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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成立金融机构

发布时间:2021-10-22 12:45:53

❶ 如何成立金融企业,其条件和办理程序要求是什么

成立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的最基本条件是二个:一你要有金融资本;二是要向中国人民银行审批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许可证。如果人民银行能批准你设立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的许可证,那么才能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❷ 潍坊市地方性的金融机构有哪些

潍坊市最大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是潍坊银行。另外,潍坊下辖的多数市县也都有各自的商业银行,甚至个别镇乡还办了银行。这些银行投资都是多元化的,没有一家单一投资主体开办的。

❸ 新成立金融机构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工商管理局注册,公司名地址,法人,还有公司投资投产额,有些公司为了严格自己还可以申请监管

❹ 潍坊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二)负责协调、配合驻潍金融监管机构对全市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协调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工作;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为金融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协调、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三)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管理和年度经营审计。
(四)贯彻国家企业上市政策,拟订全市企业上市和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及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做好全市企业上市辅导、规范发展及跟踪监测全市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等工作;负责监测全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运行情况。
(五)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对重大资本运营提出建议,参与策划、指导重大资产整合、企业重组等工作。
(六)拟订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政策,负责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审批的初审和业务监管工作。
(七)指导、协调、推进全市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初审、上报和监督管理;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
(八)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活动。
(九)负责办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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