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汶川地震发生后,7万遇难者的银行存款和贷款,到底是如何处理的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天灾人祸,相信是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想看到的,毕竟大自然的力量过于强大,若是落在我们的头上,轻则重伤,重则丧命!但“人祸易躲,天灾难防”,从新中国成立到如今,就发生了无数起大大小小的天灾,而在这无数起天灾中最为可怕的当属地震。
此外,若还有一些房屋、车辆没有收到地震影响的,银行会给幸运者宽松还款日期,让他们能度过眼前的难关日后在还,并且这不会产生任何额外的利息。毕竟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摧毁了无数人的家庭,在这种时候,对于那些幸存者,我国只能给予他们最大的宽容,确保他们能在以后的日子里能如往常一样幸福地生活下去。
Ⅱ 汶川地震发生后,国家如何处理死难者的银行存款贷款呢
提起汶川大地震,相信这是每个中国人心中难以掩盖的痛。在天灾人祸面前,人类的力量是如此弱小,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导致了无数家庭的破裂,无数百姓因此丧命,也给我国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损失。不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快速救援下,我们还是从这场灾难中挺了过来。此外,相信有不少人会有疑问,在这次地震发生后,那么多死难者的银行存款或贷款,是如何处理的呢?今天,小编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而除此之外,国家还为了汶川重建给予了一定了财政支持,在人力、物力等很多方面都出了很大的力量。如今,汶川地震已经过去十余年了,这座满目疮痍的城市也逐渐被重建起来,那些死难者也渐渐从伤痛中走了出来,过上了新的生活。小编在此由衷地希望,他们可以越过越好。
Ⅲ 地震中损坏的房子房贷由谁还呢/
一场天崩地裂的大地震,不仅让无数的生灵被吞噬,也让当地经济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及让个人财产在一瞬间消失。比如,自汶川大地震以来,灾区个人最主要的财富即大量房屋建筑被摧毁。据初步统计显示,四川省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和其他15个市州倒塌及损坏房屋约440多万间,部分城镇几乎夷为平地;甘肃省倒塌裂损房屋45万多间;陕西省倒塌裂损房屋30万多间。
这些倒塌的房屋中,有自建的住房,有购买的商品房;而购买的商品房,有个人一次付清的或贷款已经还清的,有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购买的;同时,购买的商品房中,有个人自住的,也有个人投资的等。可以说,无论是哪种方式的房屋,由于大地震,灾区居民的财产随着房屋倒塌而在倾刻中消失。这对灾区居民来所造成损失是难估量的。特别是,那些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买的住房,不少人不仅要承受失亲人和家园的痛苦,而且也有可能会由于丧失还贷能力后还得背负沉重房贷。据不完全统计,此次地震涉及的个人房屋按揭贷款损失约10.5亿元,其他贷款损失应在100亿元以上。
针对这样的情况,5月19日,央行和银监会紧急下发《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银行应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通知》的适用范围包括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重灾省市,即日起开始执行。接着,5月23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造成的银行业呆账贷款核销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称《紧急通知》),要求对于借款人因这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核销的依据是《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的规定。
