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金融扶贫如何推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
推进深度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既是党中央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也是地方政府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笔者认为,新时代金融业做好深度贫困地区精准扶贫工作,应当通过金融资源把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发展产业作为重要基础,坚持将产业脱贫与主导产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相结合,探索高效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户脱贫的产业扶贫模式:一是重点支持产业扶贫。通过信贷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种养殖专业大户等新型经济体发展链式经营,带动更多的农村贫困户参与其生产经营链,从而脱贫致富。二是合力创新金融扶贫新路径。积极与金融公司合作,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带动深度贫困地区相关部门参与,共同开发针对贫困户的资产增值产品,通过产品研发主体+合作社+担保公司+保险公司+龙头企业的运行模式,有效解决贫困户无技术、无项目、贷款使用效益低下的难题。三是稳步推进就业扶贫培训。通过信贷支持相关培训机构,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瞄准贫困户的劳动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性培训和技能性培训,提高深度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员技能水平,增加务工收入;通过信贷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能人带动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持续增加贫困户工次性收入;通过信贷支持贫困地区企业、种养殖大户或当地致富带头人,在贫困地区创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使其长期稳定务工,促进尽快脱贫致富。
② 为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政府提供了哪些方面政策
近年来,国务院多次研究部署普惠金融领域的政策措施,推动出台一系列货币信贷、差异化监管和财税政策,不断强化正面引导和负面约束,激励各类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加大普惠金融服务力度。
货币政策方面。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继续落实并完善对各类普惠金融服务机构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对资金投向、利率的传导功能,创设扶贫再贷款,同时发挥宏观审慎工具的激励引导作用。
差异化监管政策方面。强化监管考核,在前期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增速、户数等监管考核目标的基础上,原银监会于2018年重点针对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贷款提出“两增两控”的新目标,针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含)普惠型农户经营性贷款和1000万元以下(含)普惠型涉农小微企业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和精准产业扶贫贷款等提出增速等新目标。建立差别化的监管指标体系,小微企业贷款适用优惠风险权重,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三农、扶贫等普惠金融服务情况纳入监管评价体系,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三农等贷款不良容忍度。支持银行发行小微、三农专项金融债,拓宽普惠金融信贷资金来源。稳步推进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流转和收益权转让等业务创新,加速资金流转。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鼓励试点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鼓励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合规开展小微企业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
财税政策方面,对银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对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准予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延续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扩大自主核销权。整合设立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包括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4个资金使用方向。
答案由关数e海关数据科技服务平台整理自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首次发布普惠金融白皮书答记者问
③ 怎样写金融扶贫调研报告
/提纲:……
一、主要做法
(一)从“顶层设计”上做好“精准规划”
(二)从“评级授信”上做好“精准配合”
(三)从“风险补偿”上做好“精准对接”
(四)从“金融优惠”上做好“精准发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救济式”扶贫难转化为“造血式”扶贫
(二)银行发放扶贫贷款动力缺失
一是政府提供的扶贫风险保障基金一般在200万元左右并按照1:8的比例放大贷款
二是扶贫贷款收益低而风险高
(三)贫困户借贷及还款保障偏低
(四)金融精准扶贫合力形成难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贫困人口信用体系建设,提供金融生态保障
(二)健全扶贫风险体系,提供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
一是大力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
(三)充分发挥财税部门力量,提供协同保障
(四)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
银行支行金融扶贫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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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人行**县支行主动作为,围绕“四个精准”大力推进金融扶贫工作,积极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大力引导金融机构形成“一体化”合力,成效初现。
一、主要做法
