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你知道劳务中介佣金收取的具体比例么 就是向双方各自收取的百分比之类
我来回答你有关
该合同是不合法的部分无效
非法的一部分
您是在每月的基础工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雇主无权迫使你工作,你有休息的权利。他们没有资格领取薪金扣除。
。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如果你按照下面的方法来弥补,而不是,那么是违反了“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职工工资按照以下标准:
(A)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的工资不低于150%的工资;
(B)他们可以不安排休息时间在休息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支付工资;
(C)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
在北京保险是强制性的,而不是激励,他们必须支付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如果非北京户口的保险,生育保险)----当然,你自己要付出的份额自己支付。
4,你没有义务支付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
第22条雇主为工人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公司与工人签订协议,约定的服务期。
工人在违反合同条款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的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没有履行他们的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提高工人的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在服务过程中,不影响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确认培训费为:
如果企业是真正的工作人员资助的培训,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支付之前,他们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培训费用,这是一个先决条件。
商定解散的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工人的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得要求赔偿培训费用;
你的雇主必须出示证据的训练你委托第三方培训记录收入。
雇主的违规行为存在不缴纳社会保险,不支付加班工资,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这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人;
你不能跟他签约,你有权利立即终止劳动关系的,你只需要支付1000元,你还必须有权收回他们缴纳五险,拖欠的工资回报(非法扣除您的休息日的工资),以补偿为您的假日加班(你在假期工作,需要准备自己的证据)
我们建议你良好的阅读有关法律,理清思路,明确每个内容源,并告诉你的老板您的合法权益。
你可以提出一个妥协的解决方案,如一次性赔偿你的老板一定量的,你最终与他的劳动纠纷
如果他不接受,你去申请劳动仲裁(免费)
如果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到法院去起诉他
此外,如果劳动仲裁决定对你有利的补偿方案,你的老板拒绝赔偿,你也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对他进行起诉:
第85条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报酬,加
班费或经济补偿;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未能支付
标准的100%支付的金额,超过50%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雇员:
(A)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工人;
(B)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支付赔偿金的要求
Ⅱ 居间合同的违约金可以随意规定,还是有一定的标准
一般说,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约定的居间服务(提供媒介或撮合成交),委托人支付佣金的合同。
违约金时可以双方约定的(就是您说的随意规定),但是,如果违约金规定的过高,或者同时约有定金之类,则可以要求减少违约金。
您约定的服务是什么呢?为什么是按日计?
应该说得具体一些。
Ⅲ 居间合同中 中介费与违约金的问题
中介费当然可以主张,这是您劳动应得的报酬。
违约金要看居间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以合同为准。
Ⅳ 居间合同规定违约要赔偿中介房屋总价2%的违约金,有法律依据吗
合同中违约金条款的约定不得超过总价的20%
Ⅳ 房产居间合同中违约金最多为标的额的多少
百分之二十
Ⅵ 签订房地产居间合同,违约后,违约金如何计算麻烦告诉我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你目前只签订了居间协议,尚未与房东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也就是说中介的居间尚未成功,因此无权向你主张全额的居间佣金。
Ⅶ 居间合同佣金的约定有没有限额
没有明确的规范,只不过如果居间费用与实际合同履行所能够获得的利润显失公平的,你可以主张适当调整,法院也会支持。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追问。
Ⅷ 佣金与居间费有区别吗是否合法税务对这笔费用占合同额的比例是否有限制谢谢!
一样的。居间费是指:在进行某项活动或纠纷中,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务,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合理向委托人收取的报酬被称为“居间费”。居间费和佣金的性质是一样的。
有限制,如下: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入销售费用:
(一)有合法真实凭证;
(二)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
(三)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