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业在IPO中关于募集资金及其投向的规定是
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认真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贰』 请问该公司用收藏的方式向社会募集资金是合法的吗在行政许可审批范围内的项目吗
肯定是违法的涉嫌非法集资罪。你可以向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举报。
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利息,高回报。
『叁』 你好,我所在的单位要进行向社会中集资,是有限责任公司,但又不属于债卷,也不是股份有限公司
非法集资的定义和特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该《通知》规定非法集资具有如下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上市公司募集股份(《公司法》第153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债券(《公司法》第164条)必须取得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监部门的审批。非经法定部门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从律师实务角度来说,对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的金融活动,必须找到法律明确规定的审批程序,否则该金融活动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我建议你最好搞清楚你们公司是什么形式筹资
而且向公众借款也可能是触犯 非法集资
『肆』 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不挂牌上市的情况下)
私募资金,危险啊
『伍』 创业投资公司可以向民间募集资金么
首先就是要找到一个好的上级如果你运气好 能找到一个好的上级代理那他在给你授权后 就会给你传授一些开店经验 耐心教你如果你运气不好 遇到一个不负责人的上级代理他会在还没搞定你之前 给你吹得个天花乱坠 等到给你授权之后 就对你爱理不理 那个时候你就哭吧 或者骂他王八蛋除此之外你没有任何办法 因为我遇到的就是这样的上级后来我也是遇到一位好心网友 才得以解决一系列的难题加油吧!万事开头难 要嘛就不干 要干就下定觉心好好干
祝你成功
我的联系方式 就是下方的扣扣号 我可以教教你
『陆』 私企如何募集资金啊还不够上市的条件,但是想向社会募集资金。
任何企业都可以向社会募集资金啊 但前提是你要先而到证监会的批准 不过这个批复可不是一般企业能办下来滴 可能连受理都不会受理 不经批准而私自募集资金 那就是非法集资了
『柒』 资本公司投资项目如何募集资金
1、资本公司投资项目一般都通过成立基金的方式来募集资金
一、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2、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股东的条件:
一)持股5%以上
1)注册资本、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
2)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3)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4)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5)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6)最近3年在金融监管、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二)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1)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业务;
2)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3)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3、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二、
1、承诺函
股东对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作出的承诺,以固有货币资金出资且不受制于任何第三方的承诺。 主要股东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不少于3年的承诺。
2、确认书
同意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股东信贷记录等社会信誉情况进行查核的确认书。
3、申请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拟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名称、目的、设立方案、股东资格条件等,应由各股东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确认。
4、商业计划书
主要内容包括: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必要性、可行性、主要股东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目的、基金管理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发展计划以及开业后3-5年财务预测等
5、股东情况
1)基金管理公司拟任股东基本情况表(表格见附件,如内容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2)法人资格及业务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家有关监管机构颁发的业务许可证或法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注册资本及经营状况
A、股东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财务报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相关纳税情况说明。
B、主要股东从事证券经营、信托资产管理业务情况说明。特别要说明证券自营、接受委托从事证券投资及管理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资金信托计划等的投资规模、管理方式、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投资运作及收益情况等。
C、除主要股东外的其他机构股东的业务经营、主营业务收入、盈利等情况说明。存在证券自营、接受委托从事证券投资及管理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资金信托计划等业务的,需要说明其投资规模、管理方式、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及收益情况等。
4)股东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情况说明
5)遵规守法和社会信誉情况
股东所在地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出具的最近三年没有对其进行处罚及不存在不良记录的证明文件,商业银行出具的信贷记录证明文件。
6)股东已参股基金管理公司情况说明
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是已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应就以下情况作出说明:已参股的基金管理公司名称、出资金额与比例、历年投资收益情况、向基
金管理公司委派人员情况、行使股东权利与履行股东义务的情况等,并说明再次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原因及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
7)股东与关联方关系说明
各股东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与示意图,逐层说明各股东股权结构直至最终权益持有人,以及其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人关系。
8)股东按照其自身决策程序同意出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决定
持股5%以下境内股东只需提供上述1-2、7-8项材料,自然人股东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发起协议/合资合同
主要内容包括各股东对拟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出资金额与比例、股东在设立准备期间的权利与义务、股东对基金管理公司筹备组的授权等。
7、设立准备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人员准备情况,主要包括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到位情况;
2)基金管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情况;
3)办公场所购置、租赁及相关设备购置的方案。
8、公司章程
9、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
10、内部管理制度
11、拟任从业人员资格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至少包括符合规定的董事长、总经理、督察长任职申请材料及董事报告材料;
2)现场检查之前需提交基金经理及其他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的基本情况;
3)股东(大)会关于选举董事,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聘用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决议。
12、拟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还须根据相关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13、法律意见书
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对股东资格的确认,重点是股东遵规守法和社会信誉情况的确认;
(2)对股东是实际出资人,不存在通过信托合同、托管、秘密协议等形式进行出资的确认;
(3)对股东与关联方关系说明的确认,重点是对实际控制人或者最终权益持有人的确认;
(4)对发起协议/合资合同合法性、有效性和全面性的意见;
(5)对基金管理公司章程(草案)合法性、有效性和全面性的意见;
(6)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任职资格、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的意见。
希望可以帮到你!