**县属经济欠发达县,省定贫困村**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23%。近年来,人行**县支行紧紧围绕“四个精准”,积极引导辖内金融机构探索多元化金融扶贫模式推动精准扶贫,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一)从“顶层设计”上做好“精准规划”。人行**县支行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完善扶贫金融配套制度和体系,牵头制定出台了《**县金融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加强了对金融精准扶贫的指导。在人民银行**县支行的协调下,各涉农金融机构也纷纷制定出台了《**县扶贫和移民产业贷款管理办法》,采取“信贷+特色农业+贫困户”等精准扶贫模式,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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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了5万元移民扶贫产业贷款,将原来饲养5头牛扩大到20多头,至2016年6月底出售耕牛10头,销售收入近10万元,获纯利2.6万元。
(四)从“金融优惠”上做好“精准发力”。2016年根据县域实际,人行**县支行积极引导农信社创新扶贫信贷产品,推出“扶贫小额信用贴息贷款”,采取“授信管理、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方式,对贫困户提供资金支持。贷款期限根据贷款用途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合理确定。同时按照“先收后贴、应贴尽贴”的原则,对扶贫贷款实行全额贴息。同时,人民银行于12月1日向信用社发放扶贫再贷款6500万元,将用于产业扶贫贷款和个人精准扶贫贷款,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执行。截至11月底,**县扶贫产业贷款户数120户,金额499.7万元,扶贫小额信用贴息贷款2户,金额5万元,减免贫困户贷款利息25万余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救济式”扶贫难转化为“造血式”扶贫。**县贫困人口中近90%贫困原因为因病因残疾等原因致贫,属于典型的“无劳动力、无经济来源、无资源”人群,只能通过财政补贴政策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具有普通劳动力或部分劳动力的贫困户仅占10%左右,使得符合银行信贷条件的金融扶贫对象及支持项目缺乏,能通过金融扶贫、产业扶贫来实现脱贫的覆盖面非常低。
(二)银行发放扶贫贷款动力缺失。一是政府提供的扶贫风险保障基金一般在200万元左右并按照1:8的比例放大贷款。金融部门实际投入扶贫信贷资金目前已达到6600万元左右,远远超出这一比例。而扶贫贷款收息难度和风险隐患大,潜在资金损失风险十分明显。二是扶贫贷款收益低而风险高。贫困户的收入来源较为单一,贷款后还款压力较大,贷款追偿难。银行机构将大量资金投入到见效慢、收益低的农村贫困地区,与其经营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存在明显冲突,弱化了其支持扶贫开发的积极性。
(三)贫困户借贷及还款保障偏低。一是贫困户缺乏有效抵押物,而农业经营风险分担和保险机制尚未形成,在没有任何抵押或是有力保障措施的情况下,银行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发放贷款。二是现实中一些贫困户依然把贷款资金等同于政府救济款,信用观念认识不到位,对贷款资金偿还意愿不强。
(四)金融精准扶贫合力形成难。扶贫资金涉及财政、扶贫、科技、林业等多个部门,扶贫办、财政、银行之间信息共享机制落后,政府扶贫政策、扶贫指标及具体措施和银行机构扶贫贷款披露制度未能及时共享,难以发挥银行信贷资金在扶贫开发中的乘数效应。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贫困人口信用体系建设,提供金融生态保障。一是统一开发金融扶贫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对接贫困农户建档立卡和扶贫监测信息系统,采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信用信息情况,为准确识别贫困户提供依据。二是大力加强贫困人口信用环境建设,建立完善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征集机制、信用评价机制以及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二)健全扶贫风险体系,提供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一是大力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重点小额扶贫保险,扩大特色种养业险种,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补贴比率、补贴范围,降低保险费率,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二是建立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④ 如何做好产业扶贫,创新扶贫攻坚模式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贫困人口数量大幅减少,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但也应清醒看到,目前全国扶贫对象规模依然很大,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收入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2/3,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文化事业仍严重滞后,已经解决温饱的群众因灾、因病返贫问题突出。同时,贫困地区大多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生存条件艰苦,人口受教育程度低,贫困问题呈现区域性、综合性特征。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要从战略和全局出发,把扶贫开发作为关乎我们党和国家政治方向、根本制度和发展道路的大事,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和着力点,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确保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奋斗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啃的是“硬骨头”,趟的是“深水区”,打的是“攻坚战”,我们要继续向贫困宣战,决不让贫困代代相传。要充分认识扶贫开发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改革创新,形成更加协调、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扶贫开发新体制、新机制,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组织、更加坚韧的毅力,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要加快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打好扶贫开发的攻坚战,要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国家扶贫资金和政策向这些地区倾斜,努力提升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引导产业转移和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通过区域整体开发,创造有利于“造血式”扶贫的大环境。加快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确保任务举措和工程项目得到落实。把扶贫规划、城镇化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统筹起来,加快发展中西部交通设施特别是铁路,带动产业转移和脱贫致富。拓宽扶贫开发工作思路和视野,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对于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群众搬迁愿望强烈的地方,要切实保护好环境,探索生态移民、退耕还林、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相结合的新路子。对于有开发条件的地方,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培训转移则培训转移,提高开发式扶贫成效。
