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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机构资管计划

发布时间:2021-04-16 17:57:26

㈠ 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的区别

一,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的区别:
1、发行主体不同
本质相同,只是通道不同,即回发行主体不同:一个是信答托公司,一个是资产管理公司,系公募基金公司的子公司。信托公司自上世纪80年代既已存在,经过数轮增资目前注册资本在10亿左右。资产管理公司自2012年底至2013年初陆续获得业务牌照,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金大约在2000万-5000万左右。
2、监管不同
信托公司由银监会监管,资产管理公司由证监会监管。
3、公司数量差异
全国目前有68家信托公司持有银监会颁发的信托牌照,资产管理公司(均为基金公司旗下子公司,由证监会授予牌照)目前40余家。
4、资管计划募集完毕需交由证监会验资
信托募集结束,款项交至托管银行即可成立;资管计划募集完毕后,需交由证监会验资,验资完毕方可成立。
5、小额数量不同
100万-300万以下的个人投资者,每个信托计划只有50个,资管计划可以有200个。
6.收益不同
资管计划为市场新兴产品,为做好品牌目前收取的通道费用较信托低,因此相对信托产品而言,让渡给投资者的收益较信托高。

㈡ 资管计划管理人需要做私募投资管理人备案吗 相关法律法规

资管计划的全称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融资工具的一种,也是为投资者提供的一种增值理财服务,就其定义来讲,顾名思义就是集合投资人的资产,由专业的操作人(券商)进行管理,按照约定的投资方向进行投资的一种融资方式。我国最早的资管计划是在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中先试先行的。法规有《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试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等。继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之后,资管计划也开始在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和银行中推广。

但是我国保险公司和银行在投资范围和形式上有诸多法律上和行业上的限制。比如:《商业银行法》第43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保险法》第8条明确规定:“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和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很显然,我国的四大金融行业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是分业管理、分业经营,互设防火墙,银行不能干证券的业务,保险公司也不能干证券的业务,信托公司也不能干证券业务。但这几大“金刚”又要求开展证券业,怎么办?规避和改革,干了在说。但在法律没有修改前,这样干可能违法违规,于是脑子灵光的人通过开发渠道和工具迂回进入了证券业。资管计划就是最好的工具和通道。

法律上有人认为:资管计划是一种委托关系。一方面客户委托银行为其理财期望取得更好的收益,另一方面银行将其理财产品委托券商进行管理以达到保值增值,保险公司将其万能险的保险金或准备金、保费委托券商进行管理也期望保值增值。也有人认为资管计划是一种信托关系,基于《信托法》而建立的信托理财的关系。一个信托法律关系存在着委托人、受托人与受益人三方当事人。资管计划正是基于信托关系确立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试行)》第2条明确规定:“本规定所称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以特定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很显然,资管计划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之上的,且完全符合信托的基本特征。

㈢ 国家对非金融机构不得进行资产管理工作的规定啥时候发啊

你好,这个央行发这个还是有很多‏需要待改‏进的,毕竟对‏资产管理‏工作的‏金融‏机构‏既不能‏一刀切,又不能不‏监管,毕竟市场‏有需求嘛。
现在也有许多的大型‏单位比如‏陆金所‏、‏宜人贷‏这样的不知道算不算是‏金融‏机构‏的企业‏在从事这方面的‏资产‏管理‏业务。
毕竟在市场方面,老百姓‏也确实有‏金融‏投入的‏需求。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㈣ 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新规过渡期延长到什么时间

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新规发布, 过渡期延长至二〇二〇年底。

针对非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资管业务的乱象,《意见》也按照“未经批准不得从事金融业务,金融业务必须接受金融监管”的理念,明确提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管产品。

来源:人民日报

㈤ 资管新规指出: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为当前还处于征求意见的‏范畴,还不是正式‏实施的‏措施
‏互联网‏平台‏如果与‏金融机构‏合‏作,且资金流向是‏金融机构的话,应该算不上‏违规。
在824网贷‏监管‏细则出台后,细则‏明确‏规定,网贷‏机构不能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所以不少‏平台‏陆续‏下架了‏金交所‏产品和一些资管‏产品。
但理‏财通、京东‏金融、360你‏财富、VB‏钱包-理财、涌金‏钱包、网信、聚宝汇‏这些互金‏平台,仍在发售资‏管产品,你能说它违规了,但你能忽视它的创新吗?

