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甘肃省供销合作社怎么样
简介:甘肃省供销合作事业始于1928年,迄今已有近90年的历史。目前,全省有14个市州社,83个县级社(肃北县、阿克塞县、安宁区未设),840个基层社,县以上企业546户,各类经营服务网点1.4万个。全系统在册职工18671人,离退休人员20959人。全系统土地资产1.8万亩,经营设施300万平方米。根据省政府〔2010〕7号文件精神,全省已有82个县级社列入同级政府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占县级社总数的98.8%。省社机关设11个处室,现有干部职工79人。
B. 供销社有金融资质吗,
一、为什么会由供销社来做合作金融
(一)中国农村金融领域的实际情况
目前中国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已有的金融体系无法满足农村金融需求问题:
中国农业银行:近些年农行在国家政策的要求下做了不少金融惠农支农的工作,但是作为商业银行+上市公司,企业盈利性是其天然追求,农村金融领域出了名的不赚钱,一不小心还亏钱,农行开展农村金融业务缺乏自身动力及持续性,难以全面惠及农村金融领域。
农村信用社:建国以来的屡次改制,已丧失合作金融基本主体,无法再回到合作金融上来,未来发展方向是商业银行。
村镇银行:受限于各方面政策,其本质逐步异化为主发起商业银行的地方“支行”,难以缓解农村金融需求问题。
资金互助社及其他民间金融组织:管理混乱,缺乏监管,风险极高,容易演变为非法集资。
(二)供销社被明确允许开展合作金融服务是国家对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又一次尝试
众多原有金融机构无力解决农村金融问题,而合作金融从理论上是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最好的手段,因为合作金融本质是熟人金融,区别于商业银行的陌生人金融,熟人金融只要坚持住“合作制”,内部熟人之间借贷风险是很低的。
而农民因为历史、社会原因,难以通过抵押、征信等方式从陌生人金融——商业银行得到足够的金融支持,商业银行本身也没错,他们无法从农民身上做到足够好的风控,来降低金融风险,因此不向农民服务也就成为必然的选择,农村信用社成立之初,本意也是通过合作金融、熟人金融的模式,破解商业社会与农村熟人社会对信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供销社虽然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几十年的衰败,但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基本组织架构依然保存,部分地区供销社开展商业经营服务卓有成效,金融领域也有一定的布局,几十年间因为衰败也没有太多人源源不断的加入体系中来,供销系统员工存在一定程度的断层,而且供销社全称是中国供销合作社,是国际合作联盟承认的中国唯一官方合作经济组织,恢复中国农村合作制建设,供销社是国家马上可以重新启用的合作经济组织。
综上,供销社在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方面对比其他组织,具有极强的比较优势,供销社人经过几十年的沉寂,也渴望在新时代做出成绩,体现自身价值,中央因此给了供销社一个奋斗的方向,也是作为全国战略来说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再一次尝试,能做好,供销社将可以焕发“第二春”,做不好,供销社极有可能真正消失在历史中。
二、供销社现在有什么?
供销社是一个典型的去中心化组织体系,每级供销社有自己的社属企业,各级社属企业之间都是相对独立的,很多社属企业明明业绩很好,但是从名称等外部特征看起来跟供销社一点关系没有,这样的一个组织体系大却散而不强,员工之间没有共同的认同感,整个体系无法凝结成一个拳头,但是去中心化的好处是即使我们有很多企业没有做好,去掉,破产掉就好了,不会影响供销社的整体布局。
就金融领域而言,这些年全国总社和各地供销社都在探索,开办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资金互助社等,部分公司也做的非常好,能否在市场上立足自己的跟脚,只是达不到人尽皆知的巨型规模,总量能达到中等,可是因为去中心化,无法以一个主体对的形象出现,对外显示就比较弱小,因此,供销社开展金融业务多年来是有一定基础的。
三、供销社开展什么样的合作金融服务?
