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投资金融 > 关于金融机构压票的举报

关于金融机构压票的举报

发布时间:2021-06-23 16:05:50

1. 银行违反规定故意压票 造成的损失由银行负责吗

是的,可以保留证据并以此起诉银行!
但是能够赔偿多少就看法院判决了!

2. 投诉银行会怎么样

与银行发生纠纷,可以向银监会投诉。但是建议与银行协商解决,也可以诉之法院。

正常情况下,应先行与该银行联络,这样做可使银行有机会及早解决投诉事项。实际上,现在各家银行的投诉渠道都做得很好了,电话、微信、柜台都能够进行处理,而且自有一套纠错的流程。只有对银行处理投诉的方法感到不满意,或银行并未在收到投诉后约定时间内给予最后回复,银监会才会受理,而且只能是书面形式,口述形式或匿名投诉也都是无效的。

总之,遇到问题向银监会投诉,可能不是一种便捷的方法,但只要是在正规渠道购买的正规产品,还是一种相对有效的方法。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存单纠纷案件的范围

(一)存单持有人以存单为重要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纠纷案件;

(二)当事人以进帐单、对帐单、存款合同等凭证为主要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纠纷案件;

(三)金融机构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存单、进帐单、对帐单、存款合同等凭证无效的纠纷案件;

(四)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纠纷案件第二条存单纠纷案件的案由

人民法院可将本规定第一条所列案件,一律以存单纠纷为案由。实际审理时应以存单纠纷案件中真实法律关系为基础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七十三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

(一)无故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

(二)违反票据承兑等结算业务规定,不予兑现,不予收付入账,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的;

(三)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

(四)违反本法规定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3. 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 )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以处分

《票据法》第一百零五条:
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金融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票据的付款人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给持票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广义的票据法是指涉及票据关系调整的各种法律规范,既包括专门的票据法律、法规,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票据的规范。一般意义上所说的票据法是指狭义的票据法,即专门的票据法规范,它是规定票据的种类、形式和内容,明确票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调整因票据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票据法是调整票据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应当自觉抵制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哪些活动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
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有效防范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引起的风险向银行体系转移。

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活动,不得直接或变相参与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不得以变相提高存款利率或向存款经办人和关系人支付费用或佣金等方式违规吸储,不得以各种形式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得介绍机构和个人参与高利贷或向机构和个人发放高利贷,不得借银行名义或利用银行员工身份私自代客投资理财,不得利用银行员工或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不得借用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银行员工过渡资金,不得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不得向他人提供与自己经济实力不符的个人担保,不得向民间借贷资金提供担保,不得允许本行员工以各种方式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办公或营业场所开展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
具体要做到加强员工思想教育,梳理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前、中、后台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特别关注“八小时”意外的行为,建立落实管理责任制,集中力量对内部员工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行为进行风险排查。
另外,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及通过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核实的违规问题要依法从严处罚,对于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违规参与非法融资活动的,一律取消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5. 关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规处罚问题

5年有期徒

6.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票据法的规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票据法规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本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的,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上述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该金融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5条规定,由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贴现或者保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该金融机构与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希望对你有帮助!

阅读全文

与关于金融机构压票的举报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向 浏览:753
工行个人信用贷款短信 浏览:129
昆明外汇招聘信息 浏览:482
支付宝帐户可以付外汇 浏览:33
欧元英镑汇率2014年 浏览:757
建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事业部 浏览:148
外汇中转行都在哪国 浏览:54
贵金属二级考试 浏览:431
融资租赁费增值税 浏览:360
中国银行外汇实时查询 浏览:140
币系交易所app 浏览:510
黑龙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地址 浏览:261
非融资融券标的可以抵押融资吗 浏览:820
远东控股集团薪酬 浏览:961
简述影响个人贷款定价的主要因素 浏览:545
境外股票回国 浏览:814
股票做空做 浏览:666
不能投资于信托计划 浏览:648
人民币汇率及利率市场化改革 浏览:772
金融科技服务普惠金融发展 浏览: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