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机构存在的意义
1.金融中介机构是专业化的融资中介,其基本功能是: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融通资金;降低交易成本并提供金融服务便利;改善投融资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风险转移与管理。
2.金融机构是特殊的企业,与一般经济单位之间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金融机构的经营对象是货币资金,经营内容是货币的收付、借贷及各种与货币资金运动有关或与之相联系的各种金融业务;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主要是货币资金的借贷或投资关系,金融机构在经营中必须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金融机构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挤兑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金融机构的危机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甚至引发严重政治或社会危机。
3.金融服务业与一般产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相比具有其他产业无法比拟的极高比率;所支配运营的资本规模与权益资本的比率相对其他产业高;属高风险产业。
4.金融机构体系分为国家金融机构体系和国际金融机构体系。国家金融机构体系是指在一个主权国家里存在的各种金融机构及彼此间形成的关系,主要包括管理性机构、商业经营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三类。在国家金融机构体系中,管理性机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具有金融管理和监督职能的机构;商业经营性机构是指经营工商业存放款、证券发行与交易、资金管理等业务,以利润为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专门配合宏观经济调控,根据政策要求从事各种政策性金融活动的金融机构。
5. 国际性金融机构是多国共同建立的金融机构的总称,可分为全球性金融机构和区域性金融机构两大类。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主要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国际开发协会、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国际清算银行等。区域性金融机构包括:亚洲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
6.20世纪50年代特别是70年代以来,金融机构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变化,主要表现在:金融机构在业务上不断创新,向综合化方向发展;兼并重组成为现代金融机构整合的有效手段;金融机构的组织形式不断创新;金融机构的创造性更强、风险性更大、技术含量更高;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频繁创新。
15.金融中介机构的多样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其建设之路要靠市场开拓和在市场开拓基础上的政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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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存在哪些问题
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地银行机构加大了对科技型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以某市为例,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该市银行业机构为150多家科技型企业授信130亿元,占全部授信的15%。然而,银行在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制约因素,影响到了科技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企业财务状况或生产经营状况无法满足贷款条件大部分的科技企业为发展中的中小企业,经营发展不稳定,如某市一家科技研发企业,获取一个项目从研发到投入生产需要大概2年时间,期间客户只预交少量订金,研发成功即可获的全部研发资金,如不成功则合同失效,企业自行承担研发费用,企业因生产周期长、研发费用高、经营风险大,难以达到银行贷款条件。
(二)可供抵押担保的资产少通常科技企业自有资产少,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少,缺乏有效担保,如某市科创园区为近年来科技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但大部分科技企业为租用园区工厂,自有资产不足以提供抵押担保;另一方面,科技型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因技术性强、专业性高,难以评估作押。
(三)银行服务科技型企业能力和意识有待提升银行专业化产品和服务差异化、特色化还不够,对科技型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还不能完全得到满足。目前,大部分银行基于资金安全方面的考虑,贷款资金必须有符合条件的抵押,某市仅有商业银行在试行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且信贷产品、信贷担保、业务流程、风险评价等主要还是面向传统产业客户和传统有形资产,未根据科技企业的特点建立有区别的信贷业务系统,也没有相应提高对科技型企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考核。
(四)科技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需完善缺乏再担保机构以及地方担保机构能力偏弱,部分担保机构对企业发展评估专业性有待提高,仍然以企业是否有担保、抵押为评判标准,弱化了为企业提供有效担保的效果。
(五)政府对科技型企业支持有限虽然有政府“两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但这些资金在高新技术发展资金中所占比重小、安排分散,不能对一些好项目大项目提供有力支持。
(六)融资渠道单一调查显示,银行信贷仍是科技型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占企业融资的80%以上。社会性的投融资渠道不畅、方式不多。一方面是大量社会资本积淀,另一方面由于科技型企业投资风险大,易受经营环境的影响,变数大、资产少,相应负债能力也比较低,风险较大,难以吸引投资者。企业获取资金困难,致使一些好项目因缺少资金支持,难于做大做强,不能形成规模效益和实现产业化。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的实践
(一)加强监管引导金融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引导银行加强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一是引导银行建立完善适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信贷业务流程;二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基层机构的审批权限;三是在人力资源、财务资源和信贷规模等方面争取更多的政策倾斜;四是对科技型企业不良贷款进行科学考核和及时处置;五是鼓励银行业机构创新科技型企业融资产品、融资渠道、担保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需要。
