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产销售佣金 个人不得超过5%那中介公司有没有限制比例。为什么要限制比例问题会达到15%吗
很简单,因为佣金很有可能跟商业贿赂有关,而且一般是不开发票,是税务监管的一块空白,所以,税务局控制的严格.
金融企业的好象是15%.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 房地产经纪公司佣金几千万怎样少交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是针对利润征收的,所以,在高佣金的情况下想省所得税,提高成本与支出就行了。
房地产经纪公司的成本与支出主要就是员工的人力成本与佣金,发掉了就不用就这一部分缴纳所得税了。
如果支付了奖金与工资,还剩下不少利润的话,就多做点成本吧,提高员工福利啊,给公司购买办公场所啊,购买公车啊……,简单的说,就是合法地花钱
3. 对房产中介服务不满意能扣除佣金吗
不能,客户应该和中介有合同,不满意就扣除佣金,属于违约行为,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 中介撕毁我的房产证还要佣金咋办
房产中介为啥总说房子会涨?看看这就知道了
“房子一定还会涨的!”,“限购只是暂时的!”听到这些话您第一印象肯定会想到是出自开发商、炒房者或者房产中介。
中国的房地产发展状况一些经济学家表示都看不懂,一直以来,鼓吹房地产唯涨论与房地产泡沫论的两派意见领袖争论不休。涨与不涨今天不是我们讨论的重点,今天我们关注的是一个“房地产唯涨论”的群体——房产中介。
尤其在北上广深,街头巷尾大大小小的链家、我爱我家等中介随处可见。一身西装、白衬衫加领带加一台电动摩托车成为典型的中介形象。的确是,正装有助于提升职业形象,而一般中介负责的房产基本是周边,电动车出行最为方便。也有业绩好有条件的中介人员自费购车,这样带客户看房时显得有面子。
事实上,99%的房地产中介的工作其实根本就是一个倒卖信息的简单活儿,毫无技术含量。
简单的来说,在中国,大部分的中介是这么干活儿的。知道有某个二手房的房主出售,OK,打电话过去联系一下。
“房子一直还会涨!”“您看08年时都说要崩盘,现在房子都翻倍了。”如果您和中介聊中国房地产走势,想必99%以上的中介都讲过这两句话。尤其这些中介在朋友圈微博上看到“房产唯涨论”的观点或文章,看懂看不懂不说先恨不得转发好几篇。毕竟房产中介促成房产成交才能有收入,在中国这个买涨不买跌的市场,中介只能喋喋不休地鼓吹“唯涨论”才能保证自己的收入。
今年国庆假期,多地群众出去玩儿一趟回来发现自己无法买房了,或者自己的房子卖不出去了,瞬时间街头巷尾中介门店挂出的房产信息都纷纷撤下,各家中介门店门可罗雀,门口停放的电动车不如以往,部门中介人员在没找好职业出路的同时,还奄奄一息的拿着手中的电话,希望能开个一两单,而在这个买涨不买跌的市场中,谈何容易。据媒体调查,房产中介10月的业绩也出现40%至50%的下降。
据了解,房产中介人员的门槛并不高,从业人员参差不齐,甚至一些面对就业压力的本科毕业生也加入到中介的队伍中。但是房产中介必须要有一张好嘴,不把卖家和买主忽悠成交是没法在这个行业生存下去,这就是多年来为什么大家都认为房产中介“能忽悠”的原因。
房产中介忽悠客户无非就2点:一边是让没房的客户赶紧出手,要不然会涨价;另一边是忽悠卖放的客户赶紧趁着涨势出手,再买个大平米、好位置的学区房。只要有房子流通,中介就有利可图。
那么客户为啥容易被中介忽悠?其实每家中介都有一套忽悠客户的话术,每个刚入行的中介人员都需要经过这套话术的“培训”,紧接着在见习阶段由老中介人员带着,也就是师傅带徒弟的形式,传授经验。日常的规范基本就是把客户捧到一个很高的层面,张口“老板”“叔叔阿姨”的,并且始终表现的为客户着想,一些做的大的中介门脸充当着小区的收发室、免费为客户收发信件包裹、免费打印等与客户拉近距离等等,而出于人之常情,很多客户就这样被那些“话术”忽悠,水到渠成成为了猎物。因此,通过业主们手中的房产来回的流通,也就成为了房产中介这个行业生存下来的条件。
