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企业收到政府的财政补贴,对股价有什么好处
1、中国上市公司是“公司化”的产物,也已经是市场化的企业,它通过股票发行筹集资金,上市以后也可以通过增发新股、配股等手段筹资。在企业已经成为上市公司以后,如果政府继续向其提供补贴,只能说明这些企业并不符合市场化的要求,因此,给上市公司高额补贴不利于资本市场的优胜劣汰,会阻碍资本市场市场化改革。
2、成熟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很少能够得到如A股这样高的政府补贴,其业绩完全取决于公司的运营能力,而非来自于不公平的财政补贴。我国长期对上市公司进行补贴不利于真实地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这会造成股价与价值的背离,削弱牛市形成氛围。
3、上市公司即将因连续三年亏损而被暂停上市,地方政府为了保护这一上市资源,强行补贴上市公司,以增加上市公司的利润,从而避免出现连续三年亏损的情形,以维护股价稳定,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助长虚假牛市的形成。上市公司依靠政府补助扭亏并不能持久,上市公司应该注重提升自身主营业务的造血能力。
② 请问公司收到国家的补贴资金,应如何做账务处理
实质上该笔钱可以作为政府补助处理。根据不同情况作不同的账务处理:
1、该笔补贴用于与资产相关,则计入递延收益项目,按照资产使用年限每年对其进行确认:
(1)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每年按照使用年限进行确认(例如收到50000元,补贴的资产对应使用10年,则):
借:递延收益 5000
贷:其他收益 5000
注:其他收益为2018年利润表新增项目。
2、该笔补贴与收益相关,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先计入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分录与1相同)
3、该笔补贴与收益相关,但若与日常活动无关,则计入营业外收入,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4、若政府作为销售商品的价款补贴,则视同销售,收到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上市公司收到政府补贴扩展阅读
2017年5月10日,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此次修订。
此次修订增加了”其他收益“科目。
其他收益:“其他收益”是本次修订新增的一个损益类会计科目,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该科目专门用于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但不宜确认收入或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
参考资料
政府补助-网络
财会[2017]15号-财政部
③ 上市公司获得的财政补贴数据在哪能查到怎么查
一般季报、年报中都有,不然就搜索公司网站及相关信息材料
④ 收到政府补贴款的股票是利好吗
公司营业收入由此增加,是利好。
也说明这个公司是政府支持的单位,是利好。
⑤ 怎么样知道上市公司是否受政府补贴财务报表有吗是哪一项
财务报表中损益表中有,你最好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中会计报表附注,那里面说明比较清楚。
⑥ 一般企业收到政府补贴收入应如何填写年报报表
一般企业收到政府补贴收入后轩荣财务在这方面的人员表示(如果还有什么不懂可以直接咨询轩荣): 应按以下情况填写年度申报表
(1)如果收到的政府补贴收入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时,则需填写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第20行“政府补助利得”及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
涉及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不能税前扣除,需根据情况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4行“(十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第25行“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涉及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额不得税前扣除,需要填报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对应行次进行调整。
涉及不征税收入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应计入本年应税收入的金额,填报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第6行14列“应计入本年应税收入金额”。
(2)如果收到的政府补贴收入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需要根据情况选择填报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的第9行“三、政府补助递延收入”、第10行“(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第11行“(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行次。
⑦ 企业收到的政府补贴怎么做账
企业取得的各项政府补贴在会计处理上计入营业外收入,作为利润总额的组成部分。
在税务处理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判定是否为不征税收入的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号)http://www.shui5.cn/article/72/21948.html和《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http://www.shui5.cn/article/79/51303.html两个文件。
根据上述文件,对于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企业将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此可以看出,这里的不征税收入,由于其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只是递延纳税,并非真正的免税。
⑧ 上市公司的政府补助和补助金额怎么查询
在上市公司年报的财务报表附注中有一项内容,称为:“非经常性损益”,
在其中对当年发生的政府补助的金额、政策依据和甚至会计处理都会逐项进行详细说明。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