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产代理公司收8万佣金该缴纳多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文件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房地产公司售楼员取得的佣金提成并入到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你的佣金是不能单独上税的,而是和你的各项收入总和后再根据实际情况上税,税率为:
⑵ 佣金问题,请问:房产公司与房产中介公司的所支付的佣金,所得税扣除限额是5%吗
销售佣金扣除限额是销售额的5%
房地产企业委托销售企业售房,对其支付给销售企业的佣金或手续费税务相关规定如下: (一)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二)根据《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⑶ 房地产企业支付的佣金或手续费税前扣除有何限制
【问题】房地产企业支付给销售企业的佣金或手续费,税前扣除有何限制?【解答】房地产企业委托销售企业售房,对其支付给销售企业的佣金或手续费税务相关规定如下:
(一)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二)根据《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⑷ 房产中介拿佣金300000要扣多少税扣了还剩多少
10万佣金,如果是个人所得,需要扣个人所得税。 佣金,应按照劳务费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每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4000元以下的,减除800元费用后乘以20%的税率为应纳税额。每次取得报酬4000元以上的,应减去20%费用后乘以20%的税率为应纳税额。
⑸ 房地产企业支付给销售企业的佣金或手续费,税前扣除有何限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⑹ 房地产行业销售人员佣金交税标准
根据《中华来人民共和国个人自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文件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
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房地产公司售楼员取得的佣金提成并入到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
(6)房产代理公司收入佣金扣6税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所称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别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第三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⑺ 房地产代理公司的各项税收如何计算
首先,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七条第一款“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1.代购代销货物,是指受托购买货物或销售货物,按实购或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2.代办进出口,是指受托办理商品或劳务进出口的业务。3.介绍服务,是指中介人介绍双方商谈交易或其他事项的业务。4.其他代理服务,是指受托办理上列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业务。金融经纪业、邮政部门的报刊发行业务,不按本税目征税”之规定可以明确,你公司属服务业中代理业,按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五条“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之规定,你公司应就代入收入的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⑻ 佣金代理交什么税,税率多少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版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权[2006]454号)规定,保险营销人员取得的营销业务收入,可以扣除40%的展业成本,对其余的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2000]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规定:“第五十三条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入销售费用:
(一)有合法真实凭证;
(二)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
(三)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符合上述规定的代理手续费,需要缴纳的税收有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征收)、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3%征收)、堤围费(费率为0.1%)及个人所得税(收入扣除800元后按20%征收)。
信息费与代理手续费的税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