(二)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各地紧紧抓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历史机遇,积极搭建科技专营支行,某市目前有2家银行机构成立了科技专营支行,并配备了相关专业人才,在建立商业可持续的科技型企业贷款机制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大力推动风险补偿机制建设针对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大的特点,各地政府出台了《科技和金融试点信贷融资业务风险补偿暂行办法》,实现了科技型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建设的重大突破,对全面改善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办法》通过对科技支行提供一定数额的坏账风险补偿和奖励促使银行提高风险容忍度,降低贷款门槛,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入。
(四)进一步丰富金融服务品种根据科技型企业市场状况,各地银行业机构及时开发出满足科技型企业需求的新产品,如某市商业银行与市中小企业创新中心、市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合作,推出“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并推出针对以企业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或货权为抵质押担保项下的“仓储通”贷款业务;农村信用社推广互助式会员制担保贷款,为9家科技型企业授信5200万元,累计投放资金3700万元。
(五)对科技型企业开展上市辅导融资与融智相结合,对有上市预期的科技型企业不仅在资金上给予支持,而且在上市规划与辅导,募集资金监管与使用,后期发展规划等方面给予有效的智力支撑,帮助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以某市为例,在银行的帮助下,该市有2家科技企业将于2年内实现上市,企业发展即将步入新阶段。
(六)积极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以某市为例,为帮助企业实现融资方式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2014年度由浦发银行该市支行主承销的1家科技企业的5亿元中期票据成功发行,为企业拓展了低成本资金的来源渠道,有效支持了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对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对科技型企业的专业化服务机制,开展好间接融资服务进一步推动科技专营支行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产品标准化、作业流程化、核算独立化、风险分散化,指导科技专营支行坚持重点服务科技型企业的经营方向、经营理念不变。探索科技支行“一行两制”模式,坚持并完善科技支行“五个单独”管理体制——单独的客户准入机制、单独的信贷审批机制、单独的风险容忍政策、单独的拨备政策和单独的业务协同政策;推动贷款审批权限的下放;坚持信贷评估时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兼顾、重大项目的联合评审、风险管理前移、团队责任制,完善科技支行风险管理机制。
(二)探索知识产权质押模式,开发适合科技型企业的金融产品指导专营机构不断探索和创新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进产品服务创新,满足科技企业的发展需求。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不断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处置方式;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流程,开通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绿色通道”;制定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和实施办法;探索“评估+担保+信评+辅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模式。建立“统借统还”融资平台的模式;探索信贷工厂模式,推进联合互保贷款;探索“贷款银行+助贷机构”的小额贷款模式。推进质押贷款创新,不断创新保理融资模式。推进股权质押贷款、合同能源贷款、应收租金保理、债权保险融资等方面的创新。
(三)完善科技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企业提供切实有效服务大力推进科技担保机构的创新。推进科技担保在担保模式和反担保模式方面的创新,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互助担保、补贴资金贴现,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无形资产质押;推进科技担保在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方面的创新,包括但不限于创业担保、担保换分红和担保换期权。探索贷款银行、产业园孵化器、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政府专项支撑资金、科技担保机构共同担保的“科技型企业融资联合担保平台”模式。
(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与机制统筹市县(园区)两级支持金融、科技等相关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建立政府、金融机构联动的风险共担机制,重点用于信贷风险补偿、创投风险补偿、融资担保债务发展、引导基金资本金注入和科技金融平台建设工作经费,发挥国有资本战略导向作用,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支持科技金融体系发展。探索政府购买科技创新成果、服务及采购高科技企业产品的新模式;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探索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加科技投入。
(五)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促进股权投资发展的政策,依托当地区域优势,积极引进全国性或区域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机构和拓展业务;通过政府出资引导,组建产业重组基金,促进成长型企业的发展提高和衰退期企业的整合重组。通过税收优惠、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办公服务和项目对接等政策优惠,创造创业风险投资市场发展的良好环境。逐步形成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聚集区,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为PE、VC等风投资本提供通道,拉动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跟进。完善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系统,通过上市奖励、土地优惠,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或返还和提供中介桥梁、历史遗留解决、协调服务等,促进科技企业上市。搭建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其综合服务功能,有组织推进金融创新和服务协调,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
C. 金融机构存在的必要性
金融机构是特殊的企业,与一般经济单位之间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金融机构的经营对象是货币资金,经营内容是货币的收付、借贷及各种与货币资金运动有关或与之相联系的各种金融业务;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主要是货币资金的借贷或投资关系,金融机构在经营中必须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金融机构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挤兑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金融机构的危机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甚至引发严重政治或社会危机。
