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服务费”违反法规,为何这些4S店仍“以身试法”
说起“金融服务费”应该算得上是2019年汽车圈最热门的关键词之一了,每当谈起这个话题,我们总是绕不开一位西安的“女车主”,也正是因为这位女车主在4S店的一顿操作,让西安当地的这家奔驰4S店付出了“7”位数的代价,这也让奔驰品牌下定决心要痛改前非,近日咖哥就随同一位好友前往奔驰品牌4S店购车,在我们对比的几家奔驰4S店的过程中,咖哥明显发现现在奔驰4S店和以往最大的一个不同就是,基本上在进店的第一时间,接待人员都会提前告知,目前奔驰品牌在销售环节是坚决杜绝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行为,这一点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奔驰在这方面所作出的改进。

根据2012年银保监会发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根据该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但是,几乎所有汽车金融公司都属于非银行机构,理论上来说银保监会的该“通知”并不适用于,可是4S店的汽车服务金融除了一部分来自汽车厂商之外,其中绝大部分资金来源都是银行,但在银保监会等各大监管机构的的监管之下,银行的胆子就是再大,也不可能敢收这笔钱。这就证明了4S店明目张胆收取的这笔金融服务费,一定是中饱私囊了。对于很多消费者无法判定这笔费用是否有法律依据?咖哥找到的答案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因为4S店只是作为汽车交易的服务方,并不具备“金融服务”资质,因此对于收取的金融服务费毫无疑问应当退还给消费者。
并且,中消协也在针对汽车市场的相关会议中,明确了经销商不是金融机构,不能收取金融服务费,而贷款手续费本身不合法,也不能收取。为了保障消费者在消费环节中的权益和良好体验,汽车经销商在相关工作的执行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几点原则:
1、消费者具有提前知情权,经销商有义务提前告知消费者。
2、提供金融服务不能带有强制性,消费者有选择权,经销商必须尊重客户自主选择的基础上提供服务。
3、销售合同内也必须明确写明所有收费内容及名称。
4、收费项需为用户开具正规税务发票。
大咖总结:
虽然我国的汽车产业在近些年获得了飞速的发展,但在汽车行业内,尤其是销售环节还依旧存在着许多的“猫腻”,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往往都会处于弱势地位,由于买车而吃亏上当的各种新闻事件也是时有发生。而4S店和广大的二级经销商往往都是想尽一切办法来收割消费者这把“韭菜”,像贷款金融服务费、保险、上牌、加装精品、出库费等等,敛财的项目可谓是琳琅满目、丰富多彩,消费者往往都是刚刚从上一个坑里爬出来又掉进下一个坑,在这个过程中,汽车厂商发挥自身的监管作用就显得非常有必要,而不是和经销商一起同流合污,侵犯消费者的正当利益。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2. 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GPS费强卖保险违法吗
现在是不允许收取金融服务费的,强卖保险肯定是违法的。
3. 全款买车,4s店还要收金融服务费,合理吗
全款买车的话,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是不合理的。因为全款买车设计不到金融服务。只有在贷款买车的情况下,才涉及到金融服务。才可以收取金融服务费。
4. 汽车贷款服务费合法吗
这个是缴纳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都是默认合法的,所以分期付款购车都收取手续费的。
5. 4s店的上牌费,金融服务费等到底合理吗
上牌费用多少让人赚一点,你自己当学习,当然可以砍价,自己上牌300。
金融服务费是不能收的,但是很多4s店都收,你可以工商部门投诉。
6. 金融服务费合法吗
收取金融服务费是不合法的,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7. 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合理吗
人的欲望及其满足说。
西斯蒙第和罗雪尔都曾提到过经济学研究的是“人”。但他们所讲的人的概念比较含糊。
主观经济学派的先驱者马斯夏在(经济和谐)中明确指出,“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是人”,并解释说,“欲望、努力、
满足,这就是经济观点中的人”。
奥地利的门格尔则明确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人的欲望及其满足。他把经济学分为应用经济学、历史统计
经济学和理论经济学,他在(国民经济学原理>中指出,理论经济学研究的是人类为满足其欲望而展开其预筹活动的
条件。庞巴维克和维塞尔依然都把人的欲望及其满足作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杰文斯也指出,经济学为人快乐
与痛苦的微积分学。
8. 北京奥吉通林肯4s店收金融服务费违法么
2017年7月1日商务部发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或者捆绑销售是不合法的 。
上述办法中明确指出,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另据媒体报道,3月底,安徽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调解了一起因贷款买车被收取金融服务费引发的消费纠纷。经调解,该汽车销售公司取消了服务费。当地市场监管局表示,消费者采取分期贷款的方式购车,被收取“金融服务费”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一些汽车销售公司在已获得金融公司劳务报酬的情况下向消费者隐瞒,重复收取所谓的“金融服务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