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机构有哪些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等。
1、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Central Bank)国家中居主导地位的金融中心机构,是国家干预和调控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独具货币发行权,实行金融监管。
中国的中央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
2、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缩写为CB,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业务。
3、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创立,以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为目标,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性金融机构。
实行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组建政策性银行,承担严格界定的政策性业务,同时实现专业银行商业化,发展商业银行,大力发展商业金融服务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4、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称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简称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5、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
❷ 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合资银行华一银行华商银行青岛国际银行浦发硅谷银行中德住房储蓄银行中信嘉华银行外资银行花旗银行渣打银行瑞穗实业银行汇丰银行三井住友银行星展银行三菱东京日联银行华侨银行摩根士丹利摩根大通银行友利银行大华银行韩亚银行韩国中小企业银行德意志银行法国巴黎银行华美银行东方汇理银行盘谷银行韩国外换银行新韩银行法国兴业银行正信银行菲律宾首都银行澳新银行山口银行名古屋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瑞士宝盛银行横滨银行韩国国民银行韩国釜山银行阿联酋阿布扎比银行西太平洋银行印度国家银行瑞士银行港资银行东亚银行恒生银行永亨银行南洋商业银行协和银行大新银行台资银行台湾永丰银行台湾土地银行国泰世华银行彰化商业银行第一银行合作金库银行台湾工业银行台北富邦银行玉山银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兆丰国际商业银行台湾企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北京:北京银行
天津:天津银行
河北:河北银行、邢台银行、唐山银行、秦皇岛银行、沧州银行、承德银行、邯郸银行、保定市商业银行、廊坊银行、衡水银行、张家口市商业银行
山西:晋商银行、晋城银行、晋中银行、大同银行、长治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
内蒙古:包商银行、内蒙古银行、乌海银行、鄂尔多斯银行
辽宁:盛京银行、锦州银行、葫芦岛银行、大连银行、鞍山银行、抚顺银行、丹东银行、营口银行、阜新银行、辽阳银行、铁岭银行、朝阳银行、盘锦市商业银行
吉林:吉林银行
黑龙江:哈尔滨银行、龙江银行
上海:上海银行
江苏:江苏银行、南京银行、苏州银行、江苏长江商业银行
浙江:杭州银行、宁波银行、温州银行、嘉兴银行、湖州银行、绍兴银行、金华银行、台州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宁波通商银行
安徽:徽商银行
福建:福建海峡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厦门银行、泉州银行
江西:江西银行、九江银行、赣州银行、上饶银行
山东:齐鲁银行、济宁银行、青岛银行、临商银行、枣庄银行、东营银行、潍坊银行、烟台银行、齐商银行、日照银行、莱商银行、德州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泰安市商业银行
河南:中原银行、郑州银行、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焦作中旅银行
湖北:汉口银行、湖北银行
湖南: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
广东:广州银行、珠海华润银行、东莞银行、广东南粤银行、广东华兴银行
广西:广西北部湾银行、柳州银行、桂林银行
重庆: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
四川:成都银行、德阳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自贡市商业银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泸州市商业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南充市商业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凉山州商业银行、遂宁市商业银行、雅安市商业银行、达州市商业银行
贵州:贵州银行、贵阳银行
云南:富滇银行、曲靖市商业银行、玉溪市商业银行
西藏:西藏银行
陕西:西安银行、长安银行
甘肃:兰州银行、甘肃银行
宁夏:宁夏银行、石嘴山银行
青海:青海银行
新疆: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昆仑银行、库尔勒市商业银行、新疆汇和银行、哈密市商业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略村镇银行略
❸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8家都有哪些
截至 2017 年末,国内共有 12 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这些银行获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业银行业务。包括: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有哪些公司,可以点击链接“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银监会”查看
❹ 恒丰银行是国家银行吗
是。
恒丰银行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全国1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也是惟一一家总部设立在地级城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主要荣誉:先后获得“中国企业500强”、“中国诚信企业” 、“中国经济十大诚信示范单位”、“30年中国品牌创新奖”、“全国金融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示范单位”、“中国十大最具竞争力银行”、“中国十大标志性银行服务品牌”、“中国经济百佳诚信企业”、“全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佳商业银行”、“全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秀金融机构”、“中国现代服务业十佳优质服务金融机构”、“中国优秀企业”、“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最具影响力企业(全国)”、“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中国金融行业最具竞争力品牌”、“建设创新型国家十大杰出行业” 、“中国金融企业慈善榜·银行业突出贡献奖”和“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山东省诚信纳税企业”、“山东省纳税先进企业”、“山东省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山东省重点服务业企业”、 “山东省服务业先进单位”等100多项荣誉称号。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❺ 恒丰银行是什么性质的银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在全国设有18家一级分行,共306家分支机构;另外还发起设立了5家村镇银行。全国布局正在加速,大量分支行和子公司正在筹建开业,同时快速拓展海外业务和设立海外分支机构。截止2016年年底,恒丰银行总资产达1.2万亿,各方面实现了高速跨越式增长。
恒丰银行先后跻身“亚洲银行竞争力排名30强”、“中国企业500强”、“全球银行1000强”,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2016年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位列第143位,正在向世界一流银行大步迈进。
(5)恒丰银行金融机构扩展阅读:
恒丰银行获得的主要荣誉
恒丰银行先后获得“中国企业500强”、中国诚信企业、“中国经济十大诚信示范单位”、“30年中国品牌创新奖”、“全国金融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示范单位”、“中国十大最具竞争力银行”、“中国十大标志性银行服务品牌”、“中国经济百佳诚信企业”;
“全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佳商业银行”、“全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秀金融机构”、“中国现代服务业十佳优质服务金融机构”、“中国优秀企业”、“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最具影响力企业(全国)”、“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中国金融行业最具竞争力品牌”、“建设创新型国家十大杰出行业” 、“中国金融企业慈善榜银行业突出贡献奖”。
❻ 存款类的金融机构有那些
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央行都不是)
信用协会,如信用合作社(严格意义上说版不属于商业银权行,所以要区别开)
储蓄机构(主要在西方,一般是为购房提供贷款的机构,多为政府所扶植,美国次债危机里就提到了这样的机构)
共同基金,投资股票市场和货币市场的都属于。
以上按武汉大学《货币金融学》分类。其中共同基金之所以属于存款类机构是因为它的产生是为了突破西方政府对银行存款的利率限制,它可以超过法定存款利率,变相吸收存款。
❼ 恒丰银行怎么样,靠谱吗
恒丰银行是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其经过银保监会的批准成立的,也获得过中国企业500强,是靠谱的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2016年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位列第143位。
恒丰银行在《2014亚洲银行竞争力研究报告》中位列“亚洲银行竞争力排名”第28位,比2013年提升6位;在盈利性指标排名中,恒丰银行从亚洲银行业的第10位上升到第5位,位列内地银行第3位。
(7)恒丰银行金融机构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第十二条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