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交通肇事致一死一重伤,拒不赔偿,我们受重伤的一方用尽钱财保住了命,现在该怎么办
先由交警队勘察现场、调查取证,作出事故认定书;
肇事司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判刑三年以下;
被害人可以与司机家属协商赔偿,达不成协议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解决,主要涉及:
起诉的被告:司机、车主、车辆挂靠单位、车辆投保的交强险、三者险的保险公司;
证据的收集整理:原告身份证、户口本、被告个人身份信息(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事故认定书、车辆投保单、住院诊断证明、住院证、病历、出院证、误工损失证明、护理人员收入证明、医疗费票据;
赔偿项目:人身损害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交通费,构成伤残的经鉴定有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肇事司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财产损失的:申请交警队委托估价公司作出估价意见书,交纳估计费、停车费、拖车费;
根据相关规定及证据,详细计算赔偿数额,各省规定了不同的数额标准,而且同一省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赔偿标准也不一样;
被害人在起诉前,或在诉讼中,可以申请法院对被告的事故车辆、交纳的事故处理保证金财产进行保全。
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3、《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⑵ 请问打架过程中一死一伤,死者方已写谅解书,伤者方要求金额太大,如
取得受害者家属的谅解,并不是法定的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但是一般取得受害者家属谅解的,法官会酌情从轻处罚,现在已经有死者家属谅解了,那么法官会酌情考虑这一情节,伤者一方如果没有取得谅解,那么法官也会考虑。这会影响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幅度。
⑶ 两女子横穿马路被撞,一死一伤,这样的惨剧警示人们应该如何安全出行
随着社会秩序的逐渐完善,对于交通规则的制定也是越来越严肃了,以前很多人都说,行人和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碰撞,不管机动车是否违法,都是有责任的,这个谣言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流传的,并且也逐渐被大众所相信,
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要去拿自己的什么去挑战别人的车辆保险。不要以为自己行动自由就可以横穿马路或者闯红灯,或者在车辆间随意行走,这些都是很危险的行为,稍不注意就会造成车祸,给别人,给自己的生命都是一种不负责任。
⑷ 你好,刑事案件一死一重伤
可以直接到二审法院查询二审审判结果,一般是在开庭后半个月左右出判决结果。一死一重伤,应该会维持原判
⑸ 交通事故至一死一伤,请看下图
1、交通事故致一死一伤。现在责任认定书还没有下达。一般的情况下。交警应该在十个工作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这样算下来。应该就是一个月之内交警必须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认定书没有下来之前。也就是责任还没有明确。那么。也没有必要找对方。去协商赔偿的问题。因为责任还不明确。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跟责任的划分有直接的关系。
2、如果死者有直系亲属的。也就是死者的丈夫。或者死者的孩子。只有他们。有权利。追究肇事者的责任。要求肇事方进行赔偿。其他亲属。没有这个权利。但如果你的姑父。签署了授权书。授权给哪一位?亲属处理。这个要到公证处公证。拿到授权书的这个人就可以去。参与协商和处理。
3、最后你姑姑去世的赔偿款。只有你姑父和你姑姑的孩子。以及你姑姑的父母。有继承权其他亲属都没有继承权。
⑹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
一般来讲,这个事故由渣土车承担主要或以上责任。原因:转弯让直行;遇非机动车通过路口,必要时停车避让。具体听从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裁定。
因为当时很可能你亲戚所乘车辆正好处于渣土车的视野死角内,渣土车驾驶员看不见。这种情况下电瓶车还与渣土车争道抢行,是存在过失的。同时,你亲戚搭乘电动车违法,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失。所以最终听从交警定责很重要。
⑺ 交通肇事致一死一伤
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刑三年以下,并赔偿死者家属、被害人经济损失,
见: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⑻ 公安追犯罪嫌疑人出了四五起事故还在继续追,最后导致一死一伤算啥事故
算交通事故,公安负全责。
⑼ 象山县离奇命案幕后凶手落网记:女子在按摩店离奇死亡,结果怎么样了
2011年4月12日下午6点,浙江象山县警方接到公众报案,称一名女子在店内被刺死。受害人是个30多岁的单身母亲,经营一家洗发按摩店,由受害人独自经营,没有其他人的帮助。
事故现场也即洗发按摩室分为内外两部分。外面是主人给客人洗剪头发的地方。整个外面干净整洁。经过检查,没有任何挣扎的迹象。内部通常是店主休息的地方,很明显那里发生了激烈的斗争。死者躺在床头附近。一只拖鞋留在床上,床单乱七八糟。法医诊断的线索,死者死于失血过多,死亡时间是下午4:30左右。
不久,犯罪嫌疑人沈被捕。沈从文,一个有前科的人,来象山县找工作。因为在象山县里我谁都不认识所以我四处游荡。经过东谷湖的时候,我摘了一朵紫荆花,总是随身携带。你走累了,就去受害者的店按摩。按摩之后,死者要求支付50元,沈只想给30元,因为价格纠纷,两人发生纠纷。
最后死者拿出剪刀威胁沈某,让沈某给钱,沈某被激怒了,两人发生肢体冲突,并拿起剪刀将沈某刺死,然后逃走。当不可避免的冲突发生时,最重要的是,在没有外界帮助的情况下,尽量减少身体上的冲突。稳定对方的情绪,做出适当的让步,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
在缺乏信心的情况下,尽量不要举起武器,因为这样做很有可能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特别是当女人面对男人时,要保持适当的理智,千万不要轻易举起武器,在权力差距上,很可能成为对方伤害自己的工具。
⑽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要判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