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杠杆收购
是一种以小博大、高风险、高收益、高技巧的企业并购方式。LBO的突出特点是,收购方为了进行收购,大规模融资借贷去支付大部分交易费用,通常为总购价的70%甚至全部,同时,收购方以目标公司资产及未来收益作为借贷抵押。借贷利息将通过被收购公司的未来现金流支付。 来源LBO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盛行,当时公开市场发展迅猛,向借贷人敞开了方便之门,允许他们借贷很大数额的现金去进行风险很高的项目,在LBO发展之初的1980年,被认为是LBO之基的四大并购项目,其累计交易额就达到了17亿美金。 演变1988年是LBO发展的颠峰时期,当时累计交易额已达1880亿美金。这些通过大举借贷完成的交易行为也带来了极大的风险,就是那些利率极高的垃圾股,往往用极高的利率去吸引股东,背后却没有强有力的后盾,所以很多项目演变成灾难,导致了借贷人的破产。 应用杠杆收购的优点与缺点同样明显,其优点在于: 1、 对并购项目所需的资产和现金要求很低 2、 能产生协同效应,将生产经营延伸到企业之外 3、 使企业运营效率得到提高 4、 改进企业的领导力与管理 5、 产生杠杆作用,当债务比率上升时,企业收购融资的股权就会做一定程度的收缩,使得投资公司只要付出整个交易的20~40%就能购得目标公司。 杠杆收购的缺点是 1. 并购公司通过盗用第三方财富来获得目标公司的额外现金流 2. 被收购公司由于支付利息而享受了免税政策,但股东分配到的股息享受不到这样的优惠。如果收购公司管理不善,或遇到金融危机、政策变化等不可预知的因素,通常会导致股东利益的损害。 杠杆收购在国外已被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收购融资工具,在中国同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因为中国大多数国企负债比例高,不良资产多,需要合适的融资途径来解决资本运营环节的大量资金,即使少数有条件以自有资金购并的国企,也成考虑适度融资,以实现资本结构的最优化,降低收购资金成本。但LBO也非万能良药,收购不成功的案例比比皆是,因此企业在选择这种方式时需要格外慎重。 案例香港中策集团公司一方面通过国际金融资本,另一方面采用压低收购价格、分期付款、拖延付款等方法降低资金支出,大举收购中国国有企业,并转手出售所购的国有企业股权。 深圳宝安收购延中股份,数年后又减持股份回收投资并从中获利。 武汉大地集团曾以分期付款方式兼并了有九十八年历史且规模比自己大一部的国有企业武汉火柴厂。
B. 什么是杠杆收购
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LBO)是指公司或个体利用自己的资产作为债务抵押,收购另一家公司的策略。交易过程中,收购方的现金开支降低到最小程度。换句话说,杠杆收购是一种获取或控制其他公司的方法。
杠杆收购的突出特点是,收购方为了进行收购,大规模融资借贷去支付(大部分的)交易费用。通常为总购价的70%或全部。同时,收购方以目标公司资产及未来收益作为借贷抵押。借贷利息将通过被收购公司的未来现金流来支付。
杠杆收购的主体一般是专业的金融投资公司,投资公司收购目标企业的目的是以合适的价钱买下公司,通过经营使公司增值,并通过财务杠杆增加投资收益。通常投资公司只出小部分的钱,资金大部分来自银行抵押借款、机构借款和发行垃圾债券(高利率高风险债券),由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和未来现金流量及收益作担保并用来还本付息。如果收购成功并取得预期效益,贷款者不能分享公司资产升值所带来的收益(除非有债转股协议)。在操作过程中可能要先安排过桥贷款(bridge loan)作为短期融资,然后通过举债(借债或借钱)完成收购。杠杆收购在国外往往是由被收购企业发行大量的垃圾债券,成立一个股权高度集中、财务结构高杠杆性的新公司。在中国由于垃圾债券尚未兴起,收购者大都是用被收购公司的股权作质押向银行借贷来完成收购的。
参考资料:http://ke..com/link?url=_CEa0H33u-tOd_nPKnkUPpFyHN-P3yp7uhxTxRSjQsVTy_WEm_wu_XSLHJ0UqBtg
C. 为什么是钜盛华将万科表决权让渡给前海人寿,而不是前海人寿让渡给钜盛华
