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杠杆收购的经典案例
美国RJR Nabisco公司争夺战
说到杠杆收购,就不能不提及20世纪80年代的一桩杠杆收购案——美国雷诺兹-纳贝斯克(RJR Nabisco)公司收购案。这笔被称为“世纪大收购”的交易以250亿美元的收购价震动世界,成为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笔杠杆收购,而使后来的各桩收购交易望尘莫及。
这场收购战争主要在RJR纳贝斯克公司的高级治理人员和闻名的收购公司KKR(Kohlberg Kravis Roberts&Co.)公司之间展开,但由于它的规模巨大,其中不乏有像摩根士丹利、第一波士顿等这样的投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直接或间接参与。“战争”的发起方是以罗斯·约翰逊为首的RJR纳贝斯克公司高层治理者,他们认为公司当时的股价被严重低估。1988年10月,治理层向董事局提出治理层收购公司股权建议,收购价为每股75美元,总计170亿美元。虽然约翰逊的出价高于当时公司股票53美元/股的市值,但公司股东对此却并不满足。不久,华尔街的“收购之王”KKR公司加入这次争夺,经过6个星期的激战,最后KKR胜出,收购价是每股109美元,总金额250亿美元。KKR本身动用的资金仅1500万美元,而其余99.94%的资金都是靠垃圾债券大王迈克尔.米尔肯(Michael Milken)发行垃圾债券筹得。
Ⅱ 股权投资中的杠杆收购是什么意思
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又作LBO)是一种收购的方式,其本质即是举债收购,指收购者仅有少许内资金,借由举债借入资金来容收购其他公司,有如运用杠杆原理以较小的力量抬起重物一般。融资收购通常以将收购的公司或未来的现金流做担保,有时获利不如预期,因此风险极大。因为是以原有小资金买大公司,有如利用杠杆原理以小力量举起重物,因此称作杠杆收购
Ⅲ 杠杆收购的历史
你好,杠杆收购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盛行,当时公开市场发展迅猛,向借版贷人敞开了方便之权门,允许他们借贷数百万美元去购买那些本来是很勉强的项目(先前是绝不可能的)。在杠杆收购发展之初的1980年,被认为是杠杆收购之基的四大并购项目,其累计交易额就达到了17亿美金。1988年是杠杆收购的发展巅峰时期,当时累计交易额已经达到了1880亿美金。这些通过大举借贷完成的交易行为,必然会导致极大的风险,也就是那些利率极高的“垃圾股”。这些所谓的垃圾股,之所以风险极大,是因为它们往往用高利率去吸引股东,而其背后却无支持力量。所以,毫不奇怪,一些80年代的项目最终演变成了灾难,并以借贷人的破产收场。
Ⅳ 比较杠杆收购与管理层收购,各自有什么特点
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s,MBO)是目标公司的管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或控制权结构,进而通过重组目标公司,实现预期收益的并购行为。由于收购中运用了大量负债融资,也即利用了财务杠杆方式,所以说管理层收购是杠杆收购(LBO,Leveraged Buy—outs)的一种。
Ⅳ 杠杆收购和管理层收购是一样的吗
一样的
Ⅵ 杠杆收购的国内风险
中国企业激进的财务风格的普遍化,也有一些文化上的根源。长期以来,我们崇尚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在很多价值评判体系中,都是以数据来论英雄。地方政府的唯GDP论, 企业的唯业绩论,都是以结果为唯一衡量指标,却不顾这个结果的取得是否合乎经济发展逻辑,是否是可持续增长的模式,甚至也不问这个结果的取得是否道德、合法。在这种风气下,为了追求漂亮数字,企业家总有一种想把企业规模迅速做大的冲动。诸如“5年时间跻身世界500强”,或者“利用三五年时间,打造**个亿元的企业”之类的口号,这些年来国人见得太多了,前者往往被刷在企业高墙上,后者往往见诸某地政府的“施政纲领”中。在这些口号和价值评判标准的引领下,企业就不可避免地受短期利益的驱动,偏激手段占据上风,以求快速达到目标。
