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求文献综述:关于金融业混业经营的
金融体系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准则。金融分业经营由此确立,并一直延续到今天。在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制度下,商业银行主要从事存贷业务和其他服务性中间业务,银行提供的金融商品少,盈利渠道单一,不允许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相互直接投资,金融资本的规模扩张被制约,也降低了资金配置效率。
当然,我国分业经营模式在特定条件下为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证券市场执法的加强和股市价值回归,我国的资金绝大部分被圈到了银行,不仅储蓄资金,就连保险资金,也大部分存在银行,工商企业的融资也主要由四大国有银行完成,形成目前金融业中银行业一枝独大的局面(见1).这引出下面两个问题:资金存入银行是否就安全了?银行融资为主导的经济能否持续高速增长?答案其实不见得!
因为银行必须把大部分存入的资金贷出去,在我国企业资本金普遍缺乏、银行内部贷款的风险控制和激励机制尚不健全、银行对经济周期和行业周期风险的认识还很不到位的情况下,贷出去资金中的很大一部分将变成不良贷款而引发诸多金融问题,而银行不良贷款最终还是由政府消化,由政府买单。因此,资金存在银行,对政府来说并不安全。其二,我国社会储蓄的配置,一直主要由银行进行,目前大约有80%以上的储蓄资源,通过银行配置到生产和消费的各个领域。如前所述,我国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从中长期看难以保持在一个低的水平上,也就是说,银行配置资源的效率不高,这对我国的经济增长是个拖累。事实上,日本、德国等以银行融资为主导的经济近年来都不同程度地陷入了困境,而英美等以证券市场融资为主导的经济则较好的表现。这表明从我国金融业现状能够得出变革金融经营管理体制和均衡发展金融各行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结论。
我国将逐步对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在华外资银行获得国民待遇,这将导致中资银行原有的市场准入方面的优势不复存在,意味着中外资银行间进入全面竞争时代。面对挑战,国内各家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都在积极讨论金融产业应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显然,大型金融机构在推动混业经营上积极性最高,它们推崇金融超级市场、金融百货公司,认为这种超级复合体既能分散风险,又能增强金融竞争实力,提高市场效率,同时也能给消费者带来实惠。关于中国金融业路径选择,金融界的学者也存在不同的观点。湖南大学彭建刚教授认为如果盲目跟进美国等西方国家做法将对国内现有的金融格局与稳定的金融形势造成巨大冲击国。著名经济学家王国刚先生认为由于在我国金融业中存在一个行政分管导致的“行政性分业体制”会阻碍实现跨行业的合并和组建混业经营机
构。,原因是现有这些金融机构都分别受不同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如果要进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并,将会牵涉到大量国有资产评估,人事管理、行政级别等问题,加大了通过机构合并实现混业经营的难度,所以实现混业经营并非易事。厦门大学张亦春教授则认为外资银行基本上是在混业经营的框架下运作的,如果我国继续坚持分业经营的政策,则置国内外金融机构于不平等竞争的境地,因而应加快金融混业经营化进程,推动银证、银保合作发展囝。总的来看,专家观点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引入混业经营的时机选择,而对金融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则普遍认同。事实上,金融混业经营苗头初现。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保险已经形成了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中银国际经证监会批准成立了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也已经成为事实。虽然我国在法律上还没有对混业经营解禁,在相应制度安排不到位的情况下,事实上的混业已悄然萌动来。
从目前的情况看,金融混业经营取向似乎得到普遍的认同。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共同的理念呢?其背后的动因是什么?我国的微观基础又怎样?我国该如何开展金融混业经营实现金融制度的变革?实行混业经营该如何监管?这些问题是本文将要面临和研究的主要问题,也将构成本文的主要内容。而且,在我国目前金融运行形势面临重大变化之前,对金融改革进行系统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评价,无论对丰富学术研究理论,还是对促进金融改革实践,特别是对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竞争力,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都是十分有意义的。
❷ 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合作机构尽职调查报告怎么写
建议委托专业人士进行相关调查后书写。
❸ 消费金融公司有哪些 15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情况
这问题好宽泛,各自的情况不如查一查媒体报道了,有几家比较知名一些,倒是答不全:海尔消费金融、捷信消费金融、北银消费金融、锦程消费金融、苏宁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华融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杭银消费金融,像海尔、捷信、北银、苏宁这些比较知名一点
❹ 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前景是怎样的
随着网络购物场景的发展,消费金融开始涉足电商领域,针对消费者最关注的价格因素,推出分期付款、30天无责免息等产品,分散消费者的购物压力,刺激消费增长,尤其是中高端消费的增长。消费金融除降低消费者购物压力刺激消费以外,还可以帮助电商企业及商家进行商品营销。通过优惠的支付条件吸引用户,实现用户引流和商品导购。例如根据电商平台的行业及人群特征,推出特定的营销活动,用户通过参与活动或者获得价格优惠,或者获得电商平台及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的消费积分。这种营销活动在引流、导购的同时,还可以增强用户粘性。
互联网消费金融在电商领域的应用,目前处于信用累积的过程,未来实现数据沉淀之后,基于个人账户的信用数据提供更多产品以外的增值服务,将成为其发展的一大趋势。
中国消费信贷市场规模
前瞻产业研究院显示,2015年中国人民币信贷余额达到93.6万亿,同比增长14.9%;同期消费信贷余额达到19.0万亿,同比增长23.3%。近年消费信贷余额增速显著高于人民币信贷余额增速。预计2019年消费信贷余额将占人民币信贷余额总额的四分之一,并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中坚力量,在消费信贷快速增长的大背景下,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也将迎来快速增长。