近年来供销社自身也在反思,请教专家学者,总体方向是认为在中国目前因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导致的农村产业极度分散,农村地形地貌极度不统一,区域发展极度不平衡的情况下,做农村服务不能走国外的路子,去搞大型农庄,超大型规模化种植、养殖,除东北平原以外的绝大多数地区,应当是以地形地貌和区域发展水平为划分区域标准的综合服务型平台,利用综合服务型平台,一站式满足一个特定小区域内的绝大多数生产、生活需求。
这是目前解决农村发展问题最现实、最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法,也正因为如此,供销社近些年来提出要以传统流通领域优势为出发点,打造农村综合服务力量,在偏远地区根据人口分布,经济发展情况,一个一个的小型区域做综合服务体,真正解决农村、农民最急缺的问题。
供销社合作金融也是植根于此,合作金融绝对不能是银行,它只是部分利用银行工作办法来为农民合作社内部社员提供综合服务中的类金融业务的部分,合作金融的前提是广泛的合作制,是在农民自愿自发组成合作社的基础上,在合作社内部提供综合服务的平台下的用于解决农民社员资金需求的一种工具。
也就是说,未来的供销社合作金融,应当是在较为成熟的供销系统农民合作社基础上的,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综合服务中的一项,而就全国总社开展合作金融而言,应当是不断推进农村市场合作化演进的背景下,为合作社开展合作金融服务提供帮助,为他们解决配套设施软硬件问题,业务人员金融职业技能问题,农民征信问题,帮助他们做大做强自己的金融服务功能,然后利用金融服务功能推进粮食银行、蔬菜银行等生产合作,推进生产生活资料预购结算,农村电商资金结算等消费合作,进一步增强合作社的合作属性,合作属性的强化再次催动合作金融业务风险防范,进而形成良心循环。
未来,我们希望这些供销社扶持的合作金融运营优质的合作社出资入股,组成供销社合作金融联合体,解决存款保险、流动性保障等问题,进而向国家相关部门统一申请合作银行牌照,拥有正式的金融许可证,更好的服务农村农民。
C. 各位网友大家好有没有人认识张玉辉啊他是山东安丘人现在应该在甘肃省供销社上班,谢谢啦!
认识,在——
D. 甘肃供销社是怎么为民服务的
单日最高销量13万斤、3个多月销售苹果120万斤,甘肃省合水县供销社通过与“供销e家”以及多家电商平台合作,打开了农产品走向全国的“网路”,2016年带动贫困果农增收100余万元。“我们现在已完全改变服务模式,接入‘网上供销社’,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再僻远的村子,物资也照样能走天下。”甘肃省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人说。2016年,甘肃省启动实施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有着新机制、新模式、新领域的“新供销”在陇原大地兴起,打通了为农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配图
机制活、模式新,带动“新供销”全面进入各类涉农服务新领域。供销产业链向前后两头延伸,从单一的流通服务向多元经营转化,除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等重点领域外,还向庄稼医院、合作金融、废旧品回收、公益服务等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延伸拓展。在民勤县,“新供销”提供的“测土配方+庄稼医院”新服务解决了合理配肥和防治病虫害问题,农民施肥由“跟着感觉走”变成了“盯着配方来”。甘州区花寨乡由供销社发起、当地农民自愿入社参股的小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盯准市场、按需种植,利用便利的供销网络,使谷价由过去每公斤1.6元变成现在由合作社保底的每公斤3.4元,亩均增收1000多元。
2016年,甘肃省供销社系统实现利润总额2.3亿元、所有者权益53.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31%,远超全国供销系统平均水平。
这样真的是方便了人民。
E. 关于供销合作社的具体职责工作和待遇
一句话:县级供销社以上机关都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待遇和同地方的公务员待遇一样。其他的请学下此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对于活跃农村流通,完善商品流通体系,建设现代农业,拉动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现就新形势下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近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经营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全面推进基层社、社有企业、联合社、经营网络改造,成功实现扭亏为盈,发展活力明显增强,经济实力明显提升,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经过多年改革发展,供销合作社正在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转变,成为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二)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农村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发展现代农业,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组织体系完整的优势,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扎根基层的优势,广泛凝聚各类社会资源,大力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扩大国内需求,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流通网络覆盖城乡的优势,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三)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新形势下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二、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四)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依托供销合作社建设一批统一采购、跨地区配送的大型农资企业集团,在粮食主产区和交通枢纽,完善农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加快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大力发展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农资放心店。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从事种子、农机具、成品油等商品经营,办好庄稼医院,面向农民开展各种技术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现有设施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商业储备、救灾储备任务。
(五)加快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日用消费品连锁骨干企业,加快传统经营网络改造升级,加强区域物流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等农村零售终端建设,逐步形成县有配送中心、乡有超市、村有便利店的连锁经营体系,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鼓励供销合作社发挥“一网多用”优势,依法开展家电、图书、药品、烟花爆竹等连锁经营业务。
(六)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办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功能提升,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能力,建立健全检验检测、资金结算、信息服务系统。引导供销合作社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建立采购关系,培育品牌产品,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支持供销合作社在棉花主产区和主销区建设仓储物流设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接受政府委托,承担国家棉花储备、进出口等任务。鼓励供销合作社承担边销茶、羊毛等储备和经营任务。
(七)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鼓励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范建设社区和村镇回收网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集散交易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基地。支持供销合作社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形成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三、着力强化供销合作社服务功能
(八)加强专业合作服务。立足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利用供销合作社人才、网络、设施等条件,采取多种方式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营销、技术、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服务,推进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市场,开辟合作社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批发市场的便捷通道。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各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九)完善行业协会服务。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强化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推进协会内部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的运行机制。在农资、棉花、茶叶、果品、食用菌、蜂产品、畜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等传统优势领域,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在制定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产品标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强化农村综合服务。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原则,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建设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按照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在继续搞好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经营基础上,积极开展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劳动就业等服务。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打造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