可以说,这两个《通知》是监管层希望出台相应救灾政策来减少灾区民众负担的一种方式,是应该值得肯定的。但是,在现场救灾还没有结束,灾区重建刚刚开始,灾区居民基本的生活秩序还没有确立的情况下,监管层急匆匆地出台这些《通知》更多的表现为政治上的倾向性。对于当前,该《通知》真正能够帮助灾区民众还有一个时间性问题。在灾区居民的基本生活秩序没有恢复、次生灾害不断的情况下,灾区居民怎么还有时间来考虑个人债权与债务问题。如果银行监管部门不是这样急匆匆地出台这样的通知,而是针对当前灾区住房损失的情况,给出十分清楚详细的信息。等现场救灾结束,监管部门在这样的清楚详细的信息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政策。这样的政策不仅更具有针对性,也能够体现人道原则、商业原则、公平原则的统一。因为,灾后的住房按揭贷款的减免,并非仅是一种经济行为,而其背后存在复杂的利益关系。
从人道的角度,当灾区民众面对着不可抗拒的特大自然灾害、心灵受到创伤、财产被摧毁、生活无着时,如果还要他们来承担被震毁住房的债务,从人道的角度来说,是不应该的。整个社会就得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他们,帮助他们度过难关。但是,这种人道的问题是不是仅仅灾区购房民众与商业银行的债权与债务关系。如果是,那么这些损毁住房的按揭贷款由商业银行与个人协商解决减免,这样可能面对的利益关系要简单些。如果不是,这种按揭贷款的减免还需要政府来承担时,那么这时就有一个公平不公平的问题。
因为,对灾害所损毁的全部住房来说,有人购买住房借了商业银行的钱,有人没有借商业银行钱,也有人购买住房时可能是借的亲戚朋友的钱等各种各样的情况。如果所损毁的住房仅是借了商业银行钱的按揭贷款可以通过国家来减免,而其他方式或条件下所损毁住房的债务关系则不可减免,那么对其他人是不公平的。特别是,灾区广大农村,农民的住房基本上是自建的。在大地震面前,他们的住房也是毁于一旦,那么他们的住房损失又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补偿,仅仅供应农民一套简易住房就可体现公平吗?因此,对于目前灾区居民住房按揭贷款的减免,如果是通过商业银行与个人的债权与债务关系协商解决,那么这是两者之间的债权与债务关系;如果这种债务的减免是要通过政府财政资助的方式来解决,这里就有一个公平性的问题,即住房损毁其他债务关系的人,政府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来给予补偿。
即使是商业银行与居民个人债权与债务关系,这其中所面临的利益同样十分复杂。仅仅以两《通知》所给出的原则性指导是不够的。因为,在一个保险市场十分发达的金融市场,如果发生如汶川大地震这样的灾害,它可以通过巨灾险来减少居民财产损失。但是,在中国,由于这个险种收费昂贵,国内基本没有地震灾害险。这样,汶川大地震居民财产受到毁灭性时,灾区居民是无法通过巨灾险减少其财产巨大损失的。因此,为了保护国内居民的财产,如何设计一个广大居民乐意接受的巨灾险产品,是保险管理层必须面对的重大的问题。
那么,在没有巨灾险的情况下,如何既让灾区居民所受到住房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又体现现代文明社会的公平性。台湾的经验值得我们参考。台湾“9·21”大地震,对灾区居民的住房同样是一种毁灭性摧毁。但是在地震发生后,台湾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宣布,对灾区居民原有房屋已办理担保借款的部分,提供“本金展延5年,利率按原贷款利率减4码,利息展延6个月”的措施。央行《通知》所给出的规定与这些措施精神是一样的。但这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因此,在一些民间机构的推动下,又对灾区居民所面临的按揭贷款问题又设计出了更为切实的解决方案,即由相关部门给予每户最高350万元新台币的贷款额度,如果受灾户重建或重购住宅花费200万元新台币,则剩余150万元新台币的额度即可用于原贷款的偿还,并适用优惠利率。这意味着,350万元新台币的新贷款,是以受灾户重建或重购的新房和土地,以及原有住房的土地作为新的抵押担保品。此外,如果原贷款剩余的额度较低,受灾户可与银行协商,以原土地及住房清偿所余债务,相关部门将给予银行一定的利息补贴。这样,受灾户、政府部门及银行一起来承担风险,一起来渡过难关。
还有,即使是商业银行与居民个人的按揭贷款,也并非仅是两者的债权与债务关系。一般来说,购房者在向商业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时,除了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与商业银行签订《个人购房抵押(保证)借款合同》。对于银行的债权而言,除了开发商对购房者借款购房的阶段性担保外,购房者还必须同意将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给商业银行。也就是说,根据这些合同关系,即使是抵押物消灭了,但两者的债权与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就是现代金融市场的商业原则。因此,在这种商业运作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与不确定性,不是政府行政部门一纸文件就可一了百了的事情,而且是要通过当事人协商谈判来解决。