金融服务业与一般产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相比具有其他产业无法比拟的极高比率;所支配运营的资本规模与权益资本的比率相对其他产业高;属高风险产业。
D. 产业投资基金是如何参与到ppp项目中的具体作用是什么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公共部门和社会资本合作,以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共同提供公共产品。尽管目前PPP模式仍处于试点推广阶段,但是,总体上看,PPP模式取代地方融资平台,已经是大势所趋,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地方政府负有偿还债务余额约为10.89万亿,其中融资平台债务占比约为40%,加上或有负债,地方性债务余额将达到18万亿。在地方债务高企、发债受限的情况下,PPP模式成为未来新型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模式之一。
为进一步规范PPP项目发展和运营,发改委发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财政部公布《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同时发布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通知》中明确指出了政府作为监督者和利润调节者的角色,既要合理宅股社会资本的回报率,同时也要兼顾政府财政负担和公共项目的社会公益性。《办法》出台也将进一步规范PPP的运作与管理。
这一模式的出现进为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服务创造了条件。随着地方融资平台的受限,商业银行信贷将瞄准PPP市场,为其提供融资服务。同时拥有金控集团北京的中信、平安等银行还将搭建PPP金融服务平台,发挥自身集团优势。
一、PPP的内涵与外延
1、概念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司合作模式,20世纪80年代起源于英国,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模式特点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赋予私人部门特许经营权,私人部门通过独立运营和收益权获取利润,之后政府回收项目。这种模式的主要初衷是为了解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当中的融资难和运营效率差的问题,同时也拓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活跃社会资本。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高企,很难继续满足民众不断增长的对公共基础设施的需求。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合作参与建设基础设施将是未来城镇化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提供的主要方式,这也对于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有较大作用。
2、分类
PPP分广义和狭义。狭义的PPP是指政府与私人部门组成特殊目的机构(SPV),双方共同参与公共基础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广义的PPP分为外包、特许经营和私有化三类。外包类下,私人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的工程建设,较少舍弃后期的运营和管理,整个过程以政府为主导,私人部门积极性较低,承担的风险较低,主要收益来自政府付费;特许经营类下,政府赋予私人部门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由私人部门负责整个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政府起到监督和利润分配的角色,私人部门收益来自项目运营收费和政府补偿,特许经营权到期后,项目移交给政府,该模式下,政府和私人部门共担风险,私人部门积极性更高,典型的模式为BOT模式;私有化类是指私人部门在政府监督下,进行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营,项目最终归私人部门所有,双方的合作也是长期的,该项目下,私人部门承担较大风险。
此外,还可以根据项目收入来源的角度,将PPP项目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经营性项目一般采取使用者付费的方式盈利,非经营性项目由政府向私人部门出资,以保证私人部门收益,介于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被称为准经营性项目,其特点是私人部门通过使用者付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获取收益。
3、PPP模式的主要优点和缺点
PPP模式下,政府负责监督,私人部门负责全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营。主要优点有:首先,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合作,有利于发挥私人部门的管理优势,提升公共基础设施的运营效率,对于政府而言,则有利于减轻政府在基建投资中的债务压力;其次,政府与私人部门共同参与,共担风险,政府通过利息贴现、补偿等机制保证私人部门的收益,提高私人部门参与的积极性,促进投资主体的多样化;最后,宏观经济环境表明,房地产投资增幅下滑至12.5%,基建投资增速上升,“一路一带”、环保产业、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带来大量的基建投资机会,基建投资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在政府债务高企的情况先,社会资本的参与将有效减轻地方政府压力,同时也将拓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有利于活跃民间资本,有利于实现公私双赢。
由于PPP模式本身的特点,也具有一定的缺陷,主要有:首先,如何处理利润分配,社会资本以利润为目标,而公共基础设施以公益性为目标,二者具有一定的矛盾性,而政府在其中充当的正式利润分配者的角色,促进社会资本的参与必须为社会资本提供良好的回报。这也是PPP模式能够维系的重要前提,国内成功的PPP案例是“北京地铁四号线”,失败的案例是“鸟巢”,后者之所以失败,原因在于“鸟巢”承担了较多的社会公益责任,后续的商业运营受到诸多限制;其次,政府信用风险,地方政府信用与社会资本的收益密切相关,地方政府违约或无法兑换收益承诺,将对私人部门造成较大损失。
二、PPP主要模式分析广义
PPP模式主要有BOT、BT、BOO、 BOOT、ROT、BTO、DBFO、TOT、DB等。
BOT模式最标准的PPP模式,项目过程权责明晰,政府的责任主要是监督,为保证私人部门项目收益,政府会想其提供一定的投资补助、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BT模式是建筑行业经常使用的模式,由于政府承诺负担项目期间的融资利息支出,因此私人部门和银行参与的积极性很高;BOO模式最大的特点是项目最终归私人部门所有,政府负有长期的监督责任,与之区别的是BOOT,后者拥有一定期限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并不是长期的。受到不同项目的需要以及不同模式的特点的影响,BOT是经营性项目的最佳选择,经营性项目可以保证私人部门获取可预期的收益,非经营性项目适合采用BT模式,比如医院、学校的大楼,以及道路、桥梁。
不同的PPP模式有所区别:BOO模式私有化程度最高,私人部门风险最高,其次是DBFO,BOOT、BOT。风险分配的另一端是收益分配,政府在PPP运作过程中不仅充当监管者,也充当着利润分配者的角色,既要保证项目回报率对社会资本具有吸引力,又要考虑公众公益性的需要,避免与民争利。
三、商业银行如何参与PPP
当前新型城镇化PPP项目如火如荼, PPP项目将成为商业银行的贷款投向。与传统贷款人角色不同,商业银行在PPP项目中将担当综合化的融资服务咨询机构,一方面,银行为PPP项目提供良好的金融资源,包括贷款、投行、保险、信托等,另一方面,银行业将积极参与到项目的设计、开发等顾问服务,为项目开发提供咨询。
