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县域农商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降低的背后原因
1、信贷资源流向“三农”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这些县域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准备金率结构性调整,有利于增强支农的政策指向性,提高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的财务实力和支持“三农”发展的能力,起到引导信贷资源更多流向“三农”和县域的正向激励作用,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2、定向调降存准将增强农村金融机构的活力,增加农村金融机构资金运用的规模,加强金融对“三农”发展的支持力度。
『贰』 ●对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 是什么意思
此次降准,主要是由于目前外汇占款连续负增长所带来的流动性危机,以及银行资金成本过高导致企业融资困难所致。
央行同时宣布,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并同意下调农村合作银行存准率至农信社水平;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存准率2个百分点等,鲁政委认为,这对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稳定将起到推动作用。
小微三农一直都是经济的薄弱领域。强调这个也是为了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第三,农村水利设施这些建设,其实背后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们要稳投资,这些做好不仅能调结构、对农业有积极作用,对于当期经济稳定也有积极意义。
『叁』 存款准备金是什么意思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deposit-reservation)。
存款准备金的比例通常是由中央银行决定的,被称为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通常分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其中法定存款准备金是按央行的比例存放,超额存款准备金是金融机构除法定存款准备金以外在央行任意比例存放的资金。
存款准备金已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重要工具,是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普遍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金融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8年10月15日起,下调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当日到期的中期借贷便利(MLF)不再续做。
(3)农村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扩展阅读:
存款准备金制度作用过程:
存款准备率及法定准备的构成与应保持的限额,对银行的资产负债比率及经营方向有着直接的影响。如存款准备率提高,可以促进商业银行多吸收存款以保持原有的资产规模,或收缩贷款、减少投资、出售债权以适应被压缩的可用资金规模。
中央银行通过增大或降低存款准备率来调节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控制货币供应量的伸缩,以达到稳定通货的政策目的,因而存款准备金制度成为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一项有效工具。
『肆』 人民银行批准农村信用社使用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处罚规定
对违犯以下规定并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处罚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1、没有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及时缴存存款准备金造成迟缴、漏缴、欠缴的;
2、没有按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有关存款准备金材料及相关报表的;
3、违犯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处罚的。
『伍』 什么是存款准备金给我点通俗的解释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deposit-reservation)。
存款准备金的比例通常是由中央银行决定的,被称为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通常分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其中法定存款准备金是按央行的比例存放,超额存款准备金是金融机构除法定存款准备金以外在央行任意比例存放的资金。
存款准备金已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重要工具,是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普遍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金融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8年10月15日起,下调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当日到期的中期借贷便利(MLF)不再续做。
(5)农村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扩展阅读:
存款准备金的四种职能:
第一,缓冲职能。通过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有助于在流动资产状况发生变 动时稳定隔夜利率;
第二,流动资产管理职能。为中央银行提供了准备金需求的一个来源,从而可以补偿通过自发性因素产生的流动性资产供给;
第三,货币控制职能。可以被作为一种控制货币总量的手段;
第四,收入或税收职能。可以被认为是中央银行收入的一个来源。
『陆』 农村信用社现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是多少
农村信用社现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是14.5%。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deposit-reserve ratio)。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RDR,即RMB Deposit-reserve Ratio,全称为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是限制金融机构信贷扩张和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金融机构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的总额的比率。这一部分是一个风险准备金,是不能够用于发放贷款的。这个比例越高,执行的紧缩政策力度越大。
央行按金融机构规模的大小分别执行不同的存款准备金率。目前大型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为18%,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为14.5%。
大型金融机构包括:
1.中国人民银行
2.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3.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4.其他投资机构: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大型证券机构
中小金融机构是指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金融机构:
1.深发展,浦发等属于股份制
2.城市信用社改制而来的,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
3.由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来的,北京农商行,上海农商行
4.近几年内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
5.农村信用社的农商行、农合行、农村信用社等
『柒』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从2014年4月25日起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下调县域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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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河北唐山市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现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是多少哈最好给出连接或者正式文件以供参考。先谢啦!
简单说就是国家为了控制商业银行的放贷规模而设定的商业银行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把一部分资金存到央行.央行可以根据不同的比例来控制商业银行的放贷规模.如投资过热的话,央行就可以实行货币紧缩制度,提高存款准备金,这样商业银行可以放贷的资金就少了,就能起到抵制投资热的现象,反之亦然.
下面是引述: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2条第一项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中央银行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要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规定的比率在其吸收的存款总额中提取一定的金额缴存中央银行,并借以间接地对社会货币供应量进行控制的制度。提取的金额被称为存款准备金,准备金占存款总额的比率称为存款准备率或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制度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法定存款准备金;二是支付准备金。
我国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按各项存款或各项负债总额的一定比例向人民银行缴存的存款。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实施对象。《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均应按规定的比例和期限向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缴存存款准备金。
(2)存款准备金缴存范围。我国现行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只对存款计提准备金。具体包括商业银行吸收的一般存款,所谓一般存款是相对财政性存款而言的,包括企业存款、储蓄存款、农村存款;信托投资机构吸收的信托存款;农村信用合作社及联社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及联社等集体金融组织吸收的各项存款。
(3)规定和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的机构。国家授权人民银行规定存款准备金率并根据放松银根或紧缩银根的需要进行调整,并组织分支机构具体实施。
支付准备金又称超额准备金,是指银行为应付可能的提款所安排的除法定准备金之外的准备金,其特点为超额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一部分资产。我国的超额准备金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存入中央银行的准备金;二是商业银行营运资金中的现金准备。前者主要用于银行间的结算和清算,以及用于补充现金准备,后者主要用于满足客户的现金需要。
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根据1983年9月《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重新恢复建立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对其作了明确规定,把它列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工具的首位。1998年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的通知》,对有关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事宜作了具体规定。
希望采纳
『玖』 中国农村信用社存款准备金率执行多少
农村信用社现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是16%,农村信用社现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是与其它金融机构一样的,按央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执行,是按农村信用社的各项存款上月余额的16%统一存入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支付存款的准备!或说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