万科股权争夺战2015年7月10日,潮汕姚氏兄弟旗下的前海人寿耗资逾80亿元,通过二级市场购入万科A股5.52亿股股份,之后又和一致行动人通过连续举牌,将持有万科的份额猛增至15.04%,超过了20年来始终位居万科第一大股东的华润。2015年8月底至9月初,华润通过两次增持,使其持有万科A的股份达到15.29%,夺回第一大股东之位。2015年12月4日以来,隶属宝能系的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持续增持万科。据港交所披露的信息同时显示,截至12月11日,宝能系共计持有万科约24.8亿股,占万科总股本约22.45%,成功拿下万科第一大股东地之位。在万科争夺战中扮演关键角色的安邦保险,与宝能系有微妙的股权关系。资料显示,钜盛华的四大股东之一宝能创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钜盛华1.92%股份,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宝能创赢投资99.9%的股本,民生加银的控股股东是民生银行(9.07,0.33,3.78%),而安邦保险又持有民生银行12.11%股份,是民生银行第二大股东。2015年12月17日,在北京万科的内部会议上,王石表示“谁是万科的第一大股东,万科是应该去引导的,不应该不闻不问。”这句话,王石直指“宝能系”。在这次内部讲话中,王石对“宝能系”提出诸多质疑,并明确表态“不欢迎”,最重要的理由在于,“‘宝能系’信用不够,会毁掉万科”。2015年12月18日,针对王石发文质疑,宝能集团发表声明,称集团恪守法律,相信市场力量。2015年12月18日,针对媒体对宝能系杠杆收购万科股权一事的关切,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市场主体之间收购、被收购的行为属于市场化行为,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管部门不会干涉。
D. 杠杆收购的条件
浅议杠杆收购
所谓杠杆收购(Leverage Buy-Out,简称LBO),是企业资本运作方式的一种特殊形式,它的实质在于举债收购,即通过信贷融通资本,运用财务杠杆加大负债比例,以较少的股本投入(约占10%)融得数倍的资金,对企业进行收购、重组,,并以所收购、重组的企业未来的利润和现金流偿还负债。这是一种以小博大、高风险、高收益、高技巧的企业并购方式。正是基于杠杆收购的特性,在过去的20年间,英美的投资银行家们将MBO与金融创新工具结合在一起,以垃圾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创新的金融手段应用于购并业务,成功地解决了管理层的收购资金问题。
杠杆收购的融资方式与普通收购的方式有明显不同,它的融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杠杆收购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不代表企业控制权的借贷资金杠杆收购中的杠杆即是指企业的融资杠杆,反应的是企业股本与负债的比率,发生杠杆作用的支点即是企业融资时预付给贷款方的利息。杠杆收购的融资结构为:优先债券,约占收购资产的60%,是由银行提供的以企业资产为抵押的贷款;其次是约占收购资金30%的居次债券,它包括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和优先股股票。最后是体现所有者权益的普通股股票,是购并者以自有资金对目标企业的投入,约占收购资金的 10%,如此的融资结构产生的结果是:(1)企业负债率大幅度上升;(2)如果企业盈利增加,那麽每股收益会大幅度上升,因为每单位利润所承担的利息支付是固定的。而之所以如此安排就在于购并者不希望让他人过多的分享并购后产生的利润,所以不享有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就成为理所当然。
2.杠杆收购的负债是以目标企业资产为抵押或以其经营收入来偿还的,具有相当大的风险性。
在杠杆收购中购并企业主要不是用本企业的资产或收入作为担保对外负债,而是用目标企业作担保的。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购买企业先成立一家专门用于收购的“纸上公司”,再由投资银行等向购并企业提供一笔“过渡性贷款”用于购买目标企业股权,取得成功后,以这家“纸上公司”的名义举债和发行债券,然后依照公司法使两者合并,将“纸上公司”因购并的负债转移到目标公司名下,再通过经营目标公司偿债、获利。由此而发行的债券一是由于企业负债率较高,二是由于以未来收入或资产作担保,因而信用等级不到,被称为垃圾债券。
3.杠杆收购融资中投资银行等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十分重要以投资银行为主的市场中介组织在杠杆收购的融资中作用重大,由于杠杆融资的资金绝大部分依赖于外部融资,并且风险较高,因此只有获得金融组织的强力支持才能完成,一般的商业银行往往不愿涉足风险较高的投资,只有投资银行愿意承担较高的风险,以求获取丰厚回报,并且垃圾债券的发行也只有由投资银行进行操作,才能发行出去。而投资银行之所以愿意提供服务,是因为投资银行在获取高利率回报的同时,还可以得到巨额的佣金。因此,有人将杠杆收购归纳为投资银行和购并企业的合作博奕,双方都从中获得了巨额交易合作剩余。
4.杠杆收购融资依赖于发达资本市场的支持杠杆收购以外部融资为主,其中间接融资由投资银行等提供,居次债券中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以及优先股股票都是直接融资形式,严重依赖于资本市场的发展。首先资本市场得允许企业以这些金融工具进行筹资,有相应市场环境和制度安排,其次投资者也需要通过资本市场来分散风险。更为重要的是资本市场中要有进行杠杆收购的大环境,形成对杠杆收购的信任预期,只有如此,杠杆收购的融资才会顺利进行,否则,只能是一些意见而已。
