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海有哪些外资金融机构
渣打银行,花旗银行,汇丰银行,这些再我国一线城市都有公司或者办事处。
⑵ 外国金融机构的外国金融机构业务范围
外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合资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部分或者全部经营下列种类的业务:
外汇存款。 外汇放款。 外汇票据贴现。 经批准的外汇投资。 外汇汇款。 外汇担保。 进出口结算。 自营和代客户买卖外汇。 代理外币及外汇票据兑换。 代理外币信用卡付款。 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资信调查和咨询。 经批准的本币业务和其他外币业务。 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部分或者全部经营下列种类的业务:
每笔不少于10万美元,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外汇存款。 外汇放款。 外汇票据贴现。 经批准的外汇投资。 外汇担保。 自营和代客户买卖外汇。 资信调查和咨询。 外汇信托。 经批准的本币业务和其他外币业务。 此处所称外汇存款,是指以外币表示的下列存款:
中国境内、境外同业存款。 中国境外非同业存款。 中国境内外国人的存款。 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存款。 外商投资企业存款。 外资金融机构对非外商投资企业放款的转存款。 经批准的其他外汇存款。 此处所称外汇汇款,是指境外汇入汇款和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人、华侨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汇出汇款。此处所称进出口结算,是指外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合资银行办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结算和经批准的非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结算以及放款项下的进口结算
⑶ 金融机构包括什么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版行等各类银行和信用合作社、信权托投资公司、投资基金、财务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实际上构成一个体系。金融机构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创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动参与者之间推进资金流转。
⑷ 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
目前外资银行和外资财务公司在我国境内开展的业务主要是外汇业务,主要包括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结算与汇兑及经批准的外汇投资业务。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公司和外国人。
⑸ 金融范围包括哪些企业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其中银内行金融容机构包括国有政策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行、建行、农行和工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徽商银行、兴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和其他银行(花旗银行、渣打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信用合作机构、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
金融监管机构有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
⑹ 外资金融机构的介绍
外资金融机构来是源指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分支机构和具有中国法人地位的外商独资金融机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现已在中国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有外资银行、外资财务公司和外资保险公司。申请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外国金融机构,总资产须达到一定的规模,其所在国须有严格的金融监管,并且在华设立代表机构达二年以上。设立外资金融机构须按有关法律法规申请,报经国家金融主管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