要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一是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利用好考核这个指挥棒,从主要考核GDP转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指标,促进贫困县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贫开发上。二是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要切实摸清谁是贫困人口、贫困程度如何、为何贫困、怎样脱贫、谁来帮扶,然后逐户建档立卡,因户施策,做到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扶真贫、真扶贫,把“大水漫灌”变成“滴灌”,既节约资源,又确保扶贫到村到户。三是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发挥驻村帮扶干部牵线搭桥、引资引智、参与管理等作用,把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稀缺资源输送进去,增强贫困村的发展活力和动力。把驻村帮扶的成效和扶贫单位、驻村干部的政绩考核结合起来,建立激励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实现驻村帮扶工作长期化、制度化。四是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简化资金拨付流程,项目审批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以扶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把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探索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办法。向社会公示扶贫项目,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让公共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依法严管扶贫资金,对贪污侵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五是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导向作用,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主导产业发展。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增加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和保险覆盖。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扶持贫困地区合作性金融发展,发挥其贴近农民、灵活多样的优势。进一步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六是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以多种形式帮扶农村困难群众。建立有效的协调协作和监管机制,确保善款能直接用于扶贫对象,维护社会扶贫良好信誉。每5年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进行一次社会扶贫表彰,营造全社会关心扶贫、支持扶贫的良好氛围。
要组织实施好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在继续做好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就业促进、生态建设等工作基础上,抓好10项重点工作。一是村级道路畅通工作,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和通班车。二是饮水安全工作,到2015年解决《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内贫困地区剩余的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三是农村电力保障工作,到2015年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四是危房改造工作,到2020年完成贫困地区存量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解决贫困农户住房安全问题。五是特色产业增收工作,到2020年贫困地区初步构建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六是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到2020年扶持约6000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七是教育扶贫工作,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础教育办学质量有较大提升,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教育培训就业衔接更加紧密。八是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到2020年贫困地区群众获得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九是文化建设工作,到2020年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十是贫困村信息化工作,到2020年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通过实施好这些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扶贫开发质量和水平。
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进扶贫开发,实行最广泛的社会动员。扶贫开发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全党动手、全国动员、全社会参与,汇聚各方资源,采取综合举措,形成强大合力。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扶贫开发作为首要任务,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形成有利于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加快发展的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扶贫任务重的县要选好配强扶贫部门领导班子,充实工作力量;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有专门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同时,要构建好的机制和办法,更为有效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事业,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在全国范围内配置好扶贫资源。
要更好地发挥政府和市场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政府要在不断增加扶贫开发投入的同时,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做好扶贫开发顶层设计,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扶贫事权,国家加大对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协作的支持,加强生态保护和
基本公共服务;地方要优化整合扶贫资源,做好贫困群众技能培训、基本生活兜底、拓展致富门路等工作。在可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使扶贫开发更有成效的领域,政府要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环境,吸引各种资源要素向贫困地区配置、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创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凡适合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要着力激发贫困地区的内生发展动力,充分挖掘内部发展潜力,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⑤ 金融扶贫的机制措施是什么样的,目的如何