杠杆收购在国外已被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收购融资工具,在中国同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 因为中国大多数国企负债比例高,不良资产多,需要合适的融资途径来解决资本运营环节的 大量资金,即使少数有条件以自有资金购并的国企,也成考虑适度融资,以实现资本结构的 最优化,降低收购资金成本。目前中国国企运用杠杆收购有诸多有利条件,比如政府为保持 国民经济持续增长而采取的一系列启动经济的措施,鼓励通过国企购并进行战略性改组和调整产业结构,人民银行一再降低存贷款利率并增加货币投入,以及启动财政杠杆等。然而,要恰当地运用杠杆收购,就要在遵循政府政策导向的前提下,减少对猎物企业的盲目性炒作 和投机,通过杠杆收购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国企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把杠杆收购引 向健康轨道。在中国,杠杆收购尚未被各方普遍认识和接受,更缺乏法律依据的保障,但在 实际经济生活中也并非是空白。比如被广泛关注并引起强烈反响的“中策现象”。香港中策 集团公司一方面通过国际金融资本,另一方面采用压低收购价格、分期付款、拖延付款等方 法降低资金支出,大举收购中国国有企业,并予以转手出售所购的国有企业股权。深圳宝安 收购延中股份,数年后又减持股份回收投资并从中获利。武汉大地集团曾以分期付款方式兼 并了有九十八年历史且规模比自己大一部的国有企业武汉火柴厂。等等。可以预见,随着中 国产权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发展,杠杆收购必将受到重视。然而,目前中国国企涉足 的杠杆收购还只能算是一种“准杠杆收购”,并非国外真正意义上的杠杆收购。但杠杆收购 在中国国企资本运营中的具体运用,仍不乏启发性和借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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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运用杠杆收购最难的问题就是融资问题,所以,我觉得你提的问题从实务上说,主要是融资条件是否具备。因此,我选了这篇文章,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 宝能系为什么要买万科,宝能系的资金是哪里来的
这是一场正发生的激战,评判并不容易。市场上的声音也大相径庭,支持万科的人说,宝能就是门口的野蛮人,恶意杠杆收购,不是没有问题,只是问题还没有被暴露而已。支持宝能的人说,我们按市场规则办事,谈情怀还得按市场规则办事。
本专题从多个角度为读者提供这场正在进行的“激战”各种信息和分析,其中市场关注的焦点是宝能的资金来源,本专题有翔实的调查。再就是对双方下一棋落地的空间分析。但是,我们更应看到,这个事件并非个案,险资在二级市场上越来越凶悍,在政策层面的分析本专题同样有多篇分析报道。“除了这7个资管计划,宝能系在上周末还获得数笔带有杠杆的资管计划融资批复。”自6月至今,平安银行为宝能系旗下企业深业物流、钜盛华提供了约27亿元贷款。
万科、宝能公告互相指责“口水战”背后,是已准备“上膛”的资金。
除银行信贷、债券、股权质押等传统资金来源,宝能系近期通过资管计划以1∶2杠杆融资,成为其“狙击”万科资金的主要来源。
在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12月15日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披露,以自有资金认购资管计划劣后级后,其优先级资金来源备受关注。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发现,钜盛华为增持万科所设立的7个资管计划中,优先级资金较大概率来自银行理财资金。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为上述7个资管计划的托管银行。
此外,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发现,一款南方资本广钜2号资产管理计划于2015年12月14日完成备案,该资管计划初始规模30亿元。其在投资者数量、管理人、托管人、投资范围等项目上,均与此前的南方资本广钜1号资产管理计划相同。
深圳一位银行业内人士透露,除已披露的7个资管计划,宝能系在12月12日左右还获得数笔带有杠杆的资管计划融资批复。8u4法律法规网
杠杆资金或来自理财新资管计划已成立
截至12月11日,宝能系合计持有万科24.81亿股,占万科总股本的22.45%。
万科15日公告,钜盛华就其11月27日至12月4日通过7个资管计划购入万科A股4.97%股份做了披露。