还有,由于住房产品的特殊性,既可是消费品,也可以是投资品。如果作为消费品,那么就具有明显的公共性特征,既政府有责任来保证每一个基本的居民条件。无论是平常还是遭遇到重大的灾害面前都是如此。如果住房为投资品,那么购买住房者的目标就是如何这种投资来获取投资回报。因此,住房投资不仅可获得投资回报,同样也面临着风险。如果说,住房投资者面临的风险时,无论是可抗拒或不可抗拒的,这种风险要让政府或他人来承担,而且其获得收益时则归个人所有,那么这种规则一定会促使个人高风险的投资,从而推高当地的房价,但其风险则让整个社会来承担。所以,即使汶川大地震中所损毁的住房的按揭贷款是由商业银行或政府来承担,也得对这种住房投资与消费做出一个严格的区分。在不同的情况下,给出一个不同的解决办法。
还有,住房按揭贷款还有一个期房与房主已持有的住房差别问题。对于已经入住的住房,那么这种债务关系主要发生在商业银行与购房者之间。对于期房来说,这其中的关系就复杂得多。因为,房地产开发商要涉及其中。在出现这种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商业银行、购房者及房地产开发商其中的责任如何来分担。这些就得有一些比较清楚的规则。否则,无论是房地产开发商,还是购房者都可以用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拒绝与商业银行谈判,把整个风险推到商业银行身上。
总之,对于这次汶川大地震中,房屋被损毁灭的按揭贷款,其中所涉及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不是政府相关部门下一个行政规则就可解决问题的事情。政府要本着人道原则、公平原则及商业原则的统一来办事,就得对当前灾区房屋损害问题及居民按揭贷款情况等方面获得更为详细深入的信息,并这基础上制定一个能够顾及各方利益比较成熟解决办法,仅是以政治化的方式给出几条指导性意见是不够的。特别是有人认为要快速处理的方式来解决这
Ⅳ 汶川地震有8万人遇难,他们名下的贷款存款,最后如何处理的
人类在天灾面前显得是多么的渺小,大自然非常的神秘,根本就捉摸不透,从古至今发生过许多的海啸、洪水、台风以及地震,人们在这些灾难面前通常都显得非常无助和脆弱。我们永远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一个先来,天灾是无法阻挡的,而生活中也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灾难。比如在2008年5月12日那天,四川汶川发生了8.0级特大地震,这一天深刻地印在我们的脑海中,地震来临后,打破了原有的宁静与祥和。
但是我们同时也从中看到了很多真情的一面,比如善良和中国人民的爱国精神,在那次地震之后,我们国家也加强了地震演练,普及更多关于地震的知识,确保在地震来临时能够更少地减少伤亡。时代在进步,中国也在发展,中国人民也在不断奋力拼搏。面对天灾,中国人民不畏惧不退缩,万众一心齐助力,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相信我们能够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一起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Ⅳ 汶川地震后,8万遇难者的存款和贷款,是怎么处理的
“苦难有如乌云,远望去但见墨黑一片,然而,身临其下时,你会发现它不过是灰色而已。”
里希特的这句名言的道理是浅显而隽永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天灾无情人有情”,即使天灾往往突如其来、不可预料,我们人类在面对天灾的时候往往显得十分弱小,但是只要人们能够众志成城,一起团结起来抵御灾情,那么到了最后就一定能够渡过难关,08年的汶川地震就是这样一次天灾。
其中地震就是一种危害极大的自然灾害
在初中地理上我们就学过板块构造学说,知道板块的交界处很容易发生地震这种自然灾害,而地震的发生原因就是地壳释放能量的过程,这种能量是非常巨大的,而且对于地震,人们只能在地震发生后利用电磁波比地震波传播速度快的短暂时间差,做到提前几秒的地震预警,但是往往灾难来得突然,人们的反应根本就跟不上灾难降临的速度。
结语
在汶川大地震中除了死亡的人数,还有一部分失踪的人,这些人既没有找到尸骨有没有看见踪影,所以只能算是失踪人口,对于这种生死未卜的人,经济领域有着专门的处理手段,也就是叫做“沉眠存款”,意思是说这笔钱将会在一个期限范围内把它的存款户当作活人来为他保留,但是在超过期限以后,就会认为存款户已经死亡,那么这笔钱就不再归属于存款户了,但是也同样的不归银行所有,仍然会进行充公,将这些钱用于一些公共设施建设或者类似于汶川大地震的灾后重建。
跟银行的业务除了存款还有贷款业务,因为贷款业务是向银行借钱,但是借钱的人在地震中突然去世的话,那么银行就难以找到这笔贷款的实际债务人,那么就难以找到一个人来对这笔贷款进行偿还,有句古话叫做“父债子还”,即使银行可以找到贷款人的继承人来偿还这笔钱,但是因为国家的要求,出于人道主义角度的考虑,经历了天灾的家庭都是十分困难的,所以银行会选择注销这笔贷款业务,也就是不再追究这笔钱了。
