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业投融资存在问题都有哪些
一、当前财政对农业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也有较快增长。2006年,我国财政农业投资总额达到3172.97亿元,比 1978年的150.66亿元增长了 20.06倍,比1990年增长了9.31倍。财政农业投资增加不仅直接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也间接地带动了银行信贷资金、企业农业投资、农村集体以及农户农业投资的不断增加,形成了我国农业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新格局。但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政府财政农业投资存在着缺乏平稳增长机制、投资结构不合理、投资管理体制有缺陷等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一)财政对农业投资体制不健全
1.财政农业投资体制存在多头管理问题
目前,政府农业投资渠道比较多,其中仅属于建设性财政拨款投入的就有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含国债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以工代赈资金、专项财政扶贫资金和财政部门直接安排支援农村生产、扶持农业产业化、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等。由于这些不同渠道的投资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存在着多头审批和条块分割、相互之间协调不够等问题,不仅造成资源分散、难以形成合力,而且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复建设问题。
2.财政对农业投资资金管理效率低下
一是预算管理弱化。一方面,法定预算常常因某些人为因素而未经法定程序进行调整、变更;另一方面,预算项目资金被随意进行再分配、再调整,导致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影响了财政资金导向作用的发挥,也不能很好地实现政府的农业发展规划。
二是追踪监管反馈差。财政支农工作的主要内容往往是分资金、下指标,但财政农业投资资金追踪监管反馈工作始终不能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财政对农业投资资金到位率低。在现行体制下普遍存在着中间环节多、资金在途时间长的问题。财政农业投资资金预算执行缓慢且年度内支农资金支出不平衡等问题相当突出。
四是财政对农业投资资金经常被挤占、挪用。财政困难资金调度无力的地方政府通常挤占财政农业投资资金发放工资、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等。此外,由于某些农业专项工程多头管理,多头组织所带来的财政农业投资资金分散、管理职能肢解等问题也十分严重。
(二)财政对农业投资力度不足、波动性强
目前,虽然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总量不断增长,但增速波动性较大,且财政农业投资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呈徘徊下降趋势。
从财政农业投资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看,从1978年的13.43%,逐渐下降至2006年的7.85%。其间,虽然某些年份这一比重有所反弹,但30年来的变化总体上呈现下降趋势。
从政府财政对农业投资增长的波动来看,高速增长的年份为 2004年,达33.24%,但1999年财政农业投资比上年下降了5.98%。其他不同年份财政农业投资的增长率差异也较大,反映了财政农业投资增长的稳定性比较差,不利于农业的发展。
不仅如此,农业投资的增长也并未达到《农业法》规定的“政府财政农业支出的增长要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的要求,即使达到了《农业法》所规定的每年用于农业的支出不得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的要求,国家对农业的支持总量仍是低水平的。
(三)财政对农业投资结构不合理
一是财政对农业投资主要用于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主要用于农林水气象部门事业费,而用于农业基本建设、农业科技和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比重低。2006年,支农支出达到2161.35亿元,所占比重为68.12%;而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分别只有 504.28亿元、21.42亿元,所占比重仅为15.89%和0.68%。农业科研投入下降,使得农业科技贡献率低,不利于农业长远发展;农业基本建设投入不足,使得农业基础设施脆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土壤质量越来越差,综合肥力下降,水土流失面积越来越大。
二是在财政对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中,用于大中型带有社会性的水利建设比重较大。农民可以直接受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较小,从而对农业经济增长贡献弱。
三是财政对农业投资的地区投向不平衡。由于财政对农业投资中地方政府所占比重在80%以上,地方政府财力差异直接影响财政农业投资的地区结构。一般来说,东部沿海地区由于经济发达,财政实力比较强,因此,在我国农业投资总量中占了“大头”。广大西部地区由于经济落后、财力不济,农业得不到财政的多大支持,从而使之.与东部地区农业发展的差距越拉越大。
四是财政对农业发展的间接支持多于直接支持。一般来说,发达国家在动用财政资金支持农业发展的过程中,主要是对农业投资者进行直接收入补贴,以提高农业投资微观主体的投资效益,激励农业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但是,我国长期以来却实行的是对农业间接支持的财政投资方式。如,政府通过拨款,支持农业事业单位为农民提供科技示范、病虫疫病防治服务;通过修路引水、培训指导等开发式扶贫,为贫困地区创造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帮助脱贫致富等,对农户等农业投资主体的直接收入补贴比较少,从而影响农户的农业投资积极性,财政农业投资的效率也比较低。
2. 农民到底需要什么样的金融服务
农民最关注的还是农业相关的金融服务问题∶
规模化生产的资金周内转问题。传统商业银容行向农业贷款的可能性很低,因为这涉及抵押问题,农民,其次最大的财产其实是土地,但是土地按现有体制:所有权属于国家、农民只有承包权。
农产品生产出来后的销售价格问题,销售多少钱和金融直接有关联。产品的生产周期长(最少半年以上,长则几年)、市场价格波动很大。
农民生产的农产品未来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品质和品牌,而品牌,靠小农经济很难完成,需要金融、资本的投入。
最难办的是缺少抵押物,对于农民来说,最重要的是土地,宅基地不能抵押,林地、耕地等属于集体财产,也不能抵押。
3. 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1)农村金融体系结构与运作机制存在严重缺陷,机构网点少。农村金融机内构网点分布不均匀。容在东部地区,网点过于集中,但是在中西部有些乡镇都没有设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
(2)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2003年以来,作为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仍存在一系列问题。
(3)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高的。比如2007年末,全国县域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平均数达到13.4%,而这个比例高于全国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例。
(4)产品和服务单一,支农功能不强,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农民贷款难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等问题依然存在。
(5)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政策性金融和商业金融没有形成合力,在农村地区进行信贷资金投放缺乏宽松的政策环境和信用基础。
4. 三农的金融问题
金融体制对农业的支持、对县域经济的支持相对来讲严重不足,那么,从金融的角度看,如何解决“三农”的问题?
