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外金融机构怎么盈利
金融机构盈利的话,要知道他的那个所在的利益在哪里,他们是非常现实的一个社会主义
B. 请问用什么方式可以查出来外国在中国的金融机构是否是真实存在的
可以去银监会查到,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开展业务的话必须在银监会登记注册.
C. 投资银行业的国外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历史
投资银行业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但是当时投资银行业仅仅作为商业银行的一个业务部门被包含在银行业的范畴之中,银行业的含义比今天要宽泛得多。当然,在19世纪,投资银行业务并没有占据主导地位,大多数商业银行的主营业务只是给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而且由于当时人们普遍认为证券市场风险太大,不是银行投放资金的适宜场所,因此对银行从事证券市场业务有所限制。美国1864年的《国民银行法》就严厉禁止国民银行从事证券市场活动,只有那些私人银行可以通过吸收储户存款,然后在证券市场上开展承销或投资活动。可以认为,这些私人银行就是投资银行的雏形。尽管国民银行和私人银行都被称为银行,但在业务上,私人银行一开始就兼营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
(一)投资银行业的初期繁荣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前,一些大银行就已开始着手为战争的结束做准备。战后,大量公司也开始扩充资本,投资银行业从此开启了其真正意义上的、连贯发展的序幕。虽然有1864年《国民银行法》禁止商业银行从事证券承销与销售等业务,但美国商业银行想方设法绕过相关的法律规定,仍然可以通过控股的证券公司将资金投放到证券市场上。美国的J.P.摩根、纽约第一国民银行、库恩洛布公司都是私人银行与证券公司的混合体,1927年的《麦克法顿法》则干脆取消了禁止商业银行承销股票的规定。这样,在20世纪20年代,银行业的两个领域终于重合了,同时,美国进入了产业结构调整期,新行业的出现与新兴企业的崛起成为保持经济繁荣的支撑力量。由于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成本低、期限长,导致公司的融资途径发生了变化,新兴企业在扩充资本时减少了对商业银行贷款的依赖,这使美国的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由于证券市场业务与银行传统业务的结合,以及美国经济的繁荣,投资银行业的繁荣也真正开始了。这一时期投资银行业的主要特点是:以证券承销与分销为主要业务,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混业经营;债券市场取得了重大发展,公司债券成为投资热点,同时股票市场引人注目。银行业的强势人物影响巨大,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混业的发展。
(二)20世纪30年代确立分业经营框架
1929年10月,华尔街股市发生大崩盘,引发金融危机,导致了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在大萧条期间,美国11000家银行倒闭,占银行总数的1/3,严重损害了存款者的利益,企业也由于借不到贷款而大量破产。对大萧条的成因,事后调查研究认为,商业银行、证券业、保险业在机构、资金操作上的混合是大萧条产生的主要原因,尤其是商业银行将存款大量贷放到股票市场导致了股市泡沫,混业经营模式成为罪魁祸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为避免类似金融危机的再次发生,证券业必须从银行业中分离出来。在此背景下,以《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为标志,美国通过了一系列法案。其中,1933年通过的《证券法》和《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对一级市场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格规定了证券发行人和承销商的信息披露义务,以及虚假陈述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并要求金融机构在证券业务与存贷业务之间做出选择,从法律上规定了分业经营;1934年通过的《证券交易法》不仅对一级市场进行了规范,而且对交易商也产生了影响;同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取代了联邦贸易委员会,成为证券监管机构。
(三)分业经营下投资银行业的业务发展
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金融业及其面临的内外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工商业以发行债券、股票等方式从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的规模明显增长,资本市场迅速发展,资本商品也日新月异,交易商、经纪人、咨询机构等不断增加,保险业与投资基金相继进入这个市场,资本市场在美国金融业中的地位日益上升;由于银行储蓄利率长期低于市场利率,而证券市场则为经营者和投资者提供了巨额回报,共同基金的兴起吸收了越来越多的家庭储蓄资金,甚至证券公司也开办了现金管理账户为客户管理存款,这使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萎缩,出现了所谓的脱媒现象;技术进步提高了金融交易的效率,降低了成本,更加复杂的衍生金融交易可以使用电脑程序安排;欧洲市场兼容型的金融业务使其竞争力更强。
(四)20世纪末期以来投资银行业的混业经营
20世纪八九十年代,日本、加拿大、西欧等国相继经历了金融大爆炸,银行几乎可以毫无限制地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这也是美国放松金融管制的外在原因。在内外因素的冲击下,到了20世纪末期,1933年《证券法》和《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等制约金融业自由化的法律体系已经名存实亡。作为持续了20余年的金融现代化争论的结论,1999年11月《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先后经美国国会通过和总统批准,成为美国金融业经营和管理的一项基本性法律。《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意味着20世纪影响全球各国金融业的分业经营制度框架的终结,并标志着美国乃至全球金融业真正进入了金融自由化和混业经营的新时代。
(五)美国金融风暴对投资银行业务模式的影响
2008年美国由于次贷危机而引发的连锁反应导致了罕见的金融风暴,在此次金融风暴中,美国著名投资银行贝尔斯登和雷曼兄弟崩溃,其原因主要在于风险控制失误和激励约束机制的弊端。