㈥ 金融机构常说的“资产管理计划”和“资金管理计划”有什么区别

外行,但是从字面上应该是在资金和资产上得区别,资产应该设计房产,股票,重金属一类,偏向管理。资金管理应该偏向投资

㈦ 信托,资管计划,基金,私募基金这些有什么区别

信托、资管计划、基金、私募基金有3点不同:

一、四者的实质不同:

1、信托的实质: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2、资管计划的实质:由专业的投资者(券商/基金子公司)进行管理。它是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针对高端客户开发的理财服务创新产品,投资于产品约定的权益类或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的资产。

3、基金的实质: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现在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

4、私募基金的实质: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以外的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非公众性多元主体的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

二、四者的定位不同:

1、信托的定位: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2、资管计划的定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带有一定的私募性质,它目标群多为中高端客户。券商设立的非限定性集合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而设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5万元。

3、基金的定位:基金是大众化的理财品种,是公募产品。

4、私募基金的定位:私募基金则是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

三、四者的投资风险不同:

1、信托的投资风险:风险低,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的独立性,使得信托财产在设立信托时没有法律瑕疵,在信托期内能够对抗第三方的诉讼,保证信托财产不受侵犯,从而使信托制度具有了其他经济制度所不具备的风险规避作用。

2、资管计划的投资风险:风险较低,因为资管计划具有分散风险的作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投资的封闭式基金多种多样,单个客户选择面较窄,不能保证一定会有持有到期收益。

3、基金的投资风险:投资对冲基金可以增加投资组合的多样性,投资者可以以此降低投资组合的总体风险敞口。对冲基金经理使用特定的交易策略和工具,为的就是降低市场风险,获取风险调整收益,这与投资者期望的风险水平是一致的。

理想的对冲基金获得的收益与市场指数相对无关。虽然“对冲”是降低投资风险的一种手段,但是,和所有其他的投资一样,对冲基金无法完全避免风险。

4、私募基金的投资风险: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伴随着高风险。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

