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I对ASB制定IFRS方面的进展有何评价
统一会计准则优点:
1.吸收外资的能力增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作为履行成员国义务的一部分,中国的市场将更加开放,可以预料,外国企业和外国资本等会以更快的步伐进入中国市场。这使这些公司所属母国的会计准则与我国过去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冲突凸现出来。随着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将极大地提高企业财务报表的可比性,使国内外会计信息使用者能够在可比较的基础上进行各项分析。那么,一方面我国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筹资成本会下降;另一方面,外国投资者税收负担减少,利润增加,外国投资者在我国资本市场投资的信心会增强,我国企业吸引外资的竞争力大为增强。
2.有助于我国争取“市场经济地位”的待遇。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直接影响到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市场经济地位,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已经在许多重大方面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取得了实质性的趋同,这其中好处之一是,当一国被指控低价倾销商品时,可以直接抗辩,从而可以大大避免因非法倾销商品指控所可能导致的高额惩罚性关税。在反倾销案的调查中,独立的、清晰的、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记账并进行过审计的会计账簿是唯一能验证生产商提供信息的证据。今后我国企业在应对反倾销调查时,其提供的成本数据的真实性将不能轻易否定了。因此,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对于我国企业的商品出口和外贸活动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3.有助于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新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将使用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与国际资本市场对话,有利于降低不同准则之间的转换成本,减少转换调整工作量,便于境外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与此同时,我国政府监管部门正酝酿着境外企业到中国证券市场上市。随着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其 科学 性、全面性、可操作性、可理解性以及提供的会计信息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对于外国企业来说,一方面可以减少编制转换会计报表的转换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增强他们采用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表的信心。新准则体系的出台,既有利于国内企业进行海外融资,拓展国际业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国外企业来中国融资,将引进来的国际战略赋予新的内涵。
4.有助于企业长期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凸显了资产负债表在报表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要求企业合理确认预计负债,全面反映现时义务,不低估负债和损失。企业只有在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即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增加的情况下,才表明企业价值增加了,股东财富增长了,突破了传统的单纯的利润考核概念,有助于企业改善资产负债管理,优化资产和资本结构,避免眼前利益和收益超前分配,提高决策水平,着眼于企业长期战略和可持续发展。
5.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在会计政策选择方面,引入了研发费用资本化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改变了现行的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的做法,对于符合确认条件的开发活动支出允许资本化,作为资产予以确认。这一政策将大大改善那些高科技企业、创新型企业、风险投资企业或者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业绩水平,尤其是改善企业的资产结构和资信状况,为这些企业融资和再融资提供便利,激励这些企业加大对科技和研发活动的投入,促进技术升级、产品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
6.有助于提升我国会计的国际地位。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创造了一个既坚持中国特色又与国际准则趋同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建立了一个既能让国人认可、又能使国际认同的准则趋同平台。新的会计准则体系提出了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四原则,即趋同是进步,是方向;趋同不等于相同;趋同是一个过程;趋同是一种互动。这四项会计国际趋同的基本主张得到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欧盟、日本和韩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等的认可与认同,扩大了中国会计的国际影响力。我国会计国际地位的上升,国际发言权的增加,也实现了我国会计国际化由被动接轨转向主动趋同、相互影响、共同促进、共同提高的新局面,有利于我国更快地实现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的目标,促进全球会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增强我国在国际会计领域的影响力,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国会计的国际地位。
统一会计准则的缺点:
1.带来较大的制度变革成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本上反映的是发达国家的情况,而对 发展 中国家或是转型经济国家的情况考虑很少,同时,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仍有不小的差距,趋同必然给我国带来很高的制度变革成本。
2.制定成本的增加。2003年开始施行的会计准则制定程序是在借鉴其他国家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经验的基础上由财政部拟定的。导向性原则、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以及大量的职业判断不是会计信息系统所能自动解决的,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水平。对于中小企业来讲,对会计人员的高素质要求、昂贵的核算成本以及审计成本都是不可回避的问题,而且大范围采用国际趋同的准则,会大大增加会计信息的生成成本。
3.转换成本的增加。我国旧的会计准则借鉴了前苏联模式,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别很大。与前苏联模式相比,采用国际会计准则 计算 的利润要低得多,因此受影响的利益集团反对会计准则国际化,其中受负面经济后果影响的利益主体则更加反对国际会计准则造成的损失,这样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转换成本就会更高。
4.税收收入的减少。采纳国际化的会计准则对我国政府最明显的经济后果是税收。因为税收收益是以会计报告收益为基础,依照国际通行惯例计算的会计利润通常会低于采用新标准之前的利润,会计收益低估导致企业税收负担降低,中国政府在新会计规则下税收减少,中国政府也完全意识到这种负面的经济后果,但是他们愿意牺牲税收收益以换取外国投资。
5.对企业的影响,一方面新的准则体系的实施,将加大企业的制度变革成本、学习成本、执行成本另一方面,在企业的经营情况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得到的利润将普遍下降。那么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形象和筹资能力随之受到损害。
6.对投资者、债权人的影响,企业在准则转变后财务信息与准则转变前生成的会计信息缺乏纵向可比性,在近几年,投资者、债权人难以从财务数据的变化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变好还是变差了,另外我国投资者和债权人的专业知识比较薄弱,理解新会计准则同样对他们来说是一个不小的难题。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过程中由于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亦步亦趋,增加准则变动与执行的成本,损害我国和我国企业的利益。在趋同过程中,都是我国会计准则单方面地向IFRS靠拢,而不是根据我国的利益需要积极参与IFRS的制定或要求IFRS在某些方面的准则规定向我国会计准则靠拢。另外我国会计准则变更过于频繁,制定和执行成本显著增加,权威性下降,会计准则趋同的优势和效益无法充分显现。