(一)要尽快恢复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农业务,同时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既想发展农村经济、启动农村市场,又不想付出代价,这是不现实的,只不过我们如果对政策性金融管理好一点,减少人为的失误和腐败,我们的损失就会少一点,以最少的代价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对支持“三农”的政策性投入,国家要建立政策性金融的财政补偿机制,在国家的财力允许的情况下,要及时向政策性金融提供贴息资金和呆账损失的弥补,以及时化解政策性金融的风险,不要让风险积聚过大。
(二)在政策性金融的带动下,积极引导商业金融加大支农力度。一些农业高科技、规模化、产业化和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在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下形成一定生产能力以后,商业金融要及时给予配套资金。对于长期只存不贷或达不到存贷比例的商业金融营业网点,要强行退出市场,遏制从农村大量抽走资金的做法。
(三)扶持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提高支农能力。对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应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责。那些认为农村信用社不是国营的金融机构,就不能享受同样待遇的思想是对农村信用社的历史不了解,其结果是导致农村信用社的风险越来越大,不但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极为不利,而且导致农村金融体系崩溃,甚至出现全国性的金融灾难。
(四)邮政储蓄组织的资金,大部分应通过政策性金融反哺“三农”。由于邮政储蓄的存款大部分来自县以下,主要是农村,这部分资金应通过政策性金融用于支持县域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同时增加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再贷款,提高其支农能力。这样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缩小贫富差距,扩大内需,进而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五)适当改变目前的农业生产模式,进行大规模的产业化生产,这样才能吸纳较多的资金,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目前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对于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生产力起到巨大的作用。但是,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只能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而不能解决农民的小康问题。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以下弊端:一是不利于机械化生产,影响劳动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二是不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生产,没有资金投入搞科研,即使有科研机构研究出新的技术,推广也困难;三是难于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现在农民的生产往往是生产出产品找不到市场,虽然有公司加农户这样的模式,但毕竟多了一个环节。当市场出现变化时,要么是公司不讲信用,要么是农户不讲信用;四是不利于农副产品的深加工。一些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为什么发展不起来,主要原因是难于有稳定的质量和数量的原料来源,一家一户的农户来生产,要么是质量难于保证,要么是数量难于保证。上述的四个问题,都是在市场经济中生产遇到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农村经济是不可能有质的突破,即使金融的改革能重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农村也没有很好的投资环境吸纳较多的资金。硬性地加大对农村的投入也只是没有多大效益的投入,最终又形成更多的不良资产。因此,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土地的再承包,使土地集中在懂经营的农业企业家手中,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的大生产。农民既得到一定土地承包费,又可以干其他的副业,可以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低生产率的劳动中解放出来。

5.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三农”金融服务
“三农”工作关系国计民生,历来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加快农村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对于加强和改善“三农”金融服务提供了新机遇,提出了新要求。但也要看到,“三农”金融服务仍然是我国金融服务中比较薄弱的地带,“三农”金融发展中仍存在不少两难问题。笔者认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三农”金融服务,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问题,努力把“三农”金融服务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首先,要处理好商业化经营与社会责任的关系,这是困扰“三农”金融服务的根本问题。笔者认为,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应该坚守两个底线:一个是党和国家要求的社会责任底线。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控股的金融机构开展“三农”金融服务,是履行国有资本意志的必然要求,不能单纯地追求利润最大化,风险偏好也要建立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上。另一个是商业化经营要求的保本底线。实践证明,不计成本、不讲风险地服务“三农”,会挫伤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也会削弱金融机构的长期服务能力。
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过程中,应当将这两个底线有机地统一起来。一是坚持以发展带动服务“三农”能力提升。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商业化服务“三农”的新路子,寓服务于发展之中。二是努力寻求商业化经营和践行社会责任的结合点与平衡点。在对外服务上,金融机构要积极运用商业金融模式支持政策性、公益性强的“三农”发展事业;在考评机制设计上,金融机构在考核基层机构点均、人均业务量和效益时,可探索加入对服务“三农”社会责任相关指标的考量,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主动地服务“三农”。三是树立和增强“雪中送炭”的责任感。比如,在西藏、新疆等老少边穷地区,虽然经营成本较高,但当地群众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和愿望仍然较强,金融机构应坚持在这些地区设立多种服务网点,以发扬和体现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其次,要处理好关于统筹管理和放权搞活的关系。“三农”客户具有受自然条件影响大、区域差异显著、信息不对称等特征,难以与一些金融机构过于集约化的经营体制相适应,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妥善处理好统筹管理和放权搞活的关系,以进一步贴近市场、贴近“三农”,提高“三农”金融服务的效率。