美国监管机构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原投资银行模式过于依靠货币市场为投资银行提供资金,尤其是在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之后,对于投资银行的借贷就变得日益困难。如果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原投资银行机构就将获准开展储户存款业务,这可能是一种更为稳定的资金来源。为了防范华尔街危机波及高盛和摩根斯坦利,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批准了摩根斯坦利和高盛从投资银行转型为传统的银行控股公司。银行控股公司可以接受零售客户的存款,成为银行控股公司将有助于两家公司重构自己的资产和资本结构。

D. 好的海外金融机构有哪些
就我所知,中国伊斯兰金融俱乐部就不错,拥有中国及中东地区各业专家,为各行客户提供中东发展策略和业绩增长的专业咨询与解决方案。
E. 跨国银行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形式有哪些
中资银行“走出去”应以设立分支机构为主 交通银行行长李军日前在一次论坛上表示,中资商业银行要成功进行跨国经营,首先必须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而在当前,中资银行跨国经营的方式应以设立分支机构为主,参股和并购为辅。 李军指出,近年来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并带来了国际地位的明显提升,为中资银行跨国经营提供了不断改善的国际环境。人民币的持续升值则有助于降低中资银行的海外经营成本,提高其经营能力。去年以来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在给国际金融市场和一批国际金融机构带来负面影响的同时,也为中资银行走出去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 综观世界各国,金融市场环境和政策监管环境差异很大,本地金融机构通常具有各种不同程度的竞争优势,中资银行跨国经营必然会遇到比境内大得多的挑战与竞争。”李军表示,因此,中资银行只有通过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大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产品创新能力、客户服务能力、资源配置能力、集约经营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继续增强资本实力,培育高水准的经营管理队伍,才能具备在国际市场成功展开经营的坚实基础。 李军认为,作为一项战略举措,中资银行应从实际出发,理性选择跨国经营方式。 “我认为,在目前阶段,开设分支机构仍应成为中资商业银行走出去的主要方式,而参股和并购则可以作为一种辅助形式。”至于采用这种方式在原因,李军表示一是因为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经营是较为传统的经营方式,中资银行在这方面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二是中资银行近年来跨国经营的主要方式是开设分支机构,对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监管框架和审批程序已有一定了解;三是目前很多国家对金融机构的跨国并购和参股采取了非常审慎的策略,通常会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有的甚至要通过议会的批准,因而并购的成本高,难度大;四是收购兼并最难的地方在于并购之后的整合,目前中资银行在这方面的经验和人才都相对不足。 “ 当然,以上几种形式可以考虑在整体海外战略布局下同时搭配采用,互为补充。”李军表示,他认为在参股和并购对象的选择上要考虑与现有业务的互补性,努力使战略并购成为改善业务结构的重要手段。在参股方式下,中资银行初期可以财务投资者或战略投资者的身份进入,等条件逐渐成熟时再争取掌握控制权。 此外,他还指出,面对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的国际市场,中资银行应谨慎选择走出去的目标区域,实行差别化地域扩展策略。(唐真龙)
F. 金融机构有哪些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等。
1、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Central Bank)国家中居主导地位的金融中心机构,是国家干预和调控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独具货币发行权,实行金融监管。
中国的中央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
2、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缩写为CB,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业务。
3、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创立,以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为目标,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性金融机构。
实行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组建政策性银行,承担严格界定的政策性业务,同时实现专业银行商业化,发展商业银行,大力发展商业金融服务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4、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称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简称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5、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
G. 银行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或者类似业务关系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银行机构来与境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源或类似业务应经人民银行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
H. 境内非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银监会审批吗如需审批,审批依据和程序是什么
不需要审批,因为你设立的是境外机构,那就有境外的相关机构审批,除非你要把业务再做回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