(参考:新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经济后果思考 刘玉 张霞 张承良 )
Ⅱ 谁有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IFRS17号中文版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26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北京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和48项审计准则。会计准则自2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施行。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有利于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解决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和反倾销问题,有利于金融改革和化解金融风险问题,有利于提高中国企业的形象。
为便于学习理解和实施新会计准则,本文对16项修订后发布的具体准则与修订前的原会计准则做了对比。
新准则是对原准则的继承、发展和完善,大部分规定与原准则相同。抛开体例和文字表述等形式上的差异,两者的主要差异(并非全部差异)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①存货发出计价
原准则: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等
新准则: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
②借款费用
原准则:不能计入存货成本
新准则:符合条件的可以资本化
2.《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①规范的范围
原《投资》准则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且划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新准则仅规范长期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短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
②权益法的应用范围
原准则: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新准则: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短期投资和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核算。
3.《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①规范的范围:新准则分离出部分固定资产由《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范。
②新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弃置费用因素。
③新准则取消了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
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同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利息
原准则:不考虑购买固定资产延期付款的折现和利息问题;
新准则: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格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⑤减值:原准则允许转回;新准则不允许转回。
⑥新准则增加了至少每年末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的规定。
4.《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①规范的范围
原准则包括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即商誉;
新准则仅包括可辨认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商誉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企业合并》规范。
②企业内部研发费用
原准则: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新准则:研究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③利息
原准则:不考虑购买无形资产延期付款的折现和利息问题;
新准则: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格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④摊销
A、摊销方法
原准则: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确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新准则: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无法可靠确定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B、摊销年限
原准则:摊销年限为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有效年限三者中较短者,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年。
新准则: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C、残值
原准则:无形资产摊销时不考虑残值;
新准则:考虑残值。
⑤减值:原准则允许转回;新准则不允许转回。
⑥新准则增加了至少每年末对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以及未来经济利益消耗方式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规定。
5.《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①规范的范围
原准则:不涉及企业合并中的非货币性交易;
新准则:未明确排除企业合并中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②计价
原准则:
A、企业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时,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B、如果发生补价,支付补价的,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收到补价的,应按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公式略)。
C、除收到补价方按比例确认一部分收益外,不确认其他利润或损失。
新准则:
A、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交换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C、以上两种情况涉及补价的,直接用补价调整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用象原准则那样分配补价。
6.《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利润
原准则计入资本公积;新准则计入当期损益。
7.《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①规范的范围
原准则:不涉及债务重组、建造合同、所得税、保险合同、终止营业、租赁、企业重组、环境污染整治等项目引起并由其他会计准则规范的或有事项。
转贴于看准网
新准则:建造合同、所得税、企业合并、租赁、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形成的或有事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②新准则明确了:
A、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待执行亏损合同和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B、未来经营亏损不能确认为预计负债。
8.《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①商品销售收入计量
原准则:收入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即计量采用名义金额。
新准则:
A、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收入金额,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显失公允的除外。
B、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商品销售收入金额。