公告显示,钜盛华是通过南方资本、泰信基金、西部利得3家公司的7个资管计划合计买入万科A股5.49亿股。备案信息显示,7个资管计划规模总计在187.5亿。
通过7个带杠杆的资管计划,钜盛华完成对万科的增持,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举牌资金来源,谁为钜盛华提供了优先级资金?钜盛华在答复深交所关注函中表示,增持万科所耗费的96.5亿资金中,钜盛华直接出资32亿元,优先级委托人出资64亿元。资管计划杠杆为1∶2,钜盛华认购劣后级。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的多位银行业内人士认为,“认购资管计划优先级资金的,很可能来自于银行理财资金;一方面,银行理财急于寻找资产,另一方面,从融资角度看,银行理财成本相对较低,对于融资方而言,成本在7%左右”。根据上述7个资管计划的备案信息,南方资本旗下为安盛1号、安盛2号、安盛3号、广钜1号;西部利得旗下宝禄1号、金裕1号;泰信基金旗下为泰信1号资管计划。其中,存续期两年的安盛1号、2号、3号资管计划规模均为15亿元,由平安银行托管,均为分层交易结构,于11月24日报备;广钜1号存续期两年,规模30亿元,由广发银行托管,于11月26日报备;宝禄1号、金裕1号存续期3年,分三层交易结构,于12月2日报备,规模分别为30亿元、45亿元,均由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托管;泰信1号存续期2年,分两层交易结构,规模37.5亿元,于11月30日报备,托管行为民生银行。“一般而言,优先级资金认购行会要求资管计划托管在本行。”前述资管业内人士称。一位不愿具名的基金子公司人士透露,平安银行此前与南方资本协商相关配资业务协议,以南方资本为通道,该业务在深圳分行落地,涉及资金逾50亿元。接近于平安银行的人士确认了上述信息,但对具体数额未做回应。根据回复函,钜盛华确认了最后一次举牌动用了3倍杠杆资金,而由平安银行托管的安盛1、2、3号资管计划总规模为45亿元,相应优先级资金则为30亿元。“除了这7个资管计划,宝能系上周末还获得数笔带有杠杆的资管计划融资批复。”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资管人士称,但该人士拒绝透露涉及机构及资金规模。基金业协会报备信息显示,12月14日,南方资本旗下30亿元的广钜2号资管计划获批,托管银行为广发银行,期限2年并由两级分层机构。
该资管计划在起始规模、投资者数量、管理人、托管人、投资范围等项目上均与此前的南方资本广钜1号相同。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无法核实该资管计划是否投资于万科A股。
一位华南城商行人士表示,投资标的为万科的股票,2∶1的杠杆比例符合市场行情,同时也有私募人士分析称,优先级资金可能来自其他保险公司,即另有险资搭上钜盛华的顺风车入股万科,但目前没有证据指向任何一家具体的保险公司。8u4法律法规网
银行信贷资金驰援去年资产规模突涨数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自6月至今,平安银行为宝能系旗下企业深业物流、钜盛华提供了约27亿元贷款。
另外,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两份宝能系公司交易所公司债申报稿显示,截至2015年二季度末,钜盛华在各类金融机构获得总授信85亿元,其中已提用67.76亿元,未提用金额17.23亿元。截至2015年5月末,对钜盛华发放贷款最多的是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分别提供贷款21.54亿元、10.5亿元、7亿元、6亿元。渤海信托也向钜盛华融资15亿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一份金融机构尽职调查报告显示,宝能系的另一重要平台——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能控股”)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金融机构借款余额194.97亿元。在宝能控股2015年获得的5笔贷款当中,仅两笔来自银行,其余则来自信托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其中来自平安信托的资金高达34.97亿,利率12.5%。来自长城资产和浙江工商信托的资金分别为18亿和9亿,成本趋近平安信托。其余两笔贷款来自平安银行和民生银行,数量分别为10亿和3.7亿。
与宝能系获得银行贷款的同时,是其资产规模的迅速扩大。
以2014年观察,钜盛华、宝能控股资产规模迅速膨胀,且存货金额都非常之大,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庞大数量,导致了宝能系资产规模的迅速膨胀。8u4法律法规网
