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收中介服务费
按照1933年美国格拉斯法案的监管要求,金融中介为企业融资提供的服务,习惯收取三笔费用,
一,估值与建模费用,收费标准由老雷曼先生最早提出,已经成为国际投融资惯例,即54321,企业价值的第一个100万美元收取5%,第二个100万收取4%,以此类推递减,第五个100万以后收取1%。
企业的付费为肯定为预付费,否则谁会跑去给你估值,一个企业如果希望股权融资,他的董事会在批准融资计划的同时,也会批准这一融资费用。如果没有现金,就要出让宝贵的原始股份,否则就不要奢谈融资。
二,融资服务费,企业融资成功后,需要支付2.5%的融资费用,如果是IPO募集需要支付7%的融资费用。
三,资金移动费用,按照资金流转总额的1%支付,由出资方支付。
四,投资银行不会直接去找项目,而是通过地区代理去找,高盛在全美有2万多名代理,摩根斯坦利通过添惠银行的2万多名业务员做代理商。美林通过美洲银行的营业网点代理。
代理商把区域内的客户介绍给投资银行后,会得到一份客户代码,以后三年内不会再有其他代理商去打扰这位客户,同时,这家企业也不能甩掉代理商。
五,投资银行与代理商之间的利益分配,1,估值与建模费用,代理商可得30%的佣金提出,因为投资银行派专业人员到企业去工作几个月,2,融资费用,代理商可得55%比例的佣金,3,移动费用代理商可得55%比例的佣金。
六,收费以后的后期业务,如估值、建模、路演、合规、评级、交易全部由投资银行负责,代理商不再承担责任。
七,融资企业与投资银行的第一次见面安排,如果企业不再纽约,一般是企业高管等一行人前往纽约的华尔街,地区代理商陪同企业前去,费用由企业承担。
此为国际投融资惯例,博一笑(更多内容可浏览我管理的小组 小型PE)
金融中介收取的是居间服务费,理论上、情感上交易双方都会本能的抵触这种中间环节费用(在中国尤其如此!)。作为对策,控制信息是中介绝杀的妙棋。财富信息黑洞理论支持了这一观点。这一理论认为,尽管人类社会已进入信息高度发达的互联网时代,但是关于私人财富的信息却越来越少,出于安全和职业的考虑,这些信息全部被各类金融中介机构黑洞一般吞噬了。财富信息掌握在金融中介的加密系统里,那些想要进来窥视财富信息的企图几乎不可能,造成了企业融资的困境。一方面是庞大的闲置资金只能以存款形式沉睡在商业银行里,另一方面,企业或地方政府需要融资时,几乎孤立无援,除了短期商业贷款外,国际流行的2万多种金融产品,均无法使用。资金的需求与供应之间仿佛隔着万仞高山。
逃离华尔街的从业人士也提供了另类有趣的解读:金融中介身处资金需求与供应之间,牢牢把握资金交易的进出口,就向高速公路上的收费员,每一笔的流动都需要留下1%的费用。金融中介的存在,使得投资者和各类公司之间想要进行直接交易变得越来越困难,现在已几乎不太现实。
金融中介把问题搞得很复杂,使您不得不借助他们的帮助,但价格很高啊!同样是中介,员工的介绍费150美元/人,婚姻介绍费200美元/人,一笔1000万元的资金介绍就是20万美元啊!-摘自 (人民大学出版社)
金融中介把简单问题复杂化的表现是,将威尼斯商人时代原始简单的融资行为分解为外行看不懂的六个步骤。即拼取、估值、建模、承销、评级、交易,能否提供全程服务,还是只能仅仅提供其中的一步或几步,成为了区分金融中介高下的关键标志。
投资银行作为最高端,当然需要提供全程服务。各类基金及证券公司,主要提供承销及有限的后期服务,是为中间部分。大大小小的投资咨询公司及跑单帮的个人则主要在第一层级拼取项目(Pitch 向目标客户投放合作意向)由于缺乏后面的系列金融服务跟进与保障,这一层级最为混乱,也是口碑最差的部分。他们勤奋,活跃,嗅觉灵敏,不畏困苦,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也缺乏基本的财务知识与金融培训。那里有投融资方面的风吹草动,便会星夜出击,以个人或若干中间人为主,临时串起一条拼取业务的简单链条。具体到每一笔单项目标时,在谁来付费,何时付费,付费标准,违约责任等问题上争吵不休,由于没有后面的一系列核心业务支撑,与买方或卖方的见面经常就是见光死,成功率极低,出师未捷便鸟兽状散了。有人曾类比古玩行,如果你成为文物专家,可以口衔天命,立判生死,如果沦为文物贩子,则口若悬河,也自觉无趣。
⑵ 关于贷款的时候金融中介收取的手续费问题!