1、中信集团联动参与PPP——投贷模式
投贷模式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发放贷款和运用投行资金的形式满足PPP项目融资需求,发放贷款使得商业银行成为PPP项目的债权人,投行资金的介入使得商业银行可成为PPP项目的股东,商业银行既获得利息收入,也可以获得股息收入,这有助于调节银行收入结构。同时贷款和投行资金联动可以降低银行大规模贷款带来的风险,投行资金的参与也为银行更好参与PPP项目的运作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集团化模式
中信银行与一般商业银行相比,拥有控股金融集团背景,中信集团联合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信托、地产、咨询、基金等子公司,召开“中信PPP”模式合作论坛,组建中信PPP联合体,形成了由中信集团牵头,各成员公司联系人负责的模式,实现日常事务、项目信息的共享。具体运作过程中,中信银行提供项目融资、银团贷款、并购贷款、股权投资、对接险资、理财融资,票据、债券等产品。为应对PPP项目运作需求,中信银行形成了“总分支”的三级联动体系、前中后台部门之间协同配合的机制,专门针对PPP项目成立了领导工作小组。
从全球来看,在公共基础设施投资者当中,保险公司、资管公司和公共养老金充当主要角色,非银金融机构发挥更大作用,参与深度更高。大型基建投资项目能够带来相对稳定的现金流、较高收益率,最重要的是能够实现风险对冲,长期低风险可以对冲其他投资项目。在银行业大资管时代来临、金融自由化前景可期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非银业务更多地参与PPP。拥有多元化优势的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等将拥有更多机会。
首先,信贷和资金服务是中信银行第一要务,利用表内和表外资产为PPP项目提供融资;其次,中信银行担任PPP项目顾问,发挥集团优势,协同集团下属公司信托、咨询、基金等为PPP项目提供设计和融资方案;最后,发挥金融机构优势,充当PPP项目组织和撮合方,在PPP项目中,商业银行从传统的信贷服务机构转变为综合性的服务商。
2、商业银行贷款业务
2008年以来,地方政府通过地方融资平台举债刺激经济发展,使得地方政府债务高企,中央政府多次调研政府债务情况,并明确未来将集中清理地方债务,优先集中力量偿还到期债务。而另一方面,我国新型城镇化刚刚起步,预计未来六年将释放42万亿资金需求,在地方政府融资受限和偿还能力受质疑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将失去一大贷款投向。PPP的发展在满足新型城镇化所需基础设施的同时,也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新的贷款投向,PPP将成为城投债的替代和延伸。
以北京地铁4号线为例,介绍商业银行PPP贷款业务。
(1)北京地铁4号线分为A和B两个部分,A部分为土建工程部分,投资额为107亿元,B部分为机电项目,包括地铁车辆、售票系统等,投资额为46亿元。B项目由特许经营公司——北京市京港地铁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背景是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由港铁股份、首创股份和京投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港铁股份和首创股份分别占比49%,京投占比为2%。
(2)项目规划时间分为建设期和特许经营期,2004-2009年为建设期,2009-2034年为特许经营期,30年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北京地铁4号线将归政府所有。
(3)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收入来源包括车费和广告收入,同时京港地铁需要租用A项目的资产,政府承诺如果地铁人流量达不到当初目标,政府将降低A项目的租金,弥补京港地铁收入;反之,如果人流量超出预计,政府将提高租金,防止“争利于民”和超额利润。
(4)融资模式:京港地铁注册资本15亿元,剩余资金来自银行无追索权贷款,期限为25年,利率为5.76%,十年期国债收益率为5%,一般商业贷款为6.12%。
京港地铁4号线是成功PPP项目的典型。社会资本和政府合作提供公共服务,既保证了项目的公益性,也照顾了社会资本的利润。商业银行在SPV组建过程中提供了无追索权或者有限追索权贷款,期限长,利率低。由于整个项目有良好的人流量保证,利润稳定,银行贷款的安全性也比较高。在具体信贷模式上可以采取项目融资、银团贷款、并购贷款等。
3、银行理财借道支持PPP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显示,监管层有意鼓励银行理财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虽然明确限制商业银行层层嵌套通道,但是商业银行通过信托等通道参与项目投资仍然是可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参与PPP项目主要是通过与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由银行募集资金,信托公司负责投资PPP项目。银行理财资金进入PPP项目主要通过项目公司增资扩股或者收购投资人股权,并作为机构投资人股东,获得固定回报,并不承担项目风险,只是名义上的股东。退出时有股权转让和直接减资两种方式,股权转让是指项目公司支付股权受让金,直接减资是由银行支付给信托公司资金,然后返还给银行理财账户,程序相对复杂。
风险控制是主要考虑的因素,由于银行理财资金或者信托作为机构投资人股东参与PPP项目,虽然是名义上的股东,但是仍然面临竹入政府信用、项目失败等特殊风险,因此银行和信托在执行前,需要既做好尽职调查,规避项目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又要确保项目担保的可靠性,在最坏的事情发生的情况下,减少损失。
资管计划也可以参与到PPP项目中,途径之一是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是指由商业银行设立、直接以单一企业的债权类融资项目为投资方向、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托管、在银行间市场公开交易、在指定渠道进行公开信息披露的标准化投资载体。目前购买人主要是商业银行资管计划。具有标准化、可流通性、充分信息披露、程序简单等优势。此举有利于打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刚性兑付、服务实体经济。
4、资产证券化
PPP资产证券化是指以项目未来收益权或特许经营权为保证的一种融资方式,因此资产证券化主要适合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性项目。由于PPP项目具有以下特点,因此资产证券化是一种安全的融资方式。首先,由于PPP项目多是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面向全体公民,受众面比较广,而且需求弹性小,价格稳定,因此PPP项目可以带来稳定的现金流。
其次,现金流可以预测,PPP项目通过收费方式收回前期投资,在项目开始前可以对项目进行充分尽职调查,而且公共项目由于使用价格稳定,所以其现金流可以很好地被预测。
最后,项目安全性高,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良好的资产,而且风险在政府和私人部门之间被合理分配。
银行参与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一是可以通过信托等通道,用表外资金购买PPP资产证券化产品,PPP具有较好的安全性、长期性等特点,可以调节银行理财产品或资管计划的风险和久期;二是银行非银业务部门可以参与PPP资产证券化的设计产品和承销。
5、其他融资方式
(1)股权融资
由银行撮合组成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投资者由机构和个人组成,然后参与PPP项目公司股权。
(2)保理融资保理融资是指保理商买入基于贸易和服务形成的应收账款的业务,服务内容包括催收、管理、担保和融资等。保理融资用于PPP项目时,整个过程为,PPP项目公司将其在贸易和服务中形成的应收账款出售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拥有债权,并负责催收,此时PPP项目公司通过保理业务融资;另外一种是PPP项目公司的交易对手方在与PPP项目公司贸易和服务中,形成应收账款,贸易商将债券转让给银行,由银行向PPP项目公司催收账款。
(3)融资租赁