“资产规模的增长,有利于宝能系获得更多银行贷款。”有当地金融界人士这样评价。
以钜盛华为例,截至2015年二季度末,钜盛华总资产359.47亿,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41.57%。而2012、2013、2014年,钜盛华资产规模分别为85.96亿、87.43亿、283.13亿。在2014年,钜盛华实业“膨胀”了3倍多。
钜盛华资产负债表显示,投资性房地产高达172亿元,长期股权投资22.58亿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49亿元。资料中表述,受存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影响,投资性房地产金额较高,2015年二季度末,钜盛华存货周转率为0.01,降至历年来最低水平。
钜盛华2012年、2013年、2014年及2015年上半年的净利润分别为1.93亿元、2.07亿元、2.92亿和6.22亿元。净利润主要来源于现代物流收入、金融投资收益等,即深业物流和前海人寿。
宝能控股存货占比亦非常之高。截至2015年5月末,宝能控股存货高达261亿。投资性房地191亿。其他应收账款101.5亿。8u4法律法规网
截至2015年5月末,宝能控股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达到706.21亿元,其中存货335.30亿元(含预付账款),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达到47.48%。总负债569.00亿元,其中金融机构负债224.92亿元。净资产137.2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0.57%,扣除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为72.26%。
宝能控股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58亿元(与2013年度基本持平),利润总额16.27亿元,净利润7.53亿元,主要系2014年起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火爆,宝能控股旗下的投资性房地产溢价较多所致。宝能控股过去三年(2012年到2014年)的总资产分别为246.42亿元、342.32亿元及578.48亿元。同样在2014年,宝能控股的资产规模膨胀了近1倍。
但进行尽调的金融机构认为这是宝能系优势所在,其认为: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占据了宝能控股资产的最大部分,超过75%,这符合宝能控股作为一家集物业开发与物业综合运营于一体的房地产业务集大成者的特点。相对于一般的房地产企业集团,在深圳市拥有大量自持物业的宝能控股,其资产配置及质量无疑更为优质。
此外,宝能系还通过发债获得资金“弹药”补充。
9月14日,保监会官网显示,同意前海人寿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前海人寿已于9月29日、11月17日和12月17日分三期用完该额度,每期发行规模分别为25亿元、18亿元和15亿元,债券票息均为6.25%。
与此同时,宝能系还将“输血”通道对准了交易所公司债。21世纪经济报道获得的两份宝能系公司交易所公司债申报稿显示,钜盛华和宝能地产已分别于今年11月3日和10月20日向交易所提交“小公募”债发行申请,总额度为60亿元。但截至发稿,交易所网站上尚未有这两只债券的受理信息。
F. 杠杆收购一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所谓杠杆收购(Leverage Buy-Out,简称LBO),是企业资本运作方式的一种特殊形式,它的实质在于举债收购,即通过信贷融通资本,运用财务杠杆加大负债比例,以较少的股本投入(约占10%)融得数倍的资金,对企业进行收购、重组,,并以所收购、重组的企业未来的利润和现金流偿还负债。这是一种以小博大、高风险、高收益、高技巧的企业并购方式。正是基于杠杆收购的特性,在过去的20年间,英美的投资银行家们将MBO与金融创新工具结合在一起,以垃圾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创新的金融手段应用于购并业务,成功地解决了管理层的收购资金问题。 杠杆收购的融资方式与普通收购的方式有明显不同,它的融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杠杆收购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不代表企业控制权的借贷资金杠杆收购中的杠杆即是指企业的融资杠杆,反应的是企业股本与负债的比率,发生杠杆作用的支点即是企业融资时预付给贷款方的利息。杠杆收购的融资结构为:优先债券,约占收购资产的60%,是由银行提供的以企业资产为抵押的贷款;其次是约占收购资金30%的居次债券,它包括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和优先股股票。