很遗憾的告诉楼主,严格来说,金融中介费本身就是类似于回扣的灰色收入,在我们公司与银行的合作中也会经常采用这种方式收取中介费,但是实际上,像您说的这种情况,很明显,借款人已经认知到中介费是非必要支出了,因此借款人对不支付中介费也可以进行贷款,有了清晰的认识。
我们公司处理这类事件的流程上,是这样的,先签署代理中介协议,协议上承诺中介服务费如果因贷款手续审批未通过可予以全额退还,在办理贷款之前,需要支付中介服务费作为服务定金,然后再去办理业务。
我觉得楼主可能是处于信任等原因,造成了对方赖帐这种情况,只能通过有效协商来进行解决了,可以尝试携带委托协议书去寻求警察的帮助,更多时候,是公司这边选择吃哑巴亏,只能下次注意了。
⑶ 贷款为何要收中介费或者服务费,合法吗
你是说银行收中介费或服务费,还是说中介公司收中介费或服务费?
如果说的是银行的话,的确是不太合法的行为。
但是如果你说的是中介公司的话,那就是合法的,中介公司的作用就是在客户与银行之间做一个桥梁,为客户找到最合适客户情况的,利息,额度年限的银行,这个收服务费或中介费是应该的。
⑷ 金融中介公司收到的服务费,按照什么税率
中介服务属于咨询服务类,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3%。
⑸ 金融中介收费标准
没有乱费
⑹ 中介要收贷款服务费是合理的吗
中介收取贷款服务费合理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二房中介收取贷款服务费是不是合理的,要看房屋中介是否提供贷款服务而定,如果提供了,收取一定服务费是合理的,如果没有提供服务就收费或者收费过高,就不合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买房过程中中介没有尽到应有的义务怎么办
根据住建部、国家发改委、人社部联合发布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承购、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向买家提供房屋信息时,是已经提前核实过房屋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的。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425条的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房产中介作为居间人,应根据委托人的真实意思开展居间活动,并尽到专业机构的注意义务和谨慎义务。如因未尽到相关义务,使买方在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房产中介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购房人如委托中介机构购房,应在中介合同中明确约定,由中介机构保证所购买房屋不存在过户登记的障碍。并且在与卖方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求中介机构到房屋登记部门查询房屋所有权的真实性、查询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不能买卖的情形。
⑺ 贷款中介收服务费3个点是多少钱
贷款中介服务费3个点是贷款额乘以0.03,贷1万服务费就是300。
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退回服务费
2019年6月11日,爬上奔驰引擎盖维权62天后,王倩(化名)从某奔驰4S店提回新车。此外,王倩告红星新闻,受到舆论关注后,她被收取的1.5万元服务费也已被退还。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总经济师张民曾介绍,王倩所交的“金融服务费”,实际上是第三方A公司派驻在某4S店的工作人员收取。在这份维权女车主与B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垫款服务协议上,显示获批的贷款为419160元,其中3%,计12575元。
执法部门对B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已另案查处。
当下几乎所有为消费者提供金融贷款业务的4S店都会收取金融服务费,具体金额不一。,目前市场上“金融服务费”普遍的收费标准是贷款金额的2%左右,但各家4S店有所不同,很多都收到了4%左右,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
市场上金融服务费已经成为一个“半公开规则”,各品牌普遍的收费标准是贷款金额的2%左右,但各家4S店有所不同,很多都收到了4%左右,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另一位汽车销售也证实,有的4S店销售能分到金融服务费的50%,因此销售会尽力劝全款客户做按揭,并且还有一套话术。
这个费用存在于很多品牌厂商的分销环节中,“有良心”的商家会在4S店橱窗的海报上,用特别小的字在角落上标记这一费用的“存在”。根据相关媒体报道,金融服务费有3种情况,就是国产车、合资车和进口车。国产车,一般在10万块以下的车子和合资车是一样的,都是收3000块左右的手续费。
20万左右的车子,它一般都是按照服务点,比方说你的贷款是10万元,就按照10万块钱收几个点的手续费。进口车的话,那个点就要比20万以上的合资车还要更高一些。金融服务费的收取并没有任何依据,不合理收费;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这笔4S店的实际营收并没有记录在册,有偷税漏税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