PPP项目公司与租赁商签订合同,由后者负责采购设备,然后租给PPP项目公司,此时租赁商拥有PPP项目公司一项债权,租赁商将其转让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负责向PPP项目公司收取租金。
四、总结
PPP方兴未艾,它将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模式之一,未来几年将释放数万亿的资金需求,PPP项目也已经成为继地方融资平台之后商业银行的又一大贷款投向,有利于银行同时发挥“商行+投行”优势。利好银行信贷业务、理财资管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
商业银行参与PPP项目主要通过银行贷款业务和非银业务,PPP贷款业务包括以商业银行信贷为核心的一系列贷款服务,包括并购贷款、银团贷款、项目融资等。
PPP项目贷款具有稳定的回报率和安全性,由于PPP项目多位公共基础设施,所以其主要风险被社会资本、公共部门和商业银行合理分担,因此PPP项目贷款风险较低。非银类业务参与PPP项目主要包括理财资管业务、投行咨询等,理财资金借道信托、券商等通道投投资PPP项目的股权或者债券,或参与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
相比较一般商业银行而言,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拥有金融控股集团背景的商业银行更具竞争力,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拥有充足的信贷资源,具有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拥有成熟的风险评估和调查体系;中信银行、平安银行等具有强大的金控集团背景,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和资源,在集团联动下,成立PPP项目联合体,充分发挥协作效应,可以为PPP项目搭建一体化金融平台,成为PPP项目的牵头人。
在银行参与PPP过程中,有两个方面需要注意:第一,是项目收益与期限,在以前地方融资平台下,债务多拥有隐性政府担保,但是在PPP模式下,项目公司债权具有期限较长、利率偏低的特点,并且没有政府隐性担保,这主要取决于PPP项目的公共属性,较长的特许经营期和稳定的利润使得PPP模式很难带来较高的回报,这也是部分信托资金一直存在的顾虑;第二,是项目风险,PPP模式有望取代地方融资平台,但是未来政府很难继续为PPP承诺隐性担保,因此商业银行参与PPP需要做好事前尽职调查,选择优质项目和优质企业合作。
E. 产业金融的一体化
产业金融的系统运作是实现产业与金融的一体化,实现系统性的运作。产融一体化也就是产融结合,是指产业与金融业在经济运行中为了共同的发展目标和整体效益,通过参股、持股、控股和人事参与等方式而进行的内在融合。产融结合是企业达到相当规模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经之路。这种模式是国内外众多大型企业集团发展的轨迹之一,当今世界500强企业中,有80%以上都成功地进行了产融结合的战略行为。 世界产融结合的历史可以划分为四个时期:第一是产融自由融合时期(20世纪30年代之前),发达国家实行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政府对金融业和产业的融合方式基本采取放任自流的政策;第二是金融业分业管理时期(20世纪30年代—70年代末),三十年代的大危机引起了人们对垄断和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混合的疑问,于是美国率先实行银行业和证券业的分业经营,其他国家也大多追随美国的模式,使产融结合进入了以金融业分业经营为主的时期;第三是产融结合的曲折前行时期(20世纪80年代—20世纪末),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普遍发生了经济滞胀,有关放松金融管制、实行金融自由化的政策主张迅速兴起,金融创新成为这一时期学术界和实业界争议的话题;第四是产融结合蓬勃发展时期(21世纪初至今),全球经济蓬勃发展,金融创新从理论走入实践,产融结合多样化发展,融合的程度不断加深。
中国企业产融结合主要有三种模式:
第一,“产业+商业银行”模式。该模式是大型国企通过参股或新成立商业银行来实现产融结合。如首钢集团成立华夏银行。
第二,“产业+保险公司”模式。 该模式是大型企业参股或自身成立保险公司的产融结合模式。
第三,“产业+财务公司”模式。该模式是大型国企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产融结合模式。
中国的产融结合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融合阶段(20世纪80年代后期及90年代初的起步阶段)。中国产融结合的起步主要是由于政府发展大型企业集团的战略。其基本动因是资本的扩张需求,主要表现为工商企业参股金融企业。第二是产融结合的治理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大量的产业资本开始进军金融产业,组建、参股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混乱状况。中央政府于199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不允许参股企业,一些商业银行开始退出产业领域。这一阶段产融结合的主要动因是资本的盈利性需求,普遍追求最高收益率的经营模式使不少商业银行盲目创新业务,产融结合风险初显。第三是产融结合的曲折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随着资本市场的高速发展,产融结合的发展也呈现出势头迅猛的态势。
中国产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动因
从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看,选择产业金融发展战略的企业家一般认为产融结合不一定能保证公司的成功,但公司高水准的发展则一定依赖于成功地产融结合。全球化竞争压力------面对跨国公司及其附属金融公司的进入,产业集团有赶超国外巨头,进军世界500大的目标;当然也有多元化经营、分散风险的动机;有分羹金融业的企图;甚至还有装点门面,提高企业形象的需求。 入股银行之后,固然不能随心所欲获取资金,但在与其他企业同等条件下,在合乎银行向股东融资的各种法律规定之后,在融资上的便利显而易见。第一,我国金融行业的高进入壁垒导致整体行业较高的利润水平;中国整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发展的相对滞后导致金融业的高速发展前景预期。这吸引产业资本的介入,在资本产业转变过程中,产业资本实现了现实增值,提高了增长预期。第二,我国金融企业自身基于其运营机制的改变而需要外部资本的介入。加入wto和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促进金融业对外开放引入战略投资者,对金融企业自身的发展大有裨益,进一步,这还有助于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
中国的产业金融混合资本集团
当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实现结合之后,整个集团的内源性融资能力得到大大加强,其外部融资能力也得到大大提高。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产生大量资本需求的环境下,这对企业发展有着至关的作用。目前,产业金融混合资本集团呈现出迅速发展的趋势。其主体企业主要有上市公司和知名国内集团,其实体产业范围为成熟具规模产业,进入的金融领域包括信托、租赁、银行、保险以及证券。
中国产业金融发展的先行者
金融集团VS金融控股’: 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和德国的全能银行是金融综合经营最典型两种模式。金融控股公司不能从事非金融业务,而金融集团则没有这方面的严格限制。
《2006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的调查显示,在3515家样本企业中,有530家非金融企业同时投资了两种类型以上的金融机构,其中46家达到了控股地位;有230家金融机构跨行业投资了其它类型金融机构,其中66家达到了控股地位。该报告指出,“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分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是适合我国国情的综合经营模式”。
中国产业资本进入金融的误区和问题
战略方面------轻实业、重金融;重外部金融,轻内部金融;重金融机构投资,轻金融工具运用;重短期财务回报,轻提供长期金融服务.