最后是体现所有者权益的普通股股票,是购并者以自有资金对目标企业的投入,约占收购资金的 10%,如此的融资结构产生的结果是:(1)企业负债率大幅度上升;(2)如果企业盈利增加,那么每股收益会大幅度上升,因为每单位利润所承担的利息支付是固定的。而之所以如此安排就在于购并者不希望让他人过多的分享并购后产生的利润,所以不享有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就成为理所当然。 2.杠杆收购的负债是以目标企业资产为抵押或以其经营收入来偿还的,具有相当大的风险性。 在杠杆收购中购并企业主要不是用本企业的资产或收入作为担保对外负债,而是用目标企业作担保的。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购买企业先成立一家专门用于收购的“纸上公司”,再由投资银行等向购并企业提供一笔“过渡性贷款”用于购买目标企业股权,取得成功后,以这家“纸上公司”的名义举债和发行债券,然后依照公司法使两者合并,将“纸上公司”因购并的负债转移到目标公司名下,再通过经营目标公司偿债、获利。由此而发行的债券一是由于企业负债率较高,二是由于以未来收入或资产作担保,因而信用等级不到,被称为垃圾债券。 3.杠杆收购融资中投资银行等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十分重要以投资银行为主的市场中介组织在杠杆收购的融资中作用重大,由于杠杆融资的资金绝大部分依赖于外部融资,并且风险较高,因此只有获得金融组织的强力支持才能完成,一般的商业银行往往不愿涉足风险较高的投资,只有投资银行愿意承担较高的风险,以求获取丰厚回报,并且垃圾债券的发行也只有由投资银行进行操作,才能发行出去。而投资银行之所以愿意提供服务,是因为投资银行在获取高利率回报的同时,还可以得到巨额的佣金。因此,有人将杠杆收购归纳为投资银行和购并企业的合作博奕,双方都从中获得了巨额交易合作剩余。 4.杠杆收购融资依赖于发达资本市场的支持杠杆收购以外部融资为主,其中间接融资由投资银行等提供,居次债券中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以及优先股股票都是直接融资形式,严重依赖于资本市场的发展。首先资本市场得允许企业以这些金融工具进行筹资,有相应市场环境和制度安排,其次投资者也需要通过资本市场来分散风险。更为重要的是资本市场中要有进行杠杆收购的大环境,形成对杠杆收购的信任预期,只有如此,杠杆收购的融资才会顺利进行,否则,只能是一些意见而已。 杠杆收购在国外已被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收购融资工具,在中国同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 因为中国大多数国企负债比例高,不良资产多,需要合适的融资途径来解决资本运营环节的 大量资金,即使少数有条件以自有资金购并的国企,也成考虑适度融资,以实现资本结构的 最优化,降低收购资金成本。目前中国国企运用杠杆收购有诸多有利条件,比如政府为保持 国民经济持续增长而采取的一系列启动经济的措施,鼓励通过国企购并进行战略性改组和调整产业结构,人民银行一再降低存贷款利率并增加货币投入,以及启动财政杠杆等。然而,要恰当地运用杠杆收购,就要在遵循政府政策导向的前提下,减少对猎物企业的盲目性炒作 和投机,通过杠杆收购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国企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把杠杆收购引 向健康轨道。在中国,杠杆收购尚未被各方普遍认识和接受,更缺乏法律依据的保障,但在 实际经济生活中也并非是空白。比如被广泛关注并引起强烈反响的“中策现象”。香港中策 集团公司一方面通过国际金融资本,另一方面采用压低收购价格、分期付款、拖延付款等方 法降低资金支出,大举收购中国国有企业,并予以转手出售所购的国有企业股权。深圳宝安 收购延中股份,数年后又减持股份回收投资并从中获利。武汉大地集团曾以分期付款方式兼 并了有九十八年历史且规模比自己大一部的国有企业武汉火柴厂。等等。可以预见,随着中 国产权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发展,杠杆收购必将受到重视。然而,目前中国国企涉足 的杠杆收购还只能算是一种“准杠杆收购”,并非国外真正意义上的杠杆收购。但杠杆收购 在中国国企资本运营中的具体运用,仍不乏启发性和借鉴性
G. 万科股权之争最应关注什么
万科股权之争延宕一年多,尚未尘埃落定。这一场股权争夺大战紧张激烈,吸引了无数眼球,“信用高低”、“万能险之辩”、“内部人控制”、“高杠杆收购”等话题在舆论界引发一波波激烈争论,也把社会对险资崛起的关注推向高潮。
在笔者看来,站在宏观角度,万科股权之争最值得关注和思考的问题是:怎样在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之间设好防火墙?