㈧ 加入金融云的计划部署业务系统是什么意思

中国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是在利率管制、金融脱媒、分业监管环境下逐步发展起来的一项具有金融创新性质的业务。从宏观角度看,资产管理业务可以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加速金融体制改革、改善社会融资结构;从中观角度看,资产管理业务可以推动银行业经营模式转型,构建银行业的新型盈利模式,增强银行业经营的稳健性;从微观角度看,资产管理业务一方面可以满足客户投资和财富管理的需求,另一方面可以保证银行向客户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服务,提高社会资金的流动效率。因此,资管业务具有与银行传统业务完全不同的功能定位、运作规律和风险管理方式。 商业银行资管业务蓬勃发展五大原因 我国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起步和发展具有鲜明的本土特色和时代特征。30多年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经济增长导致居民财富持续增加,居民的投资理财意识不断增强,这是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原动力,金融改革深化发展为银行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商业银行经营转型和保持盈利增长则成为推动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直接推手。商业银行作为国内资产管理市场重要的参与者,其资产管理业务已经成为国内资产管理市场业务规模最大、客户数量最多、产品类型最丰富、品牌信赖度最强的业务类型。笔者认为银行资管业务大规模发展主要原因在于: 原因一:居民财富配置逐渐由不动产转向金融资产。30多年改革开放的红利,使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财富持续积累,因家庭资产配置结构相对保守,在房地产市场出现拐点后,对通过资产管理投资金融产品实现保值增值的需求空间巨大。 原因二:为规避监管限制,银行资管业务逐步表外化。在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的催动下,在金融抑制与监管博弈的背景下,为规避存款准备金、贷款规模控制、存贷比要求、资本充足率、存贷款利率等监管红线的限制,银行将资管业务转移至表外,通过高于银行存款的收益率发行理财产品吸收居民和企业的资金,并按高于贷款利率的收益回报要求投向非标债权资产等类固定收益项目,实现了对银行表内存款和贷款的替代,并借银信、银证、银基的通道完成投融资的对接,从而使得银行资管业务不仅获得了快速增长,而且支持了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融资支持的实体经济的发展。 原因三:资本约束促使银行向“轻资本”业务转型。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三期叠加的时期,即增长速度进入换挡期,结构调整面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处于消化期,随着经济下行、产能过剩、宏观债务水平持续上升,在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下,银行存贷款利差不断缩小,商业银行面临着巨大的转型压力,迫切需要从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为主转向拓展中间业务、转向不占用或少占用资本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正是由于其“轻资本”特性,成为银行增长模式由粗放式的资产规模扩张型向集约式的资本节约型转变的重要途径。随着新资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压力越来越大,在依靠内部利润增长方式补充资本的速度放缓及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愈加困难的情况下,发展资产管理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主动调整经营战略的重要着力点。 原因四:商业银行具有其他金融业态所无法企及的资金、资源和渠道等优势。首先,银行具有得天独厚的客户资源优势,不仅广泛吸收机构、个人客户的存款,银行贷款也是机构和个人取得融资的主要来源,这是其他类型金融机构所难以比拟的。从目前各种资产管理产品的销售渠道来看,银行仍是最主要的渠道,销售占比在60%-70%以上,而绝大多数客户也来自于银行;其次,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银行因为背后有国家信誉的支持,较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来说,发展资产管理业务具有声誉方面的优势;第三,在获得资金和项目储备方面,银行也具有比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更多的资源。可以说,银行凭借其投融资两端客户群体庞大、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强等优势,通过创设金融产品和新的业务模式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顺应了金融脱媒的大趋势,推动银行以间接融资模式为主逐渐转向以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并举为主,将给银行未来业务模式与盈利模式带来重要变化。 原因五:资产管理业务对于提高银行综合化经营深度、充分发挥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具有重要意义。综合化经营的意义在于多元化收入来源和提高综合竞争力,而其核心应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为客户提供不断创新的综合化金融产品,来提升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简言之,是要通过综合化经营来提高对客户的服务能力。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通过拥有金融全牌照向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已成为各商业银行的共识。但从目前情况看,国内已有的混业经营金融控股集团,还远未实现集团内全面系统的综合化经营。由于分业监管的要求,导致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业务分别在一个集团下设的不同子公司开展,客户信息、客户营销、客户维护以及产品开发等等,基本都处于分割状态,业务交叉较少,业务协同也处于较低层次。当然,在集团旗下各金融机构都有其核心客户,主营业务,且相互独立的情况下,现实的做法是,以对综合化深度要求较高的业务作为抓手,以这些业务的发展,来推动相关的整合,逐步从单个业务层面,上升到各金融机构的整体战略层面。资产管理业务就是比较符合这种要求的业务,一是因为其综合性,不仅涉及银行内部的诸多环节,从分行到总行,从负债到资产等等,实现表内外联动、投融资一揽子方案,还涉及到与银行以外的其他机构之间的合作,是一个较好的整合路径;二是因为其是新兴业务,涉及的存量部分相对较小,调整起来相对容易。 银行资管业务发展呈现“五化”趋势 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也呈现出业务定位本源化、产品类型净值化、投资品种大类化、盈利模式非利差化和组织架构独立化等五大趋势。 趋势一:业务定位本源化。传统的理财业务是银行在利率市场化过渡阶段进行“反金融脱媒”创新,其目的是保住存款和腾出信贷规模。为此,投资者普遍认为“银行存款只赚不赔”,进而将理财产品视为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存款替代品。