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投资金融 > 金融机构可以收购上市公司

金融机构可以收购上市公司

发布时间:2021-04-16 18:19:08

1. 中国现有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及股票代码

进入随便哪个股票软件(通达信,钱龙等等)后,按J 和R两个键+回车,就是金融板块(所有的金融类股票)

2. 请问一个向民间借贷的公司有没有可能做成上市公司

您所描述的情况基本不可能发生。理由如下:
1、只有金融机构才能合法的吸收民间存款,然后将这些存款作为商品性质放贷出去,收取利息。
2、向民间借贷的公司,一般不拥有金融机构牌照,即不能合法吸收民间存款,那么其职能用自有资金进行放贷;
3、自有资金非常有限,其不可能合法的具备规模,更不可能有非常规范的会计报表之类,上市公司上市前的所有正规合法手续;
因此认为其能够满足上市条件是不太可能。

3. 上市公司是否受到金融机构的监管

按照金融机构的管理地位,可划分为金融监管机构与接受监管的金融企业。例如,央行专、银监会、保监属会、证监会等是代表国家行使金融监管权力的机构,其他的所有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都必须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金融机构中的证监会有权监管理上市公司,但笼统说上市公司受金融机构监督就是错误的。
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上市公司的债权人,虽然无权监督上市公司,有权力要求提供全面、可靠的财务资料,接受相关咨询。

4. 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的合作方式有哪些

具体是和哪类金融机构合作啊?和银行基本上是贷款等业务,证券估计也就是增发配股这些业务了。可能还有的就是委托券商进行投资。

5. 一个企业可以同时在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么

一个企业可以同时在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么?
一个企业当然可以同时在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但是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就是不是在同一个国家或者说区域之内才行,比如说我们在大陆上证所和深交所只能选择一个,另外还可以在香港上市,也可以在其他国家的证券交易所上市。
企业上市,能广泛吸收社会资金,迅速扩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知名度,增强企业竞争力。世界知名大企业,几乎都是通过上市融资,进行资本运作,实现规模的裂变,迅速跨入大型企业的行列。产品运营只是资本原始积累的初级阶段。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实现上市已经成为许多企业家的梦想。成功上市更突显了企业家的成就,使企业有希望获得跳跃性发展。美国 500 强企业 95% 都是上市公司。随着企业上市,企业变成了受社会关注的公众上市公司,使企业有了更好的发展机遇,能够得到更多的发展机会,并且由于接受监管当局严格的监管,是公司在治理方面更加规范。
企业上市使企业获得了直接融资渠道,企业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获得更多的低成本资金,可以促进企业的更快发展。
企业上市融资的好处。很多人误认为缺钱的公司才上市,不缺钱的公司没有必要上市。其实不然,企业上市后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益处。公司股票有一个流通的市场,股东可以自由买卖股票,收回创业投资与回报,对不满公司的股东或急需资金的股东,上市为公司股东的套现提供了极好的机会,也为风险资本的退出建立了顺畅的渠道。从而更容易吸引风险投资者进入。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财富:公司价值通过市场来确定。上市后,投资大众对公司的估值通常在利润的 5—30 倍。而私人公司一般由税务部门或投资人的估值通常是利润的 1—2 倍。上市后,公司价值将得到极大的提升。员工股份有了价值,工作更积极:一个上市公司的股票认购权或配送,对员工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可以吸纳和留住优秀人才,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加金融机构对公司的信任,降低融资成本:上市公司的信用度较高,容易获取信贷,并降低融资成本。上市集资带来更多资金:上市公司可以较容易的获得配发新股融资,筹集更多发展资金。增强公司知名度:上市可以使公司形象大为改善、知名度大为提升、信誉与竞争力增强,扩大公司的影响力,容易获得社会对企业的信任。可以用股份收购其它公司:有利于公司用股票而非现金进行收购与兼并,增加公司与市场合作的机会,使进行资本运营拥有了有利工具。上市降低控股权比例,控股股东的减持,可以使原股东向其他投资者转移企业经营风险。企业上市的代价由于变成公众公司,上市后就需对股民负责。股民对利润和增长率有一定的要求,给管理层带来短期业绩压力。增加被收购的可能性。需遵守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并接受监管。法定披露使公司需要公开有关资料,增加企业透明度,并增加各种成本如公关、律师费用等。关联交易之披露,并受社会公众和新闻传媒注视。管理者可能因管理不当而引起刑事或民事责任。大股东股权转让引起社会与投资者的关注。