关于“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之间要不要设立防火墙”,是一个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少有争论的问题,但是笔者认为,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之间必须设立防火墙。
从理论上来说,一则由于金融企业高杠杆、高风险,出于对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考虑,必须要对金融企业投资非金融企业加以限制;二则更重要的是由于金融企业位于经济生态链的顶端,在产业并购扩张方面有着天然优势,如不加以限制,极易形成垄断巨头,从而影响竞争,削弱市场经济的活力。
实践中,在银行业,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2008年放开了对投资保险公司的限制)。
在证券业,基金是投资的主力,《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一只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因此,公募基金举牌事件少之又少。
目前,金融企业投资控股非金融企业的主力军,是保险公司。保监会对于保险机构投资股票等权益资产的比例是逐步放开的,从2005年总资产5%的投资比例上限,经过10年的时间,逐步放宽到40%,对持有单一公司股票的比例上限要求相对宽松。这种放宽的背景是,一方面,在保险业资产规模大幅增长的情况下,险资正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资产配置荒;另一方面,证券市场投机气氛较浓,大盘蓝筹股价值低估,需要充实稳健的机构投资者力量。险资入市,如果安心作大盘蓝筹股的财务投资者,可以说是多赢的选择。但如果倾向更激进的投资策略,大肆并购扩张,则似乎违背了险资入市的本意。
在放宽保险机构投资权益资产比例上限的同时,保监会也出台多个文件,对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的行为加以限制。《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应当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企业。《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有权参与上市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决策,或能够对上市公司实施控制的,纳入股权投资管理,遵循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的有关规定。《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要求,保险公司进行重大股权投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核准,并提交多项书面材料。
从这些规章来看,应该说监管部门在保险公司与非金融企业之间也设立了一道防火墙,相关规定在引导保险公司将资金投向大盘蓝筹股方面取得了积极效果。目前,保险机构所持有的A股市场股票市值占比最大的5个行业分别为银行、非银金融、房地产、医药生物、交通运输。
但是,由于相关规定和定义不够明确,缺乏具体标准,这个防火墙的效果好不好,目前似乎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自律。四大保险集团和银行系保险公司投资风格相对稳健,而民营系保险公司则投资风格激进,容易引发是否合规的争议。例如,前海人寿购买了南玻A(8.360, 0.01, 0.12%)高达21.78%的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并取得对南玻A的控制,这算不算重大股权投资、要不要申请核准?南玻A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主要产品是平板玻璃、工程玻璃等,算不算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企业?
在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之间设好防火墙,笔者认为,需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加强金融监管协调。今年3月,保监会拟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意在进一步加强对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的重大股权投资行为的监管,这是完善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之间防火墙的重要举措。除了重大股权投资核准,在制度上还应对保险公司能取得哪些非金融企业的实际控制权、持有单一不宜控股的非金融企业股权比例上限等做出明确规定。
不过,在综合经营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发展趋势的背景下,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合作,提升跨市场监管能力。此次万科股权之争,核心力量虽然是前海人寿,但主角却是前海人寿的母公司钜盛华这一金控平台,通过钜盛华持有万科股权,可以规避保险业的监管。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目前仍在探索之中,需要进一步完善
H. 什么是杠杆收购啊