互联网消费金融交易规模
2013年至2014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正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陆续有电子商务企业、在线支付企业以及P2P信贷企业加入,同时,传统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在抓紧在互联网领域的尝试。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消费金融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指出,2013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交易规模达到60亿元;伴随着京东与天猫等进入市场,2014年交易规模突破183.2亿元,增速超过200%;2015年整体市场则突破了千亿。预计未来几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交易规模仍将保持高速增长,到2019年达到3.398万亿元的水平。
互联网消费金融交易规模
2013年至2014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正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陆续有电子商务企业、在线支付企业以及P2P信贷企业加入,同时,传统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在抓紧在互联网领域的尝试。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消费金融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指出,2013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交易规模达到60亿元;伴随着京东与天猫等进入市场,2014年交易规模突破183.2亿元,增速超过200%;2015年整体市场则突破了千亿。预计未来几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交易规模仍将保持高速增长,到2019年达到3.398万亿元的水平。
消费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强
对消费金融的支持力度正在加大。从对金融机构的定向业务支持转而对整个消费金融行业的全面支持。银监会放开了消费金融公司审批的地域限制和数量限制,成熟一家,审批一家,积极推动消费金融公司设立的常态化。
消费场景日益丰富,互联网渠道直接触达客户
首先,电商改变了大众的购物习惯,消费渠道的便利性激发了小额高频的购物需求。其次,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将互联网的流量竞争从线上延伸到了线下,线下的消费场景包括3C产品、电动车、医美、租房、培训教育、旅游等。
随着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快速发展,监管政策将逐步出台,行业将迎来整改。监管政策的不断深化加强,互联网消费金融将会两级分化,不合规的平台将会逐步的退出市场,合法合规的平台将会以金融科技促进机构自身的发展,加强风控和定价能力为核心竞争力。未来,在场景、数据和风控基础上持有牌照的消费金融公司会促进消费金融市场的快速增长,给用户带来美好的消费体验,给社会创造无限的价值。
❺ 消费金融公司有哪些
消费金融公司主要有:
北银消费金融;
马上金融;
京东回金融;
微众银行;
即科金融;
米么金答服;
萨摩耶金融;
捷信;
买单侠;
美丽金融;
趣分期;
分期乐;
优分期;
美分期;
家分期;
房司令;
会分期等。
总结:以上便是主要的几种消费金融公司。
❻ 消费金融的来源
其来源于中国银监会发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13日宣布,正式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审批工作。银监会将对此类机构采取先试点、后逐步放开的方式,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四地各批准一家机构进行试点,成功后再进行推广。《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境内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出资人,且应具备最近一年年末资产总额不低于600亿元等条件;消费金融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在试点阶段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仅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不涉及房地产贷款和汽车贷款。结合国际经验,《办法》对消费金融公司设定了有关监管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同业拆入资金比例不高于资本总额的100%等。
❼ 消费金融公司的概述
所谓的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010年,国内首批3家消费金融公司于1月6日获得中国银监会同意筹建的批复,首批获批的消费金融公司发起人分别为中国银行、北京银行和成都银行,这3家公司将分别在上海、北京和成都三地率先试点。其中,全国首家为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为北京银行全资子公司;第二家为中银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由中国银行出资2.55亿元,占股51%;百联集团出资1.5亿元,占30%;陆家嘴金融发展控股公司出资0.95亿元,占19%;第三家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3.2亿元人民币,由成都银行出资占比51%,马来西亚丰隆银行出资占比49%,是全国首家合资消费金融公司。随后,2月12日,银监会又给PPF集团发放了天津试点的牌照,由PPF集团全资建立的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在天津成立,注册资金为3亿元人民币,成为中国首家外商独资的消费金融公司。
2012年11月27日,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天津举行的2012天津消费金融论坛上表示 ,试点工作自2010年开展至今两年多来,4家试点消费金融公司获得较快发展,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截至2012年10月底,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的四家试点消费金融公司资产总额已达40.16亿元,贷款余额为37.09亿元,客户总户数达19万多人。四家试点消费金融公司运行平稳,业务规模稳步扩大,盈利能力逐步提高,已有三家公司实现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