无论是否保本,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都是无风险收益率,银行承担了隐性担保,无论出现什么问题,银行都将刚性兑付。实践中,基于这一根本原因,银行基本上都按照预期收益率向客户支付收益,即使没有达到预期收益率,银行往往以自有资金贴补客户收益。 银行对理财产品的这种隐性担保既违背了风险与收益匹配的原则,也误导了市场。其危害性在于:首先导致行业不重视投资管理的过程;其次,导致行业只重视产品销售的能力,而不注重投资能力的培养;第三,扭曲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刚性兑付实际上增加了市场的成本;最后,刚性兑付之下,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建设完全滞后,只是简单粗放地一兑了事,不仅扭曲和弱化了市场约束机制,也不利于分散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当前资管规模与银行存款体量相当,如刚性兑付问题不解决,资管行业累积的风险一旦爆发,可能会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最终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稳定。 传统的银行理财应当回归“受人之托,代为理财”的本质,强调“买者自负,卖者有责”的原则,明确以客户财富管理为核心的服务内容,银行代表客户在市场上进行投资,为客户财产的保值增值尽职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讲,资产管理业务是对商业银行传统经营理念的颠覆。因此,要发展资产管理业务,首先要树立全新的资产管理业务经营理念,理解并掌握资产管理业务的运作规律。 趋势二:产品类型净值化。在“刚性兑付”之下,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大多采用预期收益率的发行方式。随着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正本清源,在监管政策的引导之下,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在产品端进一步向基金化净值型产品转型,多家银行对产品体系进行了简化,以开放式产品逐步取代期次型产品,同时,净值型产品创新和发行力度加大。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14年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发展报告》显示,招商银行净值型产品占比超过30%。工商银行则重点推动增利、尊利、稳利等的净值型产品线,传统期次型产品规模占比已由2014年初的81%降至31%。 从国际资产管理业务产品模式看,净值型产品是普遍使用的产品管理方式,现已成为国内商业银行一致认可的理财市场发展方向。在利率市场化改革加速的背景下,理财产品正朝着开放式、基金化的方向发展。理财产品按照净值模式运作的优势在于:基金化运作后投资者按照净值或估值获取收益,减弱刚性兑付的压力;开放式运作后客户可根据自身现金流的需求状况对理财产品进行申购和赎回,自主决定投资期限,降低了产品规模大幅波动的情形,有利于提升银行理财的流动性管理水平;基金化运作后将减少银行理财端的产品管理成本,减少对有限人力资源的占用,并减少操作风险。 近年来,我国银行在净值型产品形态和结构设计创新的力度也在持续增强。以工商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充分发挥在客户、资金、渠道方面的优势,加大信息技术与银行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积极应对各方挑战,创新推出了无固定期限非保本净值型产品。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依托银行大资金管理的经验和透明的投资报告体系,推出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预期收益要求设立相应的投资目标,按照投资者对流动性,投资期限及其他个性化要求制定最佳的投资策略与资产配置方案,并在产品运行过程中根据宏观和微观层面的变化,对投资组合的资产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持续的风险监控,从而为投资者获取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等多家银行均推出了结构化理财产品,该类产品挂钩特定投资标的,通过在产品发售前约定投资标的与产品预期收益率变动的规则,以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趋势三:投资品种大类化。经济改革发展和投资市场工具的不断丰富给银行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带来了机遇。银行资产管理的投资对象不再限于类信贷资产和普通债券,而是扩展到包括股权、各类受益权、期货在内的各大类资产。银行资产管理不仅参与了国企改革、员工持股计划、国债期货等市场的投资,还积极开展了二级市场股票优先受益权投资、定向增发配资、股票市值管理、两融配资、量化对冲业务等新兴业务。较有代表性的三类新投资品种包括:股票市值管理类业务、国债期货类产品和MOM(Manager of managers)类产品。 其中,股票市值管理类业务是银行以第三方投资顾问代客户进行市值管理。2014年4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为平台对所属油品销售业务进行了重组。经重组后的销售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针对此次改革,工商银行、北京银行等分别推出了第一单投资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财产品,为个人客户提供了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便利途径。光大银行亦针对大小非减持或员工持股计划等上市公司推出了股票市值管理业务,产品的结构设计和平仓止损条件参考该股票二级市场流动性和估值水平而定,业务模式与传统二级市场股票优先受益权业务较为类似,实现了员工与企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同时使高管、员工及重要加盟商能够跟中小投资者一样充分分享企业发展成果。 国债期货类产品则是在充分识别和管理国债期货风险的基础上,由商业银行开发的投资于国债期货的理财产品,这种理财产品除了投资于债券资产还将部分资金投资于国债期货市场,有效对冲理财产品面临的利率风险、减少投资组合市值因市场利率变化导致的波动,为促进理财产品由预期收益型向净值型转型,提供了高效率、低成本的风险管理工具,增强了创新能力。 MOM产品即管理人的管理人基金,是指该基金经理不直接管理投资,而选择市场中的管理人及各种策略集中到同一产品中,委托其进行管理。2014年,多家银行大力推广MOM产品,MOM产品以“多元资产、多元风格、多元投资管理人”为主要特征,投资范围包含债券、股票、期货、基金、指数型LOF与ETF等多种资产类别。该类产品自问世以来,经历了较广泛的投资运作和市场检验,获得了投资者的认可。目前,工商银行通过该种模式管理的净值型产品已超过1300亿元。 趋势四:盈利模式非利差化。在以预期收益型产品为主的阶段,银行理财业务的收入主要是资产端和负债端的利差以及托管费、管理费收入。在推进产品类型净值化和投资品种大类化转型的基础上,结合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优化银行资产管理盈利模式的条件相对成熟。在此背景下,部分银行顺势改变传统的利差盈利模式,减少对资产端和负债端利差的依赖,构建了以“固定费用+业绩分成”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盈利模式。