『捌』 有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可以募集资金吗
有吸储资格的金融机构只有银行而已。
『玖』 向社会募集资金的群众团体需要备案吗
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是社会团体内部设立的承办社会团体日常事务的机构,是社会团体执行机构的日常工作部门,如办公室、秘书处、财务部、宣传部等。
社会团体负责人包括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提交《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编号:09)。对符合条件、材料规范的,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备案。
提交《社会团体办事机构注销备案表》(编号:10)。经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印章。
(1)《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编号:11);
(2)《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12)(卸任负责人不必填写此表)。
社会团体新增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卸任均应履行负责人备案手续。
『拾』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有募集权吗中国有哪些机构可以募集资金
你说的是集团还是股份公司?如果就中石化股份而言,回答如下(引用2007年年中的资料):
一,所有权:中国石化集团及其他国有股东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呈现典型的“一股独大”特征。至于中石化集团则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二,内部治理结构:从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的机构设置及激励机制三个方面来研究中国石化的内部公司治理:
1、中国石化的股权结构。该集团的股权结构呈以下特点:一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绝对控股。中国石化在重组改制上市过程中,既坚持石油石化基础产业以公有制为主体,又努力构建多元制衡的股权结构,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控股地位并未改变,并逐步得到强化。2001、2002、2003年末,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对中国石化控股比例均为55.06%。2004年,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受让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部分股份。转让完成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合计持有中国石化588亿股,持股比例为67.917%。至2005年末,中石油化工集团持股比例达71.23%。中国石化集团对中国石化的控制权得到进一步加强,国家控股也保证了中国石油战略计划的一致性。二是股权结构逐步多元化。从2001年以来中国石化股权结构演变来看,除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保持较强的控股地位外,2005年末,国家开发银行和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持股占6.19%,外资股占19.35%,国内公众股占3.23%,多元制衡的股权结构有利于该集团实现成功的公司治理。
2、中国石化的组织结构。遵循《公司法》和证交所上市规则,中国石化成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引进了独立董事制度。股东大会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表现在其对董事会的制衡和授权上,中国石化股东大会将其决定投资计划、资产处置、对外担保的明确并有限授予董事会;中国石化董事会由13名成员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公司董事由全体董事会成员过半数投票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国石化的许多董事既是董事会成员,又是高层管理成员,董事长由国家委任。从资本市场的表现来看,中国石化的董事会发挥的作用基本上得到了投资者的认可。中国石化监事会由12名监事组成,包括8名股东代表和4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管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国石化的12名监事中有10名在公司领薪,监事会成员全部是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或行业内资深专家,专业性较强。
3、中国石化的激励制度。中国石化遵循“永不满足、各得其所”的理念,建立了公司的激励机制。该公司在严格定编定员的基础上,对干部实行竞聘上岗,对工人通过技能鉴定和考核择优上岗,在搞好再就业培训的同时,减员分流人员直接进入社会失业保险,使员工树立竞争意识、忧患意识、进取创新意识。在分配制度上,积极引入劳动力市场价格,调整职工收入关系,拉开岗位分配差距,实行高级管理人员特别薪酬计划,使员工收入和公司业绩紧密挂钩。中国石化于2000年底建立长期激励机制,实行股票增值权计划,使用每股净资产的增加值来激励高管人员用董事,滚动授予,定时行权。规定自授予之日起的第三年、第四年和第五年,行权的比例累计分别不得超过授予该被授予人的总股票增值权的30%、70%和100%。中国石化通过实施上述激励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各级员工的积极性。
三,外部治理结构:中国石化的外部治理主要来自于中国政府、员工、健康、安全环保体系。中国石化作为国有控股企业,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对中国政府负责。它对47个贫困县开展对口扶贫活动,累计投入7.5亿元资金建设基础设施,新建246所学校。员工是中国石化的地位较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该公司本着对员工负责的原则保护员工基本权益,但其也面临大量裁员的压力。中国石化是中国环保工作做得最好的公司之一,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完善,但其也面临较高的成本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