织秩序。 六、企业领导要广开言路。俗话说:偏听则暗,兼听则明。让员工参与对公司建设、管理,让员工有主人翁的感觉。这一举措一旦实行,就不能流于形式,一定要落到实处。对于员工意见,公司一定要予以处理,对于好的意见及开创性的建议,予以奖励;对于投诉和抱怨予以回复,以安抚民心。 七、 设立晋升制度、竞争机制。优胜劣汰,让员工看得到成长、上升的空间。 八、 评选优秀员工,树立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评选考核的标准从业绩、效率、责任心、特殊贡献等多方面进行评核。这也是激励机制的一种。 九、公司要培养、储备管理人才、骨干人才、技术人才,避免因人才流动给公司带来影响,构建有层次的人才团队,使公司更有序、健康、高效地发展。 十、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它的管理作用主要是通过精神引导弥补管理制度的不足,是一种柔性的因素。培养企业的共同价值观,逐渐通过价值观形成对员工的行为规范,形成企业较强的凝聚力,最终对企业绩效发挥作用,如设立图书屋、创办内刊等,在整个公司内部,营造学习的氛围,运用这种文化参与、文化熏陶的形式,让每一 个员工融入到企业文化当中来,让他们能够因为身为企业而自豪。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源动力。 总之,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是搞好企业一切工作的基础,是深化改革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企业特别是领导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上,并给予充分重视,努力把企业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宋雪原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❸ 企业集团对员工和子公司是如何管理的
员工的话,最好集团有明确的人事政策与制度,下发至各子公司,全集团一致。可以对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传输公司理念和文化。
子公司的财务,一般都是子公司编制报表,总公司定期派人绩效考核或进行内部审计。好的话,可以用ERP系统,实现总公司相关人员实时查异地财务账。
❹ 保险集团对子公司的管理
个人认为,你的理解是对的。
首先,第一条的适用对象是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该《通知》明确了这两个公司不得对外进行担保,就是一项禁止性的规定,但对下述三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担保行为是允许的。简单说就是保险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内的针对诉讼保全提供的担保业务,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本身经营的与出口信用保险相关的信用担保以及海事担保。这三项,并不单纯的属于《担保法》中所常说的担保,而是保险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过严格审查,评估风险的情况下的经营范围,简单说就是可能赚钱的业务(评估风险指的是盈利大于亏损的前提);
而第二条的主体是保险集团公司,明显区别第一条中的主体,二者是集团公司与下属成员公司的关系。那么对第二条,我的理解是,在下属成员公司需要第三方为其提供担保时,集团公司在严格依据《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下,可以为下属成员公司提供担保。例如:《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建立集团统一的对外担保制度,明确对外担保的条件、额度及审批程序。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应当经本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该《办法》是保监会2010年发布的部门规章,而《通知》系11年的规定。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通知》中禁止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那么第二十四条对于保险集团的对外担保的条件还是可以适用的。也就是说,保险集团在不违反《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是可以为下属成员公司提供担保。其明显不属于第一条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综上,这两条的规定是针对不同主体的不同规定,应对区别对待、适用。
个人意见,可能说的不对,供参考,欢迎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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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集团公司如何对下属公司进行管理
当企业发展到集团规模的时候,需要集团总部对下属子公司实施有效的管控。
集团管控类型划分流传最为广泛的是“集团管控三分法”理论:即财务型,战略型,运营控制型(操作型)
这三种模式各具特点:
财务管控型:
集团总部只负责集团的财务和资产运营、集团的财务规划、投资决策和实施监控,以及对外部企业的收购、兼并工作。下属企业每年会给定有各自的财务目标,它们只要达成财务目标就可以。
2.战略管控型
集团总部负责集团的财务、资产运营和集团整体的战略规划,各下属企业(或事业部)同时也要制定自己的业务战略规划,并提出达成规划目标所需投入的资源预算。
总部负责审批下属企业的计划并给予有附加价值的建议,批准其预算,再交由下属企业执行。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也要求很高。
3.操作管控型
总部从战略规划制定到实施几乎什么都管。为了保证战略的实施和目标的达成,集团的各种职能管理非常深入。
如人事管理不仅负责全集团的人事制度政策的制定,而且负责管理各下属公司二级管理团队及业 务骨干人员的选拔、任免。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要很高。
这三种管控模式各有优缺点,操作管控型和财务管控型是集权和分权的两个极端,战略管控型则处于中间状态。有的企业集团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为了便于管控,将处于中间状态的战略管控型进一步细划为“战略实施型”和“战略指导型”,前者偏重于集权而后者偏重于分权。
企业的管控模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将随着集团的整体战略转型而进行动态调整。
拓展资料:
集团管控模式是指企业集团总部在管理下属企业中的定位,其具体体现在通过管控部门的设置、管控流程设计以及集团文化的传播来影响下属经营单位的战略、营销、财务、经营运作等方面的内容。
母子公司管控模式是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的表现形式,母子公司管理体制是母子公司间权力分配的概括与抽象。所以对企业集团管控模式的分析是实现对集团企业管理提升的前提。
❻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如何管理
对于企业集团而言,理想的财务组织划分应该是集权与分权适度、权责划分明确的多层级管理体系。财务管理管理部门的设置,应在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的基础上,实现财务与会计职能的有效区分,实现部门的精简化设置。企业集团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负盈亏,因此,财务管理部门的设置应在服从母公司财务战略安排的基础上,仍需保留一定的灵活性
各财务人员要不断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强化财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制度管理,提高财务工作质量,同时多开展业务交流,以促进优化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