6. 请问做过股权收购管理的专家 如果一个上市公司要收购公司,我有团队,现在我注册一个公司,然后把团队纳入

陕国投与安信信托,信托业中唯一的两家上市公司,上周在疲弱的市场中表现强劲,涨幅皆位居前列。
其他的信托公司最近也很忙:忙着向银监会“重新登记”以换来新金融牌照;忙着接洽向其抛出橄榄枝拟入股的境外金融机构;忙着和工商银行、中国人寿等等国内金融大佬们谈判;忙着上市,如中信信托借壳安信信托,中海信托、重庆国际信托试图IPO;也忙着打价格战,期望得以保留银行对银信理财产品的积极态度。
宽泛的投资范围既让信托业得到国际国内机构的青睐,也让他们困于死结:样样都能却样样不精,即使与银行、基金合作,也只是附庸并无主导权。在新的政策环境下,其能否培养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而卷土重来?
内外资青睐信托牌照
毕马威中国的交易服务合伙人周国民对中国信托业的前景很乐观。他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的专访时说,和过去两年中国证券业的强劲反弹、过去5年来银行业的扭亏为盈截然相反的是,中国的信托业始终是金融行业中的薄弱环节,但是,去年这一行业有了相当可观的发展。对希望参与中国金融服务行业快速发展的境外和境内投资者而言,吸引力日益增加。
正在进行或尚在酝酿中的若干重大联姻提供了佐证。银监会于2月底刚批准澳大利亚国民银行(NAB)收购联华信托20%的股权,澳大利亚国民银行在3月底就开始派员至位于福州的联华信托总部,着手风险控制体系的完善工作。此外,巴克莱资本公司与联华信托、苏格兰皇家银行和苏州信托两项交易正在等待监管机构最终批准。
相比入股银行、证券公司的高成本,信托公司的确堪称价廉物美。周国民分析说,近期外资对该行业兴趣大增是毫不意外的,外资一直在孜孜以求怎么拿到中国的份额,且信托投资范围的扩大为外资进入中国金融市场以往最为封闭的领域提供了潜在机会。况且这一行业中的其他公司,如证券公司和银行,由于当前利润惊人,外资的投资入股难度日益上升,投资信托公司的花费相对较少。
值得关注的是,2007年8月出台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没有明文指出外资所占的总投资入股比例不能超过25%。因此,可以将此理解为允许两家境外机构的投资入股比例分别达到20%的上限,即外资所占的总投资入股比例的上限可以达到40%。
国内金融机构也不甘示弱。
中国交通银行收购了湖北信托85%的股份后,将其改头换面为交通银行国际信托公司,于去年10月起运营。民生银行与陕国投牵手,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对信托也兴趣颇浓。中国人寿保险正与中诚信托谈判,东海证券也将于近期收购泛亚信托投资和焦作信托投资。
周国民分析,信托越来越受到青睐,这主要因为目前中国的信托公司业务更广泛,以前只能承销债券,现在整个证券市场(包括股票)都已向信托公司开放,在获银监会批准和必要许可后,信托公司还能承销互补产品,如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以及提供证券化服务、参与养老金管理、境外投资的财富管理、私募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以及融资租赁。
PE成业务重点
现在信托公司的生存空间看似不窄,与银行、证券公司的合作如火如荼,银信产品的收益也成为其重要的利润来源。
但具备了渠道、客户资源优势的银行和财大气粗的证券基金公司、保险机构有着不可撼动的强势地位,信托业在与其合作的过程中只能分羹而无绝对的话语权,一无专业的产品设计能力,二无稳定的销售渠道,三在规模上的悬殊——所有有牌照的信托公司的资产总和才及一家中型银行,如何才能与他们分庭抗礼?
周国民认为,竞争力还在于产品的多样化和回归金融服务的本源。他分析说,信托公司无论是纳入金融控股集团还是自身谋求壮大,都不能仅局限于做单一产品。不管是求壮大还是起到辅助作用,都需要有吸引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
“现在的产品还比较窄。以前各个信托公司得到地方很多支持,投资范围和设计的产品大多数都是具有地方性的,与基建相关联,未来能否突破这一情况,面向更大的社会面去发展其他产品,是其发展的关键点。”周国民说。
而直接投资应该是其业务重点。周国民认为,不少金融机构希望有这一部分服务的范围,这也是其他金融机构对信托业感兴趣的地方。除获得直投资格的“幸运儿”外,一些券商已经开始借助信托平台或者关联公司进行间接投资的方式做未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
监管部门的支持态度明显。2008年3月,银监会下发《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对信托公司PE业务作出首次规范,在政策上给予信托公司PE业务支持。此外,银监会正在起草信托公司开展REITs(房地产信托基金)业务的相关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多家信托公司联合撰写完成一份相关草案,并提交了银监会。
周国民分析,资产证券化是信托业发展的必由之路,美国人的麻烦可以让我们得到教训和经验,而非因为惧怕风险而避之不及。我们现在刚开始探索资产证券化之路,只要把握有道,不像美国那样走得那么远而复杂,一定能有效控制风险。
“但信托业发展还有很多局限之处,如法律还有空白,信托如果破产了怎么办,受托人的钱有保障还是没保障?这还在研究中。”周国民提醒说。
周国民认为,信托公司还是应该回归到“信托”这一个本源上来。自身的流动资金应该放在保守、安全的高流动性之处,努力开发不同的产品,而非用作自主投资。