在对于这些在地震灾害中受难的人们的银行存款和贷款的处理中就可以看出来银行的一些措施还是很人性化的,正是因为有很多类似的做法,我们才能最终战胜了那场灾难,并且重获了新生。
Ⅵ 汶川大地震后8万遇难者的银行存款和贷款,最终是如何处理的
个人和国家的命运紧密相连,国家为个人发展铸稳根基,个人为国家发展之要,彼此推动共铸辉煌。换言之,国家辉煌强大和百姓安居乐业本就是相辅相成、互为表里之事,正所谓“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
不难看出对于存款的处理,国家进行妥善安置,虽然在没有继承人以及固定期限内无人认领两种情况下,国家会将遗产收归国有,但是这笔钱并不是归于自己口袋而是会将其用于灾后重建工作当中。也就是这些钱最终会给灾区群众,使得受灾群众们能够更好的重塑家园,由此可见,无论什么时候,国家都是我们强有力的支撑,因此我们完全可以信赖国家,并在国家的庇护下迈入更稳定的发展。
结语那些让人惊心动魄的苦难,虽然落在个人头上是不可战胜的挫折,但是国家却用无形的屏障,强有力地保障了每个人的权益,细枝末节也没有省去。灾难已经过去,人们的伤痛也逐渐得到抚平,我们应该携手共进,努力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Ⅶ 汶川地震8万人遇难,他们生前的存款贷款,最后都是怎么处理的
大家都知道,2008对于中国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我们有喜有悲。而5月12日这一天,则是举国悲痛的一天,在四川的汶川,当天发生大地震,造成汶川人民深受其害,家园被毁,人们流离失所、痛失至亲。而当年汶川地震造成数万人死亡和失踪,不知道大家是否好奇,那些遇难者名下很多还有存款和贷款,最后都是怎么处理的呢?
如果遇难者、失踪者或是受灾群众名下有贷款存在,那么对于生还者不能催款、不能罚息。国家考虑到汶川人民遭受的天灾如此之大,短时间内就没有经济收入,而且基本上都是受害着,需要一些时间来恢复。而且对死难者的贷款会选择直接注销,毕竟天灾无情人有情,所以国家对此所采取的措施都是为了人民着想。欢迎大家点赞、评论、分享!定期分享全世界各地的奇闻轶事,大家喜欢的话可以关注小编,查看更多有意思的文章!
Ⅷ 2008年汶川地震后8万遇难者名下的存款和贷款,最后如何处理的
灾难于人类而言都是令人记忆难忘的事,对于亲身经历的人而言更是永生难忘。2008年,一声大地的怒吼,一瞬间就吞噬了无数的生命,画面定格在了那一年的5月12号。这是国人难以忘怀的一年,汶川,以这种方式让全国人民记住了,大地震来得悄无声息,众人来不及反应便已经家破人亡,支离破碎。汶川大地震后,国家迅速组织了救援力量,全国各地都向灾区人民伸以援手。
如今汶川大地震也已经距离我们有12年的光景了,但是回想起昔日,一切都感觉历历在目。在国家的带领下,汶川的灾后重建工作进行得很顺利,人民也回归到了正常的生活状态。如今在汶川,除了大地震留下的那片纪念性的废墟,其他各地的房屋道路都建设得很新很现代化,2008年的伤痛虽然对于劫后余生的人来说是一辈子不能忘却的痛,但他们也能时刻感受到国家和全国人民带来的温暖,所谓灾难无情,人间有情大抵便是如此。
Ⅸ 汶川地震后,死难者的银行存款和贷款,如何处置
一提到汶川地震,那是我们全中国人民的痛,一场自然灾害,带走了中国69,000多人的生命。17,000多人的失踪,损失了近8000亿的人民币。好在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再加上全世界各个国家的援助。我们很快战胜了这场灾难。而事到如今,汶川灾区的重建工作也进行完毕,一个美好的家园又重新生成。而我们真心为在这场灾难中失去生命的人们感到心痛。还有一个问题是所有大众都有所关心的,那就是当时汶川地震灾民的银行存款和贷款该如何解决和处置?我们国家的政策,还是为我们人民着想。为我们人民各种利益所考虑。
Ⅹ 汶川大地震有8万人遇难,他们名下的贷款存款,最终怎么处理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在生活中我们总是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意外。大自然是人类生存的基本,人类也在不断的在探索大自然,但是大自然的神秘莫测是人类根本捉摸不透的,比如曾经发生过的地震、洪水、海啸等等,每一次大型的自然灾害都会造成许多的人员伤亡。
结语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灾难过后,我们没有对生活失去希望,而是大家一起参与重建灾区,帮助灾区人民。灾难中我们失去了亲人、财产,但也让我们看到了人们的团结与爱国。在这一次灾难中我们所展现出来的凝聚力,震惊全世界。相信人们万众一心,不论将来出现多么艰难的时刻都会一起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