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售电公司成立需要什么条件
售电公司准入条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资产要求
1.资产总额不得低于 2 千万元人民币。
2.资产总额在 2 千万元至 1 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 6 至 30 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3.资产总额在 1 亿元至 2 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 30 至 60 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4.资产总额在 2 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量。
(三)从业人员。拥有 10 名及以上专业人员,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拥有一名高级职称和三名中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
(四)经营场所和设备。应具有与售电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及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需要的信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能够满足参加市场交易的报价、信息报送、合同签订、客户服务等功能。
(五)信用要求。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做出信用承诺,确保诚实守信经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除上述准入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其总资产的 20%。
(二)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三)增加与从事配电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营销人员、财务人员等,不少于 20 人,其中至少拥有两名高级职称和五名中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
(四)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具有五年以上与配电业务相应的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五)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配备安全监督人员。
(六)具有与承担配电业务相适应的机具设备和维修人员。对外委托有资质的承装(修、试)队伍的,要承担监管责任。
(七)具有与配电业务相匹配并符合调度标准要求的场地设备和人员。
(八)承诺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保底供电服务义务。
第七条 已具有法人资格且符合售电公司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电力建设企业、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可到工商部门申请业务范围增项,并履行售电公司准入程序后,开展售电业务。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现有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其他企业建设、运营配电网的,履行相应的准入程序后,可自愿转为拥有配电业务的售电公司。
⑵ 注册一家售电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售电公司市场注册要走什么流程
12月12日,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26家省电力交易中心联合发布《售电公司市场注册规范指引(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指引),明确了电力交易中心办理售电公司市场注册的流程和标准,进一步提升了电力交易中心市场注册服务水平,是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对市场主体准入由以往审批制转为注册制的重要探索和尝试。
注册遵循三大原则:
(1)公开透明的原则: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各省电力交易中心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供优质的市场注册服务。
(2)自主自愿的原则:
所有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可根据参与市场交易的需要按照“自主自愿、自由选择”的原则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或属地省电力交易中心注册。
(3)信息共享的原则:
在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各省电力交易中心遵循“一地注册、信息共享”的原则,对售电公司及其绑定电力用户注册信息进行共享,无须重复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规范指引以国家***、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为依据,结合电力市场交易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措施。规范指引以落实注册制为核心,不额外增加准入门槛,优化了业务流程和办理时限。
通过规范指引的发布,一是规范了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26家省交易中心的市场注册业务,市场主体无论在哪家交易中心办理业务,均可享受流程一致、标准统一、公开透明的市场注册服务;二是指导售电公司规范、完整地提供注册材料,避免不必要的反复,提高注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注册条件:
(1)符合《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中的准入条件;
(2)已具有完整的市场注册材料,包括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产证明、从业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等基本信息和银行账户、售电范围等交易信息。
(3)规范指引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各省电力交易中心联合编制起草,并征求了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有关省市场主体的意见。规范指引共分为六章,分别是总则、市场注册程序、注册信息变更、市场注销、信用评价、附则,此外,还附有售电公司信用承诺书、售电公司公示信息、售电公司注册申请表、售电公司变更申请表、售电公司注销申请表、售电公司注册信息、售电公司入市协议、授权委托书、注册提交材料目录清单及填写说明等7个附件。
⑶ 如何注册售电公司,需要满足那些条件
五、信用承诺
到属地省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固定格式的“售电公司信用承诺书”,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办理市场注册时将售电公司信用承诺书的原件提交受理注册的电力交易中心。
有的朋友可能会问了,我没有电力从业背景,但我有资金、有人脉、有资源,能不能也成立售电公司?
因为这块蛋糕实在是太诱人了,中国每年工商业用电金额高达上万亿,这部分市场的放开吸引了大批售电公司的成立,其中难免鱼龙混杂,上述的那些条件,很多是可以靠钱买过来的。
成立之后呢?如何盈利?
