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险从业人员佣金收入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保险从业人员佣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不含税佣金收入-地方税费附加)×(1-40%)-法定扣除费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以下简称“佣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
(1)保险经纪人佣金税收计算器扩展阅读
设佣金收入为A,
1、如果A<1333.37元,则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都为0,不用缴税。
2、如果A小于5000元大于1333.37元,则营业税为0,个人所得税为(A×60%-800)×20%
3、如果A大于5000元,则营业税为A×5.56%,个人所得税又分成两种情况(主要是看应交税的的报酬乘以(1-20%)是大于800元还是小于800元,,分界点佣金为7347.54元。
a、A<7347.54元,个人所得税为(A×60%-A×5.56%-800)×20%
b、A>7347.54元,个人所得税为(A×60%-A×5.56%)×(1-20%)×20%
②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如何预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件规定,对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扣缴单位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个人所得税。结合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 其中,收入额按照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从业月份数计算;其他扣除按照展业成本、附加税费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之和计算,其中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上述公式中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比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发布)所附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执行。
③ 保险经纪人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先扣除40%的展业成本,再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按劳务报酬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即:劳务报酬收入=X*(1-40%)-营业税金及附加
④ 保险代理人税收计算器
⑤ 保险佣金税率计算
1,根据国税局(2006年)454号文和上海市沪地税所二(2006年)7号文件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是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对佣金中的40%展业成本不计缴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交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后,依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从2006年6月份起执行。
2,根据上海税务局的规定:2006年7月份申报的个人所得税按新规定执行。即7月15日发放的6月实际佣金将依照新规定执行。
附:保险代理人佣金税率计算公式
营业税=佣金收入合计*5%
营业税附加=营业税*11% ( 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河道管理费1% )
营业税计税起点5000元(含)以上。
个税展业成本=佣金收入合计*40%
个调税计算基数A=(佣金收入合计 - 展业成本)- 营业税及附加。
⑥ 保险代理人的佣金是怎样扣税的
保险佣金因为是佣金所得,所以不能像工资所得那样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还要缴纳营业税(含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等,综合税率在5.56%)。其中营业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佣金收入扣除40%的展业成本后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