操作层面------资本金来源并不符合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规定;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和黑箱操作; 多个部门牵头多头出击金融,有财务部门牵头的,有下属投资管理公司牵头的,所以内部政策、利益怎么协调,治理结构如何完善,都是这些企业需要面对的问题。
风险控制方面------缺乏风险意识,没有提前或及时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和专业管理团队;同时存在资金违规进入高风险市场等问题。
制度、配套的政策和监管等方面------从西方市场经济发展的普遍趋势看,以巨型化、集团化产业企业为主体的产业资本和以垄断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为中心的金融资本相互依存性日益增强,从外在信贷联系转向内在资本结合,形成“金融资本”,并在政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从我国情况看,产融结合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然规律,金融混业经营也不可避免,加上国内金融垄断及金融服务提供不足原因,难免有不少企业“试水金融”。由于缺乏对所谓“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法规,在信息、监管协调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难点,实际监管中也存在执行不力等原因,造成了“产业金融热”中许多不规范、不透明的操作黑幕。
产业金融集团重外轻内的反思
目前国内不少企业在上市后醉心于圈钱,而疏忽实体本业的持续发展,本末倒置,以至于失败.当实体企业进一步进入金融业时,不少试水者会因未能够深刻理解金融以实体为支撑为根本,而错失产融结合良机.国内产业金融集团可以直接学习和借鉴的是:香港同行之经验以及先行者德隆农凯金信等教训。将积极为其实业系统紧密合作伙伴、客户和供应商等提供借贷、租赁、投资银行等金融服务作为重点。将产业链资源整合作为核心战略,不断夯实主体根基,将旗下金融项目作为主体产业发展的配套工具,而非赚取暴利或暗箱遮掩物体……与此同时,金融机构的运营者也始终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中心.因为金融工具的杠杆功用与实体经济的支点功用之关系是一体的,缺一不可成戏.

F. 什么是产业银行
银行产业政策
银行业是金融业的核心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命脉,一直以来都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规范国内银行业,引导各家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国家相继出台多部指导性大法和很多法规等文件,对银行的发起设立、经营活动、营业范围、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界定和限制。
一、产业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2003年12月27日,国家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 并已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新《商业银行法》有一项条款备受关注,原来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而新法则将其修改为“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将给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留下了发展空间。
现行《商业银行法》借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制定的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增加了对商业银行加强监管的内容,同时对有关条文做出修改。
为了促进中间业务的发展,现行《商业银行法》适当增加了对商业银行可开展业务种类规定,主要包括办理票据承兑、买卖金融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以及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等内容。
修改前的法律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贷款项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应当发放贷款。因贷款造成的损失,由国务院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考虑到商业银行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经济主体,政府不宜强制其发放政策性贷款即特定贷款,为此修改后的法律删去了这一规定。
二、政策支持——剥离不良资产、注资、引入海外战略投资者
为帮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加快上市改制,国家不仅大幅减免四大行的税负,承担其近1.4万亿巨额不良资产,准许其发行债券融资;还通过汇金公司和财政部直接为其注资,其中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各自已经获得225亿美元,225亿美元和300亿美元,而加快上市步伐的建设银行二期又获得655亿人民币注资。通过一系列剥离不良资产和注资行动,令这些银行资产状况大有改观。而随后引入海外战略投资者的行动无疑又可以为国内银行带来先进技术和严格管理经验。目前已先期上市的建设银行受到海外投资者大力追捧,股价连创新高。
三、发展规范
(一) 促进业务发展
1. 为帮助国内银行突破以存贷业务为业务主体的不利现状,并避免因此可能产生的高金融风险,国家力推银行开展中间业务。其中《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陆续出台为国内银行大力发展此项业务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指引。
2. 《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对国内银行加强向国内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提出了政策指引意见。文件要求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及其他金融机构在各类贷款业务上对国内小企业加大投放,并对信贷投放的审核措施、管理办法、风险控制等方面提出意见,同时要求银行将该业务的开展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最后,要求各银行必须定期向银监会上报小企业贷款有关信息,包括小企业贷款金额、逾期率、损失率和贷款展期或重组率等。
(二) 控制风险
1.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对商业银行的房地产贷款业务的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指示性要求。具体指向与房产或地产的开发、经营、消费活动有关的贷款。主要包括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等。该指引目的在于努力控制和减少银行业案件可能造成的经济与声誉的损害,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2. 《人民银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人民银行主导国内商业银行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此将有效的防范和降低国内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并有力推动个人信贷业务的开展。
(三) 强化管理
1. 《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是国内第一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法规性文件,表明加强公司治理是今后国内行业银行改革的工作重点。该文件明确了董事会对商业银行的经营和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并对此作出明确界定;同时要求股份制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各自的权力和责任以书面方式加以界定。为保证公司发展的一贯性,该文件要求董事会确保商业银行制定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对于银行董事会及董事的尽职情况,银监会有监督权和要求整改权。