所谓杠杆收购(Leverage Buy-Out,简称LBO),是企业资本运作方式的一种特殊形式,它的实质在于举债收购,即通过信贷融通资本,运用财务杠杆加大负债比例,以较少的股本投入(约占10%)融得数倍的资金,对企业进行收购、重组,,并以所收购、重组的企业未来的利润和现金流偿还负债。这是一种以小博大、高风险、高收益、高技巧的企业并购方式。正是基于杠杆收购的特性,在过去的20年间,英美的投资银行家们将MBO与金融创新工具结合在一起,以垃圾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创新的金融手段应用于购并业务,成功地解决了管理层的收购资金问题。
杠杆收购的融资方式与普通收购的方式有明显不同,它的融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杠杆收购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不代表企业控制权的借贷资金
杠杆收购中的杠杆即是指企业的融资杠杆,反应的是企业股本与负债的比率,发生杠杆作用的支点即是企业融资时预付给贷款方的利息。杠杆收购的融资结构为:优先债券,约占收购资产的60%,是由银行提供的以企业资产为抵押的贷款;其次是约占收购资金30%的居次债券,它包括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和优先股股票。最后是体现所有者权益的普通股股票,是购并者以自有资金对目标企业的投入,约占收购资金的 10%,如此的融资结构产生的结果是:(1)企业负债率大幅度上升;(2)如果企业盈利增加,那麽每股收益会大幅度上升,因为每单位利润所承担的利息支付是固定的。而之所以如此安排就在于购并者不希望让他人过多的分享并购后产生的利润,所以不享有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就成为理所当然。
2.杠杆收购的负债是以目标企业资产为抵押或以其经营收入来偿还的,具有相当大的风险性。
在杠杆收购中购并企业主要不是用本企业的资产或收入作为担保对外负债,而是用目标企业作担保的。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购买企业先成立一家专门用于收购的“纸上公司”,再由投资银行等向购并企业提供一笔“过渡性贷款”用于购买目标企业股权,取得成功后,以这家“纸上公司”的名义举债和发行债券,然后依照公司法使两者合并,将“纸上公司”因购并的负债转移到目标公司名下,再通过经营目标公司偿债、获利。由此而发行的债券一是由于企业负债率较高,二是由于以未来收入或资产作担保,因而信用等级不到,被称为垃圾债券。
3.杠杆收购融资中投资银行等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十分重要
以投资银行为主的市场中介组织在杠杆收购的融资中作用重大,由于杠杆融资的资金绝大部分依赖于外部融资,并且风险较高,因此只有获得金融组织的强力支持才能完成,一般的商业银行往往不愿涉足风险较高的投资,只有投资银行愿意承担较高的风险,以求获取丰厚回报,并且垃圾债券的发行也只有由投资银行进行操作,才能发行出去。而投资银行之所以愿意提供服务,是因为投资银行在获取高利率回报的同时,还可以得到巨额的佣金。因此,有人将杠杆收购归纳为投资银行和购并企业的合作博奕,双方都从中获得了巨额交易合作剩余。
4.杠杆收购融资依赖于发达资本市场的支持
杠杆收购以外部融资为主,其中间接融资由投资银行等提供,居次债券中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以及优先股股票都是直接融资形式,严重依赖于资本市场的发展。首先资本市场得允许企业以这些金融工具进行筹资,有相应市场环境和制度安排,其次投资者也需要通过资本市场来分散风险。更为重要的是资本市场中要有进行杠杆收购的大环境,形成对杠杆收购的信任预期,只有如此,杠杆收购的融资才会顺利进行,否则,只能是一些意见而已。
杠杆收购在国外已被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收购融资工具,在中国同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 因为中国大多数国企负债比例高,不良资产多,需要合适的融资途径来解决资本运营环节的 大量资金,即使少数有条件以自有资金购并的国企,也成考虑适度融资,以实现资本结构的 最优化,降低收购资金成本。目前中国国企运用杠杆收购有诸多有利条件,比如政府为保持 国民经济持续增长而采取的一系列启动经济的措施,鼓励通过国企购并进行战略性改组和调整产业结构,人民银行一再降低存贷款利率并增加货币投入,以及启动财政杠杆等。然而,要恰当地运用杠杆收购,就要在遵循政府政策导向的前提下,减少对猎物企业的盲目性炒作 和投机,通过杠杆收购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国企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把杠杆收购引 向健康轨道。在中国,杠杆收购尚未被各方普遍认识和接受,更缺乏法律依据的保障,但在 实际经济生活中也并非是空白。比如被广泛关注并引起强烈反响的“中策现象”。香港中策 集团公司一方面通过国际金融资本,另一方面采用压低收购价格、分期付款、拖延付款等方 法降低资金支出,大举收购中国国有企业,并予以转手出售所购的国有企业股权。深圳宝安 收购延中股份,数年后又减持股份回收投资并从中获利。武汉大地集团曾以分期付款方式兼 并了有九十八年历史且规模比自己大一部的国有企业武汉火柴厂。等等。可以预见,随着中 国产权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发展,杠杆收购必将受到重视。然而,目前中国国企涉足 的杠杆收购还只能算是一种“准杠杆收购”,并非国外真正意义上的杠杆收购。但杠杆收购 在中国国企资本运营中的具体运用,仍不乏启发性和借鉴性。
I. 宝能系购买万科24.26%股票花了多少钱
这是一场正发生的激战,评判并不容易。
市场上的声音也大相径庭,支持万科的人说,宝能就是门口的野蛮人,恶意杠杆收购,不是没有问题,只是问题还没有被暴露而已。支持宝能的人说,我们按市场规则办事,谈情怀还得按市场规则办事。 本专题从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