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代理出口佣金好何做财务处理
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有两种做法。第一种是“假经销、真代理”,委托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外贸公司,增票总额包含退税但扣除了代理费用,委托公司财务反映的是内销货款;第二种是真正的代理操作模式,外贸代理公司通过税务局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凭此由委托公司自行操作退税,外贸公司开具代理费发票给委托单位,财务反映的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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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我们公司付海外客人佣金,需要向银行提供哪些资料啊我是中国银行的!谢谢
需提供的资料:
1.支付佣金的书面申请;
2.出口合同;
3.佣金协议(需注明对应的出口合同号码、收汇金额、佣金比例等);
4.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正本,银行要在正本上盖上“佣金付讫章”;
银行审核要点:
1.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2.对出口项下单笔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0%或者虽超过上述比例但未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佣金售付汇由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超过上述比例和金额的佣金售付汇由所在地外汇局审核。
佣金的额度有规定的,单笔超过合同总金额10%或者虽未超过上述比例但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佣金售付汇,必须经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审核。
③ 怎么支付给境外公司佣金,要哪些资料
支付给境外个人出口项下的佣金免个人所得税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发生地在中国境外的所得不在征税范围之内,故境外个人取得的发生在境外的佣金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支付单位也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而得出的结论。因此,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提供的劳务要根据劳务发生地原则进行判断,其是否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它没有像企业所得税表述的那样清楚。
下面看一下上述论断的税法依据,这个依据是靠推断出来的。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本条的解读讲的通俗一些:假如: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中国人;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是指外国人,这样的解读从税法角度不一定非常准确。中国人、外国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怎样情况下的所得算是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请大家思考。)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是指外国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请大家思考,怎样情况下的所得算是从中国境内取得的。)
对《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从中国境内或境外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对此予以解释: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说的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根据这一条的解释: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那么怎么样的情况是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或境外所得,为此,《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又进行了解释: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至(五)省略。
(根据这一条的解释: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这就是说,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所以,该所得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大家看一看,这样的理解对不对。)
依据上述规定,若拟签订合同的境外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外籍人士,俗称外国人),履约发生地是在中国境外,其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中国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可知,境外企业或个人在境外为境内企业提供各种劳务(包括佣金)境内企业不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但需要代扣代缴营业税。
④ 出口退税和佣金的几个问题。。请指导!
1、这要看对应的退税期间是否有免抵税额。出口货物退税多少受退税率、出口收入、当期进项税留抵税额三个因素影响。退税率暂且不论(相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固定的),在退税的那个月份,如果出口收入*退税率小于留抵税额,那么肯定滴说,出口收入增加了,就可多退税;如果当期出口收入*退税率已经大于留抵税额,那么退税额只限定于留抵税额,假如出口收入增加了,不但不能多退税,反而增加了免抵税额,从而增加了地税的提取基数。因此,出口收入的增加,是否能够多退税,还要看进项税留抵额的多少。
2、国外佣金,按规定是要冲减出口收入的,因此支付是正常进行,只是在账务处理上可以动心思,但是何时冲减,税务没有明确规定。结合上述内容,假如按照正常收齐单证出口收入申报退税,如果当期有免抵税额,由于免抵税额是提取地税的依据,为了少提取缴纳地税,国外佣金冲减出口收入就可以在此期进行账务处理,从而减少出口收入*退税率的金额,达到避税目的——即:国外佣金冲减出口收入月份,选择出口退税有免抵税额的月份。
⑤ 关于出口佣金的比例的最新规定
外管局的规定是“双十”,即原则上不超过10万美金或总金额的10%,超过任何一条都需要单独向外管局提交材料进行单笔申报审核,审核通过方能向国外支付佣金。所以比例小于10%是没问题的。
⑥ 出口货物佣金比例有何规定
外汇局已经取消双十审批规定。由外汇银行审核真实性后对外支付,不受双十规定限制。
⑦ 进出口贸易中佣金是什么意思
佣金(Commission)是指卖方或买方支付给中间商代理买卖或介绍交易的服务回酬金。
我国的外贸专答业公司,在代理国内企业进出口业务时,通常由双方签订协议规定代理佣金比率,而对外报价时,佣金率不明示在价格中,这种佣金称之为'暗佣"。如果在价格条款中,明确表示佣金多少,称为"明佣"。在我国对外贸易中,主要出现在我国出口企业向国外中间商的报价中。
包含佣金的合同价格,称为含佣价,通常以含佣价乘以佣金率,得出佣金额。其计算公式为:
佣金=含佣价X佣金率
而 佣金=含佣价-净价
整理后得含佣价和净价的关系:
含拥价=净价/1-拥金率
佣金通常以英文缩写字母C表示。比如每公吨1000美元 CFR西雅图包含佣金2%,可写成:每公吨1000美元CFRC2西雅图。其中的'C2"即表示佣金率为2% 。
卖方应在收妥货款后,再向中间商支付佣金。
⑧ 进出口公司的佣金的账务如何处理
一、明佣直接列入账面,单独反映。
明佣是指在买卖合同、信用证或发票等相关单证上公开表明的金额;明佣由国外客户在支付出口货物时直接扣除,因而出口企业无需另付;也可以按扣掉佣金之后确认收入,但一般企业单独反映佣金.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出口佣金(红字)
二、暗佣冲减销售收入。
暗佣是指在出口合同中定有佣金,但在价格条件、出口发票上未列明的佣金。
汇付支付佣金,汇付是先收款后付佣,但在确认出口销售收入是应计算暗佣并作冲减销售收入处理
销售时: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计算佣金
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佣金
贷:应付账款
收款和付佣金时,作上面的支付分录。
(8)出口佣金的档案管理扩展阅读:
进出口业务中佣金的注意点 :
1、很多外贸公司的要求报价的方式都是c3, c5 所以一旦这个客户第一次跟你说c多少的时候,你就需要记下了,以后给这个客户你们讨论的价格是包含佣金的。
因为涉及佣金有点敏感,客户一般只会提一次,以后不会多提,特别是带客户来面谈的时候不会说,但是实际上是我们要默认加上的。
2、一般来讲客户会主动跟你谈的差不多的时候说起佣金的事,不要自作聪明主动给佣金,因为你不知道对方的情况,有时候反而好心办了坏事。
3、要谈好碰到退货等情况佣金也是要打折扣的,佣金跟实际的销售额挂钩。
⑨ 如何办理对外支付出口贸易项下佣金
对外支付出口贸易项下佣金按以下规定办理:对出口项下单笔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0%或者虽超过上述比例但未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佣金售付汇,可凭相关单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办理售付汇手续;对超过上述比例和金额的佣金售付汇,应持相关单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请,由所在地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