2. 《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要求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中,从确认,到剥离收购、至最终处置的各个环节均明确提出了基本尽职要求,并要求各银行加大对潜在风险的提示,并为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创新预留了空间。
3.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财政部)明确要求上市及拟上市银行采用未来现金流着宪法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而不再集体贷款损失准备的五类分级法;同时要求金融企业将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其价值以公允价值为准。该文件还对金融企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重新进行了界定。
四、外资银行管理
同国际银行业巨头相比,众多中资银行仍然十分弱小,且存在资产质量差、冗员过多、经营水平低下等严重问题。中国加入WTO后,国内银行市场将对外资开放,为了保护国内银行,帮助其发展壮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对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和开设业务等方面设定了不少高于对国内银行的规章。比如:在设立时,外资方出资资本必须是可自由兑换货币且必须为其在中国设立的分行拨备不低于1亿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作为营运资金;外资银行存放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不计息,其营运资产的30%须以央行制定的声息资产方式存在;外资银行的总资产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加储备金的20倍,其从中国境内吸收的存款不得超过其总资产的40%等。
G. 金融小白,怎样转行进入金融行业
转行金融,将意味着你接触一个全新的行业,全新的岗位,以下是一些关于行业、岗位、需要的技能、证书等;
第一、行业
金融行业领域细分,整体上分为买方和卖方,比如券商就是卖方,推销ipo项目,经纪业务零售等等,属于商场型。基金信托则是买方,集资然后去投资盈利,属于消费型。也有既是买方也是卖方的中介型,比如银行,买存款卖贷款吃利差;比如pe和vc,买未上市企业倒手转给下家。
1、银行:金融业最大体量的参与者
境内对公业务、境内对私业务、国际业务、银行的投行业务、银行间市场业务;
2、信托:金融产品的超市,什么都可以做成信托
基础设施信托、政信合作信托、矿业信托、房地产信托、股权投资信托、证券期货类产品信托、另类信托、按照产品还可以分成各种类别的其他信托;
3A、证券期货-券商
证券期货经纪(营业部)和咨询业务、投行业务、财务顾问业务、行业研究所、资产管理业务、自营业务、直投业务;
3B、证券期货-基金
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二级市场);
4、保险机构
财险、寿险、再保险、保险资产管理、保险经纪;
5、股权投资机构
天使投资、 VC(风险投资机构)、PE(私募股权投资机构)、PE(黑石、KKR一类做上市公司并购私有化的机构);
6、金融监管
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
7、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上交所)、商品期货交易所(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北交所)、新三板、地方性股权交易所(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地方性产权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中国登记结算公司)
8、证券市场专业机构(券商除外)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
9、非银行支付和信贷机构及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机构
第三方支付机构、小额贷款机构、P2P网贷平台、众筹平台
10、其他类金融企业
金融控股集团、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担保公司、第三方财富管理、
第二、岗位
金融行业的岗位中国全牌照的七张分别为银行,信托,保险,券商,基金,期货,融资租赁。
其中每个子行业的从业人员又分为前中后台,有业务岗,运营岗,技术岗,管理岗等,每个行业甚至每家公司对这些岗位类别的定义和划分也有所不同,单说业务岗,举例券商来说,即有broker和trader和dealer之分,另,对于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也分资金方(融资)、资产方(贷款or项目);不同企业的定义和差别还是较大;
第三、技能与资格证:
目前国内金融市场,对金融人才的需求很大,尤其是急缺金融分析师、金融工程师、特许财富管理师、基金经理、精算师、副总裁级高管、稽查监管人员、产品开发人员、后台工作人员(在财务、结算、税务方面有经验)等九大类人才。
金融分析师(CFA):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获得CFA资格几乎是进入投资领域从业的必要条件,全球至今仅有3.55万人通过考试,而我国大陆,目前约50人拥有此资格,未来3年对CFA的需求量将超过5000人。
金融工程师:注重金融市场交易与金融工具的可操作性,将最新的科技手段、规模化处理方式(工程方法)应用到金融市场上,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交易方式,从而为金融市场的参与者赢取利润、规避风险或完善服务。
特许财富管理师:5年以上金融机构工作经验,有良好的经济学基础和至少精通两个投资领域,其要求之高,很少人能通过。
投资管理人才:市场急需大量的投资管理人才,这些投资管理人才主要包括风险投资人才、融资租赁人才、金融业务代表、个人投资顾问等。
稽查监管人员:有能力胜任者,只有在薪水能高于原先30%到40%才愿意跳槽。
证书:金融行业比较有含金量的证书包括
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国家理财规划师(ChFP)、美国金融风险管理师(FRM)
美国注册财务策划师(RFP)、注册财务顾问师(CFC)、注册会计师(CPA)、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及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等;
H. 如果没有金融机构的参与,投资活动是否能够更有效的进行
正因为有了金融机构(银行,证券机构等)的参与,经济才能更有效的进行。没有金融机构的参与,投资活动不能够更有效的进行。
I. 经济学金融学CFA职业规划
金融学专业毕业通常有以下几种去向:
一、商业银行,包括四大行和股份制商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
二、证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上交所、深交所、期交所。
三、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咨询顾问公司、大型企业财务公司。
四、金融控股集团、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
五、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J. 金融专硕研一新生,寻求职业规划建议,哪些方向适合
金融行业职业规划
金融服务业素来是人人羡慕的“金饭碗”,随着中国金融业的开放,外资银行的进入,国内金融机制的改革,民营的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基金管理公司也在增加,从长远老看,受过比较好的金融专业教育的学生,将会有很多的发展机会。 金融学专业毕业通常有以下几种去向:
一、商业银行,包括四大行和股份制商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 二、证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上交所、深交所、期交所。
