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切的说,是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借方。你的疑问肯定是为什么不计入投资收益? 因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大部分情况就是发行股票(出题都是股票,至少我没见过题目出过其他什么权益性证券),假设用它进行筹资,几乎都是溢价发行,因为折价或平价根本发行不出去,没有人会买一只没人要的股票。这时银行存款增加,并产生贷方的资本溢价。发行费用却会相应地减少银行存款,借方如果记投资收益,首先这是一项筹资活动,怎么会产生投资收益?其次,为什么溢价多出来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而相应减少的部分要记入到投资收益呢?要知道这可是同一个交易事项。所以,只能抵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其他的情况跟它的理解都差不多,自己再多想想。 自己的理解,希望可以帮到你。
Ⅱ 为什么企业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计入成本
不计入成本,是从发行溢价中扣除的。
Ⅲ 股票的佣金和手续费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的。手续费是佣金的一部分。
股票佣金,是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股票成交后按成交金额一定比例支付的费用,此项费用由证券公司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及证券交易监管费等组成,通常这一部分被称为规费。
《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规定,从2002年5月1日开始,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通常这一部分被称为规费,深圳收取0.2175‰ ,上海收取0.1875‰)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由上面的通知可知股票佣金理论上只能在3‰~0.2175‰之间浮动,严格来说,券商还有人力、房租、水电及一些税费等成本在内,且券商也要盈利,实际上券商给到投资人的佣金范围,最少也要在0.5‰以上。截止到2010年1月,北京上海等地新开户佣金一般是3‰,大资金会有可能1.0‰、0.8‰,0.6‰是极大资金或机构才可能达到的。小资金客户,如果通过券商的客户经纪人预约有可能降低到0.8‰,0.6‰,因人而宜。国内股票二级市场佣金普遍偏高,希望2010年能有所改善。
Ⅳ 发行(购买)股票的佣金和费用分别因该记在哪里
发行股票时的佣金要先行冲减溢价,冲减完溢价不足支付的部分冲减留存收益。
购买股票时如果是短期持有的,这个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是长期持有的计入投资成本。
Ⅳ 为什么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佣金及手续费不得扣除
不是不能扣除,是不计入损益,也不计入成本,而是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Ⅵ 股票溢价发行手续费,佣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希望可以详细一点,谢谢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发行费用,股票溢价发行的,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抵扣;股票发行没有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支付发行费用的部分,应将不足支付的发行费用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例如:A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元。发行过程中发生手续费200万元,不考虑以行过程中的税费等因素。
借:银行存款18000000
贷:股本100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000000
拓展资料
如参与合并各方可能在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中规定,如果被购买方连续两年净利润超过一定水平,购买方需支付额外的对价,应并入合并成本。
Ⅶ 为什么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计入资本公积O(∩_∩)O谢谢
因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费用,不管其是否与企业合并直接相关,均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工具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从股本溢价中扣除,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户 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财政部通知明确,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其中,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7)发行股份支付佣金和手续费扩展阅读
证券法规范的有价证券分两大类:
1、权益性证券:持有此类证券,就代表拥有证券标的物的财产所有权。例如买进招商银股票,就代表持有招商银全部财产的一部持分权益。又如持有某基金,就代表持有该基金全部财产的一部持分权益。这里说的是持分权益,就是跟其他股东或基金受益人,分别共有(简非公同共有)该股份有限公司或该基金的全部财产。
2、债务性证券:持有此类证券,就代表拥有对证券发行人的债权。发行人是债务人。例如买进国债,就代表拥有对国家的债权。如果买进某银行发行的定存单,也代表拥有对该银行的债务求偿权。
所谓股票属于权益性证券,而债券(不包括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期货、期权以及互换合约则属于债务性证券。
Ⅷ 公司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等发行费用是计入财务费用吗
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总第四期)》(以下简称《问题解答》)中对上市公司在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交易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的解答中规定,上市公司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行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财会[2010]25号文件第七条上市公司对因发行权益性证券而发生的有关费用进行会计处理也作出如下特别规定,即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包括作为企业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交易费用,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并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上所及,《问题解答》与财会[2010]25号文件皆对因发行权益性证券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作出了应区分上述两种情形进行财务处理,而不能将股票发行费用完全从发行收入中冲减。也就是说《问题解答》及财会[2010]25号文件对股票发行费用的处理是分两步处理,即直接归属于发行权益工具新增外部费用从发行收入中处理,其他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后一种处理的结果从财务层面上而言则将直接导致上市公司利润的减少,也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业绩”。
Ⅸ 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与权益性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不构成长期股权的成本。怎么理解
我想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佣金并没有支付给被投资单位,而是支付给了证券商,即,中间商。
没有支付给被投资单位的成本,如果列进了被投资单位的成本,即,长期股投资的成本,那么,如果要编制合并报表的话,长期股权投资要与被投单位的所有者权益抵销,编制抵消分录时,合并报表中就会出现商誉,为了避免出现这种不该出现的商誉,新准则作了修改,即,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与权益性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冲减资本公积,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就是为了避免合并报表中商誉的出现。
类似的问题还有: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支付的手续费、佣金也不进入合并成本,而是直接记入管理费用(此规定2011年才改成这样处理,以前也是进合并成本的),也是基于同样的原理,即,为了避免合并报表中商誉的不必要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