C、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②提供劳务收入
新准则明确了混合销售(销售商品同时提供劳务)时的处理方法:能够区分的单独计量;不能区分的作为商品销售处理。
9.《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追加资产的建造
原准则:无规定
新准则: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A、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B、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考虑原合同价款。
1.《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①规范的范围
原准则:不涉及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融资费用和房地产商品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
新准则: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融资费用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房地产商品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适用本准则。
②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原准则:固定资产,不包括房地产商品开发企业作为存货管理的房地产。
新准则:需要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等。
③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借款范围
原准则:专门借款
新准则: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
11.《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①租赁开始日
原准则:企业应当将起租日作为租赁开始日。但是,在售后租回交易下,租赁开始日是指买主(即出租人)向卖主(即承租人)支付第一笔款项之日。
新准则:指租赁协议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租赁条款作出承诺日中的较早者。
②融资租赁承租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及未确认融资费用
原准则: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但是如果该项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
新准则:
A、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B、取消了“如果该项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的规定。
③承租人融资租赁初始直接费用
原准则: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承租人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如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等,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
新准则: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承租人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如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等,应当计入租赁资产价值。
④融资租赁承租人应收融资租赁款及未确认融资收益
原准则: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出租人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如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等,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
新准则: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⑤未确认融资收益/费用D的分摊
原准则:
A、承租人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年数总和法等。
B、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当确认的融资收入;在与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结果无重大差异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年数总和法等。
新准则:
A、承租人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
B、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当确认的融资收入。
⑥新准则取消了原准则“超过一个租金支付期未收到租金的,应当停止确认融资收入,其已确认的融资收入,应予冲回,转作表外核算。在实际收到租金时,将租金中所含融资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规定。
12.《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①追溯调整法
新准则增加了“不切实可行”的规定: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②差错更正
原准则:
A、包括本期差错和前期差错;
B、前期差错划分重大和非重大差错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新准则:
A、仅规范前期差错,且不区分重大和非重大差错;
B、采用追溯重述法改正前期差错;
C、“追溯重述不切实可行”时的处理方法类似于追溯调整法“不切实可行”的规定。
13.《企业会计准则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股利或利润分配
原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所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应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
新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负债,但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14.《企业会计准则31号——现金流量表》
新准则与原准则没有实质上的变化。
15.《企业会计准则32号——中期财务报告》
新准则增加了以下规定:
①基本的和稀释的每股收益应当在中期利润表中列报。
②企业在确认、计量和报告各中期财务报表项目时,对项目重要性程度的判断,应当以中期财务数据为基础,不应以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中期会计计量与年度财务数据相比,可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估计,但是,企业应当确保所提供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了相关的重要信息。
16.《企业会计准则36号——关联方披露》
新准则:
①关联方关系扩大到包括
A、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B、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C、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间接地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②母子公司关系披露的层次:母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外公开提供财务报表的最低中间控股公司
③关联方发生交易披露,取消金额或比例选择,要求企业必须披露交易金额
④强调只有在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企业才能披露关联方交易采用了与公平交易相同的条款。
Ⅲ “IFRS ”与“IAS”的区别是什么
IFRS是国际准则,IAS是国际准则中旧的条款。
Ⅳ I对ASB制定IFRS方面的进展有何评价
