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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分公司贷款

发布时间:2021-09-07 11:09:06

㈠ 非法人拿营业执照可以贷款吗

不是法人是不可以拿营业执照进行贷款的,法人只拿着营业执照也不能贷款啊。得法人拿着身份证、营业执照、征信证明,才可以贷款

㈡ 为什么分公司就是非法人,而子公司就是法人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派出机构,是没有独立的民事地位的,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不具有法人资格。
子公司是由母公司衍生而来,是有独立的民事地位的,其民事责任由自己承担,因此具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的特点: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子公司的特点: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因而在经营方面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同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也要受到母公司的控制,要服从母公司的总体战略和总体利益的需要。但这种控制是间接的,也与母公司拥有股权的比例正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㈢ 请问集团下属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可以获得银行贷款吗

在总部授权以后也可以获得,必须由总部的书面授权材料

㈣ 非法人拿营业执照可以贷款吗

您的这个问题原则上是可以的。可以,但手续要齐全。但是如果手续齐全的话,是可以进行一个贷款办理的。【摘要】
非法人拿营业执照可以贷款吗【提问】
你好,网络律师为您服务。【回答】
您的这个问题原则上是可以的。可以,但手续要齐全。但是如果手续齐全的话,是可以进行一个贷款办理的。【回答】
我是公司法人别人拿我的营业执照可以代款吗【提问】
只要相关手续齐全就可以贷款。【回答】
银行不用法人在场签字吗【提问】
首先,银行方面是必须要你本人参与的。但是在其他地方就不一定了。【回答】
你说的是小额贷款公司吗【提问】
对的,小的公司或者一些网络上的一些贷款公司。【回答】
要是正规银行是办不了的吗我本人不去签字【提问】
对的,在正规银行一般情况下是办不了的。【回答】
他拿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的章和流水我本人身份证,证据齐全就是我不签字盖章能办吗【提问】
对的,对方是以您的名义就是贷款的。这个就是可能的。【回答】

㈤ 总公司是否能为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做贷款担

按照《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因此不能贷款,其贷款行为认定为总公司行为。
分公司是否经过授权才能贷款,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公司重大事务的相关行为规范由总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规定,法律没有对是否此做硬性规定!

㈥ 企业非法人能够贷款吗

按照《贷款通则》企业非法人是不具备贷款资格,故不能够贷到款,不能直接给予济南分公司授信,但是可以直接给母公司授信,然后由母公司授权济南分公司在我行办理授信业务

㈦ (一)关于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能否成为借款人问题

2003年修订的《商业银行法》并未规定借款人的主体资格。1996年的《贷款通则》第十七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根据该条规定,借款人可以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或中国自然人。分公司虽然没有法人资格,但并非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文件。《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此见,并非只有自然人或者法人才能签署经济合同。一般来说,分公司应当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相应的经济活动,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视为总公司对分公司能以自己名义从事行为的概括授权。鉴于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通常不包括申请贷款,故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若要以自己的名义签署贷款等合同文件,必须取得该企业法人的事先特别授权或者事后追认。 (二)关于企业法人能否作为保证人问题 《担保法》第十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该条规定同时限制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作为保证人,但对于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规定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法人书面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所谓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是由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依法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对外从事经营活动,但其民事责任由企业法人承担的经济组织。实践中,常见的企业法人分之机构有分厂、分公司、营业部、分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等。司法实践中,判断的标准主要是根据营业执照的登记记载,登记为企业法人的,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仅领取营业执照,未登记为法人的,为分支机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不同于企业的职能部门。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是企业法人的内设机构,并未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常见的如企业的部门、车间、科室等。企业法人职能部门一概不能对外提供保证。 (三)关于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订)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何为其他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予以明确。即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从以上规定可见,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诉讼。关于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作为诉讼主体时是否应当追加企业法人为共同被告问题,《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保证纠纷案件中可以将该企业法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提供保证的除外。 (四)关于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保证责任承担问题 《公司法》(2005年修订)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该条规定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应当已十分明确。但在理论上,有一种观点认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其具有自己经营管理的财产,可以相对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故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保证责任应先由该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不足时再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实践中也可能出现类似的判例。

㈧ 非法人能成为借款主体吗

可以。比如经母公司授权,分公司(无法人资格)可以作为借款主体。

㈨ 非法人代表可以拿公司资料向银行贷款么

可以的
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有效身份证件;
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银行流水;
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征信报告;
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
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证明,银行贷款要求贷款人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
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无抵押贷款办理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步骤:
客户递交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放贷银行或公司核查客户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户的信用级别是否有违法记录,针对个体户和中小企业,还需调查其企业经营状况;
放贷单位工作人员与客户签约,并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放款。

㈩ 分公司可以贷款吗

不可以。

1、分公司不具有法律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其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及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遵守总公司的章程。

3、分公司在人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其主要经营活动及主要管理人员由总公司决定并委任,并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或者授权进行业务活动。

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属于总公司,并作为总公司的资产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10)非法人分公司贷款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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