7. 请问上市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方式有哪些,以及及各自的优缺点

可以进行信用担保信贷业务

8. 收购上市公司时,需要发出全面要约的情形有哪些请大家总结一下。

收购流程:

(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二)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三)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
(五)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
(六)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七)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中国证监会不同意其以简易程序申请的,相关投资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提出申请。

9. 请问公司被收购是怎么一回事是说一个公司有能力收购另一个公司就可以随便收购吗

公司被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

但不是说一个公司有能力收购另一个公司就可以随便收购的,也要考虑被收购人是否同意被收购或收购条件,也要看收购人是否符合条件。。

比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1、收购人为法人: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2、收购人为自然人:依法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五种情形。

(9)金融机构可以收购上市公司扩展阅读:

收购的客体条件:

上市公司收购针对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即公司发行在外且被投资者持有的公司股票, 不包括公司库存股票和公司以自己名义直接持有的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前者如公司在发行股票过程中预留或未出售的股票,后者如公司购买本公司股票后尚未注销的部分。

收购的市场条件:

上市公司收购须借助证券交易场所完成。证券交易场所是依法设立、经批准进行证券买卖或交易的场所,分为集中交易场所(即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场所。前者如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后者如以前运营的STAQ和NET两个交易系统及现在合法运营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柜台。

阅读全文

与金融机构可以收购上市公司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义务教育学校融资 浏览:721
ppp模式融资担保 浏览:157
沈阳有外汇业务的工商银行 浏览:269
申购理财产品的原始凭证 浏览:530
美丽华集团市值 浏览:524
贵金属公司待遇 浏览:9
国际结算在国际融资中的作用 浏览:4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得超过 浏览:464
博信股份2019年一季度 浏览:982
华泰证券债券回购 浏览:788
上升下跌速率外汇指标 浏览:442
杠杆的机械效率与物重有关吗 浏览:504
手机工行怎么换外汇 浏览:408
中原证券风险权限 浏览:719
前海股权交易中心胡继之 浏览:447
恒天财富信托延期兑付 浏览:822
人鬼交易所2云资源 浏览:903
邮储银行可以境外汇款吗 浏览:682
温岭易转金融服务包装有限公司 浏览:782
2016年日本汇率走势 浏览: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