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市场细分有哪些基本的原则
金融企业需要根据市场结构、潜在客户的特点以及自身所具备的优势,对金融市场进行细分,这是一项非常具有创造性的活动,进行金融市场细分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第一,具有可衡量性。可衡量性是指细分市场的各类因素变量是可以进行测量的,同时细分出来的各个细分市场的规模和购买力水平也是相对确定的。细分市场必须能够被识别和衡量,细分市场要有清晰的边界,同时,细分市场的各种市场特征是能识别和表达的。
第二,具有可赢利性。可赢利性是指细分市场的规模要具备足以让金融企业实现赢利的潜力和量级,即金融企业所选择的目标市场是否易于进入,根据金融企业目前的人、财、物和技术等资源条件能否通过适当的营销组合策略占领目标市场。
第三,具有可进入性。可进入性是指金融企业能够通过适当的营销策略进入目标的细分市场,并在市场中为客户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即所选择的细分市场要有足够的需求量且有一定的发展潜力,能够使金融企业赢得长期稳定的利润。应当注意的是:需求量是相对于本企业的产品而言,并不是泛指一般的人口和购买力。
第四,具有充足性。如果过度地进行市场细分,则所形成的市场板块会过分狭窄,以致每个板块的服务成本超过所产生的收益。因此,细分金融市场的规模应该足够大,要有足够的客户容量吸引金融机构去经营。
第五,具有稳定性。被细分市场必须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便对其进行合理的规划,制定较长期的市场营销组合战略,有效地占领目标市场而避免短期行为。
第六,具有可反馈性。细分市场能对金融机构的不同营销组合活动做出及时迅速的反应,以便金融机构调整营销策略。
2. 金融行业有哪些分类
金融业指的是银行与相关资金合作社,还有保险业,除了工业性的经济行为外,其他的与经济相关的都是金融业。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行业,它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
人类已经进入金融时代、金融社会,因此,金融无处不在并已形成一个庞大体系,金融学涉及的范畴、分支和内容非常广,如货币、证券、银行、保险、资本市场、衍生证券、投资理财、各种基金(私募、公募)、国际收支、财政管理、贸易金融、地产金融、外汇管理、风险管理等。
3. 金融细分分哪几个模块
金融细分为5个模块:
1、金融对象:货币(资金)。由货币制度所规范的货币流通具有垫支性、周转性和增值性;
2、金融方式:以借贷为主的信用方式为代表。金融市场上交易的对象,一般是信用关系的书面证明、债权债务的契约文书等;包括直接融资:无中介机构介入;间接融资:通过中介机构的媒介作用来实现的金融。
3、金融机构:通常区分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4、金融场所:即金融市场,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衍生性金融工具市场等等;
5、制度和调控机制:对金融活动进行监督和调控等。
(3)金融机构细分扩展阅读:
金融具有的特征:
一、金融是信用交易。
1、信用:经济学上的信用,是一种商品交易的形式,对应于现货交易(即时清结的交易)。信用是金融的基础,金融最能体现信用的原则与特性。在发达的商品经济中,信用已与货币流通融为一体。
2、信用交易的应有特点:
(1) 一方以对方偿还为条件,向对方先行移转商品(包括货币)的所有权,或者部分权能。
(2)一方对商品所有权或其权能的先行移转与另一方的相对偿还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
(3)先行交付的一方需要承担一定的信用风险,信用交易的发生是基于给予对方信任。
二、金融原则上必须以货币为对象。
三、金融交易可以发生在各种经济成分之间。
4. 金融业具体细分为那几个行业
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租赁业。
1、银行业
银行业,在我国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银行是现代金融业的主体,是国民经济运转的枢纽。
2、保险业
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业务的行业。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和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3、信托业
信托业(Trust Instry)信托与银行、证券、保险并称为金融业的四大支柱,其本来含义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按照《信托法》第一章第一节对信托的定义。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4、证券业
证券业是为证券投资活动服务的专门行业。各国定义的证券业范围略有不同。按照美国的 "产业分类标准",证券业由证券经纪公司、证券交易所和有关的商品经纪集团组成。证券业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小的产业部门,但其联系面却极广。
5、租赁业
租赁业是以金融信贷和物资信贷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信贷服务的经营业。
以金融信贷和物资信贷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信贷服务的经营业。一般的租赁活动,是出租人将自己拥有的物质资料按一定条件出租给他人使用,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5. 金融机构体系的分类
金融中介机构,按其地位和功能大致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是货币当局,也叫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是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又可分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
第三类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四类是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包括外资、侨资、中外合资的银行、财务公司、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业务分支机构和驻华代表处。
特点: 1、国有商业银行实力雄厚但市场份额不断下降 。2、 股份制商业银行迅速成长。 3、 外资银行发展势头强劲 。4、保险市场的规模扩张迅速 。5、证券公司随证券市场的发展不断壮大 。6、基金管理公司发展迅速,前景光明。
6. 金融细分为哪些科目
金融专业细分:
金融(Science in Finance/Finance)
金融工程(Financial Engineering)
金融数学 (Financial Mathematics)
金融计算机(Computational Finance)
金融市场(Financial Markets)
金融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s)
公司金融(Corporate Finance)
公共金融(Public Finance)
银行和理财(Banks & Banking)
金融法律法规(Financial Regulation)
投资管理(Investment Management)
金融经济学(Financial Economics)
保险(Insurance)等。
7. 简述金融机构的分类
我国金融机构按其地位和功能划分大致有以下四类:
(1)货币当局,又称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2)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又分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
(3)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合作社及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中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公司,财务公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4)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包括外资、侨资、中外合资的银行、财务公司、保险机构等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业务分支机构及驻华代表处。
8. 金融机构怎么分类
分类标准不同,结果就不同。最常用的是: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建议看看金融学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