具体来说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按照产品发行规模,收取固定比例的管理费;另一方面,依据资产计量和产品估值体系产生的业绩基准,对超过业绩基准的超额收益部分,由银行与客户按照约定比例分成,获取业绩分成。从更高的视角看,资产管理盈利模式非利差化有助于推动传统银行向交易型银行方向转变。这要求银行在平衡好理财业务多元目标的基础上,增强资产管理业务盈利能力,将资产管理业务打造为利润中心,并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资产管理服务,有效提升客户粘性。 盈利模式的转变最终依赖于创新能力的提升。2012年以来,由证监、保监部门牵头发起的业务创新浪潮涌现,陆续出台了数十项推动券商、基金和保险机构发展的制度和措施,进入大资管时代的券商、基金、保险、信托等机构对资产管理业务投入了前所未有的热情,深远地影响着国内资产管理市场的竞争格局,对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领先地位提出严重挑战。这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资产管理业务的创新举措在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为银行理财投资提供了新的通道,也为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提供了新的平台,还为银行理财提供了新的资金来源。银行理财应放眼于整个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行业,以全局性视野来思考和定位,充分发挥背靠银行的独特优势,发挥银行集团竞争的优势,积极借鉴国际资产管理机构,尤其是国际领先银行资产管理机构在业务模式、组织架构、流程分工、人员配备、产品体系等方面的做法,探索适合我国银行理财业务的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明确银行理财业务转型发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趋势五:组织架构独立化。为提升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综合管理水平,在银监会监管指导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引领下,当前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组织架构也在不断进行探索和调整,正在按照“二级部—一级部—事业部—子公司”的路径逐步向前摸索。 2014年,银监会下发《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按照四项基本要求和五大分离原则积极推进理财事业部改革。一方面是按照单独核算、风险隔离、行为规范、归口管理等基本要求开展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设立专门的理财业务经营部门,负责集中统一经营管理全行理财业务。另一方面是理财业务与信贷等其他业务相分离,建立符合理财业务特点的独立条线风险控制体系;同时实行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相分离、银行理财产品与银行代销的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相分离、银行理财产品之间相分离、理财业务操作与银行其他业务操作相分离。 通过理财事业部对代客理财业务实行闭环管理,从而实现真正的风险隔离,解决理财业务的独立性问题,使理财业务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才能真正做到“卖者有责、买者自负”。事业部制改革有效解决了银行内部理财业务多头管理问题,实现理财业务的统一归口管理,进而优化理财产品研发设计、组合管理、产品销售、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环节,推动理财业务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精细化发展。 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截至2014年末,已有45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了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目前,理财事业部改革采取以下四种模式:(1)总行设立资产管理部(一级部),分行设立分部,例如国有银行。(2)总行设立资产管理部(一级部),不在分行设立分部,分行仅承担营销职能,例如部分股份制银行。(3)总行设立资产管理部(二级部),例如部分农商行,由于理财业务规模较小,在金融市场部下设资产管理二级部统一管理理财业务,代销业务由零售负责。(4)总行设立理财业务协调委员会,例如外资银行主要采取这一模式。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等多家股份制银行甚至已经提出将理财业务拆分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方案。 需要强调的是,各行之间存在差异,不存在最优的组织架构。银行资管业务围绕着投融资需求,需要内部投行部、私人银行部(财富管理部)、金融市场部、分支行多部门的协同。实践中,部门利益至上、流程重叠交叉、协调成本高、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时有发生,协同难度相当大,如果简单采取子公司模式可能会更难做到部门之间的协同和资源共享。因此,现阶段,各家银行应当从如何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出发,根据内部的实际情况来考虑设置资管事业部还是资管子公司问题。

㈨ 金融机构有哪些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等。

1、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Central Bank)国家中居主导地位的金融中心机构,是国家干预和调控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独具货币发行权,实行金融监管。

中国的中央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

2、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缩写为CB,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业务。

3、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创立,以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为目标,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性金融机构。

实行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组建政策性银行,承担严格界定的政策性业务,同时实现专业银行商业化,发展商业银行,大力发展商业金融服务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4、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称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简称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5、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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