一是厘清各级机构的职能分工。金融机构要深入基层、员工和客户,理清哪些事项需要总部统筹管理,哪些需要放权到分支机构,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各级机构的经营管理权限。二是积极稳妥地推动适度简政放权。金融机构可以采取“试点-评估-优化-推广”的方式,做到既放权于基层,缩短管理和决策链条,又“放而不乱”、风险可控。三是要做好管控引导。在具体经营事项交由分支机构负责的同时,金融机构总部也要切实加强管理、督导,形成服务“三农”的整体合力。
第三,要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关系。能不能科学而艺术地把握好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平衡点,是决定“三农”金融服务成败的关键,最能考验出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要坚守“三农”业务发展的风险底线。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的过程中,必须始终绷紧风险控制这根弦,坚持底线思维,任何时候都要将不良贷款控制在能“承受”范围内。二是适度提高对“三农”业务的风险容忍度。金融机构应通过优化调整经济增加值、内部转移定价等管理考核指标,打消基层机构服务“三农”的顾虑。监管部门也应坚持差别监管,适当放宽“三农”业务不良贷款等考核指标的监管标准。三是切实加强“三农”业务专业化风险管控能力。这是应对“三农”金融业务风险大的根本之道。
第四,要处理好资源投入和效益产出的关系。现阶段,农村金融资源投入大、经营成本高、效益产出低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对“三农”和县域市场增加资源投入的积极性。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多方努力。
一方面,金融机构要以战略眼光来审视和衡量“三农”金融业务。金融机构要从近景、中景、远景等不同角度进行对比分析,发掘“三农”业务的战略价值和长期效益,做好资源投入的总体规划。另一方面,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增加农村金融资源投入的外部环境。各级政府应当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各类财税、保险、货币和监管政策支持,强化正向激励。
此外,在发展创新型“三农”金融业务方面,一是要推动服务模式创新。重点是要强化城乡联动、行司联动、境内外联动,提供信贷、发债、票据、租赁、理财、保险等跨领域金融服务,构建新型综合化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二是要推动产品创新。近年来,“三农”金融产品创新聚焦在破除农村抵押担保瓶颈上。农业银行在这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2009年推出了林权抵押贷款,近三年来累计投放林权抵押贷款172亿元。2014年,农行又率先在同业中推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三是要推动技术创新。当前要着力把互联网金融的理念、技术和产品运用到“三农”金融服务中。
6. 简述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1、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首先,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头重脚轻,在乡村一级形成断层。乡村一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技术力量薄弱,远远不能满足农户对社会化服务的需要;其次,自身发展困难,对农户带动能力不足。
2、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间的职能定位不明晰。中国各种农业服务组织间的角色经常错位,应由政府农业技术部门承担的职责却往往推给乡村集体,本来可由营利性组织或合作经济组织承担的职能,政府农业技术部门却常常插手。
3、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供求存在差异。现有的服务主体在产前、产中提高的服务较多而产后服务较薄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尚与农民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质量差。
4、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资金管理方面存在弊端;农业金融保险部门为弄服务的积极性不高;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市场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6)农业金融服务问题扩展阅读:
2014年以来,我国发展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虽然逐步明确了以农户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为重点,但是,相关政策的多面性、各方解读的随意性决定了在地方政府实际执行过程中并不能被真正突出。
历史经验和现实情况表明,农户家庭经营可以最大限度地适应农业的生物性特征,更好地安排劳动力,通过集约和多样化劳动充分实现土地生产力,也能保证生态可持续农业模式;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经过多年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其对农业的服务作用也逐渐增强,其地位也越来越重要。
7. 中国农业金融问题
这几个虽然不是专业的农村金融网站,但都对农村金融有很多的讨论和报道.
中国金融网:http://www.zgjrw.com
每天第一时间报道金融要闻.
金融时报-金时网:http://www.financialnews.com.cn
《金融时报》是党和国家在金融经济领域的重要舆论阵地,是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指定披露重要金融信息.
中国金融资源总库:http://finance.yrzjw.com
8. 农业需要什么样的金融服务
1;2、持有有效身份证、有固定工作证明5,如房产。最好是到银行柜台申请信用卡。前3个条件必须具备、提供两名联系人、股票;8,审核通过后会有电话通知的、盖有单位财务章的收入证明6;7、债卷等;3、汽车,尽可能的提供4-7条证明材料、无不良信用记录4、年满18周岁网上是可以申请信用卡的。信用卡申请条件,会提高卡成功率和信用额度,最好到银行柜台直接申请、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其它财力证明。信用卡是否有该行借记卡没有关系,但审核通过的可能性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