另外,让这个房产中介生存下来的条件就是,我们国内买卖房产手续办理繁琐,尤其是贷款买房,一般没有过房产交易经历的人会因为各种材料准备情况往返多次房管局、公积金、银行等部门。而这些工作对于中介来说易如反掌,跑腿费也是中介的一个收入来源,而这个环节充其量就是个黄牛的角色,事实上,房产交易办一两回就能熟练操作了。
近几年来,伴随着房地产业迅猛的发展,也造就了几家例如链家、我爱我家、麦田等大牌中介,这些中介面上看似规范些,坑蒙拐骗的现象少了。这些连锁的中介有一套成熟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运营体系,天天出操、团建活动、上班前喊口号等激励员工的士气,不难让人怀疑有些传销的影子。
天天忽悠客户买房的中介有几个人自己买房了?仔细调查发现,就北上广深而言,一个店中除了几个本地人家里有房子,或者早些年房价低的时候家里买了房子,多数中介人员还是租房,甚至还是群租房。一方面因为收入本来就不高,另一方面就是他们比谁都知道房产行业的泡沫,更不愿意做接盘侠。
房产中介交易中有没有猫腻?要说没有大家信不信?具体大家可以上搜索引擎上找找,这里就不多赘述了。
另外,房产中介也是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曾经有人在社区网站上发布一条求购或者求租的信息,结果紧接着这一年来无数条房产中介电话骚扰不断,甚至一些新开售楼电话也都纷纷打进来,具体这些中介从业者之间有没有个人信息交易?这就无从考证了。
5. 房产中介拿佣金300000要扣多少税扣了还剩多少
10万佣金,如果是个人所得,需要扣个人所得税。 佣金,应按照劳务费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每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4000元以下的,减除800元费用后乘以20%的税率为应纳税额。每次取得报酬4000元以上的,应减去20%费用后乘以20%的税率为应纳税额。
6. 新个税法实施后 房地产中介佣金该如何计算
新个税法实施后,劳务报酬不再执行“劳务报酬4000元以下减除800元,4000元以上减除20%”,而是执行“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然后与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在一起按新税率计算缴纳个税。
7. 佣金问题,请问:房产公司与房产中介公司的所支付的佣金,所得税扣除限额是5%吗
销售佣金扣除限额是销售额的5%
房地产企业委托销售企业售房,对其支付给销售企业的佣金或手续费税务相关规定如下: (一)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二)根据《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8. 房地产中介行业存在的原因,及佣金水平高低是被如何决定的
房地产中介存的问题有自身的不诚信,个别机构不择手段的经营方式对于中介行业的伤害很大。同时也有监督管理的不规范相关部门只负责审批发证,对于中介行业的乱象缺乏有效的管控。
佣金的水平目前看是中介机构单方面确定的,老百姓处于弱势地位。
9. 中介承诺能返还佣金给客户,居理新房可以吗
居理新房是一家专精做新房的互联网服务平台,中国的房产经纪行业从业门槛低,从业者的素质层次不齐,导致目前很多客户对房产中介行业都觉得是“黑中介”,而打着返佣旗号诱导客户购房的中介确实不在少数,最后中介拿到佣金,客户却没有得到承诺的兑现的案例也比比皆是,更为后怕的是当初为了中介口头承诺的返佣却忽视了房子最终是否适合自己,这也是我们居理新房不愿意看到的。所以我们居理新房从来不会去向客户承诺所谓的返佣,我们只会站在一个购房者的真实立场,去帮助他们解读市场、分析产品,我们希望每一名购房者都能选到适合他们的房子,这也应该是每一名购房者真正的利益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