两种机制法则
优化资源配置
持续加大扶贫信贷资金投入
为建立完善金融扶贫工作机制,云南银监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省银行业金融扶贫工作。各银行机构也按要求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了领导联系、部门挂钩、分片督导的工作机制。
程铿介绍,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该局于2016年3月22日研究印发了《关于云南银行业全力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扶贫信贷投入持续有效增长、扶贫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础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三大目标和精准对接金融扶贫需求、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量身定制贫困群众金融服务、扶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易地扶贫搬迁等10大工作任务。
在具体措施上,各银行机构坚持支持扶贫开发与地方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理念,将信贷资源更多倾斜配置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民生工程建设等领域,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发展瓶颈制约。截至9月末,扶贫开发贷款余额348.35亿元,重点支持了农村路网以及贫困地区公路建设、农村基础水利和电力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改造及校安工程建设等项目。
按照省委省政府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云南银监局引导辖内银行机构把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和发展乡村旅游业、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结合起来,扎实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截至9月末,全省累计争取到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额度1169亿元,已累计投放贷款381.9亿元。
除此之外,该局鼓励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合机构及村镇银行发挥网点多、覆盖面广、贴近贫困户的优势,探索扶贫小额信贷有效模式,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等相关领域的支持。9月末,全省银行业扶贫小额信贷余额76.4亿元,同比增长44.2%;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8.9万户、67.9万人。
深化金融创新
努力提升精准扶贫质效
近年来,云南银监局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认识到,金融扶贫既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也是发掘潜在客户、实现自我发展的重要机遇。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政策要求,不仅提供融资支持,也要充分利用银行业的网络、信息和服务优势提供“融智”支持。
程铿表示,云南银监局非常支持银行机构通过基地、农户、企业主体、金融机构、担保的“五位一体”模式,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增产增收。“辖内银行机构结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针对特定人群、特殊行业研发多类信贷新产品。”他举例说,如农村信用社开发“贷免扶补”、“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等25款创新信贷产品,目前该社已在全省累计发放“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61.45亿元,辐射带动10万多户基层群众户均增收超过1.5万元。
在担保方式的创新方面,云南省银行业稳妥开展林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三权”抵押融资业务。据悉,截至9月末,该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76亿元,居全国首位;农房抵押贷款余额16.46亿元,农土抵押贷款余额1.6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3.13亿元和0.71亿元。
受特殊的自然地理、产业结构、社会历史以及交通教育医疗条件落后等因素影响,作为我国农村贫困面最大、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之一,云南省脱贫任务十分艰巨繁重。
近年来,云南银监局紧紧围绕银监会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把金融扶贫列为各项工作重中之重,通过持续强化监管引导、推动优化金融扶贫工作机制、引导加大扶贫信贷投入、创新金融扶贫方式方法,为全省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11月9日,第80场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云南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程铿以“云南银行业积极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为主题,介绍了云南银监局引领当地银行业支持云南脱贫攻坚的相关情况。
据透露,截至2016年9月末,云南全省银行业对93个贫困县的贷款余额达到6328.5亿元,同比增长13.1%,比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快1.4个百分点,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此外,云南银监局还搭建桥梁,联合省扶贫办召开云南银行业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推进会议,与省扶贫办、财政厅、农业厅等相关单位建立沟通机制,定期获取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并向银行机构通报,提高贷款精准度,构建工作合力。
值得关注的是,为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夯实普惠金融基础,该局对在贫困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开辟市场准入“绿色通道”,并积极支持全省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同时,云南银监局牵头绘制金融服务网点乡镇分布、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分布地图,实施挂图作战,限期消除空白。各相关银行机构通过设立固定网点、简易服务站,布放惠农自助设备或提供流动服务等方式,促进金融服务到镇、到村、到户。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全省14262个行政村(含城区居委会、社区等)中,13312个行政村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覆盖,覆盖率达93.3%;地处贫困县的10230个行政村中,9282个行政村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覆盖,覆盖率达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