三、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咨询顾问公司、大型企业财务公司。
四、金融控股集团、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
五、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六、中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这是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
七、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
八、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通常为保险方向。
九、国家公务员序列的政府行政机构如财政、审计、海关部门等;高等院校金融财政专业教师;研究机构研究人员。
十、上市(或欲上市)股份公司证券部、财务部、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处等。
但是,总所周知,2008年对于全球金融业是灾难性的一年,这场全球性金融危机始于2007年下半年的信贷收缩,而流动性大幅度缩减则引发危机升级并在全球范围传播开来,随之而来的是接二连三的银行倒闭和史无前例的政府大力干预行动。在这样的背景下,2009年行业前景同样暗淡,全球经济放缓以及投资者和客户信心不足将对行业盈利水平和资产质量形成严峻挑战。从金融业就业的角度来看,国内金融业对金融专业毕业生的需求,已经呈下降趋势。这一趋势尤其表现在对金融专业本科生及以下学历的需求上。由于金融研究生毕业生数量的增加,以及金融行业对金融本科生实用性的质疑,对于本科毕业生的需求有所下降,研究生的需求则有所上升,但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在与其他经济管理专业的比较中,对会计与财务这些侧重实战操作型专业的需求有所上升。 另外,近年来,法律、计算机信息专业毕业生的金融从业进入口径扩宽。法律对金融行业的重要性自不待言。由于现代社会信息化的高速发展,各行各业都在高度实现业务的信息化,所以大量计算机信息专业的毕业生被大量引入金融业。在证券公司这个重要性更加突出,如果一个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出现问题,那么将是一场灾难。大量的计算机专业人士加入到金融业中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金融行业所需要的人才也越来越向综合性质发展。这在无形中也缩小了金融专业的毕业生进入金融业的门径,增加了金融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压力。
金融业就业机会综述(分析):
1998年以来,由于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家高度重视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健发展,对于金融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由此,银行及相关证券、保险等行业管理机构加大了对金融专业毕业生的需求,开启了在国家统一分配制度打破之后的新一轮对金融专业大学毕业生、研究生的增量需求,金融行业监管部门的人才举措,影响着所辖行业内的商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大了对金融专业毕业生的需求。
一、进入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做金融官员,对于金融研究生而言应是首选。首先,中国金融学是立足于宏观经济学,基于金融市场宏观调控,专业应用较易入手,政策把握比较到位;其次,在行业管理部门做上三五年再入行到实践机构至少能给个中层以上的职位。其局限在于:要进入这几个行业主管部门难度较大,可能还需要背景依托,本科生想进较难,除非本人确实非常优秀。
二、进入国有四大商业银行是很好的选择。具备一定的银行业从业经验、专业背景,到股份制商行或外资银行驻华机构的可能性会增大。我的几个大学同学起初就是投身于国有四大行中,在城市股份制商业银行迅速发展起来之后,纷纷跳槽,并成为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商行的中坚力量,很多成为中层管理人员,少数成为高层领导。城市商行、股份制商行的灵活务实、不论资排辈的干部任用方式,使得四大行成为其专业人才的"黄埔军校",至今这种情况仍在延续。虽然国有四大行有一些遗留的官僚积习,但其稳定的收入,较轻的压力,较高的福利水平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尤其对于女同学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建议对四大国有商行感兴趣的朋友把专业方向集中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国际金融、货币政策等方向上。
三、政策性银行如开发行、农发行亦是较佳选择,但其工作性质类似公务员,金融业务并不突出,是靠政策吃饭的地方,对于个人职业生涯的益处相对于行业监管部门、商业银行来说还是较弱的,若想在金融领域成一时气候最好不要选择这样的单位。不过目前这类单位的工资水平待遇等比商业银行好,而这也成为吸引毕业生眼球的亮点所在。
四、证券、信托、基金这三家均是靠风险管理吃饭的,存在行业系统风险因素,但一旺俱旺,赚钱相对较易,短期回报较高(风险亦大),且按真正的企业管理机制运行,如果想在专业方面有所发展,有所建树,在这一行业做是极佳选择,很多基金经理、投资银行经理人员都年薪过百万。难点是学历要求在逐步提高,最低要求硕士学历,相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其个人投资管理、金融运营能力要求更高,如果对这些行业有兴趣,可以选择证券投资、金融市场、金融工程专业方向,如果是学财务管理、法律硕士专业(本科是金融经济)的,这也是不错的选择。最近信托业重新崛起,对于金融专业以及其他专业的毕业生来说又添一新的选择,而其大投行的操作方略,又使其在人员使用上奉行"精英路线",在投行业有一句话是"公司80%的利润是不到5%的员工所创造的"。上述三家当下用人思路是积极"挖角",在金融行业内人员流动性最强的当属这三家。有志于风险管理、终日奔波、常年胃痛、居无定所的"精英人才"不妨选择这个行业。当然,调侃之余,不能否认,这个行业给你的回报与投入相比还是成正比的。建议男同学选择此行业,应该更有发展。
五、保险公司可以参照对商业银行的分析,做上数年,有保险营销、风险管理经验之后,在国内股份制保险机构迅速成长、外资保险机构进入的契机下,还是大有可为的。保险精算专业是非常吃香的。社保中心以及财政审计部门等是养老的地方,稳定有余,灵动不足,当然,希望获得稳健回报的朋友不妨作为一个选择来考虑。
六、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类似于政策性银行,目前其设立之初的目的和作用在逐渐消退。金融租赁、担保这个行业发展迅速,可以考虑进入,当然,如果有在银行、证券的从业经历,进入到这个行业中应该更有作为。
七、在上市公司证券部的工作经历亦可,先天横跨证券产业两行,再要发展有立脚点。如果全程做过"IPO"筹备工作,对未来的职业生涯将更加有益,它对财务、产业分析能力要求较高,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
八、高校、研究所是有志于做学术的同学的首选,这显而易见就不多说了。 金融业就业的主要有利因素:
1.在各行业的薪酬横向比较中,金融业的平均薪酬与福利最高。
2.在全民市场经济的氛围中,金融业的从业者可以感受到正在从事着一份“体面”的职业。
3.每日都工作在完全动态化的市场环境中。
4.有才华的员工可以得到快速的晋升。
5.优厚的待遇和休假福利。
6.低损耗率,行业平均志愿周转率为16%。
金融业就业的主要不利因素:
1.工作时间长,工作压力相对较大。
2.容易受商业及股票市场周期的影响。
3.大公司高度结构化的环境容易让人有被隔离和被忽略的感觉。
4.有些大公司不愿意改变程序和尝试新想法。
5.时常会面临“道德”与“利益”的两难选择。
6.金融业的体制完善,规章制度严格,不需要创新,只需要遵守。
金融业招聘综述:
1.招聘过程正规,尤其是投资组合经理和分析师工作职位的竞争激烈。
2.金融市场仍处在经济萧条和丑闻的双重打击所造成的不景气时期。虽然招聘仍在进行,但是力度不大。
3.拥有优秀的分析技能和技术技能的竞聘者受到广泛关注。
4.丰厚深蕴的人际关系是金融业职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
5.该行业需要的是非MBA学位毕业生,尤其是同时具有数学和统计学学位的金融专业毕业生,可以从事量化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