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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营业税扣缴义务人问题的

发布时间:2021-06-30 19:45:57

『壹』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有哪些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金融机构为其扣缴义务人。
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 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金融机构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委托, 为其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 如果将委托方的资金专给经办机构, 由经办机构将资金贷给使用单位和个人, 由最终将贷款发放给使用单位和个人并取得贷款利息的经办机构代扣委托方应纳的营业税。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时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1.建筑业工程实行总承包、分包方式的, 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 纳税机关可 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1)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下同)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
(2)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

(三)境外单位活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 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 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四)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 由他人售票的, 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 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也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五)分保险业务, 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六)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权的, 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七)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以上六条为常用的, 考试常考的。

『贰』 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其中,扣缴怎么理解呢

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版。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权各种类型的企业,也可以是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部队、学校和其他单位,或者是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经营者和其他自然人。
也就是说你作为委托方委托银行发放委托贷款,银行作为受托方代你缴纳所得税等税款,你拿到的利息收益是扣除税款之后的。类似的例子很多,比如你的工资所得税就是由单位扣缴。

『叁』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问题。

有变化的。
“单位和个人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额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已经失效。这是老《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均没有此条规定。

“个人转让无形资产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仅适用于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转让无形资产。

依据: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肆』 关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下列说法下正确的是( )

关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下列说法下正确的是(A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B建筑安装业务实行转包或者分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C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D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全选

『伍』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包括哪些人

咨询热线ZI XUN RE XIAN

您好,请问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包括哪些人?

专业解答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包括:(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3)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具体包括:①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②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③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④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⑤个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虽然扣缴义务人不是纳税人,但他负有代人交纳营业税的责任,同纳税人有一定联系,扣缴义务人如果应扣缴而未扣或少扣,按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陆』 委托贷款利息所得营业税代扣代缴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财税字〔1997〕045号)金融机构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为其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如果将委托方的资金转给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将资金贷给使用单位或个人,在征收营业税时,由最终将贷款发放给使用单位或个人并取得贷款利息的经办机构代扣委托方应纳的营业税,并向经办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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