任何企业最核心的发展要素是市场用户,如果我电力专业领域不熟悉,我完全可以找熟悉这块领域的公司去合作——他们提供专业技术和团队,我提供资金和销售渠道,强强联合,只要能抓住用户就是可行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有不明白的可以随时咨询我。
⑷ 成立售电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售电公司对于注册要求很高,具体表现以下几点:
1、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对于后期公示出来的售电量有直接关联,资产总额不低于2千万元人民币。资产总额与年售电量比例: 资产总额为2千万--1亿元,年售电量为 6--30 亿千瓦时; 资产总额为1--2 亿元,年售电量为 30--60 亿千瓦时; 资产总额超过 2 亿元,年售电量为不限制,在注册时一定要确定好注册资金。
2、专业人员。独立的售电公司需拥有10名及以上专业人员,具体相应能力,其中至少包含一名高级职称、三名中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和六个普通员工带劳动合同。
3、经营场所和设备。售电公司需要拥有固定营业场所,及相应的技术信息支持系统等设施设备。
售电公司注册其实很简单,只是针对于某些项目会比较严格,售电公司重点是在公示上,需要有售电软件,需要验资报告,根据售电的额度的作验资,这个是真正与经营相关的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也希望能成为你的专属商事顾问。
⑸ 要进入电力行业需要什么条件
1,最好是从事过这方面的工作,或在校时学这方面的知识,其实这些都是次要的,如果你真的很喜欢这份工作,花点时间认真浏览下这方面的书籍,万事开头难,多学点电力方面的知识。
2,至少你得拿到高压维修证书,否则是违规操作。
⑹ 2018注册售电公司需要什么条件需要准备材料
售电公司准入条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资产要求
1.资产总额不得低于 2 千万元人民币。
2.资产总额在 2 千万元至 1 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 6 至 30 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3.资产总额在 1 亿元至 2 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 30 至 60 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4.资产总额在 2 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量。
(三)从业人员。拥有 10 名及以上专业人员,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拥有一名高级职称和三名中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
(四)经营场所和设备。应具有与售电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及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需要的信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能够满足参加市场交易的报价、信息报送、合同签订、客户服务等功能。
(五)信用要求。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做出信用承诺,确保诚实守信经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除上述准入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其总资产的 20%。
(二)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三)增加与从事配电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营销人员、财务人员等,不少于 20 人,其中至少拥有两名高级职称和五名中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
(四)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具有五年以上与配电业务相应的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五)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配备安全监督人员。
(六)具有与承担配电业务相适应的机具设备和维修人员。对外委托有资质的承装(修、试)队伍的,要承担监管责任。
(七)具有与配电业务相匹配并符合调度标准要求的场地设备和人员。
(八)承诺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保底供电服务义务。
⑺ 如何办理电力用户过户手续
具体的电表过户手续以及所需资料,需要你向当地电力部门咨询,下面以鄂尔多斯为例,办理电表过户手续以及所需资料如下:
用户更名或过户(依法变更用户名称或居民用户变更房主),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的情况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
2.原用户应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才能解除原供用电关系;
3.不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而私自过户者,新用户应承担原用户所负债务。经供电企业检查发现用户私自过户时,供电企业应通知该户补办手续,必要时可终止供电。
所需材料如下:
一要详细填写供电部门提供的《用电申请表》。
二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受理人员对原件进行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三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7)电力交易需要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变更用电。用户需变更用电时,应事先提出申请,并携带有关证明文件,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办理手续,变更供用电合同:
1.减少合同约定的用电容量(简称减容);
2.暂时停止全部或部分受电设备的用电(简称暂停);
3.临时更换大容量变压器(简称暂换);
4.迁移受电装置用电地址(简称迁址);
5.移动用电计量装置安装位置(简称移表);
6.暂时停止用电并拆表(简称暂拆);
7.改变用户的名称(简称更名或过户);
8.一户分列为两户及以上的用户(简称分户);
9.两户及以上用户合并为一户(简称并户);
10.合同到期终止用电(简称销户);
11.改变供电电压等级(简称改压);
12.改变用电类别(简称改类)。
第二十九条
用户更名或过户(依法变更用户名称或居民用户房屋变更户主),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条件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
2.原用户应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才能解除原供用电关系;
3.不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而私自过户者,新用户应承担原用户所负债务。经供电企业检查发现用户私自过户时,供电企业应通知该户补办手续,必要时可中止供电。
参考资料: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用电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