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土地年租金的收费标准
坚持棚户区改造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原则,对没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地块,可以“平改平”。二、建设标准 1....四、组织实施(一)落实资金各市政府要落实土地出让金、行政性收费减免、腾空地块的土地收益、住宅区商品房收益、个人出资等项资金...
❷ 土地租赁手续及租金
一、国有土地租赁概述国有土地租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一样,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之一,可以通过协议或招标、拍卖方式取得,经过批准,可以依法出租、转让、抵押和作价出资,承租人在租期内有优先受让权,可以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终止租赁关系,转变成出让土地使用权。(一)权利主体租赁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外,主要包括以下五类:1、新增经营性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除国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以外,国有土地都需要有偿使用。对于不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土地使用者来说,因为租赁价格远低于出让价格,使其能以较少的代价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以易于被使用者采纳。但由于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债权性质,从承租人方面来看,其权利范围仍逊于具有物权性质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从出租人方面来看,其经济利益也不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此,从长远考虑,对于新增经营性用地,重点仍应是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而租赁只能作为出让方式的补充。2、存量经营性划拨用地根据《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不能授权经营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制时,可以采用作价出资、出让、租赁三种方式。通过租赁方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能使国家与企业之间原来以缴纳土地使用费为体现的行政关系,转为以按租赁合同的约定缴纳租金为体现的市场关系,有效的降低企业改制成本,因而易于为企业所接受。3、依法取得场地经营权的外商投资企业用地依法取得场地使用权的外商投资企业用地视为划拨用地,因此,其土地使用者亦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4、短期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临时用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而实践中亦有超过两年的,一般称之为短期用地。法律规定,短期用地和临时用地都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其法律关系较为简单,加之租赁价格较低,且操作简便、灵活,因而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最适合采用租赁方式。5、改变用途、增加建筑面积而未补交地价的用地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改变土地用途、增加建筑面积应当补办出让手续,交纳出让金,但实践中执行的难度较大。对此,应予以变通,即自用目的的,允许通过设定租赁关系来调整其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但用于转让时,则必须补办出让手续,交纳出让金,以防法律关系复杂化,从而切实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二)权利限制租赁是一方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和合法使用权,而另一方可在一定期限内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对物进行使用和收益,因租赁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用地者与国家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因而租赁土地使用权人在租赁期限内,对承租土地只依法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而没有处分权。1、期限的限制根据《合同法》中有关“物”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但对于土地使用权而言,用地时间短,一方面会使用地者对土地进行掠夺性开发,造成土地退化或损毁;另一方面,租赁到期后,地上附着物由国家无偿收回,使用地者为了避免损失,不会对土地进行长期或大规模投资,造成土地低效利用。为了更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障国家的土地收益,《规范国有土地租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222号)规定,根据是否建地上物及其建成后是否长期使用,国家土地使用权租赁可分别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对短期使用或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租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对需要进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建设并长期使用的土地,应实行长期租赁,具体租期由租赁合同约定,但租期最长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的土地出让最高年限。2、用途的限制租赁土地使用权人与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租赁土地用于商品房开发并出售房屋时,按照房地一致原则,房屋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这意味着债务也随之转移给房屋买受人,购房者需要承担租金支付的义务,而租赁土地使用权人以少量租金为代价获得高额售房款并摆脱原租赁合同的束缚,显然有失公平。基于上述考虑,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用于商品房开发。二、租金的计算方法参考实践中的做法,租金一般由土地使用者按年向国家支付,但仍以“约定”优先,即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依约定。同时,基于维护国家利益的考虑,对租金的约定也应予以限制,一定年限的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一般参照相同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折算。计算方法及步骤如下:1、计算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可根据租赁宗地的实际情况和用途,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01)要求,采用成本逼近法、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剩余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常用的宗地价格评估方法,计算出一定年期、一定开发程度及容积率水平下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这个价格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和土地增值收益三大部分。2、对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修正对于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承租人已经支付了征地、拆迁等土地费用的,如按全额地价折算其租金标准,显然有失公平;同理,对于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承租人未支付征地、拆迁等土地费用的,则应按全额地价折算其租金标准,才不失公平。因此,基于公正、衡平的民法理念,承租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其他土地费用的,出让价格不需要修正;承租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了征地、拆迁等土地费用的,出让价格需要将有关费用扣除。3、计算租金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的计算公式为:i(1+i)nA= P ———————(1+i)n-1其中:A——租金 P——经过修正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 i——银行贷款利息率 n——租赁年期土地作为最重要的不动产,属稀缺资源,在经济生活中一般具有增值潜力,但也可因种种原因导致利用价值降低,土地的租期越长,预期收益的不确定性越大。如果租赁合同仅规定了固定租金,则情势变更导致的土地价值的变动对双方当事人均会不利,对此,租赁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租金浮动的比例和方法,且该比例和方法应保证实际履行的年租金额均不低于法定最低出让金折算的最低年租金限额。此外,长期租赁中土地价值的变动无法预料,有限的理性无法对一切预先做出安排,因而法定最低年租金额与政府定租的年租金额应当五年调整一次,既避免了频繁调整租金的不便,又可在土地增值时保障国家的最大收益。
❸ 某企业有100多亩土地出租,要我帮忙推介,我事先说明要收一个月的租金作为佣金,对方公司懂事承诺会按行
口头承诺的事,很难兑现的,建议找他们再次协商,如果不协商,就搞臭他们,谁让你不留个录音啥的证据呢。
❹ 土地拍卖的佣金计算标准是多少
佣金收取在拍卖法里有规定,至于收费标准,每个地方不是很一样,一般是3%
❺ 土地拍卖佣金如何收取法律依据是什么
自主约定或者按照成交价百分之五收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回节 佣金第五十六答条规定:
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
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五十七条拍卖本法第九条规定的物品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
(三)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五)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❻ 农村土地租用多少钱一亩
各地的价格差别很大,我们这里每亩800元
❼ 土地出租有哪些租赁方式
您好:
土地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
土地租赁有哪些方式?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第十七条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
第十九条 承包方之间可以自愿将承包土地入股发展农业合作生产,但股份合作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农户。
第二十条 通过转让、互换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❽ 土地租金多少合适
目前的中国,整个房产项目全年租金收入应围绕总销金额的国家银行(存款-贷款)利息上下一定范围浮动,偏离值不能过大,
如果是住宅类,则有较强的未来增值预期,可给予存款利息预期;
如果是工业厂房类,由于增值预期不如住宅类强烈,只能给予贷款利息预期
则本项目,租金收益至少不低于银行贷款收益——5.94%,一般在8%-10%之间较为正常。
至少不低于——13.44万元*5.94%=8000元/亩/年
正常回报值——13.44万元*8%=10000元/亩/年
若租金收益高于10000,则这块地买值了;
若租金收益低于8000,在项目低于正常的市场回报率,客户没有投资购买该土地的理由。
希望能帮到你
❾ 土地拍卖的土地拍卖的佣金计算标准是多少
1、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内例未作约定容,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
2、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3、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