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与农民工相关的法律
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法规 由于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律法规相当繁杂,对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很难全面。所以,对涉及农民工法律法规只能是基本而非全面的分析。 通过检索,我国有关农民工特别立法共695部,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等综合性法律法规共56 部,占8.1% , 其中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 2004 年)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2006 年)等政策法律文件为代表。涉及取消不合理收费,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提供农民工就业服务法律法规共77部,占11.1%;涉及农民工社会管理法律法规共49部,占7%;涉及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法律法规共16部,占2.3%;涉及农民工计划生育、医疗保健法律法规共121 部,占17.4%; 涉及农民工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共31部,占4.5%;涉及农民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共7部,占1%;涉及农民工文化生活法律法规共5部,占0.7%;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司法服务、法制宣传及维权制度建设等法律法规共50 部,占7.2%;涉及农民工工资法律法规共219 部,占31. 5%;涉及农民工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共64部,占9.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司法部、建设部关于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人口计生委关于将农民工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
2. 农民工相关的法律有哪些
农民工主要涉及的法律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4、新《劳动合同法》热点解读
5、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6、最低工资规定
7、关于职工全年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8、职工带新年休假条例
9、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10、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11、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等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12、工伤认定办法
13、工伤保险条例
15、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16、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17、国务院关于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9、各省社会保险征缴暂行办法
18、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20、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21、失业保险条例
22、住房公积金保险条例
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 如何做好农民工异地金融服务
农民工金融理财知识匮乏,理财意识淡薄;异地金融服务渠道少,回且持卡人比重较低答,“有卡难用”现象较为普遍。用卡环境较差不仅影响农民工办理银行卡的积极性,而且是造成农民工被动选择安全系数较低的现金携带方式返乡的重要原因。
如何为农民工这一庞大而特殊群体提供全面、综合、优质的金融服务,这是摆在金融服务机构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无论是农民工户籍所地的金融机构,还是创业所在地的金融机构,都要切实关注农民工在就业、创业方面存在金融服务问题,努力为农民工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我们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有针对性地开展金融宣传,提高农民工的金融知识水平。
加快信贷产品创新,不断推出适合农民工的贷款品种。
根据农民工理财需要,设计符合农民工理财需求的金融产品。
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开展农民工特色金融服务。
4. 农民工返乡创业,国家有没有优惠政策
各省的优惠政策不一样的。
部分省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和做法
山东省:
农民工返乡创业土地使用权可作为贷款抵押品。为加强创业政策扶持,解决农民工创业初期的资金困难,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规定,1、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要拓宽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覆盖面,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抵(质)押标准,创业人员的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均可作为抵(质)押品。2、对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实际创造就业岗位个数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创业成功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山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将为创业者提供招工服务、代存档案、代缴社会保险费等一系列便利服务。
江苏省:
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农村劳务输出人员返乡创业,鼓励各类服务和培训机构为返乡创业者开展法律法规、经营管理、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农民的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各地根据情况对返乡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给予补贴,积极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咨询等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创业贷款担保机制,为农村劳务输出人员返乡创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同时规范收费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对不合理的坚决予以取消。
河南省:6大红包派送给回乡创业者。1、审批:开通“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回乡创业,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或领域外,均允许进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自行设置限制条件。鼓励、支持回乡创业农民工平等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改组和公用设施、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等。降低工商登记门槛,允许回乡创业农民工的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同时,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制度,简化审批程序,为农民工回乡创业开通“绿色通道”。2、资金:推出贷款贴息制度。对农民工创办的符合农业产业化贴息条件的企业,适当降低贴息审批条件,优先给予贴息;对农民工在贫困地区创办的企业,符合扶贫贷款贴息条件的,优先给予扶贫项目贷款贴息。同时,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要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拓宽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覆盖面,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积极给回乡农民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期内由财政按规定予以贴息。3、待遇:与外地客商相同 。对农民工回乡创业者,在登记注册后给予3年扶持期,扶持期内参照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规定实行税费和小额担保贷款优惠。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适当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对不征营业税、增值税的回乡创业农民工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符合有关条件的,要按规定享受国家和当地扶持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4、场地:可用集体建设用地。允许把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农民工回乡创业。引导和鼓励回乡创业者利用闲置土地、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进行创业。通过建立农民工回乡创业基地,发展创业园区、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商业街、商贸城等,解决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经营场地。鼓励各类开发区、工业集聚区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创业服务,引导回乡创业者集中经营、聚集发展。回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符合环保、安全、消防条件的小型加工项目时,允许在宅基地范围内建设生产用房。5、提供信息和技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县、乡(镇)政府要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公共服务,通过建立创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传送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类市场信息,加强对回乡创业者的信息服务;依托当地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帮助创业者同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建立经常性联系,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6、提供免费创业培训。 各地要对回乡创业农民工免费开展创业培训,依托现有机构成立回乡创业农民工指导(服务)中心,免费为创业农民工提供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咨询等服务,提高其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组织有资金、懂技术、会管理、立志回乡创业的优秀农民工到省内外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大型企业学习锻炼,帮助他们拓展创业思路。
安徽省:
可享受税收减免。为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安徽省各级财政部门将建立农民工创业扶持专项补助资金。同时,对农民工创业有关税收进行减免。对农民工返乡创办服务型企业(除广告、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或农村富裕劳动力,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实际安置人数定额依次减免其当年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外出务工农民回小城镇从事工业生产,凡符合条件的按当地规定享受外商投资优惠政策。
湖南省:
湖南省各级政府先后都成立了招商引资回乡创业服务领导小组,纷纷出台优惠政策与措施,通过放宽市场准入政策,尽量给予资金扶持,优化企业投资环境,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和鼓励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如岳阳市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若干意见》规定: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兴办的经济实体,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并在用地、用水、用电上优先保障。各级领导每年利用春节和长假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时机,开展各种慰问活动:如召开民营企业家茶话会、座谈会,宣传家乡的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鼓励、引导“游子”回湘创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农民工在外学到了技术、积累了资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结交了商界朋友,通过回乡办厂兴业,带动湖南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