统一会计准则优点: 1.吸收外资的能力增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作为履行成员国义务的一部分,中国的市场将更加开放,可以预料,外国企业和外国资本等会以更快的步伐进入中国市场。这使这些公司所属母国的会计准则与我国过去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冲突凸现出来。随着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将极大地提高企业财务报表的可比性,使国内外会计信息使用者能够在可比较的基础上进行各项分析。那么,一方面我国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筹资成本会下降;另一方面,外国投资者税收负担减少,利润增加,外国投资者在我国资本市场投资的信心会增强,我国企业吸引外资的竞争力大为增强。 2.有助于我国争取“市场经济地位”的待遇。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直接影响到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市场经济地位,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已经在许多重大方面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取得了实质性的趋同,这其中好处之一是,当一国被指控低价倾销商品时,可以直接抗辩,从而可以大大避免因非法倾销商品指控所可能导致的高额惩罚性关税。在反倾销案的调查中,独立的、清晰的、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记账并进行过审计的会计账簿是唯一能验证生产商提供信息的证据。今后我国企业在应对反倾销调查时,其提供的成本数据的真实性将不能轻易否定了。因此,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对于我国企业的商品出口和外贸活动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3.有助于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新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将使用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与国际资本市场对话,有利于降低不同准则之间的转换成本,减少转换调整工作量,便于境外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与此同时,我国政府监管部门正酝酿着境外企业到中国证券市场上市。随着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其 科学 性、全面性、可操作性、可理解性以及提供的会计信息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对于外国企业来说,一方面可以减少编制转换会计报表的转换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增强他们采用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表的信心。新准则体系的出台,既有利于国内企业进行海外融资,拓展国际业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国外企业来中国融资,将引进来的国际战略赋予新的内涵。 4.有助于企业长期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凸显了资产负债表在报表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要求企业合理确认预计负债,全面反映现时义务,不低估负债和损失。企业只有在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即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增加的情况下,才表明企业价值增加了,股东财富增长了,突破了传统的单纯的利润考核概念,有助于企业改善资产负债管理,优化资产和资本结构,避免眼前利益和收益超前分配,提高决策水平,着眼于企业长期战略和可持续发展。 5.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在会计政策选择方面,引入了研发费用资本化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改变了现行的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的做法,对于符合确认条件的开发活动支出允许资本化,作为资产予以确认。这一政策将大大改善那些高科技企业、创新型企业、风险投资企业或者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业绩水平,尤其是改善企业的资产结构和资信状况,为这些企业融资和再融资提供便利,激励这些企业加大对科技和研发活动的投入,促进技术升级、产品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 6.有助于提升我国会计的国际地位。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创造了一个既坚持中国特色又与国际准则趋同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建立了一个既能让国人认可、又能使国际认同的准则趋同平台。新的会计准则体系提出了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四原则,即趋同是进步,是方向;趋同不等于相同;趋同是一个过程;趋同是一种互动。这四项会计国际趋同的基本主张得到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欧盟、日本和韩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等的认可与认同,扩大了中国会计的国际影响力。我国会计国际地位的上升,国际发言权的增加,也实现了我国会计国际化由被动接轨转向主动趋同、相互影响、共同促进、共同提高的新局面,有利于我国更快地实现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的目标,促进全球会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增强我国在国际会计领域的影响力,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国会计的国际地位。 统一会计准则的缺点: 1.带来较大的制度变革成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本上反映的是发达国家的情况,而对 发展 中国家或是转型经济国家的情况考虑很少,同时,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仍有不小的差距,趋同必然给我国带来很高的制度变革成本。 2.制定成本的增加。2003年开始施行的会计准则制定程序是在借鉴其他国家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经验的基础上由财政部拟定的。导向性原则、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以及大量的职业判断不是会计信息系统所能自动解决的,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水平。对于中小企业来讲,对会计人员的高素质要求、昂贵的核算成本以及审计成本都是不可回避的问题,而且大范围采用国际趋同的准则,会大大增加会计信息的生成成本。 3.转换成本的增加。我国旧的会计准则借鉴了前苏联模式,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别很大。与前苏联模式相比,采用国际会计准则 计算 的利润要低得多,因此受影响的利益集团反对会计准则国际化,其中受负面经济后果影响的利益主体则更加反对国际会计准则造成的损失,这样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转换成本就会更高。 4.税收收入的减少。采纳国际化的会计准则对我国政府最明显的经济后果是税收。因为税收收益是以会计报告收益为基础,依照国际通行惯例计算的会计利润通常会低于采用新标准之前的利润,会计收益低估导致企业税收负担降低,中国政府在新会计规则下税收减少,中国政府也完全意识到这种负面的经济后果,但是他们愿意牺牲税收收益以换取外国投资。 5.对企业的影响,一方面新的准则体系的实施,将加大企业的制度变革成本、学习成本、执行成本另一方面,在企业的经营情况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得到的利润将普遍下降。那么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形象和筹资能力随之受到损害。 6.对投资者、债权人的影响,企业在准则转变后财务信息与准则转变前生成的会计信息缺乏纵向可比性,在近几年,投资者、债权人难以从财务数据的变化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变好还是变差了,另外我国投资者和债权人的专业知识比较薄弱,理解新会计准则同样对他们来说是一个不小的难题。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过程中由于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亦步亦趋,增加准则变动与执行的成本,损害我国和我国企业的利益。在趋同过程中,都是我国会计准则单方面地向IFRS靠拢,而不是根据我国的利益需要积极参与IFRS的制定或要求IFRS在某些方面的准则规定向我国会计准则靠拢。另外我国会计准则变更过于频繁,制定和执行成本显著增加,权威性下降,会计准则趋同的优势和效益无法充分显现。(参考:新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经济后果思考 刘玉 张霞 张承良 )
Ⅳ 销售额分解及销售佣金分析 英文怎么说
sales allocation& sales commission analysis~
如果分开说的话,第二个有时也可以说成 analysis on sales commission或者analysis of sales commission~
IFRS中的名称是哪个不太清楚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