还有,环境与经济体制上的一些痼疾,以及某些监管部门的权力寻租,经常逼迫企业铤而走险。久而久之,高风险经营居然成了企业经营的常态,孤注一掷,放手一搏则是企业家自我安慰的心理陷阱。
另外,中国的企业通常历史都不久,多数企业缺乏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缺失科学决策程序,更没有量化决策能力,判断、管理和规避风险的能力都非常薄弱。在一些大型国企,常常是一把手说了算,而在民营企业,更盛行家长式作风。在内控失效的情况下,激进,乃至冒进的财务作风普遍化,也就毫不奇怪了。
的确,若赶上了天时地利,激进的财务手段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而在宏观经济或者市场前景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之时,就会有比较大的风险。比如,之前的一些房地产企业,在发展早期通过极端激进的财务手段获得成功,所以一直对豪气万丈的大手笔买卖过于自信甚至迷恋。某著名地产企业,依靠高负债经营,一开始获得了巨大成功,但在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银根收紧后,其140%至160%的净资产负债率所面临的就不是什么利润缩小的问题,而是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的巨大风险了。真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Ⅶ 杠杆收购对企业的影响
杠杆收购主要针对企业进行债务融资.如果企业运营状况好,实行杠杆收购,企业股东股权不会得到稀释.如果企业未来经营状况不好,可能会大致企业债务大幅增加,甚至走向破产.
Ⅷ 中国有哪些经典的杠杆收购,管理层收购的案例
杠杆的少,就一个好孩子的,还是被国外收购的
管理层收购,研究不多,你可以找一下论文,我国管理层收购有很大问题,研究的人还是蛮多的
Ⅸ 杠杆收购的步骤有哪些
第一阶段:杠杆收购的设计准备阶段,主要是由发起人制订收购方案,与被回收购方进行谈判,进行并购答的融资安排,必要时以自有资金参股目标企业,发起人通常就是企业的收购者.
第二阶段:集资阶段,并购方先通过企业管理层组成的集团筹集收购价10%的资金,然后以准备收购的公司的资产为抵押,向银行借人过渡性贷款,相当于整个收购价格的50%-70%的资金,向投资者推销约为收购价20% -40%的债券.
第三阶段:收购者以筹集到的资金购入被收购公司的期望份额的股份.
第四阶段:对并购的目标企业进行整改,以获得并购时所形成负债的现金流量,降低债务风险.
Ⅹ 杠杆收购与MBO的关系
ManagementBuy-outs,简称MBO,自上世纪70~80年代起流行于欧美国家,其主要动因是希望有效降低企业代理成本、优化公司治理结构。90年代初期,MBO在国外极盛而衰。在英文中,Management是经营者,Administrator是管理层,所以管理层收购实际上是把ManagementBuy-outs变成了AdministratorBuy-outs。实际上经营者并不等于管理层,只有在很小的企业中,个人才同时兼任经营者与管理者。企业达到一定的规模,经营者与管理层就有区别了。例如,私人公司中,有合伙人,他们既是产权的所有者,同时也是经营者,被他们雇佣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称为管理层。所以,ManagementBuy-outs真正意义是合伙人之间的转让和收购,不是管理层收购。
所谓杠杆收购(Leverage Buy-Out,简称LBO),是企业资本运作方式的一种特殊形式,它的实质在于举债收购,即通过信贷融通资本,运用财务杠杆加大负债比例,以较少的股本投入(约占10%)融得数倍的资金,对企业进行收购、重组,,并以所收购、重组的企业未来的利润和现金流偿还负债。这是一种以小博大、高风险、高收益、高技巧的企业并购方式。正是基于杠杆收购的特性,在过去的20年间,英美的投资银行家们将MBO与金融创新工具结合在一起,以垃圾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创新的金融手段应用于购并业务,成功地解决了管理层的收购资金问题。
杠杆收购的融资方式与普通收购的方式有明显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