四、不断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
(十一)继续加强基层社建设。基层社是植根农村、贴近农民、强化为农服务的基本环节,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和城镇建设规划要求,调整建制,优化布局,改造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基层社。加强基层社民主管理,建立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引导社员参与基层社经营管理活动,密切与农民社员的经济联系,逐步结成利益共同体。维护供销合作社资产完整性,基层社改制后的剩余资产,由县联社代为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
(十二)增强联合社的服务功能。各级联合社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推进开放办社,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积极组建行业协会、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为农民专业合作搭建服务平台。强化社有资产监管,切实行使出资人职责,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积极探索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经营者积极性。监督社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加强风险控制。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十三)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权益。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是本级社集体财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财产的所有权代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侵占、平调其财产,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完整性。各级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将可以由供销合作社承担的任务和职能委托或赋予供销合作社。县及县以上联合社在严格核定人员的情况下,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联合社机关,由地方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办法。
五、积极创新社有企业经营机制
(十四)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供销合作社具有联系农民、产业众多、熟悉市场的综合优势,有条件的社有企业都要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社有企业与农户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关系,为生产者提供全方位服务,把更多的利润返还给农民。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标准化生产的规范,加快建立水平较高的优质农产品基地,引导农民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在果品、茶叶、畜产品、蜂产品、食用菌等传统优势领域,加大品牌整合培育力度,加快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产品开发,拓展国内外市场,提升农产品竞争力。支持社有企业参与国家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等项目,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项目的支持力度。
(十五)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采取经营者和职工持股、引进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对为农服务的骨干龙头企业,要保持供销合作社控股地位。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完善企业财务、投资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提高管理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十六)做大做强社有企业。调整优化社有资本布局,促进优势资源向骨干企业集中。推进企业并购重组,加快纵向整合和横向联合,着力在农资、棉花、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领域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企业集团,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实力。拓展社有企业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促进工农产品双向流通、城乡产业紧密融合。支持社有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以及农超对接、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工作,鼓励社有企业积极利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农村市场。
六、切实加大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
(十七)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2002年财政部等七部门共同核复的供销合作社系统地方政策性财务挂账,地方政府要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落实处理;支持供销合作社多渠道消化经营性财务挂账,有关金融机构加快处置供销合作社拖欠的金融债务。要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确定土地权属,加快供销合作社土地登记颁证工作。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原国有划拨建设用地,经批准可采取出让、租赁方式处置,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优先用于支付供销合作社破产和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抓紧落实相关政策,切实解决好供销合作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
(十八)支持发展供销合作事业。抓紧完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规划,扩大实施范围,充实建设内容,中央和省级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鼓励供销合作社的企业法人按照市场准入条件参与组建村镇银行,支持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和互助合作保险试点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的业务合作,积极探索发展适合当地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科研机构承担国家科研和农业成果转化项目。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支持利用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培训,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
(十九)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实行人才兴社战略,大力引进和培养各类经营管理与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不断优化干部职工知识和年龄结构。大力弘扬供销合作社“扁担精神”、“背篓精神”,培育造就一支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善于开拓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
国务院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F. 银行和信用社有什么区别供销社又是什么,归属什么部门
银行和信用社都是金融机构,银行一般属于国有股份制企业,主要从事综合性金融服务。分为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信用社属于农村金融机构,是由农民自愿入股的合作金融组织,各信用社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发展。20世纪70年代,国家决定把信用社交给国家银行管理,先是交给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后来交给中国农业银行管理。这期间虽然得到了发展,但信用社缺乏自主权,实际走上“官办”道路。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发展为现阶段的农村信用社。
供销社:与银行或金融机构就没有任何关系了。乡村供销社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在“保障物资供给,促进生产发展”为使命的解放初期,一直是我国物资生产资料分配制度的一个主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供销社的性质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尤其是供销社历史上经历的两次转为全民所有制和两次退回到集体所有制,几次体制变化后,供销社的性质就慢慢地从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变成了政府的一个部门或全民大集体的企业。
供销社,在我儿时的印象就是商店。
G. 供销社与信用社一样吗
供销社与信用社不一样的。供销社是政府管辖的联合组织,信用社是金融机构。
供销社: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国务院领导,行政级别为正部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建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5〕39号)的规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
2.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3.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4.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5.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6.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
7.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用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目前有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